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知识调查报告_企业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2020-02-28 调查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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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知识调查报告

引言:今年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十周年,十年来,X中市工伤保险覆盖率已达到98.9%,95%的工伤职工都能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工伤保险不仅保障了企业职工的利益,同时分散了企业的工伤风险。但是,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工伤保险是工伤预防、工伤赔付、工伤康复 “三位一体”的模式,仅仅做到救治、补偿不是工伤保险的最终目的,避免工伤的发生、让工伤职工重返工作岗位、重新回到生活才是目的,基于此,我们在全市职工范围内进行了问卷调查,现就调查结论报告如下:

一、受访者基本情况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共发放问卷220份,回收问卷207份,其中有效问卷198份。问卷主要采取单选题和多选题的方式,共编制题目10道,内容涉及工伤保险认识、工伤处理过程、伤残鉴定、对工伤预防及工伤康复的关注程度等几大方面。

参与调查并填写有效问卷的职工当中,年龄上的跨度较大,其中最大的为59岁,最小的为17岁,平均年龄为46.58岁。人群集中分布在30岁到60岁之间,以中老年劳动力为主(见下图),这与大多职工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工作有着直接的联系。

10080人数604020016-2020-3030-40年龄段40-5050-60

在性别比例上,男性为78.3%,女性为21.7%。现实生活中,男性仍然承担一个家庭的主要劳动,是一个家庭的支柱,到企业就业的仍以男性占大多数。

在文化程度上,受访者为大学本科的占14.6%,大中专科的占15.2%,高中的占19.2%,初中的占36.9%,小学的占9.9%,文盲的占4.2%(见下图)。

80706050人数403020100大学本科大中专科高中学历初中小学文盲

从调查得出的数据来看,企业职工文化程度普遍在专科以下,其中还包括相当数量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劳动力,这也导致了他们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不高,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观念薄弱,发生工伤后维权能力有限,更加没有工伤康复的意识。因此,加强企业职工的普法教育。

从受访企业职工从事的行业分布来看,所属行业为服务业的占7.9%,建筑业的占14.0%,制造业的占67.7%,其它行业的占10.4%(见下图)。上述情况说明大多数职工都来自那些劳动密集型的第二、第三产业,这主要还是因为X中市的产业特色多为电气制造、工程电器、新能源、装备制造。14012010080人数6040200服务业建筑业行业制造业其他行业 从受访者的基本情况来看,企业职工大多文化程度有限,主要从事重体力劳动或者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种。无论是本地的劳动力资源,还是外来打工者,依然以男性居多,而他们往往会成为一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对于这些职工来说,一旦发生工伤,由于他们很少懂得如何处理工伤进而落实自己的工伤待遇,所以身体上的伤害和收入上的锐减往往是他们所要面对的最大问题。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此时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最基本的社会责任,那么对于这些受工伤的农民工而言无疑更是雪上加霜。因此,一方面我们要推动工伤领域的立法,包括加大对不履行法定责任的用人单位的惩罚、为职工垫付医药费用等等。另一方面加强工伤保险法律的普及和宣传,让更多的农民工知道发生工伤后应该怎么办、应当去找谁、应该落实多少法定的待遇等等。

二、对工伤和工伤保险的认识数据分析

在回收的有效问卷中,59.4%的受访者回答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受伤是工伤。相比而言,有77.5%的受访者回答知道工伤保险,有91.7%的受访者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可以得知,作为社会概念的“工伤”是被劳动者知晓和关注的,而通过法律下定义的“工伤”对于劳动者而言并未广泛普及。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收到伤害,就认为自己是受了工伤。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还要从两个层面进一步分析:首先,劳动者受伤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能够认定工伤的情形。例如直接受雇于个人而遭受安全生产事故就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工伤。其次,“工伤”是需要通过法定的行政程序进行确认。例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被砸伤,如果不能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因此,要向劳动者宣传和普及什么是工伤和工伤保险,从另一个角度讲,劳动者对于工伤和工伤保险的概念还停留在最基本的认识上。

三、对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的认识数据分析

在回收的有效问卷中,只有15.7%的受访者知道工伤预防、工伤赔付、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模式,仅有5.4%的企业职工知道可以通过工伤康复可以对工伤受伤害部位进行有效的康复训练,恢复身体机能。对工伤职工个人而言,工伤致使劳动者肢体和生命受到伤害,给劳动者生理和心理造成损害,削弱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给家庭与社会带来相当大的经济负担。每一个工伤事故的背后,都对一个几个家庭形成伤害,甚至是灾难,工伤职工及其家庭因工伤而致残,因伤残而致贫,造成了一个特殊的贫困人群。通过实践表明,90%以上的工伤职工通过工伤康复是可以重返工作岗位的。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注重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后的保障,或者是使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如果说工伤补偿是保障工伤职工基本权益,实现生存权的需要,那么工伤康复则是工伤职工重新融入社会,保障生活的需要。

