外出务工人员离婚状况分析(调查报告)_离婚原因调查报告

2020-02-28 调查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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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务工人员离婚状况分析

廖小凤

一、调查目的近年来,我国农村离婚事件猛增,离婚率上升,婚姻危机和由此而引发的家庭危机已然成为影响我国农村社会安宁与稳定的重要原因,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为了了解我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离婚率猛增的原因,并找寻到解决此问题的一剂良方,本人对岑巩县大有乡的离婚状况进行调查研究。

二、调查简介

调查时间和地点

调查时间为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11月1日。调查地点在贵州省岑巩县大有乡人民政府。

三、调查内容

(一)、外出务工人员离婚事件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我国离婚事件猛增,离婚率上升,婚姻危机和由此而引发的家庭危机已然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安宁与稳定的重要原因,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外出务工人员离婚比例偏高,主要原因就是由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差距与城乡差距较大,致使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多数青年男女结婚前就长期在外打工,受传统婚俗习惯的影响和农村经济条件的制约,农村中自由恋爱结婚的比重较小,大多数农村男女青年的婚姻以父母包办、媒人介绍为主,这就容易造成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夫妻或一方或双方又匆忙外出打工,多数情况下夫妻二人都难有相聚的机会,长期的分居生活,难以继续培养夫妻感情,易产生矛盾,又无调和矛盾的感情基础,动辄对簿公堂,导致离婚率上升。

1、离婚当事人结婚时间比较短

当前离婚以结婚后5年内离婚率最高,五年以后则进入相对稳定期,离婚人数减少。其实,这也是因为外出务工人员离婚增多所致,一方面是因为现在农村的青年在外打工的比较多,他们与外界接触的机会多,见的世面比原来的要宽阔的多,人们的生活观和价值观正在发生变化,加上现在的通信技术高速发展,人们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对离婚的事件及离婚程序了解的比较清楚,夫妻之间实在和不来,能够比较理智的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另一个方面,由于受到外面精彩世界的诱惑,一些人开始对自己在家务农的结发之妻感到不满,想方设法通过婚外情来寻找满足,有的想干脆加以抛弃,前文说到,受当前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大多数农村青年在外打工,又因传统婚俗习惯之影响,大多数刚刚结婚的青年夫妻间缺乏感情基础,婚后便容易互相猜忌,产生矛盾,所以刚刚结婚不久便要离婚,而只要熬过了这段时

间,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的时间长了,感情较为牢靠了,便不大容易轻言离婚了。

2、女性提出离婚较多

在当前离婚事件中,女性提出离婚较多,可占到70%左右,男性则只占30%左右。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是因为妇女在家庭中经济地位提高,不再忍气吞声,一旦对婚姻不满,就可依自己的意愿提出离婚,离婚后,妇女有能力自己独立生活;另一个主要原因是男人对外交往比较多,接触危及婚姻关系的不良因素的几率比较大,相对女方更容易受外界影响,比如有的丈夫养成了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有的丈夫不尊重妻子,对妻子任意打骂,还有的与他人同居,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其实这也与外出务工人员增多有关,在大有,男性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结婚后,大部分都是男方外出打工,女方在家管理耕地,抚养孩子,因此,女方较男方更容易产生猜忌和不满。

(二)、导致外出务工人员离婚事件增多的原因

1、经济原因

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不公平因素大量存在是导致外出务工人员离婚事件增多的根本原因。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是城市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和国民财富的创造者,但是由于城乡差距及户籍歧视的存在,他们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享受不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又比如,目前我国正式职工都享受双休日、节假日和专门的探亲假,而这些休假待遇正是维系正常家庭关系,提高婚姻质量的重要因素和条件,可是那些积年累月有家不能回的外出务工人员对此却可望而不可及,长期的在外打工生活使他们不能与家人团聚,感情逐渐疏淡,家庭出现裂痕却又因为没有机会进行沟通而造成危机,这对他们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2、社会原因

俗话说,饱暖则思淫欲,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些不良现象正日益侵蚀着社会风气,如非法同居、包二奶、找情人等,然而社会对这些现象认识不到位,纠正不及时,对其采取听之任之的默许态度,使得这些不良风气对婚姻家庭稳定冲击较大,加之传统的家庭美德逐渐被淡化,有些人只求一时刺激,不顾后果,只图索取,不尽义务,家庭责任感、婚姻道德逐渐淡薄,导致离婚率升高。

(三)思想原因

1、社会舆论对离婚的评价趋向中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解放,婚姻自由度增加,过去被认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传统婚姻家庭观念发生了变化,流动到城市中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也与城市人一样,越来越多的人不再认为离婚是件丢人的事了,比如在一起离婚事件中,起初男方在外打工,女方留守在家,但随着时间的增长,女方感觉丈夫独自在外自己不放心,便也随同出去,但一接触外边的花花世界,就经受不住诱惑了,产生了婚外情。这是导致外出务

工人员离婚率逐年上升的社会文化与舆论背景。

2、对婚姻的情感期待值逐渐升高

走出封闭的乡村,眼界逐渐开阔,见识逐步增多,城乡环境的巨大反差,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价值观、人生观、婚姻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夫妻从两性结合的经济合作共同体向情感伦理实体转变,情感(爱情)在夫妻关系中的作用逐渐加大,提高婚姻质量、强调夫妻双方感情融洽开始成为外出务工人员的追求目标,期待婚姻能给予自己更多的满足,一旦夫妻双方在“感情不合”的情况下,更容易通过离婚来追求自己幸福的生活,因此,性格不和(感情不和)成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离婚的主要原因。

