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调研报告(精选6篇)_殡葬行业调研报告

2022-04-28 调研报告 下载本文

殡葬调研报告(精选6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殡葬行业调研报告”。

第1篇:殡葬行业调研报告

(2009年7月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

根据《泉州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5月下旬至6月上旬,张贻伦副主任带领调研组对全市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情况汇报,先后到晋江市、石狮市、泉港区等地听取当地政府的工作汇报,实地考察并召开4场由当地人大分管副主任,政府分管领导,人大内司委、政府法制办、民政局、工商局、物价局、镇(办事处)、村(社区)、殡管所、殡仪馆负责人和各级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书面审查了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南安市、德化县、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人民政府的自查报告。通过调研,了解和掌握了比较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市政府高度重视本次专题调研活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开展自查,并按时报送自查报告。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市民政局、工商局、物价局领

导陪同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5年9月以来,我市殡葬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泉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殡改工作逐步深入

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把殡葬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力度和深度。

一是健全机构。市委及时调整充实市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长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各级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下分别设立殡葬管理所、工作站、管理员、协理员负责殡葬管理日常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四级殡葬管理网络。同时,公安、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逐步建立起“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责任。各级政府分别制定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以及各殡葬服务单位层层签订了《殡改责任状》,把殡改工作纳入考核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惠安县将殡葬管理单列5个指标进行考评,对管理不到位的,取消该项目考评分数。洛江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工作不落实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德化县把殡改工作纳入评选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市民的重要指标之一,并纳入年度综治票决制的考核内容。三是出台规定。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我市制定的《泉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4年4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2005年9月30日,根据市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部分代表提出的建议,重新修改的《泉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将鲤城、丰泽、洛江三区接运遗体的时限从原来12小时改为36小时。2006年8月,市政府又制订了《泉州市殡葬改革“十一五”规划》。通过暂行规定的制定和修改,逐步完善

了我市殡葬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大了我市殡葬改革的工作力度,有力推进了我市殡葬改革工

作的进程。

(二)注意宣传,殡改氛围逐渐浓厚

各级政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转变旧传统观念,抵制封建迷信思想,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殡改氛围。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单、宣传册、宣传栏、宣传车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法规、规章和国家殡葬改革有关方针、政策。三年来,《人民日报》、《中国社会报》、《泉州晚报》等报刊刊登宣传报道124篇,各地印发宣传单52.6万张、发放宣传册10.47万本、出版宣传栏702版、悬挂张贴宣传标语13.5万条、出动宣传车2128辆。二是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相继召开殡改工作动员会,促使广大群众达成共识,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文明殡葬意识。三是以法律进村(社区)为契机,选拔法律素质高、有工作经验的同志,进村(社区)开展殡葬管理法规、规章和规定的宣传咨询活动以及专题法律讲座。有的地方还利用“冬至”、“清明”等民间传统节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广大群众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新观念逐

步形成。

(三)强化措施,殡改效果日趋显现

各级政府不断深化措施,完善殡葬设施,有力推行火葬和扩大火化区,加大殡改执法力度,积极推行绿色殡葬,殡改成效明显。一是逐步完善殡葬设施。全市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殡葬设施建设,累计建设殡仪馆8个,经营性公墓8个,乡(镇)、村(居)委会公益性骨灰堂789个,基本满足丧主不同层次的丧葬服务需求。二是全面推行殡葬改革。全市火化率从2005年的90%上升到2008年的99%,位居全省第二位,超过省政府下达我市火化率的目标任务。各县(市、区)除泉港区外,火化率均达到100%。全市境内从2005年9月1日起实现推行火葬区的目标任务,成为全省第二个设区市实现全境推行的火化区。三是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各县(市、区)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殡葬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殡改规定的贯彻实施。三年多来共清理“四沿二区”乱建坟墓4.67万个(其中清理活人墓99个),清理骨灰违规“二重葬”83起,制止尸体土葬和依法强制起尸火化84起。四是推行文明殡葬。各县(市、区)认真推行丧俗改革,注重引导群众文明丧葬,倡导多样化殡葬方式。市区丧事大操大办、丧事扰民和乱扔遗弃物等不良风气得到一定的遏制,基本能按规定的时限报告丧情。德化县大力推行丧俗改革,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被省民政厅评为“'十五'期间殡葬改革工作先进单位”。晋江市每年清明节,都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引导丧属通过献花祭扫、植树追思、网上祭祀等文明祭奠,同时积极倡导海葬、绿色殡葬等生态殡葬方式。2007和2008年,先后两次与泉州市民政局举行骨灰海葬活动,200多例骨灰撒入大海。今年清明节期间,市民政局还通过网上报名,在宏福园举行泉州首届绿色殡葬活动,59例骨灰进行树葬、草葬、花葬。安溪县也有1例实施花葬。

