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调查报告_工伤事故调查报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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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建筑业服务业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
随着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农民工已经逐渐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这些背井离乡的农民工的生活状况,也引起了有关部门以及整个社会的关注。为此,我们走访了周边的一些工地,完成了下面的社会实践报告,希望更多的人一起来关注和正视农民工的问题。为了调查研究我市建筑业服务业农民工劳动保障、工资待遇、法律维权的情况以及法律援助对他们的帮助程度,我们对农民工以记名调查问卷的形式统计了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水平、工资支付、工伤赔偿以及法律援助的有关数据,并记录了相关建议和意见,下面是我们对问卷问题的分析和总结。
一、关于劳动合同签订问题的调查
1、是否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据统计,有43.84%的人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2、如果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与包工头签订了相关合同?
据统计,只有42.3%的人与包工头签订了相关合同。
3、是否达到最低工资标准(640元/月)? 据统计,由83.38%的农民工能够达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劳动合同可以对劳动内容和法律未尽事宜做出详细、具体的规定,使双方明了权利和义务,促进双方全面履行合同,防止因违约而导致责任发生;劳动合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也是解决纠纷的重要证据,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决纠纷更为便利,降低争议解决成本和社会损耗费用。
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本人,都要遭受一定的损失。同时,实践还证明,不签订劳动合同,吃亏最大的往往不是老板,而是劳动者本人。因此,签订一份完备、公平合理的劳动合同对于农民工来说都很重要。
然而通过以上数据,我们看到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只占百分之四十多,而有一半多的人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就会使农民工的权益受到损害,农民工往往因为麻烦或相关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不能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农民工的收入还是普遍较低,虽然有大多数已经能够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考虑到另外20%的人和只是能够达到最低标准,农民购得待遇仍然有待提高。
二、关于农民工工资拖欠和解决情况问题的调查,4、用工单位是否拖欠工资?
根据统计,有将近42.3%的农民工遇到被拖欠工资的问题。
5、拖欠工资等劳资纠纷发生后的解决途径?
在这些被用工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中,有16.1%的人采取找人调解的办法,大部分人37.7%的人采取个人解决的办法,仅有9.2%和7.7%的人找政府部门解决或通过仲裁诉讼解决。
6、追讨拖欠工资的结果?
在这些追讨工资的人数中,有47.7%的农民工能追回拖欠的工资,另外还有16.9%的人没有结果和9,2%的人放弃追讨。
“用工单位是否拖欠工资”,有将近42.3%的农民工遇到被拖欠工资的问题。职工工资是社会对职工劳动价值的一种承认,也是用人单位对职工付出劳动所应给予的报酬,是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即职工及其家属的养命钱。用人单位理应依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近几年全国各地拖欠职工工资的问题。有愈演愈烈之势,已成为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问题。
对于拖欠工资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立法方面的原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够配套和完善,缺乏法律保驾护航是拖欠工资问题难以根除的重要原因。
第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方面的原因。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执法监察不严,有隙可乘,是部分用人单位屡次无故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重要原因。
第三,用人单位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拖欠劳动者工资,第四,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劳动者法律意识淡漠,依法维权意识差。
在这些被用工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中,有16.1%的人采取找人调解的办法,大部分人37.7%的人采取个人解决的办法,仅有9.2%和7.7%的人找政府部门解决或通过仲裁诉讼解决。
从调查结果来看,大部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不能通过最有效的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大部分的人采取找人调解或自己解决的办法。这就让社会安稳埋藏了隐患,如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第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第二: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 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关于“追讨拖欠工资的结果”,有47.7%的农民工能追回拖欠的工资,另外还有16.9%的人没有结果和9,2%的人放弃追讨。最辛苦的是他们,为城市建设贡献最多的是他们,但被人最看不起的也是他们,辛辛苦苦的劳动付出却得不到最基本的工资回报。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十几亿中国人的奋斗目标,但是就是有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着我们前进的步伐。要想缩小贫富差距,解决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是第一大关键。
三、关于农民工工伤问题的调查
8、是否受过工伤?
