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调研报告(全文)_农村义务教育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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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调研报告
从2006年春季开始,国家对西部农村地区学校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拜城县积极响应,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农村中小学(含县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对贫困寄宿学生实行生活费补助。对这一新的关爱政策,拜城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领导为组长,财政、监察、教育、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拜城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国家政策。
一、健立健全各项规制度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建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利在千秋。拜城县教育局严格按照国务院要求,与财政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共同研究制定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管理办法》、《拜城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拜城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实施管理办法》和《拜城县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制度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实施办法,并建立了包括中员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在内的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及农村中小学校资产管理等制度。逐项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建立责任制,并严格按照各项《办法》及制度贯彻执行。
为了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中能够严格按制度执行,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不变味,拜城县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纪检委和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实际,建立对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定期审计等一套行之有效的义务教育保障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建立和完善监督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严格落实预算编制
建立科学规范的农村中小学预算算理制度,是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的关键环节。拜城县教育局、财政局结合我县实际,共同制定了《拜城县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工作实施细则》,科学规范了全县农村中小学预算管理制度。
拜城县教育局、财政局按照厉行节约、科学精细、规范管理、提高绩效的原则,采取“一上一下”编制程序,(“一上”:是指各农村中小学教学点首先编制年度预算建议草案,上报教育局核算中心,由教育局核算中心汇编成部门预算建议数,报送县财政局。“一下”:是指县财政局编制县本级财政预算初步草案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经批准后下达预算控制数。)首先由农村中小学校各教学点向教育局提供单位人员、编制、车辆等基本情况及下年采购计划,支出方向等预算依据和年度预算草案,教育局核算中心统一编制部门预算建议数上报县财政局。
预算编制中严格执行预算原则(即:真实性原则、完整性原则、重点性原则、科学性原则、透明性原则、绩效性原则),建立学校校长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制度,要求校长是会计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保证预算数据真实。在县教育局、财政局的统一把关下,各中小学校预算编内容齐全,数据真实,依据充分。各项收入的来源要可靠、稳定,不随意夸大或隐瞒收入。收费管理规范,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住宿费),都是出具非税票据,并做到每个学生人手一票,做到了学校放心、家长和学生放心。非税收入全部上交财政专户,严格做到了“收支两条线”;预算安排坚持“轻、重、缓、急”,在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等必要的支出项目上预算充足,没有遗留任何“硬”缺口;预算安排细化,每项收入、支出都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人员经费按实有在职人员核算到个人,杜绝“吃空头”的现象;公用经费要按学生人数核定;项目支出由教育局党委会研究上报县财政后,由县委、政府、人大等多方论证研究后予以实施,有效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严格执行预算编制,做到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和规范理财。
坚持预算财政审批核拨制度,预算执行严格。在各项经费拨付中,各学校始终坚持审批程序,坚持从零余额账户管理,月初上报经费使用计划,财政审批后,直接支付责权人。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各项经费,特别是各种专项资金,都能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对各项生活补助、助学金等专款,教育局、财政局都联合制订了相应管理办法,提交县领导上会讨论后实施。坚持助学金、生活补助等专项资
金实行发放打卡制度,从不以现金方式支出,社绝经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等现象。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性质使用资金,坚持做到各项支出有依有据、理由充分,符合标准,符合国家的规定。
三、加强财务监管
自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拜城县教育局、财政局按照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委、政府的统一要求,逐项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建立责任制,对各项工作认真地予以落实。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严格按照公用经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将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中小学公用经费的开支。并制订了各项经费制定了实施管理办法,核算中心各核算组会计人手一份并下发到各乡各个教学点,让他们掌握新机制的政策和精神。教育局定期、不定期组织纪检和督导人员深入到基层的中小学校,督导检查各学校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指导解决。财政局的同志也不定期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
为了切实加强管理,促进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我县从2006年起,成立了教育核算中心,将145所农村中小学全部全部纳入到统一核算,实行“校财局管、校财校用”的体制,“单一帐户、集中支付、统一核算”的核算模式。教育局核算中心严格按照《会计法》要求,公开选拨财会人员,配强配齐资产管理人员,各教学点报账员;依法设置各种会计账簿,明确报账程序核算流程,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内部控制,做好内部监督,确保会计行为规范。
县财政每年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核算中心后,教育局核算中心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到各学校相应的账目。学校发生的每一笔支出通过学校校长同意签字、教育局分管领导(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审批、核算中心各核算组分管会计审核以后付给学校或供应商。自2006年以新机制改革以来,从没有发生过截留挪用、滞留缓拨的现象。充分发挥了财务的核算和监督作用,保证了各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杜绝了滥用、乱用教育经费的现象,极大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管理成效明显
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我县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拜城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基本上做到了“六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保障措施到位、政策宣传到位、业务培训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真正的把党和政府强农、减去农民负担的惠农政策落实到农民和每一个学生身上。在每年的审计中,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