(四)强化监督,服务管理不断完善

我市坚持以“依法收费、严格管理、服务于民、跟踪监督”为原则,以“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率”为目标,逐步规范收费标准,加强行业监管,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收费监督,规范收费行为。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清理整顿殡葬服务行业乱收费的工作方案》,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每年还结合行政执法检查开展行风整顿和行业收费检查。各级民政部门共聘请98名服务行风监督员,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和组织民主评议,及时查处和纠正殡葬服务不合理收费行为。2007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价格法》殡葬服务执法检查,纠正泉州市殡仪服务公司收取选项时费、卫生费、垃圾处理费等三项收费行为。通过加强收费监督,目前市区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包括遗体火化费、运尸费、收接遗体费、普通棺木租金、骨灰寄存费等)总额不超过800元,与丧主自愿选择的服务项目收费都能按规定报经物价部门审批。德化县基本服务项目每具仅收670元,并向丧属提供收费清单,开具税务发票。各县(市、区)对“五保户”、“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和特困户实行相应优惠政策。晋江市于2007年3月在全省首推“低保户”、“五保户”基本殡葬费用全免制度,累计免除828人的殡葬费用,金额146.16万元。惠安县对“五保户”、优抚对象和比较贫困弱势群体的火化费用给予优惠50%。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安溪县制定了《殡仪馆员工手册》,规范服务流程;与职工签订《优质服务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力求让群众称心、顺心、舒心和放心。石狮市提出“服务第一,丧主至上”服务宗旨,规定“不敬业就失业”,工作中做到“关心、热心、细心、耐心”。民政部门成立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选派工作人员进驻殡仪馆,设立执法监督室和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和监管殡仪服务行为。南安市仅去年就查处收受“红包”5起,服务纠纷1起,对5名当事人进行

罚款,并辞退3名当事人。

三是加强行业自律,较好发挥协会作用。我市通过制定《殡葬行业协会自律协定》,成立泉州市殡葬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大部分县(市、区)也相继成立殡葬行业协会。市殡葬行业协会每年年底对全市殡仪馆按照自身建设、殡仪服务、骨灰管理等内容,以百分制评比办法进行互评互检。检查结束后,进行情况通报,对存在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三年来整改问题15个,有效促进殡葬行业自我管理、自我完善。

二、存在问题

(一)殡仪馆经营体制尚未理顺。目前,全市各殡仪馆经营体制有三种。第一种,由政府投资,民政部门主管,殡仪馆经营具有公益性,殡仪馆是民政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如市区、安溪县和德化县殡仪馆。第二种,由私人经营,属私人性质,具体有两种方式:一是政府投资,慈善总会主管,慈善总会承包给私人经营,如晋江市殡仪馆。二是由私人自己投资并经营,如惠安县殡仪馆。第三种,由政府和私人合作经营,属合资合作性质,如石狮市、南安市、泉港区殡仪馆。从目前看,第一种经营性质的殡仪馆能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队伍整体素质较高,服务收费较合理,服务质量较好,群众能够接受。第二、三种经营性质的殡仪馆以营利为目的,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殡仪馆服务收费相对较高,群众意见较大。特别是承包经营的殡仪馆,如晋江市殡仪馆,晋江市慈善总会把殡仪馆承包给私人,每年承包费510万元。承包者为了获取利润,把负担转嫁给消费者,群众反映强烈。

