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信访案件调查报告(精选8篇)_纪委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纪检信访案件调查报告(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纪委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第1篇: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关于信访人***、***等人反映拖欠农民工
工资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信访局:
****2011年**月**日接到市信访局“*信转交[2011]**交**号”文后,对于信访人**、***等**人反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门组成了以****志为组长,******同志为成员的信访工作调查组,对该信访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采取谈话、核实等方法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展开调查。该案件已查证清楚,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男,汉族,****年**月生,现住***,户籍所在地*********
****,男,汉族,身份证号*******,现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反映问题
信访人反映***************,要求:**********
三、调查情况
经调查查证,******是******的工程项目,总承建方为,*****公司将工程施工分包给******等人,***又分别将工程分包给*****等人进行施工。
1、信访人***,承接***分包的****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付。
2、信访人****,承接***分包的***工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付。
四、处理建议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作出处理意见:
一、信访人****反映的***公司拖欠其工程款,致使自己无法支付所下欠工人工资的问题。调查组经调查认为:****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其工程款,下余款项双方存有争议,建议进行司法调解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二、信访人*****等人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应由***支付
经调查组调解,***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万元给**用于工人工资发放。下余部分正在与各方协商解决,进行妥善处理。
三、信访人***反映的承接**公司***项目***元左右工程款未支付的问题,经调查组调解,**公司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到位。
调查人:**
**
***年**月**日
第2篇: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关于信访人***、***等人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信访局:
****2011年**月**日接到市信访局“*信转交[2011]**交**号”文后,对于信访人**、***等**人反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门组成了以****志为组长,******同志为成员的信访工作调查组,对该信访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采取谈话、核实等方法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展开调查。该案件已查证清楚,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男,汉族,****年**月生,现住***,户籍所在地********* ****,男,汉族,身份证号*******,现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反映问题
信访人反映***************,要求:**********
三、调查情况
经调查查证,******是******的工程项目,总承建方为,*****公司将工程施工分包给******等人,***又分别将工程分包给*****等人进行施工。
1、信访人***,承接***分包的****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付。
2、信访人****,承接***分包的***工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付。
四、处理建议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作出处理意见:
一、信访人****反映的***公司拖欠其工程款,致使自己无法支付所下欠工人工资的问题。调查组经调查认为:****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其工程款,下余款项双方存有争议,建议进行司法调解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二、信访人*****等人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应由***支付
经调查组调解,***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万元给**用于工人工资发放。下余部分正在与各方协商解决,进行妥善处理。
三、信访人***反映的承接**公司***项目***元左右工程款未支付的问题,经调查组调解,**公司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到位。
调查人:**
