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金融服务调研报告_农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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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融支持农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
XX信用联社
(2012年9月3日)
近年来,农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已经逐渐成为重要的农村市场主体,对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解XX信用联社支持农业合作社发展的进程、效果,以进一步促进我县农业合作社发展,探索金融支持其发展的有效途径,按照省联社有关通知要求,我县联社就金融支持农业合作社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金融支持农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6月末,全县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114831万元,全县“三农”贷款95993万元,新放贷款中涉及农业合作社和社员贷款余额7300万元,受益农户5210户。其中投放养殖业合作社贷款1920万元,种植业合作社贷款2400万元,农产品加工和其他专业合作社2980万元。
二、XX县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
截止2012年6月末,XX县农业合作社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共有140多家。从涉及的行业看大体分为种植业、养殖业和其他涉农合作社。其中种植业主要有粮食、棉花、油菜、蔬菜、水果、茶叶等专业合作社,养殖业主要包括生猪、渔业、-1-
黄鳝、蜂业、湘莲、珍珠等专业合作社,其他涉农类合作社如农机服务、农副产品、农产品运销、水产营销等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合作社发展的多样性。其中全县养殖专业合作社有47个,占合作社总数的33%;种植业69个,占49%;其他26个,占18%;涌现了像xx棉花专业合作社、xx茶业专业合作社、xx优质稻专业合作社、xx蔬菜专业合作社、xx润农棉花专业合作社、xx湖渔业生产农业合作社等一大批有特色、有规模、发展势头快、助农增收增效好农业合作社。
三、支持农业合作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XX联社努力加强和改进对“三农”和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不断夯实和加大“三农”信贷业务,积极支持农业合作社的发展。
1、有针对性地制订信贷扶持计划
XX信用联社把支持农业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的一个重点,及时了解我县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对各农业合作社及社员开展调查,掌握农业合作社经营项目、入社社员、股份设置、经营管理和资金需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了对农业合作社信贷资金支持的扶持计划,做到支持对象不盲目。XX县银华润农以棉花专业合作社的形式直接向农户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及提供棉花栽培技术,由xx公司向各村场签订合同,按农户承包合同田亩多少毛估产量,由公司担保逐笔发放贷款。该合作社涉及村场14个,农田面积26000亩,农户1087户,2011年就向该合作社社员发放约210万元。
2、在风险可控中推行灵活的贷款方式
为了更好的解决农业合作社及社员贷款问题,XX联社采取“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的贷款方式给予积极支持。一方面,对农业合作社社员中的信用户、示范户和专业户,按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管理办法,给予最高3万元的信用贷款限额。另一方面,对生产资金需求量较大的农业合作社及社员,大力推行农户联保、农村专业大户和农业合作社贷款,使专业合作社和社员的贷款额度得到大幅提高,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合作社及社员的发展。如xx信用社和联社营业部向xx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插旗菜业累计发放贷款250万元,支持其进行蔬菜加工、成品销售,主打产品芥菜和豆角,在带头人的带动和管理下,该合作社创立了“xx菜业”品牌,成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仅此一项,农户增加收入150元—200元/亩,全镇农户增收600—800万元。
3、创新服务方式以有效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题
农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缺乏贷款抵押物的问题,同时,由于农村房屋“二证”不齐全比较突出,很多农户无法抵押获得贷款,也很难找到愿意为其贷款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为此,XX联社根据农业合作社的生产特点,积极推广棉麻货物、仓储、林权、湖面承包经营权、订单质押以及第三人提供保证担保等方式,向农业合作社和社员发放贷款,较好的解决了其贷款难的问题。XX县xx优质稻专业合作社于2007年12月成立,主要是以水稻种
植、收购、加工为主,为扩建厂房改善成品质量和提高产量,该合作社xx米业以法人代表xx名义向三封寺信用社申请借款,却缺乏抵押物。经过多方协商并上报联社审核,信用社以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向该合作社发放贷款200万元,解决了该合作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
四、促进农业合作社发展的金融支持建议
1、规范农业合作社自身管理
农业合作社要加强自身规范建设,重点从规范登记注册、规范股权设置、规范生产行为和规范管理制度等方面,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身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促进其广泛吸收农户入股,提高农户入户合格率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的贷款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提供贷款贴息和税费减免。
2、推广法人代表个人担保与政府专项担保贷款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对普通社员的约束力较弱,因此有关部门要强化对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的风险约束,推广法人代表个人财产担保贷款,规定合作社法人代表对于合作社贷款具有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可由市财政和县财政设立专业合作组织风险补偿基金,对专业合作组织提供贷款担保。
3、创新信贷产品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在坚持风险可控、成本可算、利润可获、信息披露到位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服务产品,探索新型担保方式,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贷款的品种和担保范围,创新各类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的农副产品订单、保单、仓单等权利以及农用生产设备、机械、林权等财产抵质押贷款品种,提升信用社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