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精选7篇)_违法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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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天马镇农民违法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天马镇农民违法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依据和蓝图,而强化规划管理,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蔓延和升级是保证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为此,我局根据天马镇部分村庄发生的多次集中违法建设行为,结合规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近年来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总结。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年发生的主要违法建设情况
2004年3月和12月,天马镇范围内爆发了两起集中性的违法建设浪潮,在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下,我局和国土资源局及天马镇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精力,对违法建设进行了集中整治,有效遏制了这股歪风的蔓延势头。但是,集中整治行动没能从根本上消除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今年8月以来,零星违法建设行为又有升级的趋势,目前后坊、大弄口、枧头区块又掀起了第三起集中违法建设浪潮。据统计,从2004年12月集中整治之后,天马镇范围已发生违法建设(已立案查处的)89起,涉案违法建设面积达15000平方米,涉及枧头、大弄口、五里亭等多个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负面影响较大。
二、对违法建设的处理办法
由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讨论定性,通过对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违法建设所在位置对规划的影响程度的分析,对立案查处的违法建设主要采取3种处罚办法:一是对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处理;二是对规划影响较小的违法建设同意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三是对区块规划未明确无法确定对规划影响程度的违法建设予以暂缓处理,待规划明确后再予定性。处罚意见报局领导审定后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执行。截止目前,在立案查处的89起违法建设中,决定拆除的有12起,同意罚款后补办手续的有44起,予以暂缓处理的33起。但在实际执法中,予以拆除的违法建设未能得到有效执行。
三、规划管理机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管理机制
1、日常巡查制度:由我局下属城市规划管理所和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或单独巡查,在每周五下午进行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开展经常性的不定期巡查,以及时发现违法建设,尽早制止违法行为。
2、工作联系制度:通过书面联系单形式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对巡查及群众举报查实的违法建设行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存在问题
1、法律依据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1990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1997年颁布实施的《浙江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在对处罚的定性以及处罚标准等方面都已不适应当今规划管理的需求。
2、处罚执行周期过长,处罚力度不强。由于工作程序等原因,从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发出停建通知书到作出处罚决定之间有一段较长的时间,而违法户的抢建速度却很快,往往发停建通知时只在做基础,而发处罚决定书时已是三层结顶。同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执法力度不大,往往是执法人员在现场劝阻,而业主和施工人员却我行我素,拒不停工,所以有人说发了停建通知书等于是发了“工程规划许可证”。
3、处罚决定执行快,但拆除决定执行慢。从2004年开始大规模查处违法建设以来,大部分是作罚款处理的,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执行的很少。这其中原因一方面处罚执行比较容易(有的违法户开始违法建设时就等着处罚的),而拆除执行程序多,而且对群众的影响大,执行难度也大。另一方面是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也希望采取处罚的方式了事,既可以增加单位收入,又降低了执法难度。
4、查处面不够宽,也不够深入。由于人力、精力等原因,近两年的执法范围主要集中
在城市近郊区及交通干道附近,对边远村庄的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力度不够,难以及时发现并制止相关违法建设行为。另一方面,部分乡镇干部、群众法制意识薄弱,对违法建设行为不举报、不配合,甚至阻挠、对抗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5、规划管理与农村居民点现状以及农村风俗习惯有一定的矛盾。规划要求相对集聚,杜绝分散建房,减少自然村。但把农民集中到中心村建房与农民生活习惯以及以手工作业为主的农业生产现状不相适应,农民不愿到中心村集聚,造成了村庄建设控制区的违法建设。另外,少数农民受利益驱动,特别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村,由于城市建设需要,很有可能被列入拆迁范围,而通过抢建住宅,可以享受到拆迁补偿,这是近郊村农民违法建设大量爆发的最主要原因。
四、建议意见
1、加大村庄规划实施力度。天马镇范围内的村庄已基本完成了村庄规划或居住区规划,目前的问题是规划得以真正实施的很少,造成非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蔓延。为此,进一步加大村庄规划实施力度是遏止违法建设蔓延趋势的根本所在。一是要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村镇干部的规划意识和依法建设意识,增强思想和法制保障。二是强化考核、管理,运用奖惩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规划实施主体实施村镇规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拓展筹资渠道,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解决经济薄弱村级集体规划实施的资金瓶颈,使村庄规划能得以顺利实施。