**
***年**月**日
第3篇: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关于人******等人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市信访局:****年**月**日接到市信访局*信转交**交**号文后,对于信访人*****等**人反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门组成了以****志为组长,******同志为成员的信访工作调查组,对该信访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组采取谈话核实等方法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展开调查。
该已查证清楚,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信访人基本情况****,男,汉族,****年**月生,现住***,户籍所在地*************,男,汉族,身份证号*******,现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反映问题信访人反映***************,要求:**********三调查情况经调查查证,******是******的工程项目,总承建方为,*****公司将工程施工分包给******等人,***又分别将工程分包给*****等人进行施工。
信访人***,承接***分包的****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付。
信访人****,承接***分包的***工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付。
四处理建议根据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作出处理意见:一信访人****反映的***公司拖欠其工程款,致使自己无法支付所下欠工人工资的问题。
调查组经调查认为:****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其工程款,下余款项双方存有争议,建议进行司法调解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二信访人*****等人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应由***支付经调查组调解,***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万元给**用于工人工资发放。
下余部分正在与各方协商解决,进行妥善处理。
三信访人***反映的承接**公司***项目***元左右工程款未支付的问题,经调查组调解,**公司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到位。
调查人:*******年**月**日第二篇:信访事项调查报告字附件关于阎国海反映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亩土地纠纷问题的县局:自接到你局关于西湾村阎国海反映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亩土地纠纷问题的信访转办件临信字号后,板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通过走访调查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该信访案件认真进行了调查。
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反映的问题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亩土地纠纷问题二信访人基本情况阎国海,男,汉族,初中文化,年月日出生,板桥村十社农民,身份证号:;电话:,。
三调查情况经查,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经走访知情人得知,在年之前,转湾河开发区是一片荒滩,年月,阎国海向村委会转湾河开发区集资元,自投资金元在西湾村转湾河十斗二农自开土地亩,并得到了亩土地的使用权,张杰栽植了防沙林带。
年,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县土改小组镇政府西湾村委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转湾河进行了土地承包。
年月,新一轮土地承包开始后村委会对此土地纠纷进行了调解,提出退还闫国海的集资款的方案,但因阎国海要求过高未达成一致。
后阎国海多次到村委会要求处理此纠纷,但因村干部换了一直没有解决。
四调查结果经查,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经走访知情人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得知,年月,阎国海向村委会转湾河开发区集资元,自投资金元在西湾村转湾河十斗二农自开土地亩,并得到了亩土地的使用权。
年,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县土改小组镇政府西湾村委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转湾河进行了土地承包。
年月,新一轮土地承包开始后村委会对此土地纠纷进行了调解,提出退还阎国海的集资款的方案,但因阎国海要求过高未达成一致。
调查人:张杰顾方张荣国宋延新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第4篇:纪检监察案件调查报告
纪检监察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自2005年7月5日,我们接到县信访办批转的××镇××村群众举报信,信中反映××镇××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违法违纪的系列问题。针对反映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我们××镇纪委、监察室立即成立了调查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男,1952年7月7日出生,现年53岁,1992年5月在村任职。中共党员,初中文化程度,现任×××村支部书记。
