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一慈善事业_慈善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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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调研报告一:大力弘扬慈善文化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 调研部 发布时间:2010-03-18
内容提要: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极大地激发了国民的慈善热情,全年慈善捐赠款物达千亿元。2008年12月5日,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李克强等会见出席中华慈善大会的代表。胡锦涛同志强调,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慈善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补充,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现代意义上的慈善不是简单地出于个人做好事的动机,而是个人承担对他人的社会责任。在慈善事业发展良好的社会,会看到“悄悄的慈善”。慈善救助,能让一个走入极度困境的生命绝处逢生;慈善的力量,能让生命的乐章“声声不息”。如何大力弘扬慈善文化,让慈善观念深入人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民革合肥市委会开展调研,分别到合肥市民政局、市慈善协会,安徽省慈善协会,市委宣传部等多处调研,调研采取问卷调查、座谈、走访、考察等多种形式,其间共发放回收问卷1000余份,调查对象有大、中学校教师、学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管理层和普通员工,宗教界代表人士,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普通百姓,基本涵盖了社会的各个主要层面。调研组想借此了解合肥市的慈善文化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希望为推动我市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尽绵薄之力。
一、从调研结果看合肥市慈善事业发展现状
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合肥市慈善事业近年来取得不少成绩。合肥市慈善协会成立于2003年8月,协会成立之后,大力宣传慈善理念,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方筹措慈善款物,努力拓宽慈善服务领域,积极开展以灾民、特困户、城市下岗失业特困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孤儿等弱势群体为重点的救助活动,帮助弱势群体和特困群体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通过调研,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合肥市慈善事业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总体发展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与社会需求还有很大差距。
从市民革调查问卷看,有82.21%的市民不了解开展已达4年的合肥市“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内容。2009年的“慈善一日捐” 活动,合肥市慈善协会共募集社会各界捐款近1379.9万元,如果以合肥市城市人口280万计算,扣除其中香港信地集团、安徽海汇担保有限公司分别捐助的200万元和50万元,我市人均捐款4元。与2008年汶川大地震时全社会迸发出的慈善热情和感人至深的慈善义举相比,有冰火两重天的感觉,这种现象令人深思。
从调研结果看,人们普遍不缺乏慈善意识,93.33%的人关注慈善事业,78.83%的人认为帮助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应该人人有责,人人出力,56%的市民表示在任何时候都非常愿意做一位弘扬慈善文化、发展慈善事业的宣传者和志愿者。但是我们发现人们普遍缺乏经常性的慈善热情,63.25%的人是遇到大灾大难或慈善宣传活动时才有捐赠意愿;30.39%的人经常有从事慈善的意愿,但不知怎么做。在如何更好地弘扬慈善文化,发展慈善事业方面,50%以上市民认为应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慈善教育和引导;44.5%市民认为应加大媒体对慈善文化的宣传,营造以慈善为荣的氛围;43.5%的市民认为尽快出台《慈善法》;37%的市民认为要促进社区文化与慈善文化相融合;33%的市民认为应该铲除腐败。
二、慈善事业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及问题分析
(一)慈善文化的缺失制约着慈善事业的发展。
慈善事业需要慈善文化感染,慈善文化可以助推慈善事业。而目前由于慈善文化缺失而导致的慈善理念陈旧、慈善宣传不足,慈善氛围不浓是制约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原因:
1、社会诚信的缺失,人们对政府、慈善机构公信度的怀疑,影响着人们的慈善热情。慈善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没能及时发布,一些领导干部严重腐败令公务人员在人们心目中的清廉形象不高等都影响着公众的慈善情怀。
2、媒体宣传缺乏影响力。有76.23%的人认为报刊、电视等媒体有关慈善的宣传不够;88.6%的市民认为媒体应进行系统的经常性的宣传、并选择有代表性典型的进行宣传。特别是在“送温暖”、“三下乡”、“扶贫济困”等活动方面的报道,大多是以政府和各级组织关心民众为切入点,报道的角度很少立足于培养公民互助的慈善精神,报道的方式单一,落于俗套,缺乏感染力。有些企业家的善举得到宣传之后反而被一些社会舆论斥为“作秀”、“做广告”、“太小气”等,对企业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83.1%的市民认为对长期进行慈善活动的人应提升其社会地位,给其减税,并进行表彰和宣传。此外,有些人认为慈善事业主要是政府、企业家和有钱人的事;有些人认为是因为养老、医疗、教育、买房压力影响所致;不少人期待《慈善法》尽快出台。
3、人们对于慈善更强调给予者的大方和仁慈,更突出街坊邻里熟人间的互助,希望知道捐赠对象,重视熟人的人情和文化,不习惯向陌生人捐赠金钱。这种由近及远、由亲及疏的慈善原则,导致我们慈善事业的封闭性和内敛性。当前,行善积德、做好人好事的传统慈善理念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的需求,慈善事业的开放性、广泛性、效率与公正等文化理念还远远没有形成。
(二)“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的慈善模式没有真正形成。
现代慈善概念中,一个人之所以行善,不是简单地出于个人做好事的动机,而是个人承担对他人的社会责任。正因为慈善是责任,行善是不需要回报的,所以才能在一些慈善事业发展良好的社会看到“悄悄的慈善”。但当前,我国慈善事业的行政色彩太浓厚。例如,大部分民间捐献被当作政府的关怀和救助发放给受助对象。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这种以或明或暗的行政命令方式“号召”慈善的做法,既有慈善尚未形成风气所造成的无奈,也有政府习惯于自己从事慈善活动的旧习这一成因。它客观上造成了慈善在一些场合成为“第二税收”的现状。
慈善事业被经济学家誉为“社会的第三次分配”,特别是在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中国,慈善事业肩负了更多的责任。但由于我国慈善组织的中心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民间社会功能日益萎缩和“侏儒”化,许多可以由公共群体自行消化和解
决的问题,被误解为政府职能,结果必然导致慈善资金募集思路不宽、方法单
