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责任 调研报告(精选5篇)_落实两个责任调研报告

2021-05-01 调研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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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两个责任”调研

关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践与思考

山阳县发改局纪检组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组负监督责任。如何更好推动我局“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是当前一项重要课题,需要我们切实担当有为,深入研究思考。

一、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主要做法

2015年以来,我局坚持以清晰明了的责任界定为基础,以系统配套的监督机制为抓手,以坚决过硬的考核问责为保障,以有力有效的宣传发动为引导,着力构建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过硬追责的责任落实体系,大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一)全面细化理清责任边界,变“职责模糊”为“权责明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我局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清晰界定“两个责任”的内涵外延,划定“责任田”。一是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党组领导班子承担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深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推进源头治理、坚决反对腐败等7方面15项具体任务。二是明确纪检组监督责任。具体包括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监督、强化履职监督、严肃查办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等6个方面12项具体任务。

(二)建立“五化联动”责任制考核机制,变“只挂帅不出征”为“既擂鼓又冲锋”。强化责任考核,推行“五化联动”责任制考核问责工作模式,着力压实“两个责任”。一是创新信息化监管。全面推广应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各单位领导干部动态填报履行责任情况,实现了履责报告的实时化;对责任不落实的,系统及时预警提醒,实现了日常监管的自动化。二是开展系统化考核。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全面考核与专项考核结合;强化考核工作实施,开展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抽查以及多层次、大范围的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拓展检查考核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实行社会化评价。整合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和政风行风测评,分类设置个性化测评指标,对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立体式开展六大推进活动,变“意识淡漠”为“入脑入心”。坚持多管齐下,注重宣传发动,开展“六大推进活动”,督促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迅速落实责任。一是层层开展宣讲督导,实现工作部署“全覆盖”。二是层层专题约谈,实现思想认识“全统一”。三是层层签字背书,实现职能职责“全落实”。四是层层示范带动,实现各级领导干部“全参与”。五是层层责任倒查,实现监督问责“全过程”。六是层层宣传报道,实现舆论引导“全方位”。

二、当前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当前落实“两个责任”已逐步走上正轨,形成了一些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工作举措和经验做法,但清醒审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通过采取“六大推进活动”、述责述廉、分类考核等系列措施,思想认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强化,但少数领导干部对“两个责任”的认识还不到位。一是认识程度不一。少数人员对“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深,潜意识中存在重业务、轻廉政的思想偏差。二是主责意识淡漠。有的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识不强。少数领导干部对履行监督责任支持力度不够大。三是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少数领导对下属的违纪违法行为不愿、不敢旗帜鲜明地大胆制止。个别领导干部因为自身不廉,底气不足,害怕严管会“拔出萝卜带出泥”,引火烧身。

(二)责任分工落实不到位。在具体落实中,还存在分工不明确、工作断层等实际问题。一是责任界限落实不到位。少数部门没有真正落实县委划定的责任范围,依然习惯于将主体责任交给纪检组来履行,一些单位仍然存在主要领导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二是“三转”要求未完全落实。个别纪检组长依然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少数甚至分管办公室及其他部门具体业务工作。

(三)同级监督依然困难。现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两个责任”不容易落实的根本原因,突出表现为同级监督仍然较为困难。一是监督独立性不够。纪检组长作为同级党组的班子成员,对同级党组班子及成员的监督薄弱。二是监督方式不明确。纪检组对同级党组成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缺乏具体实施办法和路径。三是监督的盲点较多。同级班子成员分工不同,纪检组长了解其他班子成员工作情况的途径不多。

(四)配套制度还不健全。目前,虽然相继推出了落实“两个责任”的系列措施和制度,但仍然存在操作性不强、规范性不够等问题。一是巡察制度尚需完善。需要在巡察对象、范围、频度、内容、方式和巡察队伍建设上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二是考核机制有待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方式、分值权重等尚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改进完善。三是追责机制不健全。党风 3 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及“一案双查”的具体实施办法尚未出台,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的程序、范围、主体、方式方法均没有细化规定。

(五)能力素质还不适应。无论是党组还是纪检组,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都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能力素质不足的问题。从党组来看,有的领导干部善抓业务、不善管理,抓经济建设是行家里手,抓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思路不清、办法不多,落实“一岗双责”缺乏实在的工作举措和抓手载体。从纪检组来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业务水平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还不尽合理,干部缺乏系统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对纪检监察工作往往只能简单应付。

