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林农生产生活情况调研报告_苗木生产情况调研报告

2020-02-27 调研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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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林农生产生活情况调研报告

会同县人大民侨工委

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县林农生产生活情况,推动解决多年来反映强烈的“三林”问题,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省市人大民侨外委的工作安排,县人大民侨工委与民宗局组成调研组,于5月2日至16日对我县林农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会同县地处湘西边陲,怀化市南部,是全国南方重点林区县、全国21个楠竹生产示范县和南方集体林区12个用材林基地县之一,享有“广木之乡”、“楠竹之乡”美誉,境内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与湘西南周边县一道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誉为一块“神奇的绿洲”。全县国土总面积2248平方公里,辖8镇17乡,345个村,12个居委会,总人口35.6万,其中侗、苗等少数民族人口占63.8%。林业是我县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长期以来,历届县委、人大、政府对林业工作都十分重视,坚持将其作为“三个第一”(第一财源、第一产业、第一工作重点)来抓。进入新世纪后,确立了“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提出了发展“一木一竹两茶”、实现“木、竹、药、油、茶生产加工大县”的奋斗目标,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林业的长足发展。目前,全县林地面积255.35万亩,占国土面积的75.7%,森林蓄积量649.5万立方米,立竹蓄积7000万根、森林覆盖率72.15%,森林资源呈现出恢复性增长的良好态势。

二、近年来服务林农的主要情况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启动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操作,狠抓质量,林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果。到目前为止,全县确权发证已完成现场核实面积233.3万亩,占任务的94.0%,发放林权证91545本。实施林改后,我县的林业产权进一步明晰,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林权到户,林农造林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造林的比率从林改前的70%提高到林改后的90%以上,中幼林管护和森林防火的意识也明显增强。在配套改革方面,2009年开始实施森林采伐制度改革,实行木材采伐计划入村到户阳光行动,解决了林农销售难的问题。近年来,我县的采伐计划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程序下达,使3609户林农在改革中受益;育林基金改革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从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20%降至10%,单独此项,林农每年增加收入数百万元;森林保险每年投保233万亩,2011年共赔付70余万元,为林农解决了发展林业的后顾之忧。并且,林权证发放以后,我县林木林地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呈现出逐年增长态势,2011年,全县办理流转变更登记539宗,面积34900亩,通过林权抵押登记发放贷款1560万元。

2、三大产业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县采取有效措施,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了林业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切实推动了林业发展进程。在第一产业上,着力建设林产品基地。按照“固杉、增松、提茶、活竹、观景”的基地发展思路,大力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工业原料林、楠竹丰产林等,自“十一五”以来,我县每年实施造林绿化5万余亩,增强了木竹供给能力和资源战略储备;加强了以高产油茶为主的经济林、中药材、花卉苗木等特色基地建设。在第二产业上,围绕我县“纸业、板业、竹业、油业”四大林工产业,加快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质量,做大龙头企业,拓展产业领域,构筑了较为顺畅的市场销售网络体系,“大湘西”牌细木工板、“鹰嘴界”牌茶叶、“珍湘”牌植物油等有机产品远销国内外,林业产值达2.6亿元。并且,我县决定建设“竹木生态工业园”,整顿本地企业、吸引外地名牌企业到园区内集中加工,推动林产品精深加工,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在第三产业上,按照旅游统一规划,加快了湖南鹰嘴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炎帝故里、粟裕故居、高椅古村等旅游景点的生态建设和基础施设建设,并正在申报湿地公园,在加强湿地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同时,种苗产业、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朝阳产业也有了较快发展。

3、生态建设卓有成效。紧紧围绕“建设林业生态强县”目标,重点实施了四大林业生态工程。一是退耕还林工程。自2001年以来,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5.36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3.8万亩,荒山造林10.46万亩,封山育林1.1万亩。二是完成长防林工程建设33560亩,其中新造11375亩,封山护林22185亩。三是“三边”绿化和义务植树。根据省建设“绿色通道”和市建设“生态示范市”的目标,我县于2009年就开始重点实施“三边”绿化工作,三年来,共计完成“三边”绿化26.98万亩。每年组织义务植树60余万株。四是公益林建设项目。自2004年以来,共区划界定国家重点公益林52.4万亩,县级公益林1.4万亩,通过完善制度,强化措施,使我县的公益林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全县生态公益林防护体系基本形成。目前,我县已基本形成以保护区为主体,河流、铁路、公路两旁为基础,粟裕公园、炎帝故里、高椅古村等生态旅游景点为点缀的生态屏障。

4、惠农政策严格落实。坚持利民、惠民,积极落实和制定惠农政策。一是加强林业项目申报和建设。按照“巩固原有项目、做实在建项目、争取优势项目”的发展思路,申报和实施了油茶项目18378亩,森林抚育试点项目1.7万亩,造林补贴试点项目1.3万亩,优材更替项目6000余立方米,木材战略储备项目4000亩等,每年争取到的林业建设项目达40余个。二是加大专项资金的管理。坚持专项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在项目资金管理和林农补助资金发放上,严格按程序、进度和“一卡通”等规定执行,保障了惠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林农手中,防止了套取、挪用项目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三是县财政加大投入力度。2010年,我县将工业原料林的造林补助从50元/亩提高到200元/亩,仅此一项,我县林农每年的造林补助收入就达900余万元。

5、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按照“严管林”的要求,全面加强资源林政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森林资源全额管理限额采伐制度。切实加强木材计划、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多年来没有超过上级下达的限额采伐计划,较好地实现了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二是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力度。全县森林病虫害监测率和防治率达85%以上,虫害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森林火警火灾发生率也严格控制在上级核定的指标之内,林业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维护了林农利益。三是切实加大林业执法力度。每年对伐区进行全面检查,成立了林业执法督查大队,负责林业综合执法检查和监督,并在木材检查站安装了监控设备,对木材流通管理实行全面监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益林补助过低。按现行标准,我县的公益林补助资金仅10元/亩,其中发放到林农手中的只有8.5元。公益林涉及我县17个乡镇112个行政村2.4万户林农,特别是湖南鹰嘴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多个村全村范围被封禁,公益林范围内的林农每年减收2000余万元,人均每年减收300元,按现行的补助标准,根本无法弥补因无法采伐造成的损失。

2、林地集约难,规模造林难度大。由于林改后,我县林地小班更加细化,平均每个小班不到5亩,且部分林农意识不能转变,自己不经营造林也不让租赁给他人经营,林地集约、规模造林比林改前更难。

3、林业建设资金严重不足。近年来,个体和私营业主成为我县造林的主要力量,非公有制造林达90%以上。自“十一五”至今,全县造林资金投入达1亿元以上,目前我县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抵押贷款尚未形成较大规模,资金缺乏问题成为制约我县林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4、林工企业精细加工不够。我县林工企业达50余家,但是包括龙头企业在内,在精深加工、自创品牌方面严重不足。

四、建议和请求

1、建议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改革。目前,全省林改的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但配套改革是决定林改成果的关键所在,建议在公益林流转、林农合作化经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研,出台指导意见。

2、请求增加我县林业建设项目。我县每年的项目资金虽然达3000多万元,但仍不能满足我县林业生态、产业建设的需要,请求省级部门逐步增加我县的项目和专项资金,特别在森林抚育、造林补助等项目上给我们重点林区县以重点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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