2、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工作效能。一是加强宣传,建立查处违法建设长效机制。加强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规划意识和守法意识。建立镇村各级上下联动的机制,加强乡镇查处违法建设的责任,通过村民公约等形式,聘用村规划联系点等,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跟踪管理。二是加强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及法院等相关部门、单位的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共同做好违法建设的巡查和处罚工作。三是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程序,以及时对违法建设行为作出定性及处罚决定。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提高对违法建设的罚金标准;对决定拆除的违法建设要坚决予以及时强制执行,以全面提高规划执法力度,对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强有力的打击,有效遏制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同时,建议配强、配齐城市规划执法队伍的人员、办公设备等软、硬件设施,以有效扩大规划执法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提高规划执法工作效率,加强规划执法工作力度。
当前,应尽快执行大弄口、后坊及枧头区块的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决定,以防止该区块农民继续仿效。
第2篇:关于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建设用地
违法违规情况的调研报告
结合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情况,执法监察支队对全市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发现,我市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在新增建设用地中仍占一定的比重。
一、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现状
我市近年来持续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力度,各类土地违法总量大幅下降,土地管理秩序呈现持续向好态势。但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结果显示,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在新增建设用地中仍占一定的比重,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未报即用是土地违法的主要形式。在我市新发生的宗违法用地中,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面积比例达到 %。
2、农村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违法用地占一定比例。全市宗违法用地中,农村交通道路基础设施违法用地 宗,面积亩(耕地亩),占全市违法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另外,还有一部分在前时相之前发生,监测时段内未继续建设的道路项目占有较大比重。两者相加,占违法用地总面积的 %以上。
3、工业项目违法用地仍然时有发生。近来年,我市各级政府主导的项目违法明显减少,但“零星”工业项目违法用地仍然存在。全市共宗工业用地违法,面积亩(耕地亩),占全市违法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
4、拆迁安置及村民建房违法用地仍然存在。全市这类违法用地 宗,面积亩(其中耕地 亩),占全市违法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
5、其它违法用地。科教等其它违法用地 宗,面积 亩(其中耕地 亩),占全市违法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
二、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的原因
1、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留有死角。特别在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政策和法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不够,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效,只注重“应急”不注重长效。少数地方政府和集体组织没有树立真正的科学发展观,依然存在“以地生财”和“以地招商”的思想,以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由,采取出租集体土地的方式招商引资,盲目引进企业或业主,擅自表态或默认企业违规用地。一些单位和个人国策意识淡薄,受利益驱使而违法占地。
2、违法用地行为受利益驱动,有着强大的经济动因。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价值不断升高,农民的土地
一旦被征收,依照法律规定只能一次性领取征地补偿费。而“以租代征”出租土地,甚至比自己搞种养业的收益要好,还保持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取消农业税后,一些村民不珍惜土地,自愿或支持出租自家承包地用于他人非农业生产,以换取低廉的土地租金和眼前的经济效益。
3、政府有限的财力不愿预先支付土地补偿和报批费用,而是由用地单位来承担,这就造成土地尚未征转、不具备出让条件,用地单位已经支付了大笔费用。就批次用地而言,每年计划指标下达有一个过程,拿到指标后,分配项目、组卷上报、挂牌上市、供地,周期较长,而一般工业用地和市场商机密切相关,很难承受漫长的等待过程。
4、计划紧缺、资金不足以及城乡土地增减持钩计划下达较迟等原因,也造成部份项目没有及时办理农手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手续,形成违法用地事实。
5、占补平衡难以落实,导致用地无法报批。我市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补充耕地压力也大。法律虽然规定建设单位负责占补平衡,但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在具体实施。由于补充耕地方案难以落实,导致用地报件组织困难。
三、违法违规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1、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民国策意识。一是要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确保其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养成切实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管地、节约集约用地等意识。切实转变少数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着项目转”、“先上车后补票”的错误观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二是把用地单位和个人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切实把土地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并有针对性地向用地单位进行普法教育,把违法用地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三是做好国土系统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国土资源系统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2、坚持预防和严查相结合,全面落实巡查责任制。要建立健全从市(区)、乡镇到村组土地管理信息员的全员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分片监管、包干负责、责任到人”的监管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实现违法用地现象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和土地监管全覆盖的目标,将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全面落实快速反应、快速出击、快速处理的快速防控执法监察举措,尤其要针对巡查中发现和报告移送的突发性土地案件,做到快速处臵。与此同时,加大查处违法用地的力度,要把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作为切实解决当前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的突破口来抓,把群众反映强烈、违法用地比较集中的镇、村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要因地制宜采取交叉执法和跨地区执法的方式,不断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不法单位和个人的违法成本。