三、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对策建议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必须站在党的意识和执政意识的高度,将“两个责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坚决消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构建宣传引导、监督检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能力提升“五大体系”,真正压实“两个责任”。

(一)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为核心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一是强化纪检组对同级党组的监督。明确党组在重要人事安排酝酿之初,同步征求纪检组意见,对有确凿证据存在重大违纪事实、存在重大廉政风险或不适宜提拔的,纪检组拥有否决权。二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尽快出台查办腐败案件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实施意见,健全和完善派驻机构改革相关配套制度,充分保障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对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工作的监督检查,为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健全“两个责任”宣传引导体系。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进一步改进宣传引导方式方法,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自觉主动地落实好“两个责任”。一是健全常态化的内部宣传机制。二是健全系统化的外部宣传机制。三是健全经常化的信息沟通机制。

(三)进一步健全“两个责任”监督检查体系。一是健全述责述廉和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述责述廉方式和程序,建立事前审核、事后抽查核实的制度机制,对报告内容不实的开展追责问责。严肃认真开展述责述廉评议和质询,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建立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同级班子成员制度,强化对同级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督促指导。建立党组其他班子成员约谈分管负责人制度,对分管系统和部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的情况开展专题约谈,发挥督促、提醒、警示作用。三是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制定中长期巡察工作规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监督与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有机结合,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四是建立日常监管制度。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为重点,建立日常工作抽查、检查等制度机制。不断优化党风廉政责任监管平台,实行即时填报、定期抽查通报等制度,对填报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健全“两个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一是健全党组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突出考核重点,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正风肃纪、查办案件、廉政风险防控等科学管用的硬性考核指标,对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多视角、全方位考核。二是健全纪检组监督责任工作考核制度。根据监督责任考核办法,结合年度重点工作,每年制定考核细则,由上级纪委开展对下级纪委的工作考核。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对执纪监督问责等主业主责情况的考核。三是完善考核结果刚性运用制度。适时调整主体责任考核结果在党组目标考核和班子个人年终考核中的权重,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岗位调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进一步健全“两个责任”责任追究体系。一是完善签字背书制度。每年年初,由党务办公室细化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内容、单项工作,量身定制责任清单,层层开展签字背书,作为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度。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细化问责内容、形式、主体、方式等具体内容。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的追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三是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尽快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启动程序、范围、形式等内容,做到有据可依。

(六)进一步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的能力素质保障体系。一是健全“两个责任”履职培训制度。将“两个责任”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领导干部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制度。

第2篇:落实两个责任调研报告

落实“两个责任”调研报告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好“两个责任”,关键是一把手带头,切实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一、我乡“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乡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自职责。二是乡党委年初与社区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模式。三是建立健全党委议事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集体决议,对涉及我乡发展和大额财务支出等事项,班子成员及时交换意见,集体讨论决定,通过民主集中制在班子中营造了既有统一意见又有个人观点的工作局面,形成一心一意搞建设,聚精会神谋发展的浓厚风气,班子成员事事处处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二)加强学习教育,促进廉洁从政

乡纪委紧紧抓住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认真做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一是以开展“一学两争三优”活动为契机,开设“书记讲党课”,由党委书记利用点名会亲自授课,在全乡范围内营造争当牢记宗旨的带头人、加强修养的带头人、模范表率的带头人、干事创业的带头人、勤政廉洁的带头人的工作氛围。二是广泛开展廉政书刊征订。积极组织乡机关、社区、辖区企业、学校征订《中国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建设》等反腐倡廉学习用书用报,全年共征订书刊报纸50余份。

(三)打造廉洁亮点,开展警示教育

乡纪委总结往届警示教育培训经验,继续打造廉政警示教育亮点工作。组织全乡村组干部,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教育活动,中院政治部主任说,这是市中院有史以来首次面向乡村干部举办此类活动。中院刑二庭副庭长亲自为我乡干部作了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他结合我市征地、拆迁等领域发生的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件,重点讲解了案件类型、外在表现、罪名、原因和预防对策等内容,引起了与会干部强烈的反响。会上,中院还安排我们乡村干部试穿了法袍,试敲了法槌。村官们认为法官讲解的都是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内容令人警省,并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以教训惨痛的案例为反面典型,筑牢防腐思想防线,依法办事,防止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出问题。通过举办此活动,我们也切实感觉到只要教育形式灵活新颖,村官很乐于接受;只要真正服务基层,上级单位很愿意配合;只要创新信息内容载体,媒体作用也易于发挥。

