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推进乡镇村镇建设调研报告专题_镇村镇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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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推进乡镇村镇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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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机构与行政》2012年第06期
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以来,为了解决在村镇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市直各部门在新的“三定”方案中关于农村建设的功能和职责尽快实现。湖北省老河口市编办牵头,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对乡镇村镇建设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通过明确机构、理顺职责、下放职能、委托执法,完善监督考核,以奖代补激励等措施,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推进了村镇建设。
一、主要做法
(一)规范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由“职能权力相对集中”转变为“权力下沉、职能靠前”。
自2004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原村镇建设管理处改为城建服务中心,与市建设主管部门脱钩。原来的管理职能全部取消,转变为农民建房提供咨询、中介和负责镇区环卫的服务机构。
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深入,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多。农民建房的现实需要与做好村镇建设规划的迫切需求之间所产生的矛盾不断激化。面对无序建房、规划滞后问题,乡镇一级的管理职能按照《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筑法》要求由县一级建设、规划等主管部门行使,但是主管部门在行使职能时,受人员、地域影响,又显得力不从心,而乡镇一级也只能多用解释、协调手段解决。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尴尬局面。
鉴于上述情况,市编办在多方调研后,报请同级编委会批准,在全市10个乡镇办设立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暂不核定人员编制,使用过去乡镇城建服务中心的人员,核定职能16条,明确负责乡镇建设体系规划;编制村镇建设年度计划;重点项目选址定点;单位和个人建房初步审查;临时占道及开挖工程的初步审查;负责危房改造、农村建筑队资质审查;对村镇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市场准入进行管理等。市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在乡镇范围内的职能权利全部下放,执法项目全部以签订委托责任书的形式下放到乡镇,业务上各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接受市直职能部门指导。
(二)建立健全村镇建设管理制度,由“多头多级管理”转变为“扁平化综合管理模式”。一是要求各乡镇办必须配备专职副书记、副镇长分管建设规划工作,加大对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的力度;二是由乡镇办一级牵头要求管制区域内社区、行政村两委班子签订村镇规划建设目标责任书;三是制定由村一级申报,城建规划管理办公室审核,市直职能部门审批备案的管
理模式;四是制定了建设过程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道路放验线、用地公示、排水等项目由建设规划办人员“一次到场、多事办理”的综合服务管理模式;五是村庄、集镇的建设、规划必须公示,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六是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严禁其它一切乱收费项目。
(三)完善综合检查考核措施,由“工作经费补助”转变为“以奖代补激励”。
为了确保各乡镇办建设规划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解决其工作经费,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在完善综合检查考核机制的同时,由市财政列出专项资金300万元,对全市各乡镇办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实行以奖代补,考核成绩直接与以奖代补资金挂钩。
每月由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城乡规划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对各乡镇办进行综合检查考核。建设管理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考核,规划管理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考核,环境卫生、镇容镇貌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考核,沿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建房由交通运输局负责考核。考核试行百分制,按照得分情况划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依照考核档次按比例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二、主要成效
一是建设规划体系逐步完善,村镇建设管理工作主体地位得到体现。2011年全市224个行政村规划编制率达到100%,集镇规划修编率达到60%,集镇旧城改造统一规划设计方案,统一施工方案,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程序执行。全市10个乡镇办对集镇行政区内房地产开发建设、居民个体工商户、农民建房均办理“一书一证”手续,并严格使用全省统一推广的设计方案,农村无序建房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施工队伍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集镇管理和集镇建设同步推进,城镇功能日益完善。2011年各乡镇办自筹资金680万元用于公共服务设施维修和改扩建工程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档次明显提升。各乡镇出入口和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扎实有效,主要道路两侧的经营场所和沿街广告牌匾得到有效规范,私搭乱建、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比较突出的镇容问题和交通秩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群众参与建设规划工作热情积极,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随着村镇建设规划工作的公平公开,“危房改造”工程的不断深入,公共配套措施不断完善,人居环境不断优化,群众生活需求不断满足,群众利益不断体现。因宅基、建房纠纷而产生的不安定因素自然减少,群众由以前的“被动接受、情绪抵制”转变为现在“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建设规划管理,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相关问题及建议
一是亟需加快村镇建设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目前我市村镇建设管理工作主要由各乡镇城建服务中心人员组成,2004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只剩下2-3名“以钱养事”工作人员,现在增加职能权利,管理力量相对薄弱,行使行政职能,人员身份又受到质疑。建议按照建制乡镇每万人配备1名城建规划管理人员,核定事业编制。
二是对于小城市发展重点乡镇应成立城建规划的派出机构。进一步就乡镇经济快速发展影响城镇建设规划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理顺乡镇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增强重点乡镇统筹协调、自主决策、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以乡镇管理为主,实行双重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 “以奖代补”资金监管力度。在确保“以奖代补”资金财政直达的同时,在不改变城建规划办财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前提下,由财政所进行代管,乡镇办审批使用,确保城建规划工作经费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