四、工伤保险现状

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建立实现以人为本理念的预防为先的工伤保险制度。工伤预防可以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安全,还可以减少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减少社会的经济损失。随着工伤预防的进一步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定能在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伤害、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在X中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工伤保险的普及更加广泛的前提下,应当开始着手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一方面从源头抓起,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防护措施,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避免不必要的悲剧;另一方面让工伤职工得到更好的医疗救助及康复训练,包括身体创伤的康复以及受到的心理创伤,让工伤职工能够重新回到生活、工作中去,尤其是那些家庭支柱的劳动者,他们的康复将是保障一个家庭是否能够生存的保证,如果企业职工的工伤问题能够得以妥善解决,我国的工伤保险事业才真正能够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五、工伤预防取得的成效及进一步举措

近年来,X中市坚持贯彻落实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工伤预防宣传。2016年以来,X中市印发《工伤保险条例》上千份,各类宣传手册、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上万份,确保用人单位了解工伤保险政策,对工伤预防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定期进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根据参保企业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每年都要对工伤保险参保企业进行费率调整,对工伤事故发生率高的单位提高工伤保险费率,反之则降低费率。通过费率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企业重视工伤预防,主动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三是及时做好工伤(亡)事故调查。对X中市内发生的较大的工伤(亡)事故,X中市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都会第一时间积极参与,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通过这种现场参与,X中市工伤保险机构也能更清晰地掌握事故起因,从而督促企业排除隐患,从源头上制止了此类工伤事故再发。2013年全市共认定工伤640件,2014年认定638件,2015年认定561件,2016年上半年认定254件,通过近三年的努力,工伤预防已初具成效。虽然工伤事故是现代社会无法根除的问题,但如果能做好工伤预防,控制事故源头,绝大多数工伤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已成为工伤保险工作的重要任务。在目前初具成效的大好形势下,应当实行相应的举措,进一步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发生率:

一是制定工伤预防实施方案。工伤保险机构应加强与安全监察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定期对各企业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工伤预防监督,督促企业搞好工伤预防。

二是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工伤保险费率制度。除了行业特性外,还应将企业工伤发生率、生产条件、工伤预防开展情况等多种因素与费率挂钩,充分发挥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作用,以提高企业业主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是加强工伤预防相关的宣传培训。X中市90%以上的工伤都发生在生产一线,究其原因,除了生产技术差、安全设施不到位外,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意识差也是导致工伤事故高发的原因。如果加强对工伤保险的宣传培训,经常性的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对职工进行培训,发放宣传资料,普及工伤预防知识,这些工伤事故是完全能够避免的。

四是建立行之有效的奖惩制度。除了浮动费率这个手段外,工伤保险机构还可设立一系列新的奖惩措施,让企业有更多动力做好工伤预防。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高和使用工伤保险基金较多的企业,还可专门为其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加强对其的监控和管理。

五是加强对职业病的预防。职业病的预防和康复也是工伤预防的重要内容。工伤保险机构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应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企业和职工的管理,建立专门的健康档案。对发现有职业病的企业或岗位,除了做好职业病职工的治疗外,还应对该企业或岗位进行调查,及时了解情况,尽力避免类似事故再发生。

六、工伤康复现状及举措

工伤康复是利用现代康复的手段和技术,整合各种资源,为工伤致残人员提供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及社会康复等服务,促使残疾人能重返社会,最大限度地恢复和提高其身体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尽可能恢复或提高伤残职工的职业劳动能力,从而促进工伤人员全面回归社会和重返工作岗位。然而,在全市范围内,用人单位及企业职工对于工伤康复处于完全不了解的状态,2016年以来,全市仅有11人递交工伤康复申请,工伤康复工作几乎是空白。从康复机构方面看,到目前为止,全省也仅仅只有南京市有工伤保险定点的康复医院。工伤康复是民生大计,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改变的,经过多年的经济发展,我们应当开始注重加快推动我国工伤康复的建设与发展。一是要提高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要发挥政府在工伤康复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府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对工伤康复需求大的地区应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对工伤康复资源匮乏的地区也要有倾斜的支持措施。其次应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要建立咨询转诊、社区服务、职业培训、信息交流等多个方面的支持网络。另外,可以根据工伤康复的需求考虑在地级市或者县级市建立工伤康复机构,在工伤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实行“先康复、后鉴定”理念,逐步建设工伤康复设施、扩大工伤康复范围。

二是要加强宣传,树立正确的康复意识。只有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充分认识到工伤康复的重要性和意义,工伤康复工作才会有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因此,应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进行引导,积极迸行工伤康复教育,将强制性的措施转变为社会的主动需要,提高人们的法律和道德意识,提高各界的主现能动性。

三是要扩大工伤康复资金的贮备。以我市现有工伤保险基金作为工伤康复的资金来源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可以考虑建立工伤康复基金,采用工伤保险基金提取、政府专项拨款和民间筹集三种来源相结合的方式,稳定资金来源。

四是要加强管理与规划。为了促进工伤康复的健康发展,应该在已经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拟定工伤康复发展规划、指导开展工伤康复工作。应对各地工伤职工的总量、伤残程度、分布及康复需求作出统计,保证工伤康复工作在科学规划的指导下根据经济的发展而遂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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