(二)殡改宣传力度仍需加强。各地政府殡改宣传力度还不够广泛深入,一些群众的殡改意识还比较落后,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新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封建迷信思想和丧葬陋习时有回潮,丧葬活动中的攀比风、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依然存在。“入土为安” 封建思想仍然存在,个别偏僻村落仍有违法强行“土葬”行为;“二重葬”、“烧全骨”和抢建、滥建“活人墓”现象屡有发生、屡禁不止,造成很坏的影响。此外,由于宣传工作不够到

位,一些购买公墓的丧主并不知道经营性公墓的使用年限仅有20年,造成了购买公墓骨灰

土葬的多,绿色、生态殡葬少的现象。

(三)殡改措施及监管力度不够到位。永春县是全省五个尚未完成建馆任务县之一。从2001年选址至今,因受当地群众阻挠,殡仪馆仍未动工建设,给永春群众殡葬带来很大不便;有些地方政府部门职责不清,监管不够到位,打击力度不大,社会上非法经营殡仪服务的人员(俗称“黑中介”)大量存在,这些“黑中介”既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又没有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擅自非法经营殡葬服务,价格自行制定,收费过高,群众反映强烈,“黑中介”的存在成为目前殡葬服务收费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有的乡镇政府殡葬管理责任没有落实到位,违规“土葬”事件屡有发生,如泉港区每年违规土葬20起以上;一些地方骨灰寄存制度不健全,存在骨灰盒调包、骨灰外流现象;有的乡村仍未建设公益性骨灰堂,丧主骨灰寄存难,骨灰“二重葬”现象仍然存在;部分乡(镇)和村(居)未能严格落实“三级申报”制度,信息报告不通畅,致使违规殡葬制止不力;全市殡仪馆冷藏遗体处理难,有关部门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目前各殡仪馆冷藏遗体达290具,最长冷藏时间有10年,冷藏遗体欠费及已火化未结算费用累计1317.1万元,给殡仪馆造成很大的资金压力。

(四)殡葬行业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市殡葬服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服务人员文化水平偏低,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岗位培训。一些服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品德修养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存在乱收费、诱导消费、强制消费和收受“红包”、刁难丧属的不良现象。一些殡葬服务机构内部规章制度不够健全,有些制定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有的殡葬服务机构收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部分殡葬行业协会未能充分发挥作用,行业监督力度不够,行业自我完善不足。有些殡仪馆职工福利待遇较低,工作条件较差,且经常遭受社会不公正的待遇和歧视,领导和主管部门关心也不够到位,导致

队伍不够稳定。

(五)有关殡葬管理规定相对滞后。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于1997年7月21日施行,对殡改工作的开展起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殡葬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原有的殡葬管理体制需要实现新的制度创新,特别是在行政许可的设立、殡葬服务的规范、公墓的管理、执法监督的加强等方面需要作出新的明确规定。同样,2002年10月1日施行的《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和2005年9月30日施行并于2008年12月30日重新公布施行的《泉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各县(市、区)殡葬管理规定也缺乏上述几个方面的规定。因此,有关殡葬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定已相对滞后,不适应目前新形势的现实需要,需要重新修订。另外,晋江市和石狮市的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允许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土葬的规定与现行殡葬政策和规章相抵触,需要及时进行修改,以维护殡葬法制的统一性。此外,一些县(市、区)制定的殡葬管理规定,实施年限已超过规定的施行期限,未能及时

加以清理并重新公布实施。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顺管理体制。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对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切实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管理网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等城乡基层组织的作用。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抓紧研究理顺殡仪馆经营体制问题。要坚持殡

仪馆经营的公益性,对私人及合资经营的殡仪馆,应采取措施,加强监管,解决服务收费过高和服务质量偏低等问题。要借鉴外省、市的好做法,积极探索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县(市、区)实行基本殡葬服务免予收费的可行性。要加强与邻市协调,统一规范殡葬服务运作行为,共同遵循殡葬“属地管理”规定,杜绝违规跨地区拉运尸体现象。永春县政府应抓紧投建殡仪