3、强化部门协作与配合,遏制违法用地。查处违法用土工作难度大,仅靠国土资源一个部门是难以完成的,相关
部门必须联合执法、协同查处、密切配合,形成查处违法用地的合力。既要发挥土地管理部门的牵头协调作用,也要发挥建设、纪检监察、法院、公安、司法以及工商、税务、银行、电力、供水等机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制止、打击土地违法行为,形成政府主导、土地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依靠社会监督的多元化执法模式,实现联合查处、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目标,提高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力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效果,有效遏制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4、严格土地执法,坚决纠正“罚款了事”、“补办手续了事”现象,提高违法用地成本。对违法用地及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按法律规定应当拆除或没收的,一律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确需补办手续的,也必须履行完依法处罚手续后,从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价款以及其他有关规费,同时,相应扣减该地区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通过严格执法让违法,让违法用地付出比合法用地大得多的经济成本和政治成本。
5、严格执行问责制。认真贯彻执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15号令《违反土地管理规定问责办法》,落实保护耕地共同责任,加大土地执法监管力度,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碰硬,要动真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6、改革干部考核机制。改变对地方发展的评价标准,经济指标不应为唯一标准,应重点放在可持续发展上,考核要注意综合协调发展,对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应进行惩罚,建议耕地保护也实行一票否决。
7、调整利益机制。土地收益分配要兼顾好政府、市场主体和农民多方面的利益,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利益。
第3篇:违法建设查处情况调查报告
2009年“乱搭乱建”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肃州区委、区政府:
2009年4月,我局整体划转肃州区管理,下划后,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规划监察工作是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责,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多次召开现场会,组织协调各个社区与我局联系配合开展工作。在新的运行体制下,我局严格行使执法职责,不断创新巡查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较好地履行了规划监察职能。现将2009年度规划监察工作中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汇报如下:
一、违法建设查处情况:
今年,我局严格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执法职能,不断 强化规划监督观念、改进巡查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章)建设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对查处的违法建筑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现将今年查处违法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我局共查处各类违章行为72起,停工、拆除、遏制违法行为57起,正在处理的15起。现将部分案件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北关利民菜市场北门违法建筑;今年,接到北环东路3号楼居民投诉,肃州区北门十字3号楼居民谢德祥、李鹏飞、孙志刚、唐朋年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在北门十字3号楼二楼通道搭建彩钢板房,面积70平方米,肃州区北环东路3号楼居民张振华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在其楼后空地搭建彩钢板房屋,面积12平方米。影响周边居民采光和环境卫生。我局已对该违法案 1
件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拒不拆除。
2、兴业供暖站违法建筑:今年,根据酒泉市规划局酒规 函字[2008]31号,肃州区和平巷20号兴业供热站临北市 街的4间商业门店属违章建筑,且严重影响周边的卫生环境 和居民的正常生活。我局依法对该处违法建筑下发了行政处 罚决定书,当事人拒不拆除违法建筑。
3、酒航路路口违法搭建房:今年,我局在巡查时查处 泉湖乡营门七队农民,周宝仁未经批准擅自在自家农用耕地 上搭建彩钢房,改变了耕地性质。我局依法对其做出了行政 处罚,但当事人拒不拆除。
4、公园路农贸市场违法建筑:今年9月,我局根据酒 泉市规划局酒规函字[2008]30号,对影响东大街农贸市场改 建工程的有恒巷北侧、热力公司东侧的飞翔建业车库、热力 公司锅炉房等违法建筑进行了查处,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 序,当事人拒不自行拆除。
5、阳关路违法建筑:今年10月份,我局接到市建设局 酒市建函字[2009]51号,对影响阳关路改造的、道路建设施 工的违法搭建的储物棚进行拆除。我局按照法律下发了相应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拒不自行拆除。
6、南苑小区54号违法建筑:2009年10月6日,接到居 民投诉南苑小区54号院开发商王录仁,未经批准擅自在院 内西侧修建车库三间,面积60平方米。占用了居民的公共 用地,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我局依法做出了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决定。
二、违法建筑的处理情况;
为了有效遏制违章建筑蔓延势头,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今年,共拆除违法建筑31起,其中违法建筑房屋18间面积302平方米,围墙3段40米,乱搭建房8间面积94平方米,乱搭建的构筑物3个。对查处和群众举报的各类违法建筑针对不同情况分下列几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对影响城市建设工程、居民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建筑。在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组织强制拆除。今年11月,针对列入强制拆除范围的违法建筑现场查验、综合分析决定,对影响公园路农贸市场建设的车库、锅炉房2处违法建筑、影响阳关路改造工程的违法搭建棚、酒航路周宝仁违法搭建彩钢房、南苑小区54号院违法修建的车库等5处违法建筑列为违法建筑拆除的工作重点,在局领导的支持和全局执法人员的配合下,于11月12日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前期制定了详细的拆除方案,并对拆除标的逐个进行现场勘验、检查确保拆除顺利进行。拆除当天,联系相关社区、乡镇人员配合工作,由市、区两级电视台现场报道,当天的酒泉日报、油田报对拆除情况刊登了新闻图片及文字报道。拆除工作顺利完成,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当天强制拆除房屋8间,面积126平方米。
