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市场调研报告(精选8篇)_农资市场调查报告

2022-03-16 调研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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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农资打假调研报告

平顶山市农业局

2013年春季农资打假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农资打假行动不仅是经济领域的工作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密切党群、干群联系的民心工程,因此我局始终把农资打假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今春以来,我们按照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做好春季农资打假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精心制定方案,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安排部署。根椐2013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农业厅201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市实际,针对我市种子、农药、化肥、水产鱼苗、渔船用品等农资市场现状,围绕打假护农中心工作,及时制定了《平顶山市201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以市局方件(平农[2013]13号)的多形式下发各县、市、区,对全市的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

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农资打假氛围。一是召开各种会议,层层统一思想。今春分别召开了全市农业综合执法、种子、渔业管理等工作会议,强化农业法制工作,进一步完

善农业执法网络,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提高农资打假效能,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农资打假宣传。今春以来,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平顶山电视台等媒体先后6次报道了我市农业执法、农资打假相关信息,其中对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资打假宣传服务团进乡入村活动平顶山电视台农村频道作为专题节目在“3.15”进行了专题报道。三是组织全市开展“农资打假宣传服务团进乡镇”、“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等宣传活动,与农民面对面教授慧眼识假巧维权的知识,营造良好的农资打假氛围。截止4月10日,全市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份,悬挂条幅****条次,展销并部分赠送放心农资产品*****公斤。

三、突出查处重点,狠抓农资打假治理关键。截止4月10日,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人次,抓住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市场,重点地区,对农业生影响较大,问题比较突出的农资集中进行了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市农业资生产经营市场。一是对全市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县级以上农资批发代理商代理批发的农资产品进行了调查摸底,初步建立了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为进一步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储备好第一手资料。二是深化农药市场治理。以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监管为重点,坚决查处假劣

四、下步工作打算。1、4月11――23日,由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牵头,抽调各县市区农业执法业务骨干,组成市农资市场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农资市场进检查。

2、加大宣传和农资打假力度,推动行业自律,注重农资质量源头防范。

3、完善网络,健全制度,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提升农资打假和监管效能。

4、倡导连锁、诚信经营,树立品牌意识,提高优质放心农资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篇二: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 篇三:关于彝良县农资市场调研情况的报告 microsoft word 文档

关于彝良县农资市场调研情况的报告

为了解彝良县农资市场经营情况,为有关部门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稳定农资价格,做好农资供应提供依据,彝良县农业局于二0一一年十月中旬,对全县乡镇农资市场进行调查,与广大农民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基层干部和农资经营企业对农资储备、供应及市场秩序等方面情况反映。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资市场现状

1、供应途径

我县农资供应主要是三条途径,一是县供销社农资公司(改制安置的原职工、主要经营化肥),二是个体经销户(主要经营种子、化肥、农膜、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三是乡镇的农技站(主要经营种子);归纳起来、全县销售网点有:销售大户一家;乡、村级个体销售点133家;乡镇农技站18家。

2、储备情况

全县每年化肥总需求量(折纯量)约2万吨,春季约需1.5万吨。秋冬季约需0.5万吨;农膜350吨;农药30吨;种子360吨。其储备情况是:县供销社农资公司(其实是挂公司个体大户)自去年十月份以来,陆续调入各类化肥(折纯量)1.1万吨,个体经销预备了各类化肥(折纯量)0.8万吨;再加上县辖周边农户外购一部分;全年化肥供应量在生产厂家有聪余的时候有保证;在厂家无聪余的时候没有保证;其储备量并不充余。农膜储备量:个体户储备量约300吨左右;县农技中心组织每年的扶贫地膜储备约50余吨。

3、价格情况

一是(进价)进口复混肥:今年3500元/吨,去年2900-3000元/吨,上涨16.7%;国产复混肥(25%):今年1350元/吨,去年1260元/吨,上涨7.1%;国产复混肥(30%):今年1590元/吨,去年1500元/吨,涨6.0%;尿素:今年2050元/吨,去年1700元/吨,涨20.6%;磷肥今年520元/吨,去年420元/吨,涨23.8%;碳铵:今年740元/吨,去年540元/吨,涨37.0%。二是农膜:今年1500元/吨,去年1400元/吨,涨7.1%。4.农资市场发展趋势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调研后发现,我县农资市场主要是个体经营,除有一家能基本主导全县市场的经营大户外;其余都是年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个体经营户。在市场供给方面基本能满足全县农业生产的需要;但市场管理和组织经营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⑴、缺乏统一有效的经营许可审批制度,市场管理混乱。我县在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经营采取许可证制度,并实行“先证后照”准入制。即符合条件经营者先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凭许可证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但随农资经营政策的变化,许可证审批制度名存实亡,造成大量无证经营者上市,经营行为难以规范,一些过期、失效农资产品或达不到使用效果的劣质产品流入市场,有的经营户在经营中以次充优、以不足含量冒足量销售等,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

⑵、销售市场无序,流通不畅。随着改革的深化,农资市场原有的经营格局已被打破,已形成了供销社系统农资企业、生产厂家、农业“三站”和个体户多渠道经营的局面。由于农资经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偏小,全县农资经营户年销售化肥超过1000吨的只有一家,超过百吨的个体户没有,绝大部分个体经营户年销售化肥只有十到几十吨,有的甚至只有几吨,企业规模的偏小造成我县化肥市场很难与国内农资市场接轨、竞争,每遇农资价格波动、供需紧张等问题,彝良县农资市场就失控,直接影响农民种田成本。

⑶、执法主体不突出,监管乏力。化肥农药的零售点分散于广大农村,点多面广线长,经营者素质低,农民消费安全意识不高,实现有效的监管有一定的客观困难。就监管而言,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执法主体不突出。如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环节管理较严,市场营销环节管理力度不够,处理乏力,缺少严明查处、追

究责任制度和检测手段;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经营活动较少,打击力度小;农业局有行政管理职能,但对全县市场监管方面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

⑷、价格偏高,农民不堪重负。农资价格异常波动。原材料、能源价格持续上涨,使生产厂家纷纷调高农资出厂价格,加之物流成本上升,导致最终销售价格上涨。

⑸、化肥储备工作难以实施。粮食的产量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化肥的施用量。做好化肥淡储旺供工作,平抑市场价格,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我县多年未能实施化肥淡储旺供办法,主要是我县储备化肥补贴难实现,加上供销农资经营企业(大户)资金周转困难。随着农资市场供求情况的变化和农民购肥习惯的改变,农资储备期相应拉长,所需资金更大,经营企业在储备上受到资金制约,储备数量受到限制。如果化肥储备不足,将可能引发化肥市场危机,进而影响粮食生产。

⑹、农民种田积极性不高。近几年来、农田抛荒的现象比较严重,如我县龙海、牛街、两河等一些地区;出现抛荒、弃屋全家出走。究其原因是农民感到地方穷出产低种田没赚头。

(二)农资打假及监管现状 1农资监管的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农业农资是一项很复杂的事情,在监管方面存在多头监管。就农药一项,就存在工商、植保、公安、质监等部门的多头监管;目前就整过农资市场来说,体制和机制都不健全;应该说彝良的整过农资市场、从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方面都有待于探索和研究。2农资打假的主要措施、成效、经验和存在问题

(1)主要措施

彝良县在农资打假方面非常重视。每年都要开展1-2次的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2011年根据省农业厅《2011年云南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彝良县政府制定了《彝良县201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有清晰的指导思想、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整治的重点;提出了“两个很抓”既是:“狠抓重点产品质量监管”“ 狠抓重点环节执法检查”。政府对农资打假工作提出了三项要求和制定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三项要求是:①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打假合力;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③切实搞好农资打假服务工作。保障措施是:加强领导、成立农资打假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副县长代荣担任;副组长由农业局局长吴道元担任;县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发改局、经贸局、篇四:2011年农资打假工作情况汇报

红安县农业局

2011年农资打假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市局检查组的各位领导:

一年来,在市局领导的悉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按照《黄冈市农业局农资打假工作责任状》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开展了一系列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市局农资打假工作目标,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有力促进了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12个乡(镇、场),396个村。现有农资、经营单位383个,从业人员866人。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120多万亩,其他植物种植面积60多万亩。种子、农药、肥料每年商品使用量分别是700吨、1200吨和110000吨。主要工作成效:

1、今年共核查农资经营门店383家,审验《经营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资格审查表》、《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上岗证》等证件693份,取缔无证经营户21户,农资经营户都做到了持证经营和持证上岗。

2、今年共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84份,其中种子61份,农药10份,肥料13份。质量合格率分别为95.1%、90%和84.6%,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要求。

3、今年共立案查处农业违法案件61起;责令限期改正24家;没收或证据登记保存有问题的种子16440公斤,农药1160公斤,肥料21500公斤。行政处罚61人,举报线索查实率和违法经营查处率均达到100%。

4、全年无一起农资质量纠纷引起群众集体上访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执法服务热情,执法管理规范,农业执法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主要作法与体会: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的领导 今春市局农资打假工作会议后,我局局长喻成传同志就部署安排了全县农资打假工作动员会,特别邀请分管农业的县政府领导和各乡镇分管农业的领导参加。会议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具体做到了:一是成立了以局长喻成传同志为组长,纪检组长陈军同志为副组长的“红安县农业局农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资打假各项工作;二是成立了以农业执法大队陈国祥同志等17人组成的农资打假工作专班,具体落实农资打假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三是制定了《2011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参战人员的职责,将工作计划到月到旬,把责任分解到队到人;四是在农资打假保障措施上,农业局专门为农业执法大队安排农资打假工作经费3万元,为明确责任还分别与农业执法人员签订了责任状,印发了《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与农资经营户签订《农资守法经营承诺书》。由于 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目标明确、部署科学、责任具体,为农资打假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二、加强宣传,精心造势,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我们结合农资打假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县电视台和宣传车,向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农资经营户讲明农资打假工作的目的和要求,以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二是利用“3〃15”在县城“中百仓储”门前和天舒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将有关法律知识教给广大群众,以提高他们辨别假劣的能力,增强自保护意识;三是利用新闻媒体的特殊效应作用,请记者对每次农资打假工作跟踪报道,对典型案件进行电视曝光。今年,我们就落实农资打假工作,进行电视宣传报道5次,举办咨询活动8次,接受咨询的人员达3000多人(次),还出动宣传车10台次,制作宣传展板8块,悬挂横幅20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0多份,组织农资经营人员培训4次,共培训320人,利用“送法送放心农资下乡”活动举办农资产品展览3场(次),参展品种30个。由于宣传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扎实到位,鼓造了农资打假的声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农资打假行动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真抓实干,精心运作,全面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经过精心组织策划,从3月初开始,我们把执法人员分成城区和农村二个工作专班,全面投入到农资打假工作中。在实际工作中,以服务、引导、教育为主。通过组织农资经

营户签订《农资守法经营承诺书》,引导他们诚信守法经营,共同规范农资市场;与此同时,组织农资打假专班人员,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重点巡查与拉网式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市场检查,按照《2011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有的放矢,分步推进,力保打假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一是加强对农资批发商的监督管理,抓好源头治理。湖北三新利隆农资有限公司、红安双丰农资有限公司等农资经营集团是我们农资打假工作的重心,我们组织15名执法人员,从农资进入登记备案,提供质量鉴定报告到经营档案规范等方面进行了大检查。对所有的两系杂交稻种及新品种全部实行预留存样,并具体落实了种子大田正季种植鉴定。二是加强乡村基层农资市场管理。我们重点审查经营户的经营资质,检查其经营档案;注重了毗邻武汉新州区和河南新县的乡镇农资经营户,对他们经营的棉花、水稻种子、杀虫剂、除草剂、复合(混)肥进行了标签登记和质量抽查。三是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通过市场检查和群众举报,积极查处种子、农药、肥料等违法的案件,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对有影响的案件,由点到面,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在田作物种子质量问题是我们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重点。8月中下旬,我们专门抽调农业执法人员和种子专家,主动深入村组搞接访,积极深入田间地头查质量,共检查出种子纯度超标中稻品种5个,种植农户1300户,涉及12个乡镇139个村。我们一方面找当地经销商与种植农户协商,稳定农民,避免矛盾激化,一方面向种子生产单位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 发《产品确认函》、《田间现场鉴定专家意见书》、《协助调查处理通知书》,通报种子质量纠纷情况。在田间鉴定和取证中,我们全程制作了录像,并与县电视台“阳光频道”配合,对违法当事人保持高压态势,通过有效的工作,涉案的5个品种三位当事人接受了处罚,受灾农民也得到了补偿。四是加强农资使用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帮助农民维权。我们研究制定了农资质量纠纷应急预案,组建了专家鉴定小组,针对我县早杂、中杂及除草剂产品使用纠纷增多的趋势,我们明确了专班人员及时妥善处理,今年4月,县委书记蹲点的王贵轩村农民王辉乐等农民使用“玉香优237”稻种,因秧田成苗率低与经营户产生纠纷。我们接到投诉后,迅速派出执法人员、种子专家到农民种植的秧田进行鉴定,并抽样送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在得知该种子质量合格的情况下,我们仍帮助农民分析秧田成苗低的原因,采取补救措施补种。由于该没有通过审定,最终调解给予了农民合理的补偿。我们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对全县种子市场经营推广未审定品种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清查没收未审认品种53个,共15900斤;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我们雷厉风行抓整改,真心实意解民忧的作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到目前为止,已调处纠纷26起,派出专家21人次,组织田间鉴定5次,涉及农产品5人,帮助农民索赔直接损失16万元,全年没有出现大的责任事故和群众恶性上访事件。维护了农村稳定。五是创新农资打假方式,开展优良品种示范展示活动。今年2月下旬,我局在县城天舒广场组织了声势浩大的“送法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篇五: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报告

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报告 市农业局: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我局利用1月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我局及时成立了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两名副局长人副组长,局属单位领导和局主管同志为成员,明确领导分工,明确各成员工作任务,制定了下发《2012年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县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工作,根据省市要求,我局成立了8个镇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在各镇畜牧兽医站分别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畜牧)牌子,负责各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管站内设检测室,负责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各村下设村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今年新聘任的118名村动物防疫员为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二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围绕“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主题,以送科技、送识假辨假知识、送涉农法律法规、送优质农资产品下乡进村为重点,坚持优质放心农资到村、法律法规宣传到户,在全县深入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共展出宣传版面10多块,悬挂条幅3条,发放给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各种畜牧科技知识宣传册(单)等宣传资料3000多份,现场咨询服务80多人次,开展了2场农民科技知识培训,5家农资诚信企业和农资守法经营商户进行了优质农资宣传推介活动。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养殖技术、养殖实用新技术和违禁兽药、添加剂危害等相关知识。组织全县镇兽医站站长和检疫员开展“瘦肉精”整治专项学习,防止出现不安全事故发生,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打假工作深入人心。

二、严格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一是开展猪肉专项整顿。依据省市《关于开展猪肉和食用油专项整顿的通知》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猪肉专项整顿,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这一中心任务,紧密结合生猪养殖、屠宰、经营、运输各环节的实际,实施三项专项整顿行动,强化从生产源头到流通环节全过程无缝隙监管,检查整顿中我县没有发现问题猪肉。通过开展集中整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有效进化全县猪肉市场。二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市上要求,我局扎实开展了“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对饲料兽药经营者、生猪养殖、屠宰者的监管力度,由局主管领导带队,下设三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对全县14家规模养殖场(户)、8家兽药和饲料经营店和1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集中清查。采取“深入场户、实地检查、暗访抽查”的方式,对清查收缴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严格督查。经清查,我县所有饲料销售门店及规模养殖场使用的饲料均为合格饲料,未发现“瘦肉精”违法购销、使用现象。三是