(1)×××同志自1985年任村民小组组长以来,当时,×××村全村渔塘18口,连续与村签订了承包渔塘三次合同,按当时村级实际情况和集体意见决定,每个阶段结算的方式不一样。其中,1985年至1990年,经协商,采取按每口渔塘年产量估算,村级与承包渔塘者按“八二”分成,用鱼抵交渔塘利润款;1991年至1997年重新承包,当时合同由×××签订,他本人也参加承包,按村集体定的意见,按每年上交利润款6200元(其中×××本人承包3571元);1998年至2007年一次连续签订十年合同,由他本人和×××两人共同承包,每年上交利润6200元。经纪委财务清理组查账核实,包括另外在2000年4月承包渔池一口上交利润全部入账。×××同志在承包渔池70亩过程中,在他们承包前,村集体对其它所有渔池进行了一次全面整修,对渔池坝进行了加固,村集体安装了公路排水。整修池坝、过水 等费用村集体作了报销处理。×××等几个承包户承包后,对渔池也进行了零星整修。清理组通过查账了解,未发现村报销这些费用。×××同志
自1985年以来至去年,前后承包二十年,其渔池上交款没有用现金与村结算,只是,其它渔塘、渔池承包人与村结算也是用村欠条或用建造渔池工程款抵付。自2005年起,所有承包户全部是预交现金,再承包。
(2)×××村在2000年,结合上级精神,村级推行产业结构调整,共修建渔池4口,造成四组稻田面积减少,鉴于当时实际情况,从一组无人耕种的田中调出22.6亩到四组。当时,村级召开了支部大会讨论此事,合同也落实到了四组农户。税费改革时,合同书全部报到财政所。2005年实行土地二轮延包,×××村召开群众代表大会,一致认为以税改落实到户面积不变,采取微调方式。1组22.6亩田确权确地还在四组农户,国家有关优惠补贴按上级报表落实在四组农户。一组农户意识到如今国家政策如此优越,纷纷要求村级将调出的田地重新调回来,纯属钻国家政策空子,有些人鼓动村民到村、到镇上多次上访,并且强行将调出的田地占为己有,导致造成信访件上所说的一组村民合同书上写的却是四组村民的名字。
(3)×××村在2003年度为了落实上级政策,在××镇6个村范围内兴建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该项目是以县财政局农发办和××镇财政所为主体。鉴于村集体意见要求对外招标,增强透明度,由村秘书王顺超同志起草招标公示,分别在多处张帖。10天过去了,竟然无一人接标,大家都担心上级政策资金难以到位。其他5个村,工程已完成一半以上,在上级单位的一再督促下,财政所副
主任陈建中再次动员村委会一班人要定期保质保量完成。迫于无奈,×××村采取村干5人共同承担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才与财政所签订合同,完全设有信访件上所说的以权包揽工程一事。
(4)×××村在2004年度落实粮食补贴方面,完全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直接补贴到农户。按国家补贴标准,稻田每亩补贴到户33.35元,分两个阶段进行,直补和早初良种补贴由财政所陈主任直接与农户结算。在结算过程中,欠农业税的农户,经协商同意,抵交了农业税款,未欠农业税款农户,财政所直接付了现金,中稻和晚稻鉴于财政所人手不够,由村干和组长牵头与农户结算。方式与前一个阶段相同,中间存在个别农户与村不结算,村直接在该户欠税税票上扣减,农户与村未办结好手续。那只是极少农户存在过去与村结账过程中有纷争,暂且放下。
(5)×××村2002年根据鄂政发〔200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为及时解决好农村人口饮水解困工作,积极上报,争取饮水解困资金4.2万元。按照上面文件精神要求,人平投资330元,其中中央投入每人105元,省配套投资10%(每人33元),其余部分由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根据×××村集体意见,中央投入部分按90元水利工款及打水井农户补给水泥,分解到农户;省配套资金上级未拔付,其中完成标准高的农户,村另外奖付水利工款50元。因为当时在税费改革前,村级水利工当现金结算,实际上农户没有完全享受国家饮水解困政策。此项,我们镇纪委正作适当处理。
6)×××村2003年按上面文件规定,每个劳力负担水利工15个,工值8元,村与农户的结算情况是:对少数农户全年超额完成了任务的,对超出部分可以抵减原来欠村的各项上交款,没有抵减的,村出具了欠条。对那些常年做工的农户,而村又欠了他们的钱,由农户自愿拿出村级欠条来抵减,对大部分不愿做工的和少做了劳务工的农户,由于他们不愿与村结账,就由
组长造册登记,欠工个数及金额,交村作为后来结帐依据。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农户的各项结算不及时、不公开,导致群众上访,×××村的全体村干也认识到这些问题带来的严重后果,因此,我们建议不予追究个人责任,但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7)×××村村主任×××,现有四个孩子,最大孩子出生于1985年,最小孩生于1996年,其妻已作结扎手术。2001年5月,镇委研究决定,该同志任村委会副主任,主管财贸工作(当时该村无村主任),2002年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龚被村民海选为×××村村主任。×××到村任职以后,曾多次向党组织提出申请,要求加入党组织;村党支部多次向镇党委呈报,镇党委考虑到×××的计划生育问题,一直未予呈报。2005年7月,经镇委考察组多次考察,认为该同志最小孩已近10岁,按《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计划外生育者在5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予批准入党,而他已近10年,遂将×××的情况如实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部已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中共××镇纪委调查组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第5篇:纪检监察案件调查报告
纪检监察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自2005年7月5日,我们接到县信访办批转的××镇××村群众举报信,信中反映××镇××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违法违纪的系列问题。针对反映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我们××镇纪委、监察室立即成立了调查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男,1952年7月7日出生,现年53岁,1992年5月在村任职。中共党员,初中文化程度,现任×××村支部书记。(1)×××同志自1985年任村民小组组长以来,当时,×××村全村渔塘18口,连续与村签订了承包渔塘三次合同,按当时村级实际情况和集体意见决定,每个阶段结算的方式不一样。其中,1985年至1990年,经协商,采取按每口渔塘年产量估算,村级与承包渔塘者按“八二”分成,用鱼抵交渔塘利润款;1991年至1997年重新承包,当时合同由×××签订,他本人也参加承包,按村集体定的意见,按每年上交利润款6200元(其中×××本人承包3571元);1998年至2007年一次连续签订十年合同,由他本人和×××两人共同承包,每年上交利润6200元。经纪委财务清理组查账核实,包括另外在2000年4月承包渔池一口上交利润全部入账。×××同志在承包渔池70亩过程中,在他们承包前,村集体对其它所有渔池进行了一次全面整修,对渔池坝进行了加固,村集体安装了公路排水。整修池坝、过水 等费用村集体作了报销处理。×××等几个承包户承包后,对渔池也进行了零星整修。清理组通过查账了解,未发现村报销这些费用。×××同志自1985年以来至去年,前后承包二十年,其渔池上交款没有用现金与村结算,只是,其它渔塘、渔池承包人与村结算也是用村欠条或用建造渔池工程款抵付。自2005年起,所有承包户全部是预交现金,再承包。
