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结交青少年调研报告1_队伍稳定调研报告1

2020-02-27 调研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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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管理,分类引导帮扶

构建预防刑释解教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机制

雨湖区团委

“刑释解教青少年”在我国司法领域专指刑事处罚意义上的刑满释放青少年和行政处罚意义上的解除强制性劳动教养的青少年,过去也被称为“两劳释放”人员。从法律意义上讲,这部分人被重新归入一般公民范畴,成为国家建设的积极因素。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社会关注程度不足和后续保障制度滞后,导致他们在重新回归社会困难重重,易沦为社会边缘群体。监狱和劳教所释放以及解除劳教的青少年,回归社会后产生的影响是连锁性的,对其处置得当,社会就多了一名普通公民;处置不当,社会就多了一份不稳定因素。

雨湖区团委积极深入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化预防刑释解教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要求,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实行了深入摸排,分类引导,量化考核的方法,构建了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形势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把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对于推进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创新,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刑释解教青少年安置帮教工作背景

目前,由于我国就业形势相对严峻,社会保障体系仍未健全,且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文化水平低,比较缺乏专业技术,部分人员好逸恶劳恶习根深蒂固,再加上社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偏见和歧视,因此刑释解教人员青少年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仍然困难重重,其中的少数人甚至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隐患。

二、雨湖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现状

针对刑释解教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面临的情况和问题,雨湖区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大力实施安置帮教社会化探索和时间,并将其作为预防违法犯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平安雨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目标,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具体的数据资料)

一、调查情况:

以镇为例进行调查,通过在全镇各村、社区、学校、社会群团组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例会,对全镇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及闲散在社会年上的25周岁以内的青少年进行了全面调查;重点是对厌学、早恋、结伙、上网、打架、偷窃等情况进行调查。本次调查共排查出问题青少年99人,在这些问题青少年中,被司法机关处理过及正在服刑的人有20人,在校学生 60人,社会闲散青少年19 人。

二、青少年犯罪特点分析

(一)犯罪比例呈上升趋势,根据镇每年刑释解教对象中25周岁以下青少年人数显示,2006年19人,占刑释人员解教人员总数的21.8%,2007年23人,占刑释人员解教人员总数的22.8%,2008年24人,占刑释人员解教人员总数的24.7%,呈逐年递增趋势。

(二)犯罪年龄呈低龄化趋势,2006-2008年刑释解教人员中,14-18周岁青少年17人,占刑释解教人员中25周岁以下青少年总数的26.2%,其中最小年龄犯罪不到15周岁。

(三)犯罪方式呈团伙化趋势,根据近两年的未成人人审前调查显示,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大部分都是团伙作案。

(四)犯罪类型呈多元化趋势,近几年数据显示,青少年犯罪涉及刑法5大类,仍以抢劫、盗窃、抢夺、故意伤害、强奸等侵财及暴力型犯罪居多,还出现吸毒、贩毒、招摇撞骗、猥亵儿童等类型犯罪。

三、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目前各地都制定了一批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政策,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但相对而言各地落实情况相差明显,具体表现在:

1、部门间协调不够。《意见》规定,各级司法行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税务、工商、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为刑释解教青少年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提供服务和指导,做好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这项工作涉及职能部门众多,但目前主要仍是少数部门孤军奋战,“小马拉大车”,力量有限,需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协调机制。

2、有些职能部门顾虑重重。主要体现在怕事多不愿管,如银行贷款问题,通常对刑释解教类青少年的信用、能力等方面存有过多顾虑,表现得过于苛刻、保守和排斥。

3、社会心理影响。一是社会上对此类人员存有偏见,总认为他们是监管场所出来的,不是什么好人,触犯了法律,身上有污点。二是刑释解教人员自身因素,有些因为自己犯过罪,总觉得低人一等,始终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三是“破罐子破摔”,少数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认为自己想改好都难了,一辈子就这样算了,于是变本加厉进行犯罪活动。

4、跟踪帮教工作不够彻底。以前的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及时查找出一批脱漏管人员,落实了相应的安置帮教措施,有效地消除了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但从结果来看,全市还有很多条虚假信息要进一步从录入源头核证查实,许多名见档不见人的脱漏管对象需要继续查找,少数外出打工未落实帮教措施者需要落实跟踪帮教或委托帮教。

四.强化预防刑释解教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1、深入摸排,为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奠定基础

以社会作为工作的突破口,我委联合司法部门工作人员,组建专门的摸排工作小组,对全县所有社区的青少年集中建档,掌握第一手资料,确定重点管理对象,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家庭在校学生、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刑释解教青少年、单亲、失亲家庭青少年等人群进行了重点摸排,为加强对青少年的有效管控奠定坚实的基础。

2、深入开展试点镇校园警务工作,加强校园治安保卫力量。

建立规范化校园警务室,完善校园技防设施,切实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着力预防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开设法制课并保证课时、师资和教学内容。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扫黄打非”工作,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3、定期对刑释解教青少年进行帮教。我委始终将刑释解教青少年的安置帮教作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和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效措施来大力推进。一是组织“多对一”的帮扶结对。发挥安远义工联、安远论坛等社会自建组织作用,广泛吸收“五老”人员、教师、医生、律师和社会热心人士等作为矫正安帮志愿者,以“多对一”帮教形式,为每一名刑释解教青少年实行定期家访制度,及时掌握矫正安帮对象的思想动态,负责对其进行经常化的转化教育和指导帮助。二是继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关心解决家庭生产生活困难,消除社会岐视,每年普法宣传周都组建普法工作组深入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公民法律意思,让刑释解教青少年懂法、守法并享有合法的尊重感和认同感。

4、落实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监管引导。我委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管理:一是我委联合基层派出所定期组织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的广度和深入,对社会闲散人员重点监管;二是积极引导,动员到县职校免费学习技能,免费推荐就业,让社会闲散青少年有事可谋,有业可创。

5、量化考核,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为和谐社会的推动器

团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布置,年中有督查,年末有考核评比。同时,联合文化市场稽查队伍着力加强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清理校园周边的黄赌毒有害文化产品,严厉打击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校治安稳定。同时开展了“青少年网络文明同伴行”、“青少年远离网瘾行动”等系列活动,让广大青少年文明上网,上文明网。团区委还与区综治办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区综治办对各乡镇的考核当中,并按区综治办下发的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分解任务分工,明确成员单位和基层预防组织的职责,在年末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考核。始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为和谐社会的推动器。

五、总结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肩负着建设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重任,正如我们所说,教育好一位青少年,这个社会就多了一位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益分子,反之则多一位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员,我们要坚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联动,协调配合;突出主题,多管齐下;强化政策,落实帮扶;致力安置,拓宽渠道;科学监管,提高效果;加大宣传,注重引导严格考核,落实责任;保证硬件,强化队伍这九个响亮而有力的口号来缓解刑释解教青少年无托管失控的局面,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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