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山镇综治维稳调研报告_综治维稳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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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山镇综治维稳工作调研报告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日子,各种反华敌对势力可能再掀恶浪,对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成严峻挑战。加之,随着改革开放步伐加快,各种矛盾更加凸现,为进一步掌握全镇的治安状况,具有针对性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全镇的平安促全国的平安,桂山镇按照县综治维稳委的通知要求,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桂山镇维稳基层基础建设,筑牢平安建设的根基,大力推进“平安桂山”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镇综治维稳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提供政治保障。桂山镇党委、政府不断强化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意识,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平安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桂山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把开展平安建设作为维护新时期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抓手,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
划和党政领导的任期目标,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把手”工程的要求,对平安建设工作亲力亲为,亲自抓动员部署,抓组织落实,有效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综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基本形成了指挥顺畅、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了平安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齐抓共管机制,提供合力保障。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平安建设的任务措施细化分解到每个村(社区)、每个部门,着力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各部门对照本地区、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职责分工,精心制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各具特色的行业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宣传发动机制,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三)建立责任,落实和督查督办机制
根据县综治维稳委对政法综治工作的要求,我镇结合实际,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综治、保平安的责任进行分解,明确了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建立了各地各部门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机制,把考核
结果与其年度目标责任挂钩、干部考核挂钩、评先评优挂钩,并完善了落后警示、督查督办、责任查究等责任落实制度体系,切实将平安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肩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当前我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村(社区)还没有真正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工作中对本辖区稳定使命认识不清,维稳责任意识不强,履行综治维稳职能不到位,不敢管、不愿管、嫌麻烦,怕承担责任,签订的责任书不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难以履行。
(二)人员、经费保障困难。目前在乡镇,专干不专的问题相当普遍,特别是在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突发事件等过程中,往往都是花了一定的经费才息事宁人的。
(三)法制宣传还有待加强。当前普法宣传大多限于在县城周边活动,深入农村民族地区、治安重点地区宣传较少,群众长期缺乏法律教育和法律知识。与法制建设、新型农民的培养,新农村建设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导致这些地方刑事治安案件多发,民转刑案件增多,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邪教活动仍然存在。
(四)民主监督还不到位。部分村组集体财产管理不善,财务制度不健全,村务不公开或公开不规范,加之,少数部门办事推诿拖拉,敷衍塞责,工作作风不扎实,对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不认真落实,处理问题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五)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当前,部分执法工作还存在与新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有的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少数单位和执法人员一定程度存在着执法不规范、服务群众理念不强、特权思想、部门利益思想等问题,影响了执法公平正义,侵犯了群众法权益,甚至引发人民内部矛盾。
三、下一步工作的措施及对策
(一)深化认识,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建设“平安和谐桂山”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社会稳定工作,把综治维稳工作列入重中之中的工作任务来抓,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视为天职”,即守一方土地、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克服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才会取得新的成效,从而才能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创新宣传机制,营造群众参与治安的社会风气。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作为基石,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而发动和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是我们的政治优势。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群众中形成大气候、大氛围,把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让他们树立“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把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当作自己的切身利益来看待,把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当作自己的事来维护,把发现犯罪或破坏社会风气当作是对自己的侮辱,即遇违法犯罪,人人挺身而出,以庞大的力量推波助澜,共同参与和维护社会治安。
(三)落实责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坚持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度,切实把排查化解的责任落实到人,将一般性、偶发性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避免因矛盾纠纷激化演变为“民转刑”案件、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筑牢基础,深入持久地抓好治安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以及治安防范网络,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和治安巡逻,特别是城区治安联防,要切实采取在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蹲点守候的办法开展巡逻,从而达到管理有序、治安良好、干群和谐的“平安桂山”创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