开展联合执法。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会同工商、卫生、商贸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人员11人次,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及城乡17个从事肉品经营门店进行执法检查,对3个不符合动物卫生条件的门店进行批评教育和限期整改,确保肉品卫生安全。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和餐厅、食堂等餐饮环节落实猪肉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的检查,督促农贸市场、超市和餐厅、食堂等全面建立并落实猪肉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三是严格生猪屠宰场监管。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只有1户,肉品经营门店有17个,超市经营的猪肉主要来自县定点屠宰场,市场销售的猪肉主要从宝鸡人民街大肉市场调运,全县平均每天销售肉猪8头左右。在动物定点屠宰检疫工作中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派驻的检疫员按时上岗,做到先申报、进行入场检疫,发准宰通知后方可宰杀,严格遵守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的操作规程,保质上市肉品的安全,屠宰场报检检疫共760头、检疫白条肉1520具、签发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共760张,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了生鲜肉品安全。

三、开展兽药残留整治,确保畜禽投入安全。一是及时制定整治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坚决依法打击畜产品养殖生产环节违法使用、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销售兽类禁用物质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严格执法、依法护农的原则,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了《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对畜禽养殖场(区)等检查死角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养殖场养殖档案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规范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和登记管理。对养殖档案不全、生产记录不完整、养殖场违法使用药品等行为下发了4份责令通知书,限期整改。三是严肃查处违禁药品。开展农资打假交叉检查活动,共兽药、奶牛养殖小区等农资经营户8户,对发现的生产记录不健全、进销货台帐不完整等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进行了指导纠正。检查中发现兽药销售门店,经营人 用药品;鲜奶生产企业、畜牧养殖违法生产经营、滥用药品;现场共查出人用药品9种、32盒、48瓶;检查中对个别企业(门店)存在的问题当场进行了批评纠正;对经营人药、养殖场违法使用药品行为下发了责令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主要是有些餐厅、食堂等餐饮单位进货把关不严,索证索票制度意识不强,不利于瘦肉精问题的追溯。另外,我县畜牧兽医监督执法工作条件有限,执法力量薄弱,查处违法行为执行难。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重点加强对养殖户生猪的检疫;加强对外地调入生猪的检查把关;加强屠宰点的管理,加强对农贸市场等经营单位等进货渠道检查;督促餐厅、食堂等餐饮单位落实猪肉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不使用来路不明和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猪肉或私自屠宰的猪肉;引导自办筵席的农村家庭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猪肉。

2、在今后监管工作中,我们今后将结合执法检查向生猪养殖户、生猪定点屠宰场、兽药饲料经营单位管理相对人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有关政策等宣传资料;开展现行农村政策、农业法律、法规的咨询;开展对养猪大户和农资经营单位人员的培训,讲解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使用添加剂的危害和将承担的责任,生猪健康养殖模式,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养殖技术。

3、组织各乡镇畜牧兽医检疫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增强饲料经营、使用者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

第2篇:农资市场调研情况报告

为全面掌握全市农资市场情况,加强农资市场管理,更好地为农民服务,市供销社于二0一三年三月对全市农资市场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市场供应货源充足。今年,全市全年化肥总需求量120884吨,可供应总量121971吨。其中:氮肥需求量56095吨,可供应量60360吨;磷肥需求量22592,可供应量28004.2;钾肥需求量9868,可供应量12202.2;复合肥需求量22329,可供应量21405。全市市场化肥可供应货源充足。

(二)农资质量整体较好,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在市政府的强力领导下,农委、质监、科技、供销社等部门持续开展农资打假活动,联合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在销售旺季进行抽样检测,不断增加抽样的覆盖率;二是要求零售商做好进货、销售台账,从正规渠道进货,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保证产品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

(三)农资经营网络日趋完善,群众购肥方便。近年来,供销社积极推动“新网工程”建设,全市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全市运行中的农资配送中心5个,连锁经营店234个,75%以上的村有农资店或加盟的农资连锁经营店,各配送中心和部分经营店配备了送肥下乡专用车辆,送肥进村,农民购肥方便。

(四)经营主体较多,供销社优势突出。随着农资市场的发展,原有的经营格局逐步被打破,初步形成了供销社系统农资企业、生产厂家、农业“三站”、个体经商户等多渠道经营格局。我市有各种类型农资经营网点619家,其中供销社网点292家,农业“三站”网点37家,个体工商户290家。龙头企业主要是供销社系统的辉隆集团分公司、东升农资有限公司、东农农资有限公司等;供销社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占市场份51.4%,其中化肥经营市场份额达到65.1%,超出全市市场份额的一半以

(五)价格波动幅度不大,总体平稳。

进入2013年春季,农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非常理性,价格没有出现大起大落,合理引导了市场;商家在采购中也没有盲目跟风,避免尿素价格出现虚高。市场在有需求拉动时价格平稳上涨,预计在用肥结束后,价格才出现回落。

二、存在问题

(一)市场供大于求,农资市场完全进入买方市场。由于农资生产行业管理缺乏前瞻性,管理制度没有规范化,使得农资产业进入极为容易,再加之改革开放初期农资行业有着较高利润空间,大量行业外资本流入,从而使得农资生产企业数量剧增,形成产大于需。

(二)经营渠道纷杂,市场管理仍较薄弱。随着农资市场的发展,原有的经营格局打破,初步形成了供销社系统农资企业、生产厂家、农业“三站”、个体经商户等多渠道经营格局。我市有各种类型农资经营企业和个体户600多家,分布面广而散,市场管理难度大,一些过期、无效农资产品或达不到使用效果的劣质产品,常常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市场,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

(三)竞争激烈,市场监管难度大。农资经营是投资大,利润小的行业。生产企业之间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大量赊货,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商商之间的竞争使得产品价格一降再降,经销商已无利可言,于是反过来又向生产厂家索要利润,迫使厂家再次降价,从而进入一种恶性循环。同时,当某种农资产品畅销,市场价格上涨时,假冒伪劣产品冲击市场,当农民需要某种产品又没有利润时,又买不到,人为造成市场混乱,市场管理难度增大。

(四)化肥储备有待加强。2012年,市供销社与市发改委联合出台了《市市级救灾化肥储备办法》,但我市农资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政府储备,除供销社企业每年冬季储备外,其他企业都没有储备。近年来,随着农资市场供求情况和农民购买习惯的改变,农资化肥储备期相应拉长,储备资金大幅度增大,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储备量减少,影响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五)农资经营品种比较单一,难以满足农民需求。从我市农资经营企业看,目前大部分只经营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等,品种较单一,特色农业生产需要的专用肥几乎没有,同时农药和农膜供应相对较少。

(六)农资推广技术难,科学施肥水平较低。我市农资技术推广主要有供销社兴办的“庄稼医院”、农村综合服务社以及乡镇农技推广站。由于供销社农资技术服务网点比较少,乡镇农技推广站人员减少和老化,并划归乡镇,农技推广人员技术推广和服务活动逐渐减少,农民需要的农资技术服务很难。

三、几点建议

一是继续推进农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强力推动实施“新网工程”,建立农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通过发展连锁经营,保障农民用上质优价廉的农业生产资料,杜绝假冒伪劣、高毒农药的滥用。通过连锁服务大力普及无公害农产品规范化生产技术,提高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和科学种田水平,提高农产品的安全卫生水平,减少污染,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加大对农资市场管理力度。探索建立农资市场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大农资有关知识普及和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的知假辩假能力,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要坚持经常性执法检查,打击取缔违法经营活动;要建立农资来源追溯、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建立农资供应应急机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建立救灾化肥分级储备制度,加强和完善农资宏观调控,通过淡储旺销、调剂余缺来稳定市场,确保农业生产用肥。

四是加快农资技术推广。在60%以上的农资连锁网点建立“庄稼医院”、农村综合服务社,长年开展农资服务;加大对农技人员的引进和培训,建立起一支高素质具备农资经营和管理的为农服务队伍,做到测土配方,科学施肥。