一、渠道狭窄,造成慈善援助成本加大,运作困难。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慈善捐赠80%来自民间,而在中国,慈善业捐赠只有10%来自普通百姓。因此只有大力培育与发展民间慈善组织,我们的慈善事业发展才有希望。
(三)法规政策不健全。
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慈善事业在立法与政策方面存在严重不足。政府对慈善事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不到位,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和政策尚未出台,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有待改善。目前涉及慈善方面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还没有出台实际可行的《慈善法》。慈善机构的认定、注册、管理、监督,公益事业的产权、融投资、转让等问题,都没有相应的法律可供参照。
三、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促进合肥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为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应该在全社会大力营造以慈善为荣的文化氛围,政府应尽快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大力发展民间慈善机构,让“慈善”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具体建议如下:
1、高度重视慈善宣传,大力营造以慈善为荣的文化氛围。
中国首善,徽商陈光标说,哪怕捐一千块也想让全球65亿人知道,希望以此影响别人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从而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唤起内心的善良,促进社会和谐。许多国家的经验也告诉我们,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全社会以慈善为荣的社会风气。建议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慈善机构和媒体要高度重视慈善宣传的系统性和经常性,在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时统筹安排,做到报刊上经常有版面、电视上经常有画面、广播里经常有声音,网络中经常有报道,要选择合理的视角,大力宣传与普及慈善文化。如可以在报纸的重要版面开办慈善专栏;开通慈善捐助热线,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慈善热线号码;在电视、网络上开设“慈善聚焦”专题节目,让慈善人物与专家、主持人面对面交流,使慈善宣传成为媒体的“焦点话题”;策划举办慈善活动周,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诊等各种形式的活动;评选表彰优秀“慈善志愿者”、“慈善大使”、“慈善之星”等;举办“慈善音乐会”、“慈善书画展拍卖”;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慈善、人人参与慈善、人人以慈善为荣”的文化氛围。
2、立足重点,树立典范,大力弘扬与实践慈善文化。
要使良好的慈善文化最终内化为个人的自觉行为,必须立足于重点人群,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在全社会营造一种良好的舆论氛围。
立足长远,从学校教育抓起,培育一颗颗慈善之心。建议各级各类学校将慈善教育列入思想品德课的重要内容,并经常开展慈善方面的讲座、讨论和课外活动,让慈善文化有计划地渗入到大、中、小学教育内容之中,使积极健康的慈善文化理念渗透到青少年的内心,并内化为个人自觉的慈善行为。
立足和谐,从相对富裕人群抓起,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财富观,慈善价值观,对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长期从事慈善活动、光彩事业或慈善义举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企业家要广为宣传并给予表彰。
立足基础,从身边抓起,鼓励支持社区和企业弘扬与实践慈善文化。积极倡导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逐步形成人人愿意慈善的社会氛围,使慈善文化植入社会深层的土壤。通过媒体、网络等各种途径寻找、挖掘并大力宣传像谭海美、朱守其等许多默默奉献的慈善志愿者的事迹,鼓励社会各界组建慈善志愿者队伍,以志愿者无私帮助他人的慈善实践传播互助友爱、快乐和谐的慈善文化。
3、制定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建议宣传部门精心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研究中、外广大民众的慈善意识、慈善心理、慈善行为、慈善制度与慈善价值观等诸方面的问题,了解中、外有关慈善文化的差异与我国传统慈善文化的弊端和不足。在扬弃中国传统慈善理念的基础上,积极吸收借鉴国外良好的慈善文化精华,全面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慈善文化与慈善理念,推动全社会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慈善法》出台前,建议政府先行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研究解决捐赠、救助、投资、监督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结合国外的成功经验,制定相关的法规,使各种慈善行为有章可依,逐步树立“依法行善”的观念。
4、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大力培育民间慈善组织。
逐步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机制。市政府每年安排一次会议,听取并研究慈善工作,解决捐赠、救助等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整合社会保障、民政、慈善机构和红十字会等各种机构的职能,重点发挥各类慈善机构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建立慈善救助的专项基金,如中环投资集团2007年创办的全国第一个专项帮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竹云助学基金》,天徽集团创办的《安徽天徽慈善基金会 》,逐步把慈善事业的具体运作交给民间。进一步落实捐赠减免税政策,出台我市相应的实施细则;引导企业明晰企业与社会的共生关系,鼓励他们参与社会慈善公益捐助事业;建立表彰制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调动他们履行“企业公民”社会责任的积极性,逐步确立像发达国家那样——以“社会保障为主、民间慈善为辅”的民生工作新模式。
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慈善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补充,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希望弘扬慈善文化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能够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媒体以及全社会的关注,我们坚信:“一元钱可以启动一片爱心”、“坚持比理想更重要,行动比激情更重要”。静水深流,只要我们大家坚持不懈地做下去,一定能在全社会形成共鸣,积极健康的慈善文化一定能够深入人心,我市的慈善事业一定能够得到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