(四)完善监督机制,增强责任意识

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我乡针对落实“两个责任”出台了《关于对违反工作纪律相关人员的问责办法》,由乡纪委牵头,科级领导带队,安排专人,配备摄像机,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考勤抽查,违纪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到位,一般工作人员追究站所负责人责任,由乡党委书记对该站所长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该站所长在全乡大会上做公开检查;副股级以上人员被查处存在违纪行为的,由乡党委书记对该站所分管科级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该站所分管科级领导在全乡大会上做公开检查,抽查结果存档,并做为年终工资福利的发放依据。此外,新问责办法中规定在检查中,被查处存在违纪行为一次的临时工作人员,直接核算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解决长期以来临时工作人员难管理的问题。以制度落实、问责查办“双管齐下”,动真碰硬,严风肃纪,有力地促进了我乡干部队伍的作风转变,为干事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目前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

我乡积极探索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形式,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全乡“一岗双责”意识有所增强,但是,在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主体责任意识仍需加强。

部分单位和部门错误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业务,与单位业务工作联系不大,认为单位主要是负责抓好发展、保稳定及完成本职业务工作,甚至存在“经济要上,纪检要让”的错误思想。

(二)监督责任有弱化现象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指出:“各级纪委协助同级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依职责开展责任追究工作”。然而实践中,基层纪检系统往往人员力量薄弱,工作重心往往在组织协调和具体任务落实上,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的领导小组多、牵头的事务多、参与的检查多,甚至负责了重点工程等多项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成了“副业”,很少真正抽出精力监督、办案,开展责任追究明显投入精力不足。

(三)责任追究震慑力不够

我乡针对落实两个责任出台了一系列的问责条例,以工作纪律检查为载体,充分运用其检查结果,追究站所负责人责任及个人责任。然而在实践中,问责追究的力度仍不够。一些顾虑来自怕责任追究影响稳定、影响荣誉,一些顾虑来自于个人情面,使纪捡组织开展责任追究面临较大压力和阻力,责任追究手段也常仅限于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和诫勉谈话,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使问责制震慑力不够,对改进工作的指导作用收效甚微。

(四)落实责任的方法简一

提到贯彻落实责任制,主要模式是:年初开会部署,下发文件责任分解,年终检查考核。落实到更具体的工作上,就是抓工作纪律,工作停留在老套路上,落实途径被动单一,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难以充分调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责任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落实“两个责任”下步工作建议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切实做到“三个管好”。一是管好自己,不搞特殊化。“第一责任人”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坚持学习党章和党纪政纪相关条例规定,学习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提高自身的廉政意识和理论素养,带头落实《党章》、《廉政准则》等规定,自念“紧箍咒”,经常“照镜子”,时刻“正衣冠”,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二是管好班子,不当老好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坚持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里,勇于担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教育引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三是管好队伍,不留害群马。对下级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同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不搞微错不究、不搞初犯不查、不搞法不责众,严厉惩处“害群马”,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要切实做到“四个一”。一是全力支持纪委组织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纪检干部队伍,选派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参与纪检监察工作,鼓励定期参加上级组织的思想业务培训。二是要注重把好用人导向关、提名推荐关、识别考察关和酝酿决定关,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三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问题的化解推动干部作风更快转变,党群关系更加密切。继续选树一批务实为民服务的典型人物。四是对顶风违纪、知法犯法的人和事,以“零容忍”的态度顶格处理,通过抓一批反面典型,达到震慑效果,营造全乡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三)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要切实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检查监督不松劲、不歇脚,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为党委出好主意、当好参谋。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必须严执纪、严问责、严把关。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敢于唱黑脸,严厉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当前,要重点抓好八项规定落实,狠刹“四风”,加大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增强震慑力。三是必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持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纪律约束,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准确定位自身角色,对存在的不正之风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同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四)利用好问责这把利剑,要切实做好“三个方面”。一是做好问责制度内容。基层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问责制度只有同我们的具体工作内容结合起来,制度才有生命,才具有更强针对性和时效性。一切监督检查,一切问责都是为了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因此我们的问责制度要围绕着当前和今后的中心工作、重要工作,建立和完善。二是完善好监督体系。问责制度的实施和执行本身就是一种监督,一种对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它的实施要借助于监督检查,要整合各种监督力量,将党内监督和国家专门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监督,监督权力运行情况、监督干部履职情况、监督领导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将问责工作做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仅要治贪,还要治庸、治懒,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执行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运用好问责结果。将问责结果作为年度考评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一方面问责结果可以作为警示教育的素材,对那些工作不踏实、不认真履职、没有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的干部起到警示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将问责制度的执行结果转化为对干部履职情况的绩效考核,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激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贯彻和落实“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的精神。