第3篇:农资价格管理调研报告

去年第四季度以来,特别是今年春耕生产后,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价格的迅速攀升,严重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根据区物价局的检查工作部署,我县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对全县农资生产供应现状及价格变化情况进行调研,并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按区物价局《关于加强农资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对我区部分化肥和农药实行价格干预措施,随着农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的加大和价格行政干预措施的逐步落实,目前,我县农资市场供应趋缓,市场价格稳中有略升。

一、基本情况

(一)产、供、销情况。由于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权放开多年,在价格管理上,国家只是对大型化肥、农药、农膜生产企业的化肥出厂价格和部分进口化肥的口岸交货价格实行指导价管理,流通环节的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已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此,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产、供、销已发生根本变化。就我县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省化肥、农药、农膜批发成为我县农资经营的主要方式。我县主要经营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分布到县、乡、村,基本上有一个良好的供销环境。

2、本县内主要化肥生产企业有镇骏威复合肥、镇复合肥和镇复合肥等,主要用途是用于甘蔗、果蔗、和山林生产等方面。但我县生产企业规模小、产量低,质量难于保证。这些厂家投资规模小,生产设备差,技术落后,没有一家采用喷浆技术生产复合肥的厂家,均是搅拌式作坊生产,产品质量难于保证,且生产分散,难于管理。由于投资规模小,产量、销量有限,多数厂家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

二、化肥价格上涨的原因分析

原因二,国务院出台系列措施支持农业发展,农民和农业企业积极性增强,增加了农业生产的投入,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需求增加。在市场供应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必然引起市场价格的波动。

原因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内化肥市场供求关系被彻底打破,化肥出口急剧增量,而进口减少,市场供应趋紧,呈现卖方市场。

原因四,公路、铁路价格上涨,带动进口化肥到运输成本提高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扬,拉动国内化肥成本提高,价格上升。

三、值得我们思考的几个问题

国家政策带给农民的实惠,一部分已经被农资涨价所抵消,随着现在重要商品的不断上升,相比之下种粮户农民得不到政策实际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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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对策

通过这次调研使我们认识到,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是社会结构的基层,农民是工农联盟的基石,只有把“三农”问题真正解决好了,才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目标。我们认为,对于物价部门来说,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服务新农村建设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农资价格的成本监测和价格监管。完善农资价格成本监测体系,加大价格监管力度,防止价格过快上涨,避免本应由农民得到的实惠,由涨价的“黑手”掏了去。在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管理方面,对经营环节(含批发、零售)有必要采取综合费率管理办法,建立长效价格管理机制。

2、从严审批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慎重审批涉农收费,不符合收费条件的,坚决取消收费项目;不是收费主体的,坚决取消收费资格,把中央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对农资零售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推迟执行最高零售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实行提醒、告诫或罚款处理,取得一定成效。

3、深入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乡(镇)、村两级要向农民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使涉农收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加强对公示内容的审查,根据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公示内容,确保收费公示的时效性。

4、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收费进行清理,该降低的降低,该取消的取消,有浮动幅度的执行最低标准,并对清理后的各项收费项目标准向社会公布出去,增加收费政策透明度,象保护重点企业一样保护新农村示范点建设。

5、建立一个快捷有效的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以县级价格主管部门为依托,在乡级建立物价管理所或物价监督站,在村级聘请物价监督员,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物价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鼓励农民群众监督举报涉农乱收费行为。

今后,应继续保持对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的高压势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对不执行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或价格行政干预措施,或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并予以曝光,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化肥、掺杂使假等各种坑农、害农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

第4篇:农资价格管理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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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第四季度以来,特别是今年春耕生产后,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价格的迅速攀升,严重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根据区物价局的检查工作部署,我县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对全县农资生产供应现状及价格变化情况进行调研,并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按区物价局《关于加强农资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对我区部分化肥和农药实行价格干预措施,随着农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的加大和价格行政干预措施的逐步落实,目前,我县农资市场供应趋缓,市场价格稳中有略升。

一、基本情况

(一)产、供、销情况。由于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权放开多年,在价格管理上,国家只是对大型化肥、农药、农膜生产企业的化肥出厂价格和部分进口化肥的口岸交货价格实行指导价管理,流通环节的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已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此,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产、供、销已发生根本变化。就我县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省化肥、农药、农膜批发成为我县农资经营的主要方式。我县主要经营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分布到县、乡、村,基本上有一个良好的供销环境。

2、本县内主要化肥生产企业有镇骏威复合肥、镇复合肥和镇复合肥等,主要用途是用于甘蔗、果蔗、和山林生产等方面。但我县生产企业规模小、产量低,质量难于保证。这些厂家投资规模小,生产设备差,技术落后,没有一家采用喷浆技术生产复合肥的厂家,均是搅拌式作坊生产,产品质量难于保证,且生产分散,难于管理。由于投资规模小,产量、销量有限,多数厂家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

(二)化肥、农药、农膜价格情况。2011年12月开始,我区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无论是国产肥还是进口肥,也无论是单质肥还是复合肥,整个市场价格均出现明显的涨价现象。特别是进入2012年春耕生产后,化肥等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明显加大,群众反映意见强烈。以农民长期喜欢施用的化肥、农药比较,国产含氮肥46%尿素同期比升9.1%;国产含氮肥17%碳酸氢铵同期比升7.1%;国产含p.N.K.KTK各18%复合肥同期比升7.7%。化肥等农资价格的过快上涨,抑制甚至抵消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严重挫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化肥价格上涨的原因分析

据调查县内化肥生产厂家人士的分析解释,今年化肥价格全面上涨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化肥的各种原料价格上涨,如氯化钾从2200元/吨涨到2400元/吨,碳酸氢铵从去年的550元/吨涨到600元/吨,尿素已涨到2200元/吨,编织袋材料也从去年1.20元/只涨到现在的1.5元/只,由于原材料涨价,作为终端产品的化肥,自然会随着成本的推动全面涨价,这是化肥市场价格大幅度涨价的主要原因之一。

原因二,国务院出台系列措施支持农业发展,农民和农业企业积极性增强,增加了农业生产的投入,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需求增加。在市场供应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必然引起市场价格的波动。

原因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内化肥市场供求关系被彻底打破,化肥出口急剧增量,而进口减少,市场供应趋紧,呈现卖方市场。

原因四,公路、铁路价格上涨,带动进口化肥到运输成本提高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扬,拉动国内化肥成本提高,价格上升。

三、值得我们思考的几个问题

针对当前化肥价格持续上涨的态势,以及对上述化肥涨价原因的分析,尽管我县对农资价格进行监测,但今后农资价格的整体走势如何,目前尚难预料。从目前掌握的情况分析,化肥价格仍有上涨的可能空间和推动压力。一是各级政府重视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粮食种植面积在不断增加;二是粮食价格仍处稳中有升态势,农民对种植粮食增产增收有较高的心理预期;三是资源性产品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和运输紧张的状况短时间内难于缓解,成本的推动因素依然存在。农资价格。近年来,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减免农业税和落实粮食直补后,种粮收益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但是,居高不下的农资市场价格却使农民在喜悦之余有了些许忧虑。2011年以来,种子、农药、农膜等农资价格涨幅较大,农民群众的生产性费用支出明显增加。据统计部门资料显示,2010年我县早籼米价格为1.2元/斤,按平均亩产600斤计算,每亩收入720元,种植每亩地投入的农资成本在150元左右,扣除成本纯收入570元/亩。2011年早籼米价格为1.5元/斤,每亩收入900元,农资成本在200元左右,扣除成本纯收入700元/亩。这说明,国家政策带给农民的实惠,一部分已经被农资涨价所抵消,随着现在重要商品的不断上升,相比之下种粮户农民得不到政策实际好处。