馆。

(二)深入宣传发动,倡导文明新风。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城乡居民转变旧殡葬观念,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思想,倡行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新风尚。要深入宣传国家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规定,充分发挥各级干部的模范表率作用和村(居)委会、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动员群众,自觉摒弃“土葬”、“二重葬”和抢建、滥建“活人墓”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行树葬、花葬、草葬、海葬等生态殡葬方式。要充分发挥殡管所、殡仪服务机构的殡改主体作用,将宣传工作寓于日常服务之中,形成殡改宣传

常态化,不断提高殡葬宣传效果。

(三)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殡葬秩序。各级政府要通过采取专项整治、行政执法检查等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殡葬行为,严格规范殡葬秩序。要层层落实责任,克服“有责任状无责任”的弊端,真正把殡葬管理工作纳入领导政绩和综治考核内容,坚决制止和处罚违规“土葬”、骨灰“二重葬”等行为。政府要牵头组织民政、公安、工商、行政执法、宣传、综治、交通、物价、交警等部门共同参与,对社会上反映强烈的非法经营殡葬服务的组织和个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对合法经营殡葬服务的组织和个人要吸纳他们到殡葬行业协会中来,逐步规范殡葬中介服务行为。要继续完善各种殡葬设施,采取“大乡镇以村为单位、小乡镇以镇为统筹”的办法,加快乡村公益性骨灰堂的建设。同时,要健全骨灰堂管理制度,严格骨灰移放、寄存手续,从源头上防止骨灰外流。有关部门要继续实行对“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特困户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予以减免的做法,切实帮助和扶持困难群众。要严格落实殡葬“三级申报”制度,对管理员、协理员、信息员等要给予适当奖励和补贴,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殡葬信息的通畅。要研究制定全市非正常死亡尸体的处理办法,明确非正常死亡尸体处理的程序和费用承担等。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殡仪馆遗体冷藏及欠费问题,帮助殡仪馆解除压力。

(四)抓好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政府和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各殡葬服务机构继续坚持“依法收费、服务于民、严格管理、监督检查”原则,不断强化殡葬行业的行风建设。有关部门要健全殡葬服务收费和公墓收费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和公墓收费标准。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通过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上网络、上墙等形式,确保服务收费公开、透明。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乱收费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查处。殡葬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和协调作用,实现殡葬行业自我完善。未成立殡葬行业协会的地区应尽快成立殡葬行业协会。有关部门和领导要关心、爱护殡葬服务人员,切实改善殡葬

服务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五)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县两级政府要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集中反映,进一步完善有关殡葬管理规定,特别是在殡葬服务规范、公墓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要及时加以修改、完善。部分县(市、区)政府原颁布的殡葬管理规定现已超过实施年限,必须抓紧进行清理和修订,重新公布实施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晋江市和石狮市政府要尽快着手废除允许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土葬的有关规定,以维护殡葬法制统一性。

第2篇:殡葬改革调研报告

殡葬改革调研报告

殡葬改革调研报告

近期,县民政局围绕解决城区居民乱埋乱葬和殡葬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及问题

目前,我县城区内有2个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居委会,10个村(居),人口约11万人。建有两处公益性公墓(分别位于东关居和大佛寺村),一处经营性公墓青龙山安息园,占地26亩,可安置穴位4000个。近年来,我县不断推进殡葬改革,xxxx9年,县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原则、期限和职责部门分工。xxxx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城区殡葬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乱埋乱葬现象严重。通过调查,县城周围山林、风景区、道路旁坟墓林立,墓型多样,占地面积大小不一,成为城市化进程的“绊脚石”。

(二)无序殡葬增加了城市建设成本。按6‰正常死亡率测算,城区每年应安葬的逝者约660人左右,以土葬平均每个墓穴占地6平方米计算,每年占用土地面积为3960平方米(约6亩),加之墓地多分布在县城规划区内,既浪费了土地,又影响了建设工程施工。