第3篇:落实“两个责任”调研报告

落实“两个责任”调研报告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要求,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党委以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完善监督机制为抓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城建环保各项工作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现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一)切实担当党委“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今年以来,局党委严格按照中纪委《关于实行党委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落实“主体责任”10件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坐实,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委按照区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专门组织召开了党委会对中纪委2010年颁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学习,并根据区纪委制订的目标责任制要求,结合我局城建环保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治腐工作,制定出台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2014年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责任目标分工》。按照“四个突出”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岗位职责,并从一把手到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到科室长再到每个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和责任岗位,督促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同时,局党委还监察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针对在新形势下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制订预防新对策,使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

2、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局党委紧紧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这条主线,认真抓好选拔任用干部制度的学习贯彻落实,在全局组织开展人事制度改革。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演讲、民主推荐测评、党委研究等程序,择优选聘一批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中层干部,优化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推进双向选择,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择优选岗的意愿,让那些平时工作积极主动、扎实苦干、有上进心的通知都争着要,而那些平时不遵守纪律,工作涣散,找茬而不实干的人找不到位子,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举贤荐能,拓宽选人视野,给更多的人提供施展才能的机会,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凝聚发展的合力,增强创优争先的意识。通过科学配置、竞争上岗选拔出75名中层干部,其中,新提拔13名优秀人员,通过双向选择150名人员找到了工作岗位。

3、加强学习教育,促进廉洁从政。一是坚持传统学习。按照学习机会,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活动,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头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报告、党建知识、政策法规、先进典型事迹、上级通报、廉政知识、主题实践活动文件精神、党风廉政、工作作风等各类知识,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理论素质。二是开展视觉感观教育。组织观看了《焦裕禄》、《生死抉择》、《四风之害》、《廉政中国》、《安监局长》等影视教育片,同时,组织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新郑监狱进行实地教育,以直观的感受影响教育党员干部。三是开展正能量教育。组织局科级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优秀团员青年等70余人到兰考参观焦裕禄纪念馆,倡导为民务实清廉的精神品质。四是开展诺廉活动。年初,由局一把手带领13名科级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作出公开承诺,并通过上墙公示接受监督。五是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以廉政文化进机关市级示范点的为切入点,在局机关着力打造“廉政摄影、廉政格言、执法感悟、警示漫画”四层不同形式的廉政文化长廊,使广大干部职工“抬头受教育,低头思感悟”。

4、加强执法监督,严防违纪苗头。一方面深入推进执法标注化建设。对各执法科室现行的许可、审批、监管、处罚、征收、强制等各类执法事项的依据、权限、流程、时限、程序、裁量权、责任以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等,进行重新审视和规范,形成“执法标准”。另一方面增强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执法全程录像”制度,为执法人员配置录像设备,对所有行政处罚、收费行为,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对其执法用语、程序以及执法对象的陈述、申辩等内容全程录像,留存备案,杜绝违规执法。由纪检室牵头,不定期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审批、监管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对野蛮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以罚代管、擅自入企检查、违反执法程序等行为,一次查实既予以待岗、调岗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党政纪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第4篇:两个责任落实调研报告

天元镇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调研

区纪委:

按照你委下发《中共德阳市旌阳区纪委关于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和正风肃纪工作相关情况调研的通知》(德市旌纪发„2015‟19号)的要求,现将我镇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天元镇落实“两个责任”的基本情况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落实责任意识更主动。我镇党委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基本做到了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既挂了帅、又出了征”。