四、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对策

通过这次调研使我们认识到,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是社会结构的基层,农民是工农联盟的基石,只有把“三农”问题真正解决好了,才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目标。我们认为,对于物价部门来说,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服务新农村建设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农资价格的成本监测和价格监管。完善农资价格成本监测体系,加大价格监管力度,防止价格过快上涨,避免本应由农民得到的实惠,由涨价的“黑手”掏了去。在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管理方面,对经营环节(含批发、零售)有必要采取综合费率管理办法,建立长效价格管理机制。

2、从严审批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慎重审批涉农收费,不符合收费条件的,坚决取消收费项目;不是收费主体的,坚决取消收费资格,把中央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对农资零售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推迟执行最高零售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实行提醒、告诫或罚款处理,取得一定成效。

3、深入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乡(镇)、村两级要向农民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使涉农收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加强对公示内容的审查,根据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公示内容,确保收费公示的时效性。

4、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收费进行清理,该降低的降低,该取消的取消,有浮动幅度的执行最低标准,并对清理后的各项收费项目标准向社会公布出去,增加收费政策透明度,象保护重点企业一样保护新农村示范点建设。

5、建立一个快捷有效的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以县级价格主管部门为依托,在乡级建立物价管理所或物价监督站,在村级聘请物价监督员,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物价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鼓励农民群众监督举报涉农乱收费行为。

今后,应继续保持对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的高压势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对不执行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或价格行政干预措施,或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并予以曝光,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化肥、掺杂使假等各种坑农、害农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

第5篇:农资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农资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农资商品事关农业生产效益和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切实抓好保障服务工作。目前,我县登记注册农资经营者XXX户,其中经营化肥XXX户,种子3户,农药9户,农机具及配件XXX户。近日,我们工商局组织调研组,对全县农资市场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当前农资市场存在问题

(一)违法经营现象仍有发生。化肥经营渠道多样,有厂家直供,有二级代理商批发,也有经销商向小厂家定制,再加上有些经营者专业素质较低,违法经营现象仍有发生。主要表现在少数不法经营户以次充好,经销劣质化肥、农药、种子坑农害农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把浓度低的农药和浓度高的农药同价销售;种子销售中大小包装同价销售,短斤少两,蒙骗消费者。

(二)农资价格猛涨难以抑制。近几年来,农资价格的飞速暴涨,冲抵了国家惠农政策给农民的各项补贴,影响了广大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据农业部门四月下旬的调查数据显示,氮肥上涨了XX%,钾肥上涨了XX%,磷肥上涨了XX.X%,复合肥上涨了XX.X%,农药、农膜等均有不同幅度的上涨,近期还在上涨。农民种田成本逐年增加,农业效益不断下降,出现了局部抛荒现象,种粮亏本的现象又重新抬头,“谷贱伤农”转变为“本高损农”,同样导致农业不稳,农民不富。

(三)行政综合执法氛围不浓。农资市场是一个需要多部门管理的市场,由于职责不同,重复执法现象较多,加重了被执法者的负担,增加了国家的执法成本,同时还影响了执法部门的权威和形象,有时还会造成有利就互争案源、有责相互推诿的局面,严重影响了执法效果,使得不法经营户有空可钻。

(四)执法人员经费相对不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工商部门担负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全县农资市场经营点多面广,而全县工商执法人员平均年龄超46岁,现行的执法体系、机构设置、人员年龄均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农药、肥料、种子、农产品质量等又很难从直观上判别产品质量优劣,质量抽样检测需要较大的化验费用,加之缺乏相应的交通、取证等工具,执法工作难度大,农资市场管理工作急需改善。

(五)农资商品包装标准不规范。农资商品具有特殊性,对它的生产要求和使用特别严格,在说明书上必须注明使用地区及范围(地域和气候的差异,使用地区及范围不同)、使用方法及使用条件等,而我们在检查时,却发现相当部分农资商品说明标含糊不清,造成农民消费者使用不当、利益受损。

(六)农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差。农资商品的销售对象是农民消费者,而农民大部分文化水平低,识假辩伪的能力有限,在购买农资商品时不主动索要信誉卡、发票或相关产品说明,受低廉的价格吸引,极容易上当受骗,出现问题时又不能提供有效的相关凭证或依据,给工商部门依法处理造成许多困难。

二、关于农资保障的几点建议

(一)整合优化农资市场资源。目前,全县农资市场销售网点、点多面杂、参差不齐,游商游贩不断涌现,给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建议县政府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深入对农资网点建设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我县目前的农资市场状况,对现有农资市场资源进行整合,着力培育几家能够主导我县农资市场的龙头企业,带动全县农资市场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优化全县农资经营网点的布局,满足农户需求,更好服务群众。加快建立农资行业协会,不断完善协会章程,充分发挥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弥补执法管理漏洞,净化农资市场,促进我县农资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

(二)健全农资市场管理机制。一是市场准入机制。首先确保经营户上岗之前必须经农牧部门的培训拿到相应合格证书,然后到工商部门申请经营。在把好登记注册关的前提下,对农资商品生产经营者,由侧重登记管理转向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交易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在农资经营审批过程中,不乱开口子,不随意降低登记门槛,确保主体资格合法,避免农资经营无序竞争。二是综合执法机制。成立县农资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建立农牧、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综合执法机制,形成农资市场监管合力,确保农资市场秩序良好,农资商品质量监管落实,农业生产主体投诉维权渠道畅通。建立季度联席会议和突发事件议事制度,明确职责,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紧急事务,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措施,检查议事各方工作的落实情况。各相关部门可定期组织联合执法,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行综合执法,对全县农资经营户建立农资经营的经济户口档案,各部门在此基础上互通工作情况,建立监管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三是举报有偿机制,农资市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要出台相应的有偿举报办法,严惩违法户、重奖举报者,使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现象得到遏制。四是价格监控机制,严防农资市场出现价格暴涨之势。

(三)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推行农资商品购销台账制,指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购销货台账制度及进货备案制,将进货商品的来源、数量等一律登记入账,做到“三个清楚”(即:进货渠道清楚、产品厂名厂址清楚、保质期有效期清楚)。同时要求供货方提供营业执照、工业生产许可证、化肥生产登记证、产品合格证和注册商标等,建立销往地跟踪卡,以确保农资商品来路明、去向清。全县所有农资经营户必须严格落实“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及种子留样备查制度。工商等

相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农资经营单位的进货来源、货流去向,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农资商品注入市场。

(四)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一是采取上下联动的监管执法方式,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监管执法网络,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作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二是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季节、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监管和大要案件的查处,对涉农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三是加大农资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针对农资商品和停留市场自身流动性大的特点,要将监管任务分解到人,明确职责,对走村串户、上门推销农资商品的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对种子、肥料和农药等重要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对检验不合格的农资商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召回售出商品,并从重从快依法追究生产、经销企业的责任,防止不合格农资注入市场。并认真开展种子、肥料、农药质量定向监测工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指导农民消费。五是推进“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切实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投诉事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业不稳则农村不富,农资市场管理事关农业生产安全,是农业工作的重头戏之一,应把农资市场管理视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来抓。因此建议应加强执法部门的建设,一是增加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执法权威。二是适量增加执法部门的投入,改善执法条件。三是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

(六)加大宣传力度。应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及其他有效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农业、农资等方面的科技知识及法律法规,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各有关部门也应定期对农资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农资知识培训,强化农资经营者是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龙头企业及其下属网点同为责任承担主体的意识,增强农资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第6篇:县级农资市场调研报告

县级农资市场调研报告

XXX县农资市场调研报告

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必需物资,是农村流通的重要商品。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稳定农资价格,搞好农资供应,是关系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大事。在计划经济时期,供销社以服务农村为己任,发挥农资主渠道作用,为保证农业生产所需物资的供应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特别是供销社系统改制以后,农资经营主体多元化,农资市场经营格局发生了变化,出现了经营渠道纷杂的局面。农资经营历年来是供销社的主营业务,县供销社站在新的起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现代农资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对我县农资市场供应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全县农资市场的基本情况