(2)×××村在2000年,结合上级精神,村级推行产业结构调整,共修建渔池4口,造成四组稻田面积减少,鉴于当时实际情况,从一组无人耕种的田中调出22.6亩到四组。当时,村级召开了支部大会讨论此事,合同也落实到了四组农户。税费改革时,合同书全部报到财政所。2005年实行土地二轮延包,×××村召开群众代表大会,一致认为以税改落实到户面积不变,采取微调方式。1组22.6亩田确权确地还在四组农户,国家有关优惠补贴按上级报表落实在四组农户。一组农户意识到如今国家政策如此优越,纷纷要求村级将调出的田地重新调回来,纯属钻国家政策空子,有些人鼓动村民到村、到镇上多次上访,并且强行将调出的田地占为己有,导致造成信访件上所说的一组村民合同书上写的却是四组村民的名字。
(3)×××村在2003年度为了落实上级政策,在××镇6个村范围内兴建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该项目是以县财政局农发办和××镇财政所为主体。鉴于村集体意见要求对外招标,增强透明度,由村秘书王顺超同志起草招标公示,分别在多处张帖。10天过去了,竟然无一人接标,大家都担心上级政策资金难以到位。其他5个村,工程已完成一半以上,在上级单位的一再督促下,财政所副主任陈建中再次动员村委会一班人要定期保质保量完成。迫于无奈,×××村采取村干5人共同承担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才与财政所签订合同,完全设有信访件上所说的以权包揽工程一事。
(4)×××村在2004年度落实粮食补贴方面,完全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直接补贴到农户。按国家补贴标准,稻田每亩补贴到户33.35元,分两个阶段进行,直补和早初良种补贴由财政所陈主任直接与农户结算。在结算过程中,欠农业税的农户,经协商同意,抵交了农业税款,未欠农业税款农户,财政所直接付了现金,中稻和晚稻鉴于财政所人手不够,由村干和组长牵头与农户结算。方式与前一个阶段相同,中间存在个别农户与村不结算,村直接在该户欠税税票上扣减,农户与村未办结好手续。那只是极少农户存在过去与村结账过程中有纷争,暂且放下。
(5)×××村2002年根据鄂政发〔200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为及时解决好农村人口饮水解困工作,积极上报,争取饮水解困资金4.2万元。按照上面文件精神要求,人平投资330元,其中中央投入每人105元,省配套投资10%(每人33元),其余部分由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根据×××村集体意见,中央投入部分按90元水利工款及打水井农户补给水泥,分解到农户;省配套资金上级未拔付,其中完成标准高的农户,村另外奖付水利工款50元。因为当时在税费改革前,村级水利工当现金结算,实际上农户没有完全享受国家饮水解困政策。此项,我们镇纪委正作适当处理。
6)×××村2003年按上面文件规定,每个劳力负担水利工15个,工值8元,村与农户的结算情况是:对少数农户全年超额完成了任务的,对超出部分可以抵减原来欠村的各项上交款,没有抵减的,村出具了欠条。对那些常年做工的农户,而村又欠了他们的钱,由农户自愿拿出村级欠条来抵减,对大部分不愿做工的和少做了劳务工的农户,由于他们不愿与村结账,就由
组长造册登记,欠工个数及金额,交村作为后来结帐依据。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农户的各项结算不及时、不公开,导致群众上访,×××村的全体村干也认识到这些问题带来的严重后果,因此,我们建议不予追究个人责任,但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7)×××村村主任×××,现有四个孩子,最大孩子出生于1985年,最小孩生于1996年,其妻已作结扎手术。2001年5月,镇委研究决定,该同志任村委会副主任,主管财贸工作(当时该村无村主任),2002年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龚被村民海选为×××村村主任。×××到村任职以后,曾多次向党组织提出申请,要求加入党组织;村党支部多次向镇党委呈报,镇党委考虑到×××的计划生育问题,一直未予呈报。2005年7月,经镇委考察组多次考察,认为该同志最小孩已近10岁,按《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计划外生育者在5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予批准入党,而他已近10年,遂将×××的情况如实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部已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中共××镇纪委调查组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第6篇:纪检纠风信访案件办事程序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认为街道工作人员有违反行政工作纪律行为以及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可以向办事处效能投诉中心(纠风办)举报。
[xiexiebang.com文章-http://www.daodoc.com/找范文,到xiexiebang.com]
一、信访举报要求:信访、举报可以采取电话、电报、信函、来访以及认为合适的其他方式进行,应如实告知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举报人应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如以检举、控告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制造事端,干扰办事处效能投诉中心(纠风办)正常工作的,要负法律责任。
二、信访、举报处理程序:
