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_农产品市场调研报告
关于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产品市场调研报告”。
关于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张家界农产品批发大市场是国家发改委2003年立项的国债项目,市人民于2006年以总第56次[2006]22号常务会议纪要同意该项目由永定区人民负责组织实施。
一、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建设基本情况
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历经多年建设,至今未能建成,主要经历过程:2007年区人民与南京世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由南京世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在西溪坪街道办事处胡家河、覃家岗区域(汽车东站后面)修建农产品批发大市场。经南京世丰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于2007年由省、市发改部门就张家界农产品批发大市场项目进行立项批复,2008年省人民同意对该片区135亩项目用地农转用,建设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当年,因南京世丰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没有到位,项目处于停滞状态。2008年11月,区人民与南京世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了双方责任和履约的最后期限,后因该公司未能履约,经市人民同意,区人民依法终止了协议。此后,经市人民同意,区人民与湖南世雄房地产开发集团签订协议,开发建设财富阳光商贸城项目,将农产品批发大市场作为其子项目选址在原定地块作为项目第一期建设。由于第二期拆迁难度大,有大量居民需要安置,经请示市人民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同意,投资商向市土地储备中心交纳承诺第二期建设农产品批发大市场金1000万元后,利用农产品批发大市场用地先行建设安置用房(东方明珠项目)。后因市水文局办公楼、市信用联社宿舍、广空18师驻张家界办事处等单位在本项目第二期红线范围内的建设以及安农明珠、新华书店、盐业公司等用地难以收回,已不能按计划保障土地供给,导致农产品批发大市场没有落地。
二、(一)另行选址。由区人民请示市人民专题研究解决项目用地问题。理由:一是该项目建设意义重大。《中央关于推进农村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把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和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整个农产品流通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在引导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增产增收和保障城镇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供应农产品批发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二是已有选址的初步意向。鉴于项目的重要性,由我局牵头做了大量项目选址的调研工作,与市商务局、规划、国土部门一起多次协商和现场察看,选址在尹家溪镇夏坪村(距拟建的环城直线距离约500米,投资商架一座桥可将公与项目连通,距张花高速出口1000米),占地约500亩,拟打造具有物资集散、价格生成、信息发布、服务引导、产品促销、产业带动等功能,集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展示直销及商务物流服务于一体的专业现代化农产品流通平台。
(二)另行招商。从客观上讲,湖南世雄房地产开发集团现已不具备建设农产品批发大市场的条件。应与湖南世雄房地产开发集团协商,劝其退出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建设。湖南世雄房地产开发集团调整土地用途,没有按协议约定建设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应承担一定责任。但考虑到市、区两级在第二期供地上没有予以保障,且已同意投资商改变土地用途,走协商程序,劝其退出农产品批发大市场
建设。同时支持湖南世雄房地产开发集团依托东方明珠部分房屋,开展自驾游接待中心项目建设,以缓解房屋销售困难,并可以此作为投资商退出的前提条件。择商选资建设农产品批发大市场。现有江苏润恒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原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红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具有投资意向,由组织相关部门对其经济实力、农产品市场建设经验进行考察,选择实力强、具有成功经验的投资企业建设。
(三)、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1、永定区合作桥人王章均引进南京世丰投资公司进行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土地报批、立项等前期工作,投入一定资金,至今未收回成本,多次向市、区相关领导汇报,强烈要求由其招商引资建设农产品批发大市场,便于收回成本。
2、湖南世雄房地产开发集团要求建设农产品批发大市场,若劝其退出,其有可能要求退回金。
由市、区人民召开专题会予以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