3、男女平等和婚姻自主意识增强

进城务工使农村女性经济上相对独立,减弱了对男性的依附性,又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增强了婚姻自主意识和冲破不幸婚姻追求个人幸福的勇气,在主动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争取合法权益,这是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离婚中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比例高于男性的重要原因。

4、个人原因

(1)父母方面的原因

虽然我国婚姻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婚姻自主的原则,但广大农村青年的父母多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加之他们没受过什么教育,对婚姻法根本不了解,因此仍从传统习惯出发,为子女包办婚姻,使得子女在父母的压力下结婚,婚后夫妻之间缺乏感情,易产生矛盾,从而导致离婚。

(2)婚姻当事人自身原因

外出务工人员大多来自封闭落后、经济发展滞后的农村,他们受教育时间少,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不高,守法意识不强,由于常年在外,其具体生活情况很难把握,又容易受到城市各种不良思想及各种利益的诱惑,但其婚事却又是父母一手包办,自己则在父母的要求下回家相亲、结婚,导致问题重重,比如有这样一个案例,男方很早便外出打工,父母在家便为其定了一门亲事,其并未表示反对,且回家举行了婚礼,但婚后女方外出探望其时,却发现他在外已经成婚。

(三)、应对外出务工人员高离婚率之对策

由于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民外出打工的现象将在一定阶段内继续上升并持续下去,所以外出务工人员的高离婚率现象不会自行消失,这就需要我们的法律与社会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婚姻状况给予更大的关注,尽最大的努力来解决这一问题。本人认为,要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1)、完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我国婚姻法以及实施了将近三十年之久,其间虽有两个司法解释出台,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婚姻法的相关制度已难以适应我国离婚现状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完善相关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从制度上加以完善,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在离婚后产生后遗症。

(2)、完善相关社会立法

首先,要改革户籍制度,消除对外来务工人员身份的限制和歧视。户籍制度使外来务工人员遭到很多不公正待遇,导致他们强烈的不平衡心理,从而产生大量有犯罪事实的婚姻。所以,取消户籍限制势在必行。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户口附加条件,消除不利于外来务工人员婚姻的体制和政策性障碍。

其次,要建立、健全外出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和完善面向外出务工人员的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障、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从制度层面为外出务工人员的婚姻提供坚实的保证。要从他们的实际需要与实际可操作性着手,按照分类、分层保障的原则提供社会保障,优先解决突出的、基本的保障问题。

最后,要提供给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公平的机会。机会是否均等是影响外出务工人员婚姻的一个重要因子,因为它直接决定着外出务工人员能否找到好的工作和提高经济收入,能否加强与家庭的沟通与交流等,这种机会的平等,包括就业机会的公平、劳动报酬的同等、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机会的均等等。政府要引导全社会正确对待外出务工人员,消除外出务工人员与市民的矛盾,使他们自愿为城市发展服务;各地区要保证进城外出务工人员能得到相应的权利,要在条件许可的地方,为外出务工人员建立“夫妻房”、“外出务工人员公寓”等,尊重和满足外出务工人员正常的生理、心理需求;要加强外出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为他们回乡创业打下基础;同时,农村地区也要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和优惠政策,以吸引进城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带领农民共同致富,或者吸引农民在农村工作,以促进农村的城市化进程。这不仅有利于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稳定,而且有利于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

2、政府和社会应为和谐家庭创造有利环境

(1)加强普法宣传,逐步改变农村传统婚俗

尽管我国婚姻法已实施多年,但传统婚姻习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仍普遍流行,大多数农村青年结婚仍就是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先结婚,后恋爱,夫妻之间缺乏感情基础,婚前双方相互之间不了解,婚后一旦对方缺点显露,则易产生矛盾。尤其是对于现在外出务工人员的婚姻之间,双方更是缺乏交流与沟通,动辄夫妻反目、对簿公堂。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逐步改变农村的婚俗习惯,使广大青年能够自由恋爱,在培养起感情之后再结婚,使夫妻之间有得以长期维系家庭的感情基础。而要做到这一切,就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使

广大农民知法懂法,了解我国的婚姻自由政策,减少父母对子女婚姻问题的不当干涉,使广大农村青年能够做到有情人终成眷属。对此,政府应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家庭美德,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

(2)加大对教育投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

素质不高,道德自律能力较差是诱发外出务工人员婚姻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加强外出务工人员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成为当务之急,要关心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多开展有益的工余活动,帮助和引导其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应以居住地为主、以工作地为辅开展外出务工人员精神文明建设;要通过村委会等有关部门的引导,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文化素质;要加强普及法律知识,使外出务工人员能够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城市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也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力度,增强他们的道德自律意识,总之,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努力加强外出务工人员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增强其文明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婚姻价值观念,塑造健康向上的心态,这是缓解外出务工人员婚姻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途径。

(3)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的本地就业机会

首先,要改善小城镇的投资环境,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居住地附近就业的机会,实现劳动力本地或就近转移,使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从而减少因夫妻两地分居而引起的离婚情况。

其次,应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大农业发展投资力度,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农村经济发展潜力,加大对农村基础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及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村劳动力有信心留在本地发展。

俗话说,民事事件无小事,单个离婚事件看起来似乎只是一个家庭的问题,其实不然,在民事事件中,离婚事件不仅在数量上占据较大的比例,而且离婚事件也是最为复杂,且属最为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一类事件,如果处理不好或不妥,极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

外出务工人员的婚姻问题依然凸显,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外出务工人员的婚姻问题其实就是外出务工人员本身的问题,只要外出务工人员的问题解决了,其婚姻问题也就应然而解了,所以,要从法规保障、政府引导和社会努力等渠道解决这一问题,促进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婚姻和家庭生活的稳定,以利于维护社会安宁与稳定、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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