属于办事处效能投诉中心(纠风办)受理范围的举报,办事处效能投诉中心(纠风办)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1、收到信访、举报件,进行统一登记,根据所反映的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并要检查、督促落实。对重要的信访、举报及时向区监察局负责人报告。属于区监察局管辖的,及时交有关职能处室办理;对情况紧急、急待查明、案情单
一、易查易结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办事处效能投诉中心(纠风办)可以进行初步调查,直至立案审查。查处信访举报案件,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案的,要向交办机关说明原因。
2、经初查,认为被检举控告行为未构成政纪处理的,应当做出初查报告和结论;认为需立案调查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3、凡署名检举控告案情较严重、重大的,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可移交区监察局以适当方式将处理情况或结果回告信访举报人。
4、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将根据不同情况转其他职能部门处理。
三、对信访举报人保护
区纪委监察局对信访举报人实行严格的保护制度。
1、对信访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地址等有关情况及检举控告的内容严格保密,检举控告材料列入密件管理。
2、严禁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
3、接受举报人举报或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4、有关的宣传报道,除征得信访举报人同意的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地址。
5、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责任人,或者阻拦和压制举报,打击报复举报人、假想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人员,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7篇:如何撰写纪检监察案件调查报告
如何撰写纪检监察案件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是调查组对被调查人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所写的说明案件事实真相、提出定性处理意见的书面综合材料,是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的调查成果。
调查报告是在调查组全体成员经过充分讨论后研究形成的,同时,也要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最后经承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和分管纪检监察室的领导审议后定稿。
调查报告必须符合公文格式的规范要求,表述要准确,内容要完整,条理要清楚,结构要严谨,观点要统一,文字要精练。一般来说,调查报告应由标题、导语、正文、结尾和署名五部分组成。调查报告须由调查组全体成员署名,调查组的名称及调查人员的姓名应署在调查报告末页,并写明调查报告制作日期。
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立案依据及调查的简要情况
1.案件来源及立案依据,即根据什么人或什么单位的检举、揭发、交待和根据哪一级组织及领导的决定、批示进行立案调查的,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2.调查组的组成情况、调查的起止时间及工作的大体经过。
3.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职务、工作单位以及以前犯过什么错误,受过何种处分等。
(二)主要错误事实及性质
1.写清每一事实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原因、后果,特别是主要情节要详细具体。对调查否定的问题也应交待清楚。
2.对错误的性质作出准确的概括,提出定性结论并写明定性依据。对难以认定性质的重要问题用写实的方法予以反映。
(三)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有关人员要分清责任。对涉及一级组织的违纪问题,要分别写清有关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
要用概括的词语写明被调查人的一贯表现和认错态度,对态度的表述不能太笼统,要写明具体表现。
(五)处理建议
应写明处理建议的根据,同时应写明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机关的意见。对同时违犯党纪政纪和国法的被调查人,除写明党纪政纪处分的意见之外,还应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经济或法律制裁。对一案涉及多人的案件,处理建议应分别表述清楚。
摘自《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简明教程》
第8篇:工作报告之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报告
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报告
【篇1:关于xxx村xxx等人反映危害农田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xxx村xxx等人反映危害农田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xxx纪委信访室:
自接到xxx村危害农田信访案件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组织专人进行核查,现将信访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于后:
一、核实情况。
经查核实:xxx村全村人口约xx户xxx多人,采石场于xxxx年xx月到此开工,工作期间确实存在飞石溅落村落的情况,石场下游部分农田因沙石堆积情况严重而无法使用,附近果树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xxx等人因赔偿问题多次于采石场老板张大海协商未果,所以出现上访事件。