2.落实责任途径更清晰。天元镇多次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加深了落实“两个责任”的认识。

3.落实责任追究更严格。组织开展了天元镇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约谈工作,针对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查找问题,通过督查通报的方式督促整改。

(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1.履责意识明显增强。镇纪委积极协助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天元镇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统一。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推动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2.履责方式明显优化。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时进行扯袖子、咬耳朵,防止了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在元旦、春节、清明、五

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持续发力纠正“四风”,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三)当前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角色错误、力度不统一;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压力递减,步调不一致;三是落实“两个责任”方式单一,方法不优;四是责任目标考核与实际脱节,指挥棒失灵;五是纪检监察干部本领恐慌,能力不适应六是专职纪检干部人手少,监督不给力。

(四)落实“两个责任”的对策与建议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力度要一致,达到同频共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两者互为依存、缺一不可,必须同步发力、同步推进。

二是责任清单要明确,监督同步跟进。在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基础上,让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与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同步跟进,也让纪委实施“再监督”对号叫板、对号入座,明确抓手。

三是落实“两个责任”重点要突出,把着力点找准。纪委监督责任既要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反腐败工作,还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督查,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乱作为”的严肃惩治、“慢作为”的责令整改。

四是推动责任落实方式要优化,完善评价机制。要建立“日常检查、专项巡查、重点督查、主体检查考核”模式,同时优化考核评价指标设计,让考核更贴近基层实际,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更能发现问题,以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

五是监督执纪方式要改进,着力发现问题。对群众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等问题线索要认真研判,仔细甄别,进行深度挖掘,对群众反映的强烈和集中问题要紧盯不放,直至水落石出,确保问题“发现准”。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通过函询、约谈等方式确保问题发现“早”。

六是紧紧结合“创铸树”活动,打造过硬队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对做“老好人”的纪检干部要及时调整。其次要着力提升执纪水平,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学习,着力提高履职能力。三要进一步充实纪检干部队伍,尽快将乡镇专职干部按3-4名配备充实调整到位,让责任有人扛、监督有人抓。

第5篇:公司落实“两个责任”调研报告

公司落实“两个责任”调研报告

根据集团纪委《关于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调研的通知》,公司于10月上旬开展内部调研,召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就公司落实“两个责任”的基本情况进行总结,并就如何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 “两个责任”进行专题研讨,群策群力,共同为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献计献策,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两个责任”落实基本情况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以来,公司按照集团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在集团党委统一领导“支部书记(总经理)亲抓亲管、纪检监察责任人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参与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加强公司班子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业的表率,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公司制度建设和各项业务开展中去,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二、公司落实“两个责任”的基本做法

公司党支部、管理层深刻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按照集团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公司内部营造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1、注重强化领导责任。

公司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结合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定期召开公司工作例会,各部门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公开汇报各部门业务、各项目的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公司负责人及时掌握业务进展情况,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一方面促进业务开展,及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强化领导责任,及时发现和规避业务开展中存在的党风廉政风险,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2、注重党风廉政教育

公司按照集团“两学一做”工作部署,扎扎实实落实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让全体党员的头脑时刻保持清醒,时刻绷紧反腐败斗争这根弦,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公司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形式多样,通过组织专题讨论会、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以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登山、跑步等健康活动等方式,向党员输入正能量,以达到驱邪扶正、固廉清腐的作用,让党员不仅在八小时以来感受到来自党组织的监督和关怀,八小时外也同样感受来自党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关心,达到不敢腐也没机会腐的效果。

3、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扎实开展办公效能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作考勤制度。坚持执行公司考勤管理办法、去向告知制度,对干部的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没有遵守规章制度的予以通报批评,加强员工间的相互监督和约束。

4、公司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党风廉政要求

公司坚持“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近两年来,公司严肃办公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审批权限,大幅压缩管理费用,不仅减少了成本开支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也避免党风廉政风险的发生,为争取经营业绩和廉政建设双丰收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召集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会议,集中调查研讨如何更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根据会议讨论,现将调研结果总结如下:

1、关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机融合问题

调研结果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一个矛盾统一体,一方面党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应在纪检部门的协助下,做好制度设计,身体力行地抓好“主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另一方面党委作为“被监督者”,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带头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党委和纪委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真正把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抓,纪委抓监督、抓落实的完整监督体系。