(三)城市扩容使逝者无处可葬。xxxx0年,全县城区死亡人数约700人,经火化后,8%安葬在合法的经营性公墓,40%安葬在自家坟墓,50%埋葬在县城周边。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县城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死亡人数随之不断增加,城区内无一处合法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容量有限,将出现逝者无地可葬的局面。

(四)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受传统观念和迷信思想的影响,部分城区居民相互攀比,追求大坟头,高墓碑,看风水建墓、超标准建坟现象日趋增多,侵蚀了社会风气,阻碍了殡葬改革。

二、成因

(一)思想观念陈旧。群众深受几千年丧葬陋习根深蒂固的影响,70%的群众存在“入土为安”丧葬理念,必须按封建迷信习惯把亲人遗体安葬在“风水宝地”。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只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违纪违规丧葬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办法,惩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难以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三)部门合力尚未形成。殡葬管理涉及公安、建设、国土资源、林业、城管执法等部门,由于缺乏专门机构牵头,尚未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合力。加之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认识仍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殡葬改革基层基础仍比较薄弱。

(四)执法机构不健全。作为殡葬主管部门,县民政局没有专门的执法编制、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缺乏应有的设备设施和经费,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到位,使乱埋乱葬现象不断蔓延。

(五)公墓建设滞后。城区内只有青龙山安息园一处经营性公墓,榆山办事处东关居和大佛寺兴建的公墓未办理土地使用和公墓审批手续。城区居民只有选择将亲人骨灰有偿安葬在经营性公墓或随意埋葬在县城周边。

三、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治乱埋乱葬现象发生。一是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治理乱埋乱葬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建议成立全县殡葬整治联合指挥部,协调民政、公安、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平阴县殡葬管理办法》、《平阴县治理“乱埋乱葬”工作方案》、《殡葬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严禁在“三沿五区”、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范围内埋葬,已埋葬的散墓逐步迁至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不留标记、植树绿化,对新增死亡人员,一律集中安葬。二是明确职责。民政部门搞好牵头协调,做好殡葬事务的管理、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城区内已形成的非法公墓限制其扩大规模,指导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加强管理,待时间成熟后进行搬迁。公安部门要加强防治管理,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处罚。住建委、国土等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地的规划审批管理,对丧葬滥占土地、私修乱建坟墓者,给予查处。林业部门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认真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加大行政管理和查处力度,搞好殡葬市场整治,对于违反经营资质、税收政策、物价规定的严肃查处。编制部门适当增加编制,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为殡葬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各城区驻地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根据历史上形成的埋葬点,设立面向本村居户籍人员的集中埋葬点,禁止外来人员埋葬。三是扩大宣传。大力宣传殡葬管理办法,在集中埋葬区、三河五沿区设立广告牌匾,禁止在城区内乱埋乱葬。四是加强执法。民政、公安、林业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联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能分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堵住乱埋乱葬行为。五是明确重点。重点解决城区范围内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乱埋乱葬问题,对出现问题的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采用行政和党政等手段,追究其责任。

(二)明确要求,规范建设,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建议以政府为主导,以街道及所辖村居(社区)为基础,各部门协作为支撑,共同推进城区公益性墓地建设。出台《城区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益性墓地的审批、建设、管理,确保公益性墓地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县城公益性公墓建设应以榆山街道办事处和锦水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并按照政策规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民政部门依据有关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指导与监督。住建委、公安、国土等部门做好配合。在选址上,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有利于保护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由国土、规划、林业、民政等部门共同确定公益性墓地的地址。在建设标准上,县城公益性公墓要有前瞻性、高起点规划,规范化、标准化、园林化建设。根据县城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控制公墓规模与数量,公墓建设用地面积标准,按每年人口6‰的死亡率来确定建设面积,并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逐步完善道路、停车场、祭奠厅和纪念亭,硬化园陵甬道等相应配套设施。在筹资措施上,县财政应在公墓建设上给予一定扶持。交通、水务、供电等部门负责解决道路、供水、供电等问题。

