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县城建成区违法建设现状的调查报告_县物流业现状调查报告

2020-02-28 调查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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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县城建成区违法建设现状的调查报告

根据县政府分管领导要求,县城管执法大队认真落实繁查违办〔2008〕6号文件精神,在县规划局和繁阳镇的配合下,分两个调查小组,于10月18—25日对县城建成区内的9个社区及位于城郊结合部的繁阳镇铁门村、铁塔村、城西村、华阳村和峨山镇凤形村的违法建设现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是在去年“大拆违”调查摸底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调查活动中,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县规划局负责新增违法建设的认定,繁阳镇及相关村、社区负责提供原始资料和带路到现场核实。在去年的“大拆违”调查摸底中,已认定县城建成区内共有违法建筑1409户、34966.73㎡。此次调查确认种类违法建设1673户、46293.54㎡,具体情况如下:

1、符合必拆条件且已依法拆除的违法建设150户、3281.04㎡;

2、当时已按规定签订《承诺书》的违法建设936户、18887.46㎡;

3、当时未签订《承诺书》的违法建设369户、7471.59㎡;

4、去年“大拆违”后恢复重建18户、493.31㎡;

5、因精神病、户主长年外出等原因难以操作的违法建设35户、5362.7㎡;

6、在逐户排查过程中共发现去年“大拆违”后新增违建165户、10797.52㎡(详见附后调查表)。

二、目前违建形势分析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去年我县“大拆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查违治违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各镇工作重心的转移,对违法建设的宣传教育和日常监管均有所懈怠,加之少数群众受利益的驱动,争相兴建违法建设,导致违法建设现象在局部地区有所抬头。主要表现为:

1、各镇贯彻执行县政府《办法》不力。县政府于今年5月22日出台了《繁昌县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的管理工作。但从实施情况来看,各镇镇、村,特别是繁阳镇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动员未跟上、工作措施不得力等问题,有违不报、见违不查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村干部公然为违建户说情开脱、打掩护,有的甚至阻挠执法人员调查经举报或巡查发现的违法建设,导致违法建设在局部地区有抬头,特别是县城规划区和繁阳镇辖区内新建、恢复重建现象较多。

2、去年调查摸底有空白。在去年“大拆违”活动中,界定违法建设的主要依据是2000年航拍图,而城东社区、龙亭社区的部分地块在2000年后进行了拆迁改造,致使去年“大拆违”对照航拍图调查时没有被认定出来。另外,铁塔村在此次调查是没有提供出东门组的违法建设资料,也没有上报过一例必拆类的违法建设,致使该区域违建信息出现“盲区”。而实际上,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已排查出21户、889㎡的违法建筑,但是在排查时因村干

部配合不到位,有的违法建设单独靠大队难以认定出来。

3、三级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虽然县查违办于今年7月1日印发《繁昌县违法建设巡查三级报告制度》的当日召开了全县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会议,启动了村(社区)巡查、镇政府查处、县查违办汇总上报的三级报告工作,但通过三个月的实施,不仅各镇每个月都存在迟报、不报等问题,而且有的镇对存在的违法建设甚至不查、不报,致使新增违法建设无法及时得到制止,助长了违法建设的蔓延。今年7-9月份大队查处了繁阳镇辖区内的121户、5168.78㎡违法建设,其中仅有13户、685㎡是由繁阳镇巡查上报的,仅分别占调查总数的10.7%和13.2%。另外,在县城管执法大队调查核实领导督办、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法建设需要他们配合时,经常存在着镇推诿给村、村推诿给干部、干部敷衍塞责的现象。如9月5日对铁塔村东门组的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时,配合调查的村干部不愿提供违建户的基本情况。

4、公平公正体现不到位。在去年“大拆违”中,受多种因素影响,繁阳镇个别社区的许多违法建设没有调查出来,而在同一区域相邻的违法建设有的被拆,有的承诺拆除,有的正常使用,在群众中造成了政府办事不公的印象,群众反映强烈。

5、宣传教育力度不到位。繁阳镇政府在部署今年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上没有宣传、没有举措、没有重视,要么认为“大拆违”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工作重心应向其它方面转移,就连社区、村干部都说:“怎么又搞起拆违了,去年不是搞过了吗?”;要么存在怕得罪人思想,有的村干部说“不让我当村干部都行,查违这件事,我不能搞”。

另外,在此次调查中,繁阳镇的配合力度有欠缺,不但配合调查的镇、村干部态度消极,思想上不重视,不愿主动开展工作,而且需要他们配合调查的,大都以种种理由推诿、干扰,或明或暗拖后腿,使调查工作开展得十分艰难。城郊结合部的几个村根本提供不了去年“大拆违”相关资料,影响了调查成果的质量。如铁门村借口村民威胁,不愿配合调查;铁塔村对东门组的违法建设不知不晓,无任何资料可以提供;华阳村在调查人员再三催促下勉强提供了一些资料,但不详实。但是峨山镇政府9月23日《关于县二中周围农户违章建筑等问题的调查报告》中提供的违法建设情况,较为详实。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近来违法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10月中旬以来,县执法局已在县电视台上连续播出了《巩固查违成果,共建美好家园——致广大居民朋友们的一封信》和拆违宣传口号,大队也在县城区的张贴栏上予以了张贴,为此次查违营造了一定的氛围。但是,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一是建立每月例会制度,通报进度,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提出对策;二是在《繁昌周刊》上开辟“查拆违专栏”,对每周的查拆违情况进行公布,对违建户进行曝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实行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按月编印《违法建设简报》,上报各级领导参阅,下送各镇和有关单位。

2、进一步落实三级报告制度。督促各镇切实建立起村巡查、镇查处、县报告的三级报告制度,健全预防和查处工作网络,既要查处遗漏的违法建设,又要预防新的违法建设发生,将新的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发现得早,制止得早,既可减轻工作阻力,又能减少

群众损失,做到有情操作。

3、进一步加大违建查处力度。对此次调查出来的各类违法建设,建议视具体情况酌情予以处理:如对新增、拆后恢复的违法建设,坚持露头必打的原则,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不留后患;对未签订《承诺书》的违法建设,凡是符合承诺拆除条件的,由繁阳镇参照《繁昌县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拒不签订的列入必拆范围予以拆除;对待定的违法建设,由县执法局、县规划局会同繁阳镇政府,本着实事求是、和谐拆违的宗旨予以重新认定,该拆除的一律拆除。

4、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县人大常委会已就全县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两次听取了县局主要领导的汇报,下一步,建议定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督察活动,听取各镇政府关于违法建设查处情况的汇报,督促他们坚持不懈地抓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5、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在去年的“大拆违”活动中,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联合下发了《繁昌县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下一步,建议对有违不查、见违不拆、查违不力或瞒报、拒报、虚报违法建设的人员予以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以儆效尤。

6、进一步配备必要的查拆违设备。县政府已经批准添置一辆新车用于违法建设巡查,但查违办公、取证等设备缺乏,亟需配备拆违专用的电脑、打印机和摄像机各一部。

7、进一步做好查拆资料归档工作。建议县查违办督促各镇政府切实做好查违专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重要资料交由镇政府档案室归档,确保今后得到有效准确的利用。附:

1、繁昌县县城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违法建设调查表册。

2、关于县二中周围农户违章建筑等问题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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