2、关于加强纪检监察责任人工作

集团各单位各部门的纪检监察责任人通常都由各单位、各部门内部遴选出合适人选担任,行政上纪检监察责任人仍是被监督主体的工作人员,纪检责任上又负有监督行政主体的职责,是一个矛盾统一的主体,因此,要加强纪检监察责任人工作,发挥好监督作用,调研认为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和强化有利于纪检监察责任人履行监督职责的机制,从制度设计上赋予纪检监察责任人实施监督的职责,制定纪检监察责任人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规程。

(2)加强对纪检监察责任人制度设计的宣传,让被监督主体了解纪检监察责任人制度,明白纪检监察责任人制度是对业务工作中存在党风廉政问题的善意提醒和监督,从而支持纪检监察责任人的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责任人的监督。

(3)加强对纪检监察责任人的业务培训。纪检监察责任人通常都是兼职工作,并非专业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加强纪检监察责任人工作,发挥好作用,要加强对纪检监察责任人进行持之以恒的培训,提高纪检监察水平,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

3、廉政风险点梳理及防控机制

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和业务类型,对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机制梳理如下:

(1)内部日常管理中的廉政风险点

风险点1:经办人漏报、瞒报、误报日常管理事项,出现廉政违规情况。

风险点2:部门负责人责任心不够,初审麻痹大意或与经办人串通,涉嫌廉政违规。

风险点3:分管班子成员及公司领导未能深入了解事实情况,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廉政违规情况。

防控机制:内部日常管理流程中的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以加强审批把关为重点,文化地产公司建立了经办人呈批—>业务部门负责人初审—>分管班子成员把关—>总经理审批的四级防控机制,审批责任层层下达,具体落实到人,较好地规避了日常管理中的廉政风险。

(2)项目管理中的廉政风险点

风险点1:经办人滥用职权,上报与事实不符的项目事项,造成廉政违规。

风险点2:部门负责人责任心不够,初审麻痹大意或与经办人串通,为项目事项上报开绿灯,涉嫌廉政违规。

风险点3:分管班子成员及公司领导未能深入了解情况,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廉政违规情况。

防控机制:在项目管理中坚持实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审批制度及多部门联合会审制度。对一般项目事项根据涉及的专业领域,多方面征求财务部、法务部、投融资部、监察部等相关部门意见,严格按规定管辖范围报相应层级的集团领导审批;对重大项目事项,按“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在由财务部、法务部、投融资部、监察部等相关部门把关会审后,报集团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联批并按集团领导批示意见报经营班子会和管委会审议。

(3)财务报销管理中的廉政风险点

风险点1: 经办人滥用职权,违规吃喝或超标准接待或虚报开支,造成廉政违规。

风险点2:公司内部审批对开支事实了解不够透彻,把关不严,未能及时察觉违规报销事实。

风险点3:财务未能及时掌握开支事实情况,未能严格把关。

防控机制:严格执行集团财务报销制度,对于接待费用的报销,由经办人填写单据,知情人按实际情况核实后再根据财务审批权限上报公司相应领导审批,通过员工间的相互监督及严格执行审批流程来达到降低廉政风险的目的。

4、关于拓宽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调研结果认为,要拓宽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在于抓信息公开,只有被监督主体主动把自身置于公众的聚光灯下,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工作才有广度和深度可言。只有信息公开化,营造一个人人都是监督者的大众监督氛围,置被监督主体于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增强监督的广度、深度和有效性,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党风廉政风险的发生。

5、对于加强落实“两个责任”队伍建设问题 调研认为,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监督执纪队伍也要接受监督。一方面要从源头抓起,加强落实“两个责任”队伍的选拔任用,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另一方面也要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队伍的外部监督。

(1)从制度设计、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等方面约束纪检监督人员的行为。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队伍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有效约束纪检干部的行为,从制度上预防“灯下黑”。

(2)加强教育,提高队伍自身免疫力。通过教育培养纪检队伍公正不阿的品格,自觉抵制不当之风,遵守各项纪律,从自身抓起,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3)强化监督,加快内外监督机制建设。要成立专门的内部监督机构。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再“干净”的岗位,也会受到“污染”,只有受到监督,才能保证权力不失控。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强化内外监督机制。重点是逐步实现纪检工作公开透明,让纪检监察队伍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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