1、全县农业生产资料的供需状况

XXX是一个拥有总土地面积535万亩、总人口133万的农业大县,粮食生产历来是本县的支柱产业,对农业生产资料的需求较大。随着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农民种粮积极性逐步提高,农资需求量呈现增长的态势。据调查统计,全县农业生产每年共需各类化肥4.1万吨左右,其中尿素1.2万吨、碳铵1.2万吨、磷肥0.6万吨、钾肥0.3万吨、各种混合肥0.8万吨;共需农药0.27万吨、农膜0.85万吨。除碳铵外其他肥料均从县外调入,主要来源于省内冷江、岳阳、怀化等地,省外调入的有贵州、四川等省,钾肥主要来源于加拿大和俄罗斯。

2、全县农资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和供销社系统改制,农资市场原有的经营格局早已打破,并初步形成多头经营的局面。截至XX年年底,全县具有农资经营资格的单位共有158家,其中县社改制重组富民农资公司1家,发展农资专业合作社5家,农资销售网点98个;农业局重组资丰种业1家,发展农业“三站”网点31个;农忙旺季临时销售点80余家不计在内。从农资经营数量看,XX年供销社系统涉社农资企业共销售各类化肥2.6万吨,占市场销售总量的65%左右,农业“三站”和个体经营户占35%左右。因此,供销社在我县的农资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确保我县的粮食生产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农资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营渠道纷杂,市场秩序混乱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农资市场原有的经营格局打破,并初步形成了供销社系统农资企业、生产厂家、农业“三站”、个体经商户等多渠道经营的格局。由于农资经营企业 数量太多,多数规模偏小,全县158家农资经营企业年销售化肥超过千吨的仅有3家,超过500吨的也不足6家,旺季时绝大部分个体私营者销售只有几十吨,甚至几吨。经营企业太多,规模偏小,造成市场经营混乱,无序竞争加剧,市场管理难度增大。特别是近几年,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农资进货渠道复杂,不良企业和无证经营者鱼目混珠,经营行为极不规范,一些过期、无效农资产品或达不到使用效果的劣质产品,常常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市场,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

2、价格上涨幅度大,随意性强

去年以来,受国际市场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我县的农资价格涨势加剧,大部分商品均以两位数上涨,涨幅惊人。如尿素近期的零售价格每吨已达2200元,较上年同期的XX元增长10%,我县需求量最大的碳铵的销售价格每吨已达700元,远远超过了农民的承受心理,较上年同期的660元上涨6%,个别地方的售价甚至达750元/吨;磷肥销价每吨是660元,较上年同期600元上涨10%;钾肥销价4400元/吨,较上年同期的3500元/吨上涨26%。由于化肥涨价太猛,以我县种植一亩水稻为例,农户每亩需购买碳铵100公斤、磷肥50公斤、尿素10公斤,共需支出125元,比上年增加9元,增长了7.8%;同时其他费用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而粮食价格今年则相对稳定,农民种粮的收益下降较大,严 重制约了农民生产的投入,为我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埋下隐患。

3、农资经营企业资金普遍不足,经营成本高

随着银行步入商业化轨道,政府取消了指令性计划,县供销社系统改制后,涉社农资经营企业的资金普遍严重不足,尤其是去年以来,化肥价格的上涨,导致经营化肥资金的需求量大幅增加,进一步加剧了农资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化肥生产企业取消以往赊销方式,采取现金结算并大幅提高了预交款比例,进一步加大了农资部门的资金压力。虽然国家对化肥储备贷款贴息有明确的优惠政策,但难以落实到位,贷款难上加难,经营中所需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内部集资及向社会融资,红利高资金来源有限,资金的压力造成化肥在经营中利润很少,成本却居高不下,化肥价格在经营环节中难以下降。

4、化肥冬储难以实施,市场供应不足

在计划经济时期,供销社所属农资公司责任明确,银行重视化肥冬储贷款,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农资经营部门普遍重视做好化肥冬储工作,市场供应充足。近年来,随着农资市场供求情况和农民购买习惯的改变,农资化肥储备期相应拉长,冬储资金大幅度增大,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冬储资金短缺。特别是去年年底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化肥生产企业价格波动频繁,化肥冬储风险较大。据初步统计,今年我县冬储尿素0.2万吨、碳铵0.12万吨、磷肥0.3万吨、钾肥0.1万吨、混合肥0.3万吨、各种在运肥料0.6万吨、农药11吨、农膜3000吨。农资储备不足,春耕及时组织货源困难,脱销断档现象时有发生。

三、建议和对策

民以食为天。农业生产事关国计民生,特别是全球发生粮食危机以来,国家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目的就是要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大局。搞好农资供应对促进我县农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供销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服务“三农”的主力军,要把做好农资供应做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件大事来抓。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供销社在我县农资供应中的主渠道作用,发挥供销社整体优势,做好农资供应工作。

1、发挥整体优势,加快构建以连锁配送为主导的农资服务网络体系

构建农资连锁配送网络是供销社参与新农村建设、建立现代农村流通服务网络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健全农资市场体系、创新机制、提升为农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应对改制后的供销社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快建设县级农资连锁配送网络体系。

整合资源优势,加快农资配送中心建设。要依托农资龙 头企业,打破行业界线,通过资产、资源、技术等方面的联合,发展联储、联销、总代理、总经销等多种合作模式,把生产企业的资源优势同农资经营企业的销售优势结合起来,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竞争实力,使其尽快形成以连锁配送为主体的农资经营企业。

推进网络建设,完善连锁经营体系。加快基层社的优质成分组建,采取多元化投入,改造基层网点,改善营业条件,以新的农资经营业态面向广大农村消费者。大力发展农资专业社、专业协会和村级综合服务社,进一步完善扩大基层服务组织,使其尽可能地全部纳入连锁经营网络,更大范围地发挥连锁经营的终端作用。广泛吸纳农业“三站”、邮政等有资格的农资经商户,加入到农资连锁经营网络中来,对其实行统一管理,形成地域整体优势,避免相互无序竞争,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实施规范化管理,提高连锁经营水平。建立连锁企业规范的行业标准,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门店标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销售价格、统一服务规范。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和科学决策机制,使农资经营更加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树商誉、打品牌,实行承诺经营,保证农资产品无假货、高质量,树立良好企业形象。采取多种便民措施,实现优质服务,让农民买着满意,用得放心。

2、建立化肥储备制度,落实冬储措施

建立化肥储备制度是为了建立用经济手段调节化肥市场的机制,加强和完善化肥宏观调控,保证全县化肥市场长期稳定,通过淡储旺销、调剂余缺来稳定化肥生产和市场价格,确保农业生产用肥。

化肥冬季储备委托供销社所属的农资部门承担,储备基金由县政府负责协调,财政贴息,由农资部门向银行贷款的办法解决。

化肥储备的销售价格,在化肥市场基本稳定时期,按照上级的精神,在当地物价部门指导下合理作价。

建立储备化肥基金。其内发生的利息费用和政策性降价损失,由化肥储备基金中开支,化肥顺价销售形成的政策性收益差价,全额补充到化肥储备金中。化肥价格差异款和化肥价格调节资金由化肥储备单位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利息转增本金,滚动使用。

要建立化肥储备信息报告制度。化肥储备单位要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储备化肥的购销合同、储备数量、购进价格、运杂费、储存起止时间、实际发生仓储费等信息。

3、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秩序

一是要认真执行农资经营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做好全县农资经营网点的布设、经营资格的认证、审定、登记、注册工作,建议工商部门在发放《营业执照》时,应征求当地农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的意见,对已经发放《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核查,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或有违法行为的要按有关规定注销其经营资格。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的整治工作。要突出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等重点产品,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铲除制造、加工、销售窝点,并对已查处的重大农资产品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三是要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农资市场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工商部门要在规范农资市场准入的同时,坚决取缔和打击无证经营和各种违法行为,严把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关;质监部门要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质量的监督检查,杜绝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农资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确保农资价格稳定;供销、农业部门要加强下属农资经营企业的督查管理,认真做好农资经营质量承诺制,督促所属企业守法经营、优质服务、稳价保供。