(三)移风易俗,统筹兼顾,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倡导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为主线,坚持土葬改革与丧俗改革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逐渐形成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革除丧葬陋习。县城殡葬改革要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为突破口,对殡仪服务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和程序进行公开,方便丧户办丧事,让丧户明明白白消费。实行困难救助制度,继续实施针对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或特殊困难家庭的丧葬补助。

(四)多措并举,加强引导,建设村级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堂占地少,可以多个村(社区)联办或街道集中兴建,既节省建设经费,又方便群众,可以作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补充和今后骨灰安葬的发展方向。建议,在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同时,积极学习济阳公益性骨灰堂做法,开展骨灰堂建设的试点工作,引导居民逐步接受新的安葬方式。

第3篇:殡葬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殡葬管理情况调研报告免费文秘网

免费公文网

殡葬管理情况调研报告2010-06-29 18:59:50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殡葬管理情况调研报告殡葬管理情况调研报告(2)**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处武陵山区,辖2市6县,总人口1万,按照死亡率6‰计算,我州每年死亡人数在2万人左右,安葬方式主要为土葬。近年来,根据国家、省、州有关殡葬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大了殡葬改革力度,在推行火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理丧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一、殡葬管理工作现状

(一)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

殡葬行业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特殊行业,殡葬改革关系到改变几千的丧葬习俗,是一种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都普遍认识到,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不但关系到“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而且关系到我州的对外形象,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州自上世纪80年代推行殡改以来,各级政府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级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做到了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州有6个县市通过招商引资兴建殡仪馆、火葬场和公墓,其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殡葬服务需求。截止目前,县市城区建有殡仪馆8个,除宣恩、鹤峰外,其余都为私营;火葬场3个,**、利川、来凤各1个;公墓8个,其中经营性公墓7个(来凤、巴东、建始的审批手续还未办)。除建始县新修建的殡仪

馆和公墓还未投入使用外,其余各县市城区都集中到殡仪馆办丧事,提倡进公墓埋葬,基本杜绝了城区搭棚祭吊的现象。

(二)殡葬工作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

近年来,我州不断探索殡葬改革的路子和方法,曾拟定**自治州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提交人大,但由于多种原因一直没有通过出台。各县市除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外,都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出台了《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的决定》、《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关于推行红白理事会章程和丧事简办的规定》、《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办丧事的处理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使殡葬改革工作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如**市人民政府2000年印发了《**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

市委组织部等八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殡葬管理规定的通知》等,为进一步做好殡葬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殡葬改革逐步推进

我州是少数民族自治州,传统丧葬习俗根深蒂固,封建落后观念仍然流行。为节约土地,革除陋习,只能逐步推行火化。**市从上世纪70年代启动火葬,经过30多年的推行,现火化区域不断扩大,覆盖城区及城郊30多万人,火化率不断上升,达50%以上。利川市2008年启动火葬,火化率在80%以上。从调查情况看,**、利川两市采取了得力措施,收效甚好。两市提出了凡是在火化辖区内死亡人员一律火化、骨灰一律不准入棺再葬、棺木市场一律取缔;严禁偷埋土葬、严禁以罚代葬、严禁制作棺木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严禁在城镇主要街道搭灵棚办丧事;将殡葬管理工作列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文明

创建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这些要求明确具体,针对性很强,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四)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扎实有效

加强思想教育是搞好殡葬改革的前提。全州在推行殡葬改革过程中,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始终。一是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向广大群众定期宣传;二是民政部门采取印发资料、制作墙报、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有效形式经常宣传;三是以清明节祭扫活动为重点,集中宣传。四是充分运用政务公开栏,广泛宣传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及开展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破除陈旧的丧葬习俗,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勤俭节约的新风尚。使居民逐步适应殡葬改革环境,自觉接受殡葬改革。

(五)殡葬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殡葬行业属于特殊的服务性行业,全州殡葬服务力求以人为本,以德为魂,善待逝者,慰藉亲人。一是价格合理。

全州各县市丧葬服务系列项目均通过当地物价部门定价,符合当地消费水平;二是服务项目和价格公开。殡葬服务项目都在殡仪馆上墙公开,或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示,做到让消费者明白放心;三是服务档次多样化。殡葬服务为让消费者有充分的选择权,为丧户提供不同档次的丧葬用品和墓穴;四是规范服务。殡仪服务真正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高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州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的地方领导重视不够,殡葬工作发展不平衡