二是针对一些虽然列入强制拆除项目的违法建筑,但由于违法建筑业主担负居民区的供暖工作且违法建筑与供暖设施相邻,进行强制拆除会直接影响冬季供暖工作,例如北市街兴业供暖站违法建筑。为了不影响该地段大片居民的正常供暖,确保供暖工
作的正常运行,对该处违法建筑近期不做强制拆除。通过走访、上门做工作、宣传法律知识等办法对当事人继续进行督促,做好明年春季停暖后的拆除的准备工作。
三是针对一些对周边居民的采光有较大影响且群众反映强烈,但是由于天气转冷建筑内的供暖设施和供水设施无法进行关停、拆卸、改造的违法建筑,例如北关利民菜市场北门5处彩钢房。为了不影响这些居民的正常生活,近期不做强制拆除。与社区配合对这些违法修建户采取宣传教育、做工作、督促其自行拆除,并做好明年春季强制拆除的准备工作。
三、“乱搭乱建”整治调查摸底工作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由我局组织对在酒泉城区、城乡结合部违法修建(构)筑物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8月3日,在局领导的支持和相关科室的配合下,邀请区建设局和各街道社区召开了专项整治方案讨论会。会后,科室克服人员少的困难,对街道社区填写、上报的专项整治调查摸底表中的468项各类违法建筑,逐个进行现场查看,按修建时间和对居民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划分类别,整理成专项整治汇总表,为明年的整治工作做好准备。2010年,上半年,我们将此项工作做为重点,逐个社区进行违法建筑实地排查、确定。制定处详细的拆除目录、明细,按照规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通过发放告知书、上门做工作、宣传法律知识等办法对当事人继续进行督促,做好明年拆除的准备工作。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4篇:国土资源违法违纪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预防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省厅:
为了掌握国土资源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和特点,分析发案原因,探讨遏制和预防违纪违法案件对策,构建反腐倡廉工作体系,根据省厅《关于对国土资源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X国土资电发[2012]7号)要求,我局对全市近年来发生的国土资源系统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市辖1区6县,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于2007年体制改革以来,职能从单独的土地管理到土地、矿山综合管理,从保护资源到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成为具有行政审批权、资源分配权、项目管理权、资金拨付权、行政处罚权和人事任免权等权力部门,被社会高度关注。虽然2009年至今,全市被司法机关查处的国土资源违纪违法案件仅有1例,但在土地出让、矿权交易、资源开发利用、地灾防治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违法违纪行为的苗头时有发生,个别基层党员干部认识滞后,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作风纪律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
问题,腐败现象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依然存在,干部队伍建设、反腐倡廉工作任重道远。
二、主要特点
据调查分析,近年来国土资源违法违纪行为多发生在基层,与土地审批、交易、工程项目招投标和矿产资源开采有直接关系,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重要岗位问题多。如建设用地项目审报、土地确权发证和采矿证办理、土地整理工程项目承包、土地违法查处等岗位,掌握着审报、管理、处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权力,直接关系到土地的用途和受益,对相关利益方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些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成为不良分子拉拢腐蚀的对象。
(二)手段更加隐蔽多样。一是伪造单据虚报冒领,侵吞公款。二是虚报瞒报工程量,套取截留项目资金,或在工程施工中与施工、监理单位人员串通,偷工减料捞好处。三是在工作中索贿受贿、吃拿卡要,或违反公正原则,为当事人透漏信息,提供便利,从中收取好处费。
(三)权力私化现象突出。单位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别有权的单位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熟悉有关资料、程序、环节,具有一定的建议权、审核权和决定权。在办理各项业务过程中,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社会影响恶劣。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的腐败直接导致土地审批的不规范,执法不到位,造成乱占用土地现象蔓
延和国土资源、国有资产流失,这些违纪违法行为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败坏了国土资源部门形象。
三、形成原因
(一)体制不完善。国土系统垂直管理后,一些关系没有完全理顺,内部管理机制滞后,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出现了当地党委政府管不着或不想管,上级部门想管离得远的局面,尤其是对基层国土资源所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给个别单位谋取私利创造可乘之机。
(二)人员缺乏流动。一些重要岗位长期由同一人担任,导致某些违法违纪问题不能及时被纪检监察发现,不能及时得到查处纠正。
(三)思想观念落后。少数同志忽视政治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法制观念淡薄,办事效率低下。这些同志宗旨意识淡薄,价值取向错位,停留于旧的体制和思维上,把市场经济等价有偿规则引入公务活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一切向钱看”、“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成为办事信条,存在侥幸心理,唯利是图、追求回报,擅自处理事务,玩忽职守。
(四)责任意识不强。尽管我们明确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责任,但仍然有少数干部国土资源管理的责任意识依然淡薄,没有很好落实工作责任。
(五)监督不到位。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一定程度的存在,对个别重要环节和部位,“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
监督不了”,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和手段,形成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六)宣传教育不够。尽管我们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不够深入,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没有形成威慑作用,还没有普遍增强人们国土资源法制观念,动态巡查制止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违法行为未能在开始时就有效制止住,致使工作被动。