二、情况处理
1、政府已责成村两委立即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安抚村民情绪。2、责令村两委立即与张大海衔接,督促张大海尽快对采石场进行整顿,并对已经造成的农田损坏情况作出赔偿。
4、如张大海仍拒交赔偿款并拒对其采石场进行整顿,按照相关合同,追究其相关责任。
5、对反映的问题召开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及信访当事人会议,并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xxxx年xx月xx日
【篇2: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关于信访人***、***等人反映拖欠农民工
工资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信访局:
****2011年**月**日接到市信访局“*信转交[2011]**交**号”文后,对于信访人**、***等**人反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门组成了以****志为组长,******同志为成员的信访工作调查组,对该信访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采取谈话、核实等方法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展开调查。该案件已查证清楚,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男,汉族,****年**月生,现住***,户籍所在地*********
****,男,汉族,身份证号*******,现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反映问题
信访人反映***************,要求:**********
三、调查情况
经调查查证,******是******的工程项目,总承建方为,*****公司将工程施工分包给******等人,***又分别将工程分包给*****等人进行施工。1、信访人***,承接***分包的****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付。
2、信访人****,承接***分包的***工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付。
四、处理建议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作出处理意见:
一、信访人****反映的***公司拖欠其工程款,致使自己无法支付所下欠工人工资的问题。调查组经调查认为:****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其工程款,下余款项双方存有争议,建议进行司法调解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二、信访人*****等人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应由***支付
经调查组调解,***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万元给**用于工人工资发放。下余部分正在与各方协商解决,进行妥善处理。
三、信访人***反映的承接**公司***项目***元左右工程款未支付的问题,经调查组调解,**公司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到位。
调查人:** **
***年**月**日
【篇3:信访事项调查报告】
附件3
关于阎国海反映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 20亩土地纠纷问题的调查报告
县信访局: 自接到你局关于西湾村阎国海反映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20亩土地纠纷问题的信访转办件(临信字
[2012]10号)后,板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通过走访调查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该信访案件认真进行了调查。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20亩土地纠纷问题
二、信访人基本情况
阎国海,男,汉族,初中文化,1970年1月30日出生,板桥村十社农民,身份证号:***035;电话:***,0936-5529978。
三、调查情况
经查,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经走访知情人得知,在1998年之前,转湾河开发区是一片荒滩,1998年3月,阎国海向村委会转湾河开发区集资1500元,自投资金2600元在西湾村转湾河十斗二农自开土地14亩,并得到了14亩土地的使用权,张杰栽植了防沙林带。2006年,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县土改小组、镇政府、西湾村委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转湾河进行了土地承包。2011年3月,新一轮土地承包开始后村委会对此土地纠纷进行了调解,提出退还闫国海的集资款的方案,但因阎 5
国海要求过高未达成一致。后阎国海多次到村委会要求处理此纠纷,但因村干部换了一直没有解决。
四、调查结果
经查,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经走访知情人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得知,1998年3月,阎国海向村委会转湾河开发区集资1500元,自投资金2600元在西湾村转湾河十斗二农自开土地14亩,并得到了14亩土地的使用权。2006年,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县土改小组、镇政府、西湾村委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转湾河进行了土地承包。2011年3月,新一轮土地承包开始后村委会对此土地纠纷进行了调解,提出退还阎国海的集资款的方案,但因阎国海要求过高未达成一致。
调查人:张 杰 顾 方 张荣国 宋延新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