四是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首先是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假冒伪劣农资案件,造成农民严重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其次是要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 理机制;三是要落实案件上报和督办制度,不得瞒报、漏报。

4、实行购肥直补政策,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扶农惠农政策,对农民种粮、购种、购买农机具等进行直补。这些政策的实施,对我县的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购买农资化肥这一农业生产最大的一项开支却没有什么优惠政策,建议政府应借鉴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经验,逐步改变现行的对生产领域补贴转变为对购买化肥的农民在销售环节进行直补,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提高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第7篇:农资市场的调研报告

农资市场的调研报告

农资市场与农村农业生产活动息息相关,它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办法》和省局农资市场监管10制度30条措施,我局根据省局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全市农资市场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农资市场的基本情况

(一)农资市场的现状

**市辖15个县(市、区),除**风景管理区外,其他14个县(市、区)的经济对农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依存,其中**、**、**等地是农业大县,**的棉花,**的桑蚕是该县的支柱产业。全市共有农资经营户1822户,以个体工商户、农资连锁店、供销合作社、乡镇农技推广站等多种形式经营。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农业的活跃度逐步提高,全市对农资的需求量进一步加大。据调查统计,2010年农业生产所需农资产品化肥46.9万吨,农药3.33万吨,种子2503吨,且销售价格呈上涨趋势。

(二)农资市场呈现的特点

1、农资销售旺季不旺。与去年相比,今年上半年农资销售除2月份至3月中旬增长外,其它几个月呈下滑趋势,主要原因是气候影响。今年从3月中旬开始,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一直是多雨少晴,气温长期偏低,是近几年来少见的“倒春寒”天气,使一度旺销的种子和化肥市场陷入了低迷,出现农资商品滞销现象。

2、农资市场放开导致竞争异常激烈。农资市场营销渠道拓宽后,经营门槛降低,在乡镇上涌现了大量的农资经营小店。例如**县磨溪乡人口不足2万,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农资经营户就有12户,农资店不仅开在村里还开在组里。不合理的布局,造成各经营主体之间为争夺有限的市场份额,相互杀价,形成了恶性竞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也开始出现,使农资市场监管难度加大。

3、农资经营资金短缺矛盾更为突出。由于经营主体之间的相互竞争,以降低价格和赊帐来争夺市场,造成大量农资商品资金沉淀,形成“三角债”,购买者欠经营户,经营户欠生产厂家,使农资经营户只有借款或贷款来维持经营。

4、非法经营农资的情况仍然存在。少数农村小食杂店在购买自用的农资时有意多进农资,私下销售给他们的邻里亲朋;在农资销售旺季,也有少量游商窜贩利用监管空档,在节假日期间贩运农资走村入户,挨家挨户上门兜售,其售价往往比正式农资销售部门的价格低,且又送货上门,对农民很有诱惑力。不论是小食杂店还是游商窜贩,其所销售的农资都未建立购销台帐,这导致我们无法监控其非法销售的农资来源,给监管造成很大困难。

(三)农资商品质量监测情况

1、为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今年以来,我局对全市化肥、种子、农药市场进行了多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农资经营户1770户,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35户。监测重点以新闻媒体披露的、农民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企业为主。共抽检农资720批次,合格514批次,合格率为71.39%。其中,抽检化肥636批次,合格466批次,合格率为73.27%,抽检农药84批次,合格48批次,合格率为57.14%,对于不合格的农资产品我局均已依法处理。

2、由于种子抽检要从播种到收成才能出结果,耗费时间很长,加之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经费高,难以承受,所以相当部分县(市、区)没有进行质量抽检。就**县联合当地农业部门进行抽检的20个批次结果来看,种子的合格率很高,检测结果均合格。

(四)农民反映最突出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者对如何使用农药、用药的注意事项等内容没有告知农民或告知不全,售后指导服务不到位;二是流通领域农资市场存在工商、农业、质检等多头执法的现象,增加经营户负担。

二、农资市场监管情况

(一)农资市场监管的做法

农资质量是农业生产的“生命线”,也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了营造农资放心消费的环境,我局不断完善农资监管模式,严格把住“市场准入”、“商品质量”以及“经营信用”三道关口,切实提升农资监管效能。

1、抓市场准入,确保农资经营主体合格。我局积极规范农资经营主体,结合农资市场专项检查和企业登记注册及年检工作,对农资经营单位和经营户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不具备前置审批文件或证明的,坚决不予登记;对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从而达到净化农资市场秩序的目的。

2、抓流通领域监测,保障上市农资商品质量。为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流入市场坑农害农,我局加大对农资商品的监测和抽查力度,实行农资商品售前报检制,即农资经营户每进一批货主动向县市区工商局报检,经县市区局检验许可后再进入市场销售,各基层分局对已售前报检的该批农资销售到零售网点的不再抽检。此外,市局与县级局、县级局与基层分局层层签订了农资市场监管目标责任状,同时基层分局与每个经营户签订了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书,要求每一个农资经营户建立健全“两票一档”,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农资经营户自律。

3、抓维权,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充分发挥红盾护农12315维权进村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建立健全红盾护农“三级执法、四级维权”的工作网络,充分发挥村级维权点联络员作用,快速调解或及时反映涉农纠纷,及时解决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2010年共受理有关农资投诉26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92万元。

(二)对查处的农资商品案件情况分析

截止目前,今年**工商系统共办理农资案件264件,案值125.43万元,罚没款140.65万元。从我局办理的农资商品案件情况来看,具有普遍性的案件是未建立建全农资进销货台帐案件,大案为产品质量不合格案件。如**县今年查处了69件农资案件,其中53件为未建立建全进销货台帐案件,其余的16件为产品质量案件,最大的一件是化肥质量不合格案件,案值达42950元;**县今年共查处农资案件42起,未建立建全农资进销货台帐案件就达36起,共处罚金额9.08万元。

三、农资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资经营多渠道化、品种繁杂,市场监管难度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农资市场原有的经营格局已被打破,并初步形成了生产企业直销、供销社企业、私营批发企业、农技站、个体经营户等多渠道经营的格局。由于农资经营单位数量多,而多数规模偏小,例如,**县共有147家农资经营单位,而年销售化肥超过千吨的仅有6家,绝大部分个体经营户年销售只有几十吨。加之农资品种多,进货渠道复杂,造成市场管理难度增大。

2、农资商品包装标准不够规范。农资商品具有特殊性,对它的生产要求和使用特别严格,在说明书或包装袋上必须注明使用地区及范围(地域和气候的差异,使用地区及范围的不同)、使用方法及使用条件等,而我们在检查时,却发现相当部分农资商品说明标准含糊不清,更有少数经营者擅自经营更改标签内容和标签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农资产品。这一点在农药市场上较为突出,集中表现为擅自更改农药的商品名、不标注农药中文通用名及有效成分、擅自扩大适用作物品种和防治对象。再加上少数经营户对农资商品知识缺乏,造成农民消费者使用不当,利益受损。

3、缺乏种子质量检测机构或检测手段落后。目前,**市及各县区还没有建立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室,工商部门缺乏种子产品质量抽检硬件设施,而送检检验周期长、费用高,检测手段仅停留在手摸、眼观上,加之我们专业知识水平有限,限制了我们对种子市场的监管水平。

4、农资商品质量追溯制度落实不够彻底。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是农资商品监管和质量追溯的基本制度。但是,这一制度没有得到一以贯之的坚持。部分农资经营者没有建立农资进销台账或者台账不完善,进销票证不完整。主要原因一是一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认为做生意很忙,登记台账费时费力,不愿坚持,还有少数经营者文化素质低,不会登记台账;二是这项工作始终是以工商部门为主导,除部分正规经营企业主动开展此项工作外,其余经营户是在工商部门的强力要求下进行,缺乏主观能动性,所有的台账资料全由工商局印刷好送上门。而基层工商部门在这一块工作大多没有得到其它职能部门或地方政府的响应,印刷经费自筹,无偿给农资经营户,长久以来,积极性有所影响。