四、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干部素质。一是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存在违法违纪的问题,有目的、有计划地采取多样化方式,进行社会主义理想道德教育,进行集体主义、为人民服务观念教育,进行法制观念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二是提高教育的实效性,狠抓党规党纪和各种廉政规章制度的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以实际行动克服各种不正之风现象;三是突出教育的重点,强化对领导班子的思想教育、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强化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通过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公无私、勇于奉献、勤政廉洁、甘当公仆的思想,克服特权思想和个人私欲,真正做到不为权力所蚀、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声色所迷、不为人情所误,不断增强抵御腐败的免疫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有计划、有目标的
研究制定相关预防措施,进一步理顺各级行政管理职责及业务流程,制定办事标准和法定规范文本,使各项行政审报业务法定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克服土地执法的随意性,减少和制约“自由裁量权”,确保政令畅通,依法办事。进一步完善人、财、物管理的有关制度,健全审计核查制度,严格执行集体会审制度、执法过错责任制、票据管理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三)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作风建设。要经常性地开展机关作风整顿、软环境整治等专项活动,通过活动的学习、自查、整改、提高等各阶段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四)推行公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深化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用人制度和财务制度公开,推动监督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强对党内、行政事项执行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涉及重大行政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审报、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由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要不定期对系统规章制度、财务管理、用人机制等方面开展检查和审计,促进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发挥社会监督优势,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各项工作处于社会监督之下。
(五)严把选人用人“四关”。一是入口关,无论机关还是基
层,都要按照逢进必考原则。二是选人关,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真正将群众拥护、素质能力高、作风民主、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勤政廉洁的人选拔到干部队伍里来。三是考核关,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绩效评价审查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审查机构,并将评查结果与对人员考核晋升、晋级相挂钩。四是用人关,既要大胆地放手使用,又要加强教育和管理;既要让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又要规范其行为,防止越轨;严禁并杜绝“有病在岗”、“带病上岗”现象。
(六)抓住重点环节岗位,深化源头预防。针对案件易发、多发部位,找准预防工作重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如在土地复垦开发项目招标、采矿权出让、土地招拍挂等关键环节,要从完善机制、制度入手,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认真进行行政审报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报环节,加强集体会审,规范审报行为,强化行政审报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建立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对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3年的领导干部以及长期在审批和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岗或不定期交流,形成良性用人机制,实现用权有约束、行为有规范,从工作机制上形成不想腐败、不能腐败的法治环境。
(七)加大查办力度,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不断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着重查办贪污受贿、截留挪用公款、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失职渎职案件,从严查办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招牌挂、土地复垦、采矿权审批违
法案件,抓住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那些利用行政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严重违法违纪者,要坚决、及时予以严肃处理。
(八)建立纪检联席会,拓展预防机制。国土部门与检察机关优势互补,密切合作,共同探索和创造预防工作新机制。一是建立领导机制。由市检察院和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机构,齐抓共管,定期分析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落实防范措施。二是建立相互协调机制,双方经常互通信息,研究预防重点,形成互动型预防信息交流机制。三是建立联合预警机制。积极制定联席会议、法制教育、案件查办、情况通报、调研预防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做到“关口前移”,加强事前监督,对一些违纪违法苗头性的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让“红灯”亮在“越轨”之前。
第5篇:违法建筑调研报告
违法建筑调研报告
篇1、违法建筑调研报告范文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违章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甚至在部分村内违章建筑有愈演愈烈之势,邻里纠纷增多,干群矛盾激化,社会治安问题突出,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增加。违章建筑问题久拖不绝,已严重制约了XX镇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违章建筑数量多。部分村农户建造违章建筑比例较高,以XX镇某村为例,今年预计拆迁面积为60000平方米左右,其中历史违章建筑面积将近8000平方米;部分农户擅自将平房改建成楼房,侵占公共绿化地等。
二是违章建筑建造快。违章建筑具有建造时间灵活,结构简单,搭建迅捷等特点,所以常令管理部门防不胜防。同时由于拆违程序繁杂,经常错失拆违最佳时间,一旦建成,拆除难度陡然增加。
