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供电公司农业生产线路现状调研报告.08.20_供电公司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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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供电公司农业线路现状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已成为农业发展不可须臾离开的重要保证。自1998年以来,经过统筹安排、科学谋划,先后进行了一期、二期农村电网改造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加快电网改造步伐,大力实施惠农工程,大规模的农网改造工程极大地提高了农网运行水平。但受政策和资金制约,农业排灌线路和农业用电管理未得到明显改善,农业排灌用电需求得不到满足与“三新”农电战略的矛盾日益加剧,和县公司根据省市公司统一计划安排,对本供电区域内的农业线路现状进行了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和县35千伏农业抗排线路
和县共有35千伏专用排管线路4条,分别为和城变391和金线
6.23公里、沈巷变306沈雍线10.06公里、乌江变386驷马山支线1.3公里、黄坝363黄石线4.73公里,总长22.32公里,除363黄石线外均为供电公司产权,运行年限均属建成超过20年陈旧线路,和县公司负责产权线路的运行维护,363黄石线由石跋河排灌站维护。
2、和县10千伏专用农业抗排线路
和县供电区域无专柜农业抗排线路,所有的农业抗排配变均T接在10千伏公用配电网用电,产权分界点均以搭火T节点界分,T接点以下均为客户产权,由客户负责维护。
3、和县10千伏及以下农业配电线路
全县10千伏配电线路87条,总长度2136.41千米;低压配电台区4011台,总容量503.332兆伏安,其中公用台区2118台,用户专用台区1893台(其中,农村农业专用排灌机站493台,总容量71.908兆伏安)。截至2010年底,我县农村电力网已基本形成以35千伏为主的网架结构,10千伏线路深入广大农村,全县乡村通电率100%。
全县共有380/220伏7042条,全长5448.12公里,其中,农业抗排线路(含公用、农用线路混用线路)4628条,全长3829.11公里,其中运行年限超过20年的有1405条,运行年限在10-20年之间的有2708条,运行年限低于10年的有515条。所有的农业线路在实施了抄表到户后(包括减线损模式),所有线路产权均应属供电公司,但部分台区实行了居民、农业“两电分离”,农业计费表计上移至配变出线关口,造成产权不清,公司不能完全凭借产权分界摆脱维护责任,故应属于产权不明部分。
另据不完全统计,全县仍有农业自建线路6892条,全长3839.25公里,该类线路为村级机构或个人为方便排灌、经营等行为自行建立,线路状况较差,大部分为质量较差的漆包线、散股线,属于三类线路,该类线路的产区界限不明晰,公司也没有就此类线路签订过协议(客户不愿因其为自建性质而承担管理、维护责任,因此也不愿签订相关的合同和协议,且因该现象是以台区作为单位,而台区的管理单位如自然村、行政村也没有签订法定合同、协议的资质),无法明确该类线路产权。其他因和县地区的历史原因,台区内挂钩打水现象及其普遍,但是因为随意性和季节性强,无法对其进行管理、统计。
二、存在问题
通过一、二期农村电网改造,农村电网的健康状况虽然有了改善,但是在农业排灌和农业生产用电上还存在着以下突出问题。
1、专用农业排灌线路设施设备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一、二期农网改造的资金投入,使农村电网结构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由于农网改造政策的限制,专用农业排灌线路设施设备等并没有进行改造,这部分线路设施设备目前一是产权不清;二是供电线路设施设备老化、陈旧;三是无人维护管理,导致安全问题极其严重。
2、非专用农业排灌线路设施设备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农村配电台区大都属混合供电台区,由于农业排灌用电季节性强、负荷分配不均匀、用电起伏性较大,给配电变压器容量选择带来不小的困难。
3、农业排灌用电计量和电费回收上存在的问题
由于农村排灌用电分散,季节性强,为抢种抢收不误农时。只要能够抽水农户忽略安全问题,挂钩用电等违章用电现象时有发生。农村供电所有时到了防不胜防的地步;所以给农排用电的计量、电费回收和农电线损都带来较大影响。
三、农业生产线路改造升级工作预想
由于我县境内农业用电性质和供电模式均较为复杂,原有的已整改线路和整改状况仍然较差,所以必须在对全县台区的农业抗排用电需求进行详细的清理和排查后,制定详尽的计划。
在全县进行农业线路升级改造,投资规模总预计,应按照在“十二五”规划期内,每年拨付4000万(概算)农业线路专项整改资金,逐年对重点工程和地区进行整改。
四、专用农业生产线路(非供电公司产权或产权不清部分)改造
按照全县的农业线路分类,基本有以下几点基本意见:
1、对35千伏专用抗排机站,继续由县水利部门进行管理维护,由县统一拨付大型抗排机站的建改资金;
2、对大灌区专用抗排机站,仍由相应圩区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对供电公司作为农业专用配变管理;
3、对镇管抗排机站和村自建专用抗排机站,可在对其现状进行改造后,通过资产移交的方式,同时将设备和线路的管理维护责任,同时移交到供电企业;
4、公用配变台区内的农业线路,应尽快对其进行改造,在满足农业抗排用电需求的前提下,清除其三类线路,建立专用农业机口,并按以到户模式签订照明、农业综合用电协议,明确产权分界和维护责任点。
五、关于农业生产线路管理的几点建议
1、必须明确农村专用农业排灌用电设施设备管理权责
其一是按照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产权关系明晰的,应由产权单位承担相应的维护管理责任,如果产权单位不愿意承担维护管理责任,愿意移交给供电企业运行维护管理的,可以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办理移交手续,供电企业可以予以接收;二是产权关系不明晰清楚的,应该给与相关政策,通过供电企业的清产核资,作为供电企业的盘赢资产处理,纳入供电企业统一管理,避免农电资产无人维护管理的问题;三是继续加大对农村电网的投资力度,通过设立农业生产线路专项改造资金,对农村排灌抽水和农业生产用电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加
大投入;四是供电企业要主动承担农村电网的建设管理责任,要适度安排资金逐年加大对农村电网的大修、更改、计措和新建改建等问题。
2、对现有的农村排灌设施进行必要的清理
供电企业要按照“十二五”电网规划,统一规划好农村供电网络,做出计划规划对现有农业排灌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改造;所以各级农电部门必须对现有农村排灌设施设备进行清理,逐年安排改造资金和计划,改变和县地区的农业用电现状。
3、建立科学合理使用的农村供配电模式
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减线损”的农业用电管理模式,已经逐渐不能适用于当前的生产用电模式。所以,必须要针对我县的特殊农业用电需求(沿江大圩区、灌区和用电习惯),以《农村电力、配电网规划设计导则》等规范性文件为基础,进行新模式农村供用电模式的建设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