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台县小型水库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_水库管理调研报告

2020-02-28 调研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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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台县小型水库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小型水库工程概况

石台县现有小型水库50座,总的控制流域面积218.95km2,总库容2856万m3,总兴利库容1823万m3,总设计灌溉面积3.78万亩,实际灌溉面积2.526万亩,其中:小(一)型水库6座,控制流域面积82.4 km2,总库容1752万m3,兴利库容1129万m3;小(2)型水库为44座,控制流域面积136.55km2,总库容1104万m3,兴利库容694万m3。按坝型分,拱坝7座、土坝43座;按工况分,能正常运行的有45座,不能正常运行或蓄水的有5座(爱国、南山、龙井、屏风坑、园坑);按效益分,以灌溉为主的47座,灌溉兼发电的3座;按病险情况分,已除险加固的43座(包括已列入计划的1座),未除险加固的7座。这些水库的建成,在不同的时期内都在一定的程度上,对我县防洪保安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我县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二、小型水库管理现状

(一)水库管理模式。目前我县小型水库的管理模式有以下四种:一是属乡镇政府管理的水库(如张田、石岭、朱冲、考圲河);二是属县小水电公司与乡镇政府共同管理的水库(如庆丰、南村);三是属县水务局管理的水库(如六百丈);四是属村委会管理的小

(二)型水库。

(二)水库管理经费落实情况。全县水库除六百丈、庆丰、南村等3座水库外,各水库管养经费均从转移支付资金中支付,且标准不一,大部分是用于支付管理员工资。其中:小

(一)型水库中最高的为3000元/年(张田水库),最低的仅600元/年(考圲河水库),石岭、朱冲两水库为1000元;小

(二)型水库基本在200~500元/年.座,另有南坑、三合水库靠承包养鱼以库养库。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没有建立管理机制

(1)小

(一)型水库。在上世纪70~80年代,张田、石岭、庆丰、朱冲、考圲河等5座小

(一)型水库均设立水库管理所,为集体性质,隶属当时的人民公社管理,共有17名专职管理员,管护费用从小农水经费及岁修经费中列支。水库管理比较规范,各水库并建立了工程技术档案。80年代未后我县由乡镇政府管理的5座小

(一)型水库管理所均不复存在,仅石岭水库有2名管理员,朱冲水库1名水库管理员看管水库,张田水库由承包水面养殖的人员代管,考圲河水库因工资较低没有管理员而由村长代管,庆丰和六百丈水库均未明确水库管理员,由电站发电人员代管。

(2)小

(二)型水库。我县44座小(2)型水库,除南村水库外均属村集体管理,由于村集体管理能力更为有限,安全管理状况更差,部分水库连较为固定的看管人员也没有,大多由村委会委托一名村民代为看管,或由村民组长代管,或由承包水面养殖的人员代管,主要工作是在汛期巡查报险,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管理,只是形式上的看水库,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全县大部分水库基本处于汛期有人看,汛后无人管的局面。

2、没有落实管护专项资金。自2007年以来,我县50座水库中有43座进行了除险加固,并配备、完善了管理设施。但是水库的管护问题一直没有很好的解决,一直没有落实专项管护经费,全县水库除六百丈、庆丰、南村等3座水库外,各水库管养经费均从转移支付资金中支付,大部分是用于支付管理员工资,且标准不一。小型水库的日常维护管理仍是我县的一个薄弱环节,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工程维护费用难以落实,工程维护也就无从谈起;由于工资较低,也就难以调动管理员的积极性,管理员就不能尽职尽责管好水库。常言道水库管理是“三分建、七分管”,管理不到位,必然会加快工程设施的老化,一个小问题平时无人管理,久而久之便成了大问题,譬如无钱买黄油,放水闸阀不能保养,导致放水闸阀无法开启,形成安全隐患。二是由于缺少资金,工程疏于管理和维修(特别是灌区配套工程尤为严重),剔除退耕还林和荒芜的因素外,我县几乎所有的水库的实际灌溉面积都不能达到设计能力。很多水库灌溉渠道,至80年代后就一直没有进行过系统的维修、加固,加上多头治水的体制,水库灌区配套建设没有统一规划、统筹管理,有的水库灌溉干渠(或总渠)倒塌、渗漏严重,没有资金进行维修、加固,但却安排资金对其末端的支渠进行硬化、护砌,导致水库有水无法放、田间无水输的现象。三是由于管理缺位,我县曾多次发生过放水闸阀启闭拉杆被村民拉断、底涵闸板断裂等安全责任事故,有的水库在除险加固后,出现了管理房门窗、闸阀、启闭机被人为损坏的现象。