9、受工伤后用工单位的赔偿结果是什么? 调查发现,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务工人员曾经受过工伤,但是只有约四分之一的农民工得到过赔偿,这些真实而严峻的数据表明,在为数众多的受伤农民工中,有四分之一的人没有得到过任何赔偿——哪怕是一毛钱,手拿着少的可怜的工钱,面对相向的冷眼,他们怎样处理伤情?农民工本已处于城市发展的边缘,当他们怀揣着对城市的希望、对人生的憧憬,告别家人、远离乡土,以为只要用双手在水泥马路、摩天大厦间挥洒汗水就可以在隆冬新年之际带着亲人的期待返乡吃热腾腾的饺子时,他们哪里想到,辛勤的汗水不仅换不来足额的工钱,居然还要自己用疲惫的鲜血去渲染那些为富不仁者的灰色天空!没有赔偿的遍体鳞伤,求偿无门的农民工的悲惨遭遇让调查员们震撼,而且事实远不只如此,调查员们还注意到,被调查的农民工大多面色惨然、神色无光。通过进一步了解得知,实际上,即使部分农民工受伤后得到了赔偿——且不论是经过怎样艰难的索要过程,那些屈指可数的赔偿金对于身受重伤、举目无亲的农民工来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而且用人单位对此类事情的态度都是唯恐避之不及,处理方式简单粗糙,只知赚钱、不顾民工死活,民工受伤后就给点钱草草了事,然后打发农民工走人。加之很多人没有签用工合同、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无门,更没有医疗保险,身体的伤痛只好任由时间慢慢抚平,而在精神上,所有的伤痛只能由自己默默承受,所有的凄苦只能有远方的亲人天天挂念。
四、关于法律援助相关问题的调查
10、是否知道法律援助?
对于是否知道法律援助问题,知道的仅占11.3%
11、是否了解法律援助的程序和获得援助的条件? 了解法律援助城和获得法律援助条件的只占6.512、是否申请过法律援助?
对于是否申请法律援助的调查结果显示,仅占人数的3.08%
13、申请法律援助的结果是?
14、对法律援助的结果是否满意? 其中,见到过法律援助成果的更是微乎其微,卫队法律援助的结果的满意程度也是一般。
从对农民工的问卷调查的活动中不难看出,农民工的法律知识贫瘠,对法律及法律援助的了解甚少。这是我们今后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应该注意到的问题。要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走到需要帮助的人群中去,对于现如今的法律援助,需要帮助的人一则不知道,二则不了解,三则不信任。而我们的法律援助不仅需要帮助被侵权者维护合法权益,更要唤醒人们的主动维权意识,让更多的农民工群众和广大的弱势群体主动的进行维权,敢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做到实质的维权。
走到群众中去,走到农民工中去,才能真正的了解到法律援助的必要,了解法律援助的责任以及法律援助的不足。通过本次调查,今后我们的法律援助更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1、法律援助要深入基层,不单单要深入社区,更要深入农村。农村是法律知识最薄弱的地区之一,法律知识的匮乏导致了农民工出门务工时多方面的上当受骗却得不到相应的维权所带来的合法权。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提高农村的法律维权意识。到农村去普法不失为是一种有效的途径。
2、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要加大,要切实让老百姓知道法律援助,了解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承认法律援助。
3、加大对法律援助程序的完善,尽量简明扼要,要让老百姓看得懂、听得明、做到取信于民、方便于民、服务于民,真正做到伸援助之手,献诚挚爱心,捍法律尊严。
五、相关建议与意见
15、其他建议与意见?
对于农民工通过调查问卷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如下:
第一、劳动保障局要督促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国家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将“以人为本”作为其核心,从而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将“三个代表”落实到实处。
第二、坚持依法治国,完善有关农民工的劳动法规,使劳动合同有法可依,从而构建和完善法律体系,真正有法律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应该颁布更多的惠民政策,为农村、农业、农民的发展承担保障。
第三、打破城乡二元化结构,实现农村、城市共同发展的目标,努力提高农村生活水平,发展好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尤其是农民工子女的进城上学问题迫于解决。政府要努力在农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工在创业中就业。第四、政府应该认真对待农民工信访事件,进行各项社会调查,为人民服务,饯行“人民公仆为人民”的宗旨,政府作为农民工的依靠,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官僚主义。
第五、社会上的法律机构应该定期去社区,工地进行法制宣传,增强农民工法制观念,法律援助也可以解决相应的问题。第六、应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的单位一定要依法严惩,从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条件的改善创造条件。
第七、各大媒体等舆论监督机构也要“慧眼识坏蛋”,抨击社会上损害农民工利益的行为,在杀一儆百的同时,维护农民工的利益。以上是我们根据调查统计数据的分析以及总结。关注农民工的生活,为农民工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是我们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