三是违章建筑布局乱。违章建筑是村民根据自身需要随意建造的,根本未经过村镇规划和土地总体规划,致使村落变成杂乱的“综合场所”。大量的违章建筑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口,给当地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带来许多的安全隐患。
一是缺乏有效、快速处理违章建筑的联动机制。一方面由于体制不畅,执法力度不够。拆除镇内的违章建筑,所做
程序繁琐、拖踏。当按程序拆除一个违章建筑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却已经在群众中蔓延,这时周围已是一片违章,要拆迁该批违章建筑不得不考虑社会稳定因素。另一方面,历史违章多,定性难度大。对于历史违章建筑的处理一直来存在较大的争议,如何有效处理这一难题,找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显得尤为重要。
二是受经济利益驱动,违章乱建屡禁不止。随着城市化建设的进程的加快,居民在享受征地拆迁优厚政策,得到高额的补偿费后,直接认为占有越多、房屋越多,补偿就越多。
三是拆违手段单一,难以把握分寸。城管部门人手少,在平日里对“违建”管理顾此失彼,待政府规划需要集中拆迁时,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举行声势浩大的“拆违”行动。此时,村民很难接受这种突击式执法,暴力抗拆、围攻工作人员等违法行为就出现。
在日常工作中,拆违控违已成为XX镇政府重点工作之一。近几年,拆违控违工作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绩。但是几乎每一次的拆违,都伴随着眼泪与哀求,争吵与冲突。这无异于一场情与法交织的战争。战争从来没有胜利者,那我们是否可以探索一条减少摩擦双方共赢的新路呢?为此,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法解决这一问题:
一要转变工作思路,由主拆向严控。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城管办人员严格遵守巡查制度,建立台帐,制定控违方
案,形成“一经发现、跟踪到底”的巡查机制;对已发现的违建行为,立即控制,防止因违建工程扩大而增加拆除难度。
二要转变工作方式,由强拆向助拆。以往,面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往往采取群体式、大机械推进的方式拆除,不仅群众的损失大,其对抗情绪也会比较严重,而且政府所需的拆违费用、牵扯的精力也会较多。如果能组建民工助拆小队帮助违建户拆除违法建筑物,做到不损其一草一木,不拿其一针一线,义务为他们搬家具、撬门窗、拆砖瓦最大可能减少群众对抗情绪,赢得被拆群众和周围群众的认同与理解。
三要转变工作态度,由被动向主动。进一步完善控违信息员制度,定期召开工作列会;及时通报违建情况,重点关注休息日、节假日突击建违信息的上报工作;对信息员队伍进行考核,奖罚分明。
四要加大舆论宣传,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拆违工作任重而道远,要想方设法的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理解,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整治违章建筑,光靠某一个部门是很难实现的。因此要联合国土、公安、路政、卫生、行政执法等部门一起行动,从根源上铲除。要多与村沟通,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
五要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重塑城管形象。在媒体和群众的眼中,几乎所有关于城管执法的事都是和小商小贩、违章建筑纠结在一起,仿佛两者是一条树枝上互生的两片叶子,时时刻刻都在相互对立。改变群众对城管的印象,就需要多方位的宣传,网络、电视、平面媒体都是不错的途径。对于我们XX镇城管办来说,通过绍兴e网、袍江广电中心等媒体多宣传工作时的情况,邀请记者跟随采访拍摄,把爱岗敬业的一面展现给广大人民群众。让群众了解城管、理解城管。同时,应该在实际工作当中,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违法建筑行为,同时,努力提高自己的执法素质,做到文明执法、高效执法。
20xx年6月20日
篇2、违法建筑调研报告范文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违法建筑也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并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无外乎以下几条:
一是房价的快速增长,使人们认识到做房子比存钱好,房子的储蓄收益功能远远大于银行储蓄收益功能,不仅升值快,而且能出租收益。二是县城工业园的建设使城郊结合部被拆迁农户从中收益不浅,特别是房屋这块,一部分农户钻拆迁政策的空子,在自家房前屋后,自留地甚至是承包地上大建“隔夜楼”、简易房、晒场、院墙等地上建筑物,赚取大量拆迁费,一夜暴富大有人在。同样,也有一部分农户遵纪守法,没有建设违法建筑,拆迁时经济上吃了“大亏”,安置上也吃了“大亏”。两种情况比较之后,自然使遵纪守法的农户也效法不遵纪守法的群众,竟相盖房,以至屡禁不
止。
政府对违法建设的管理一是缺乏公平。同样的违法建筑,有的拆了,有的不拆。不拆的自然感到幸运,感到有面子。拆了的心里就不同了,经济上损失不算,面子上也无光,心里老大的不快,对政府产生怨恨情绪,认为政府执法不公。二是缺乏统一尺度。农村建房大多数不能做到“两证一书”齐全。而什么样的房子是违法建筑,什么样的房子是合法建筑不清楚,导致一些早先建的房子拆了,后来建的房子反倒没拆。这促使群众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赌一把再说,不建肯定吃亏,建了还有一半的希望。三是缺乏长效机制,虽然有巡查制度,但仅仅是巡查发通知而已,不能及时制止和打击违法在建建筑,使建筑户加强了侥幸心理,日夜抢盖,形成无法确认是否合法的“隔夜楼”。四是缺乏监督机制。政府强拆过后,监督缺位,以至前面强拆,后面再建的大有人在,劳民伤财,不了了之。
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农民手中有了钱,自然要提高生活水平。而中国农民投资去向历来就是三件事:建房、结婚、养子。建房成了首选,一部分已有房子且有钱的人在房子上要更新换代,再建新房。一部分过去无房又无钱的人,现在铮足了钱,回家自然第一件事就是建房子,改善居住条件。还有一部分人,子女长大成人,需要成家分户,而我地农村婚俗习惯是儿女成亲首先看房子。这就迫使这部分人不得不
建房。
而政府在建房管理上,一是多年来一直是禁止的,农民无法取得合法的建房手续,又是弱势群体,投诉无门,不得已而建筑违法建筑。二是在规划上现实性不足,前瞻性过强。在村庄规划上只注重集镇建设,不注重自然村整治规划,只考虑未来的发展,不考虑当前农业生产与自然村的关系现状,导致一方面农民住房要远离原来的自然村庄到集中点去,另一方面农业生产依然要到原来的土地上耕作的矛盾,从而,既使集镇建设缺乏动力,又使农民建房愿望得不到满意的落实。这种情况下,农民为了生产的方便,选择就地建房自然在情理之中。而这恰恰是违法建筑。
根据以上分析,农民违法建筑的原因来自两个方面,即农民自身利益的需求和政府管理的不到位。那么要完全杜绝农村违法建筑,就要满足农民利益合理的需求,又要规范政府管理行为,双管齐下,才能凑效。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制定科学的建房管理制度,让农民合理的利益需求有着落
我们国家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对待农民建房,应当看着是社会发展的表现,是农民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必然结果。对此要“决之使导”,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愿望。
一味地去堵,只会“川壅而溃”,必然是违法建筑泛滥。如何“决之使导”?首先要有合理科学的规划。既要有中心集镇的规划,又要着力搞好自然村的整治规划,包括在自然村的原址整治或就地移位整治,满足不同人群对住宅位置的选择。规划要覆盖所有人群,阳光普照,不能挂一漏万。其次要制定合理的政策。
制定“一户一宅”的办法,允许无房户在本自然村规划区按要求建房;有房户需要重建的,须拆旧建新,并符合规划要求,但原宅基地须复垦为耕地;子女婚配分户建房的,须子女年龄在20周岁以上。建房样式应有所区别,以满足不同经济条件的人群的需要,体现出个体之间的差别。十个指头有长短,整齐划一是不客观的,也没有体现对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群的关怀。
在城市建设规划区制定科学严谨的拆迁方案