一是有的县市至今还在城区搭棚祭吊,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如建始县;二是少数地方殡葬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政

美女学院的禁书 异体——我的绯色天空 理工大风流往事 我的老婆是杀手

一剑惊仙 重生之官道 http://

第4篇:殡葬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处武陵山区,辖2市6县,总人口391万,按照死亡率6‰计算,我州每年死亡人数在2万人左右,安葬方式主要为土葬。近年来,根据国家、省、州有关殡葬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大了殡葬改革力度,在推行火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理丧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一、殡葬管那一世小说网 穿越小说网 网游小说网 http://www.daodoc.com理工作现状

(一)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

殡葬行业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特殊行业,殡葬改革关系到改变几千的丧葬习俗,是一种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都普遍认识到,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不但关系到“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而且关系到我州的对外形象,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州自上世纪80年代推行殡改以来,各级政府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级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做到了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州有6个县市通过招商引资兴建殡仪馆、火葬场和公墓,其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殡葬服务需求。截止目前,县市城区建有殡仪馆8个,除宣恩、鹤峰外,其余都为私营;火葬场3个,**、利川、来凤各1个;公墓8个,其中经营性公墓7个(来凤、巴东、建始的审批手续还未办)。除建始县新修建的殡仪馆和公墓还未投入使用外,其余各县市城区都集中到殡仪馆办丧事,提倡进公墓埋葬,基本杜绝了城区搭棚祭吊的现象。

(二)殡葬工作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

近年来,我州不断探索殡葬改革的路子和方法,曾拟定**自治州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提交人大,但由于多种原因一直没有通过出台。各县市除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外,都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出台了《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的决定》、《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关于推行红白理事会章程和丧事简办的规定》、《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办丧事的处理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使殡葬改革工作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如**市人民政府2000年印发了《**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市委组织部等八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殡葬管理规定的通知》等,为进一步做好殡葬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殡葬改革逐步推进

我州是少数民族自治州,传统丧葬习俗根深蒂固,封建落后观念仍然流行。为节约土地,革除陋习,只能逐步推行火化。**市从上世纪70年代启动火葬,经过30多年的推行,现火化区域不断扩大,覆盖城区及城郊30多万人,火化率不断上升,达50%以上。利川市2008年启动火葬,火化率在80%以上。从调查情况看,**、利川两市采取了得力措施,收效甚好。两市提出了凡是在火化辖区内死亡人员一律火化、骨灰一律不准入棺再葬、棺木市场一律取缔;严禁偷埋土葬、严禁以罚代葬、严禁制作棺木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严禁在城镇主要街道搭灵棚办丧事;将殡葬管理工作列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文明创建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这些要求明确具体,针对性很强,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四)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扎实有效

加强思想教育是搞好殡葬改革的前提。全州在推行殡葬改革过程中,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始终。一是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向广大群众定期宣传;二是民政部门采取印发资料、制作墙报、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有效形式经常宣传;三是以清明节祭扫活动为重点,集中宣传。四是充分运用政务公开栏,广泛宣传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及开展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破除陈旧的丧葬习俗,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勤俭节约的新风尚。使居民逐步适应殡葬改革环境,自觉接受殡葬改革。

(五)殡葬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殡葬行业属于特殊的服务性行业,全州殡葬服务力求以人为本,以德为魂,善待逝者,慰藉亲人。一是价格合理。全州各县市丧葬服务系列项目均通过当地物价部门定价,符合当地消费水平;二是服务项目和价格公开。殡葬服务项目都在殡仪馆上墙公开,或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示,做到让消费者明白放心;三是服务档次多样化。殡葬服务为让消费者有充分的选择权,为丧户提供不同档次的丧葬用品和墓穴;四是规范服务。殡仪服务真正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高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州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的地方领导重视不够,殡葬工作发展不平衡

