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可行性调研报告_精神残疾托养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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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可行性调研报告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修水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残疾人工作,近年来,修水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到省市表彰。为解决重度残疾人的日常护理,减轻他们家庭和社会负担,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修水县政府决定建设残疾人托养中心。为保障中心建成后达到预期效果,县残联对中心的建设进行了可行性调研
一、概况
修水地处赣西北山区,距南昌、九江、武汉、长沙都在200公里以上,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县地域面积4504平方公里,辖36个乡镇,近80万人口。有各类残疾人4.3万(根据全国第二次抽样调查数据测算),其中有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14000、一级残疾人2000余人。根据摸底,全县有托养要求和经济能力的残疾人200余人。
二、建设规模
根据修水县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需求,决定建设可托养100名重度残疾人的托养中心。该中心地处城南新区康顺路,占地5亩,计划建筑面积4300平米。中心主楼五层,按无障碍要求设计,同时配有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
三、创办主体
县政府委托县残联作为创办主体,托养中心定格为副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托养人数1比3的比例定编,工资县财政全额拨款。
四、管理模式
1、托养中心以服务残疾人为宗旨。
2、托养残疾人必须由其法定瞻养义务人或其亲属与托养中心签订委托托养协议,无法定瞻养人和亲属者,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委托。
3、托养人生活费暂定每月400元,由委托人或单位统一向托养中心缴交。家庭生活困难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护理费用,按护理级别向委托人收取护理费。被托养残疾人的日常生活用品和衣服由委托人提供。
4、被托养残疾人的医疗费用,由委托人(单位)负担。被托养残疾人重病、住院,由委托人护理。
5、被托养残疾人死亡,由托养人负责丧葬及费用。
6、托养中心的其它开支,在争取社会捐助、上级支持、残联补贴后,不足部分报请县财政列支。
五、建设资金筹措
预计中心总投资800万元,县政府自筹300万,争取上级残联扶助300万,接受衬会损助200万。
综上所述,修水县建设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是切实可行的,会有良好的社会次效益。
二O一O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