在城市规划区,不合理的拆迁方案,是助长违法建筑产生的原动力。当初如果没有汤山头大量违法建筑拆迁收益的先例,就没有后来十都桂花冲、中村等违法建筑的大量出现;同样,如果没有大量待安置拆迁户,就没有下四队等地大量的非法出租屋,以至于法不治众,无可奈何,陷于被动尴尬的境地。因此,拆迁行动组必须与拆违行动组紧密结合,界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一律不予补偿,从根本上打消群众建筑违法建筑骗取补偿的侥幸心理。
篇3、违法建筑调研报告范文
违章建筑的定义
违章建筑一般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我市违章建筑特点
20xx年城中中队共查处违法建设37户,其中经过规劝自拆7户,自拆面积62平方米,拆除违法建住17户,强拆面积208平方米,停建13户,停建面积121平方米。就数量来看,违章建设的总面积达到了391平方米,当然,还有未被查处到的,总体来说是相对较多。
浪费土地资源。违章建筑直接占用了大量的集体土地,甚至是基本农田,侵吞了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利益,造成国家资源的低效利用。
提高开发成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发的全面推进,科学合理规划的逐步完善,杂乱无章的违章建筑严重破坏整体规划。
增加安全隐患。由于违章建筑多为简易结构,往往是由几个农民工随便搭建而成,因此,几年后它们都会变成危房,随时都会发生事故;路边的建筑物还会影响视线,造成交通事故。
归类分期处理。首先,针对新生及翻盖违章建筑,必须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拆除,通过网格平台信息反馈、群众举报等,一旦发现有动砖动土迹象,就立即介入,查明情况,坚决依法处理,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对于历史遗留违章建筑,根据具体情况,可通过整体环境改造、专项整治、民心工程等,分期分批,逐步解决。
加强执法力度。实践表明,执法力度稍有松懈,违法建筑者就得寸进尺,违章建筑便死灰复燃,同时还带来了相互攀比。为此,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必须从严打击,严厉查处,绝不能再搞“以罚代处”,要达到重创正在违章建筑者,震慑有意违章建筑者的目的。对于无视政策、明目张胆、正面挑衅的,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必要时让司法介入,以维护法律尊严。
完善相关法律目前,针对楼顶违章建筑,主要以自拆为主,对坚决不拆除的城管大队也面临法律难题。执法大队并没有拆除权,如果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表示也有难度,因为要拆露台的违章房必须穿过业主的合法房屋。因此,需要规划、建设、城管等多部门联合调研,健全相关法规,增强其操作性和强制性,起到严厉整治的目的。
综上所述,违章建筑以其分布广,数量多,隐蔽性强,危害大的特点,严重阻碍了城市的规划发展,查处违章建筑更是城市管理工作者的重点与难点,在查处违章建设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坚持法制宣传,做好违章建设者的思想工作。只有通过各个部门的联合,不同层面的共同努力,违章建设的情况才能得到根本的改善。
第6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汇报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根据市政协2013年专题视察调研工作安排,10月25日市政协副主席任书文、王爱萍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就我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管情况汇报,与市区6个国土分局执法大队进行座谈,深入了解相关
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视察报告分三个部分。
一、治理情况
全市国土部门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针对用地需求量与耕地保有量的矛盾突出问题,从2010年第十次土地卫片国土资源部启动“15号令”实施问责以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犯罪行为,2012年违法用地面积下降30.6%,违反耕地面积下降60%,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从31.2%降低到5.81%,目前全市违法用地总数控制在11%、未超越国家红线15%的限度、排序全省倒数第二位,违法占用地呈下降趋势,实现“保红线”目标。主要治理措施有四个方面:
(一)建立监管责任网络。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全市建立土地监管责任体系,把违法用地易发区,编制成全图,定人定岗进行动态和静态监管,实行监管区域、村庄、耕地网格化管理,建立责任制度完善、巡查职责规范、监管主体明确的市、县、乡三级巡查网络,进一步强化违法用地监管体系建设。
(二)强化严厉打击手段。全市各级国土部门创新执法方式,采取卫星遥感监测、违法用地事前制止、督促检查上下联动、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公开查处、触犯法律追究责任等手段,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犯罪行为。2009年以来,不完全统计,全市共移交公安机关涉法土地案件32案33人,查办违法犯罪线索19件,侦破自侦案件48起,移送起诉42人。
(三)持续开展专项行动。2012年以来,开展卫片执法、查处变更规划、清理规范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专项治理行动,查处148宗违法用地、收缴罚没款1812.14万元,没收建筑物45.75万平方米,查处变更规划45宗,收缴罚没款657万元,出让金3.5亿元,累计处置土地34344亩、其中盘活置换用地7420亩,为“国省市”重点工程规范用地手续160宗22887亩、公开出让37宗2266亩、已收回罚没款4069.91万元、各类规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18.8亿元。
(四)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全市各级国土部门依法行政,严格建设用地预审预报、约谈承诺制度,审批用地从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把关,谁办理谁监管,建立内部会审、执法监察、反馈预警机制,对违法用地行为实现一票否决制。积极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用地保障,对重点项目应急用地、临时用地、农业设施用地全程跟踪,减少环节,加快审批。结合全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的分析和预测,合理布局,科学分配规划期内主要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各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加强土地监管,主动服务大局,努力争取增量、盘活存量、管好流量,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法律解释: 违法用地指,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或通过非法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违法建设指,建设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取得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擅自改变批准内容的建筑体。
二、相关问题
通过调查研究、情况分析,有四方面的问题应该高度重视。
(一)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全市各级土地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基层监管队伍薄弱、人员缺乏,有的国土所只有1人,就市、县两级国土监察执法大队不足120人,监管全市6956平方公里国土资源确实有很大难度,查处违法力量有限,暴力抗法时有发生。