3、产权状况模糊不清。我县小型水库除六百丈水库外,都没有进行确权划界,产权不明晰,水库管理各种矛盾较为突出,严重影响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部分农民在水库坝脚、建筑物旁边和水库设计淹没线以下种植庄稼甚至建房,一是高水位时库尾淹没部分农田,造成群众矛盾;二是淹没区农户不允许水库蓄满水,直接影响了水库的防洪和灌溉。张田、石岭、庆丰、朱冲、考圲河等建库时征占淹没土地问题没有解决,特别是张田、石岭、朱冲3座水库,群众一直在上访,矛盾较为突出。

4、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差。虽然我县各水库都有一名管理员,其工作只是在汛期巡坝报险,在农田灌溉时开闸放水。各水库的管理人员均没有进行过专业培训,业务知识严重不足,安全责任心不强,各水库均无观测记录和管理台帐,达不到规范管理的要求。

四、对策及建议

今年4月3日,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为县级及以下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小型水库、中小河流及其堤防、小型水闸、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淤地坝、小型水电站等,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探索工程管理模式,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等,这对我县水库管理改革,无疑是一次机遇。本人在近年从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过程中,查阅了本省和外省兄弟县市政府或水利部门出台的相关水库管理文件,值得我县借鉴,特别是铜陵县政府颁布的“铜陵县小型水库管护办法”、青阳县水务局财政局颁发的“青阳县小型水库管理养护细则”、浙江省淳安县政府颁发的“淳安县小型水库巡查制度”、山东省连城县政府颁发的“连城县小型水库专职管理员管理方案”值得我们借鉴学习,故本人根据《指导意见》精神,并结合我县水库管理现状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县政府尽快出台《石台县小型水库管护办法》,与县政府已下发的《石台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石政办[2010]52号文)配套实施执行,指导全县水库管理工作。

(二)建立水库管理机构。恢复张田、石岭、朱冲、考圲河、庆丰等5座小

(一)型水库管理所,配备2~3名专职管护人员(包括1名负责人);小

(二)型水库每座水库配备1名专职管护人员,其中:重点小

(二)型水库及有2座以上水库的村,设立水库管理所,管理所设1名负责人,统一负责所在村的水库管理工作。

(三)明晰工程产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政[2006]5号)》及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做好水库产权界定工作,向明晰产权的工程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明确工程功能、管理与保护范围、产权所有者及其权利与义务。

(四)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水库产权所有者既是水库的管护主体,又是水库的安全责任主体,要按照《石台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要求,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水库工程正常运行。

(五)落实工程管护经费。建议县财政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以及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小型水库管护经费。具体标准建议如下:

1、小

(一)型水库(共6座)每座5000元,其中:工资4000元(按2人考虑)、管护费1000元(不含灌区维护费,下同);

2、总库容50万m3以上的重点小

(二)型水库(共6座)每座3000元,其中:工资2000元(按1人考虑),管护费1000元;总库容50万m3以下的一般小

(二)型水库(共38座)每座2000元,其中:工资1500元(按1人考虑),管护费500元。由县级财政对乡镇实行定额补助,维护费不足部分由水库所在乡镇政府负责落实。6座砌石拱坝水库补助标准可适当降低。(我省铜陵县财政补助标准是小

(一)型水库每座10000元,小

(二)型水库每座8000元;青阳县小

(一)型水库每座5000元、小

(二)型水库每座3000元)

(六)建立管护人员聘任、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水库管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年龄宜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熟悉工程情况和识别基本险情。水库管护人员由管理单位(管理所、村)直接或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聘任,经水库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核准后,报县水务局备案。县水务局负责对水库管护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和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上岗证。各水库管理单位应与管护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水库管护人员职责及待遇。

(七)规范小型水库水面租赁、承包经营权。所有小型水库实行管护与经营分离的措施,水库对外承包经营必须经过所在乡镇政府批准,并报县水务局备案,不允许采取“以包代管”的形式,严禁将小型水库正常运行管理工作交由承包经营者履行。

(八)建全水库管理制度。由县水务局或防办制定《水库安全巡查工作管理办法》及《小型水库巡查制度》,使水库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九)实行考核奖惩制度。一是县水务局及乡镇政府对水库管护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定期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是水库日常管护、汛期巡查、管理台帐等),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惩、续聘或辞退。二是由县政府组织水务、财政、监察等部门对水库管理单位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

管护经费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其中:管护人员工资在7月份发50%,另50%按年终考核结果于次年1月发放;管护费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于次年1月一次性发放。

石台县水务局 张丰秋

二○一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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