5、农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农资商品的销货对象是农民消费者,而农民大部分文化水平低,识假辨伪能力有限,在购买农资商品时,不主动索要票证及信誉卡和相关产品说明,受低廉的价格吸引,极容易上当受骗,出现问题时又不能提供有效的购货凭证或依据,给工商部门依法处理造成许多困难。

四、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为农资监管提供服务

充分利用“3·15”活动日、“红盾护农工作站”、法律法规宣传栏、电视台等媒介,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农资商品识假、防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红盾护农”行动的影响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组织农资经营户认真学习有关农资经营管理制度、进销货台账、索票索证制度,全面提高辖区内农资经营户经营管理水平和农技职业技能。

(二)持之以恒,抓好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等农资监管基础性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执法人员要克服厌烦情绪,坚持不懈抓好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等农资监管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没有抓实,其它制度如不合格农资退市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农资经营者自律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等都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各级工商部门要舍得投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上级部门的资料印制经费支持,要加强宣传教育,逐步使经营户认识到这项工作是自身规范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动员他们自行出资开展此项工作,不能由工商部门唱“独角戏”。

(三)加大补贴力度,减轻农民消费负担

近年来,上到中央,下到地方在农民种粮购种、购置农机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扶农、惠农、利农的政策,这些利农政策的实施,也扎实推动我市的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但在农民购买化肥、农药这一农业生产最大的一项开支却没有什么优惠政策,建议政府对购买化肥、农药的农民在销售环节实施补贴,建立直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提高农民的积极性。

第8篇:农资市场监管调研报告

“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深化改革的大局。农资商品质量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抓好农资市场监管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红盾护农”行动的重中之重,更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职能所在。我局对从去年开始至今,对农资市场监管进行了初步探索。

一、县农资市场现状

共有农资经营户217户,其中,按经营品种分:种子经营户51户、化肥经营户63户、农药经营户84户、农膜经营户19户;按经营类别分:企业127户、个体户90户。

二、农村农资市场及监管工作中的问题

1.农资经营行为“乱”。主要是进货渠道乱、价格乱、品种乱、管理乱,无序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主要是一些经营户,在农资销售旺季时经销农资,多以杂货店、百货店的形式出现。极少数经营户对食品、服装、化肥、农药等混和经营,未能严格分开,危及食品安全与生命健康,存在着二次污染的可能。

2.农资经营主体“弱”。调查发现,农资市场经营主体有三种类型,一是个体工商户,这是当前农资市场经营的主要力量;二是农技人员自己承包经营,有一定的技术服务水平;三是原供销社解体后,原职工个人经营。多数农资经营主体实力较弱,一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无赔偿能力。

3、农资经营秩序混乱,准入制度形同虚设。据对我县一些农资销售单位的调查统计,他们中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经营户占30%左右,有近30%无经营资质,存在大量的“挂靠”、“假集体”现象,经营资质严重不规范。甚至有少数小贩走村串户销售各种农药、种子、肥料等,擅自从事农资产品经营;有的村干部、种田大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以服务农民为借口,组织大批农资直接在田间地头进行摊派销售;还有一些化肥公司通过与政府部门合作在乡镇进行垄断经营;超范围销售情况也存在,一些农村集镇经营其他商品的店面未经许可也在从事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经营。

4.农资经营布局“散”。由于农村存在着自然村落和农村地域广博,无论交通是否便利,农资经营户都会在各个村落中存在。这样农资经营网点星罗棋布,既形不成规模,其布局也不尽合理,又无相关证照。给行政执法监管也带来一定难度。

5.法律法规的滞后,门槛较高,导致农药经营挂靠和无照现象较多。《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1)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2)植物保护站;(3)土壤肥料站;(4)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5)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6)农药生产企业;(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我县乡镇供销社已改制完毕、在乡镇基本上没网点,而农业“三站”基本上是瘫痪状态,农民又需要农药,怎么办?只有个体户才行,而个体户要经营农药要么挂靠、要么无照经营,因此农药经营挂靠和无照现象较为普遍。

三、对农村市场和农资市场监管的建议

1.要严格涉农经营的市场准入。尤其是经营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农资、种子、农药、化肥等企业,不仅要审查经营主体资格,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把好农资商品的货源进出环节,建立完善农资商品质量保证制度。

2.加强对涉农企业的信用监管。指导和督促农村市场经营者在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基础上推行农资“一单通”。选择一些管理规范的农村市场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村食品质量信誉卡、农村食品质量责任书,推动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农村市场监管效能。对涉嫌坑农、害农、损农的违法企业,也要进入企业信用体系“黑名单”,对其实施市场禁入,并追究其违法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把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件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3.加强对农药的管理。在农药市场管理中,工商部门负责农药经营的注册登记(即颁发营业执照)、假农药、劣质农药、虚假农药广告的查处,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农业部门设置有专职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农业部门是农药监管的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应主动与农业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和执法技术,进一步加大对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清除高残留剧毒农药。

4.按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化肥的管理。按照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其规模和资金要求,同时,按国务院“三定”方案的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生产领域的商品质量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管理。为了杜绝劣质化肥进入流通领域,从源头上加大管理,要加大抽检力度,彻底杜绝不合格化肥流入市场,确保农业增产增收。

5.严把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加大对超范围经营的查处力度。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先证后照,把好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凡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四、我局对农资市场监管的初步探索

(一)制作农资监管公示栏张贴上墙,促进监管公开化。

为优化农户维权诉求方式,促进农资经营户信息公开透明,我局制作了《农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栏》,印制采用工商蓝背景、标有红盾徽章,同时含有以下信息,一是按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将重新整理的县农资市场经营质量监管六项制度,即《农资经营预警制》、《农资商品准入制》、《购假农资预赔制》、《问题农资商品退市制》、《种子留样备查制》和《重要农资商品备案报检制》列入公示栏内容,方便农户了解维权信息和申诉渠道。二是将辖区工商所监管干部的照片、姓名和申诉举报电话,以及农资预警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强化信息公开力度,促使工商干部公平公正执法。三是按《省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审定公示农资经营户信用等级信息,引导经营者加强经营自律,提高农户购买农资的甄选能力。四是在公示栏上划定营业执照张贴区域,既公示了主体资格,又解决了《营业执照》办照率、亮照率不高等问题。

(二)首创建立农资经营“电子台帐”,台帐管理电子化。借助网络和电脑的速普及,我局探索在电脑上建立农资电子台帐,这样既节约了纸张,又便于长期保存,还可避免出现纸质农资购销台账毁损或乱扔乱放现象。我们在河边工商所辖区,选定河边供销合作社正西街农药门市部,按照“两账两票、一书一卡”的要求,分农药和种子两个类别,在电脑上建立规范统一的农资购销电子台帐,取代了手工书写的农资购销纸质台账,取得良好成效。现已在全县100多农资经营户建立了电子台帐。

(三)试行农资经营户票证“一单通”,票账管理便利化。在农资监管中,我们发现“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存在诸多弊端,一是填写单据较多,且存在重复项目,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二是单据多造成经营户和农民保管麻烦,增大投诉难度;三是单据过多纸张使用量较大,致使经营户成本不断增加。因此,农资经营户对建立“两账两票、一书一卡”的热情不高,敷衍、抵触情绪较重,在台账建立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等方面成效不甚明显。于是我们创新推行了农资商品“一单通”制度,即将“两账两票、一书一卡”中的农资商品经营者使用的销售票据、农资商品经营承诺书和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三合一”,统一粘贴在一张单据上、不再做书式纸质台账,简变为“两账两单”,使索证索票更为便利,经营户更容易接受和使用。并在农资经营“一单通”的进、销货单据封面内页印制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工商所巡查记录表》,既进行法规宣传又留下了监管痕迹;还在进货单据封底印制《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对农资市场监管慢作为、乱作为和不作为的处罚力度。现已在全县100多农资经营户中推行,受到市局的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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