(二)违法用地依然严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在全市10个县区不同程度的存在,小店区、晋源区、尖草平区被市政府确定为违法用地易发区,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宅基地开发、非工程建设、国道省道两侧、农村撂荒农田”等区域土地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用地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非法交易、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现象。仅2012年全市村民宅基地违法用地宗数占到违法总数的18%。
(三)土地违法追究偏轻。《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规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追究刑事责任。在土地执法实践中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很难执行,多数违法用地行为以行政处罚为主,因违法成本低,追究责任轻,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犯罪行为不断滋长,治理难度加大。
(四)规划用地监管较松。因受利益驱动,在用地立项、规划、审批、施工、建设等环节,普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相关部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尚未形成,监管规划用地情况有一定缺失,致使一些用地单
第7篇:县违法用地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违法用地情况的调研报告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而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保护耕地对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人类的繁衍生息,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保护土地却变成了一个为世人瞩目的话题。
根据局领导的指示精神,监察队利用两天时间,对全县违法用地现象比较严重的几个镇进行了全面调查。从调查的情况来看,部分镇的违法用地现象相当严重,并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长期下去,必将导致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将被“蚕食”,和谐公平的社会秩序将被破坏。
一、石沛镇违法占地的现状
此次调研主要对石沛镇实施开展的。通过调研发现了一些触目惊心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该镇共发生了11宗违法占地,占地面积约65亩,主要表现为镇政府主导的未批先建的违法占地。其中6宗违法占地完全由镇政府直截主导。如红海建材厂、郭剑锋钢构、张如兵钢构、大季村村部、方必胜、张国才两户占地建房。这些土地均是由镇政府或委托村级组织与农民进行协议征收,然后再由镇政府将土地以一定的价格卖给企业主或建房户。镇政府承诺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收取相应的土地款。工业用地以万元/亩、住宅用地以5000至20000元/间不等的标准收取费用。另外,该镇小产权房建设现象比较严重,如印国柱、董玉辉、吴启发、叶兵等。这其中不乏政府原因造成的这种“小产权房”建设,有的甚至出现政府收取了税费的现象。
诸如石沛镇这种用地混乱的现象在全县各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如襄河镇、十字镇、武岗镇、二郎口镇、六镇镇等。特别是小产权房建设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程度了。
二、违法用地产生的原因
(一)基层政府对保护土地的意识不强,一味强调招商引资和基础建设,盲目上项目,要政绩。有的明知用地受指标限制,还任意地承诺办理用地手续。采取“先斩后奏”的方法,造成违法用地。
(二)基层政府受利益驱使,利用土地收益扩大财政收入。在调查过程中,有些违法用地过程中,不能排除个别基层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可能。
(三)由于近几年来房地产业的红红火火,房价的飞涨,少数人用非法获得的土地肆意开发建设和出售“小产权房”,为个人或者小集体谋取暴利。
(四)个别工业企业以为基层政府同意即可占地建设,对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劝阻置之不理,对国土资源管理法规不肖一顾。有的甚至是恶意占地建设,形成了大量的违法事实,这些企业错误地认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没有政府的支持,拿不出好的办法去整治这样的违法用地。故而现在违反占地现象愈演愈烈,非法占地的胆子越来越大。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三、违法用地造成的危害
(一)造成了大量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土地是十分有限而珍贵的自然资源,乱占滥用土地,造成土地资产严重流失,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二)扰乱了正常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基层政府默许、支持甚至纵容违法用地,在某种程度上是扰乱了国家的土地政策,破坏了国家逐步建立的国土资源管理的良好秩序;
(三)助长了违法占地建设的嚣张气焰。在我们调查过程中,有的违法占地情节严重,对待执法者的态度恶劣,有的甚至拒绝或抗拒接受调查;
(四)破坏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不是危言耸听,各镇无序的“小产权房”建设带来了一系列 “后遗症”,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否则将会引起一连串的社会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四、对策和措施
针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国土管理部门由于受体制和机制的限制,查处违法用地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 5 困难和阻力。为了更好地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我们在要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履职履责,全面加强管理。
(一)提高政府依法用地意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民依法用地的教育,特别是党政机关和基层政府的依法用地教育。积极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特别是15号令的宣传。实行“辖区管理,责任追究”是减少土地违法的根本途径。
(二)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对违法用地行为实施最严厉的打击。抓住个别典型案件,充分利用行政的、经济的、强制的手段,对违法者真正“动手术”,以达到打击和震慑作用。
(三)着力解决小产权房问题。认真研究并出台一整套切实可行措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全县小产权房问题。将由此产生的矛盾加以化解和消除。
(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加大国土资源管理及监察队伍建设的投入。建立一支能攻艰克难,无畏无惧执法监察队伍,消除执法监察队伍的后顾之忧。
(五)建立健全执法监察网络。从源头上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土地信息员至关重要。要提高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其能克服畏难情绪,放手工作,真正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