一是有的县市至今还在城区搭棚祭吊,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如建始县;二是少数地方殡葬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政

美女学院的禁书 异体——我的绯色天空 理工大风流往事 我的老婆是杀手 一剑惊仙 重生之官道 http://www.daodoc.com

府无资金投入,远不能满足当前殡葬服务需求,如宣恩县;三是通过招商引资的殡仪馆和公墓,只重建设和运营,不管规范合法。如来凤、巴东两县公墓已投入运营多年,到今尚未办理审批手续;四是殡葬管理机构不健全。全州除**、利川既有殡葬管理所又有殡葬执法队、咸丰有执法队、宣恩只有殡葬管理所外,其余的县既没有殡葬管理所也没有执法队,业务管理由社会事那一世小说网 穿越小说网 网游小说网 http://www.daodoc.com务股代办。

(二)乱埋乱葬,青山白化现象严重

一是乡村殡葬管理一片空白,到处乱埋乱葬,占地多属良田或所谓风水宝地,面积大小不一,大暮豪华暮到处可见;二是城区逝者进殡仪馆办丧事后,将逝者抬往他处或偷运到乡下安葬,不入指定的公墓安葬。这种现象在**、利川两市火化区犹为严重,火化后入公墓率不到20%;三是城效村民违法买墓地,购买活人墓的比例不断上升。按照6‰死亡率计算,我州每年死亡人数2万人左右,按土葬墓地每座4平方米算,全州每年需8万平方米土地,这个数字让人震惊。

(三)殡葬执法难,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一是缺乏机构和设备设施,大多数县市没有执法队,殡葬执法对象十分特殊,执法手段、经验、素质参差不齐,执法力薄弱;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的《殡葬管理条例》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只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违纪违规的丧葬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办法;三是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执法人员面临人生攻击;四是部门配合不力,认为殡葬管理只是民政部门的事,致使殡葬管理工作处于被动的地位。

(四)丧葬大操大办,攀比现象严重

一是出大殡,讲排场。孝子请乐队、法师,在灵堂吹打几天几夜,送殡队伍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出殡车辆众多,声势浩大;二是丧葬用品花样百出,凡活人拥有的,都要制成模型在坟前焚烧;三是墓地材质要高档,墓碑与拜台讲究气派。这些开销耗资巨大,但办完丧事后都归总到殡仪馆,亲友们都说收费昂贵,死不起人。这些现象造成殡葬行业在社会上反响很大,每年人大政协提案议案都涉及殡葬。

(五)宣传教育缺乏广度和深度

近年来尽管各县市都在一定程度上对殡葬管理作了宣传,但大都是针对城区或火化区,只是宣传引导要实施火化,或集中到殡仪馆办丧事,进公墓安葬等,但真正从推进殡葬改革、破除旧的丧葬习俗、倡导文明办丧事方面宣传不够。

三、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建议

殡葬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推动殡葬改革就是为了节约土地、保护资源、净化环境、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切实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一要以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来指导殡葬工作,将殡葬改革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中长期战略规划。加强县(市)级城区殡葬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推行绿色生态公墓建设。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试点,将殡葬改革列入新农村建设内容,逐步建立农村集体公益性公墓;二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级要成立殡葬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县市要建立殡葬管理所和执法大队,明确责任主体,乡村可成立红白理事会。三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殡葬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民政部门要抓好殡葬执法、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工商、公安、卫生、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发改、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殡葬执法的强大合力。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殡葬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专人监管,做好殡葬管理、执法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殡葬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要完善殡葬法规建设。州里要出台殡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县市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规范殡葬管理行政执法的开展,做到有法可依,实行依法管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大殡葬工作者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殡葬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切实维护和保障殡葬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乱埋乱葬,狠杀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之风,规范公墓管理,禁止超大墓和豪华墓,净化殡葬市场。

(三)强化宣传,转变观念

殡葬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战略工程,矛盾多,阻力大,需要做大量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宣传栏、宣传车等舆论传媒大力宣传殡葬法规、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破除旧的丧葬习俗和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引导群众更新丧葬观念,树立丧葬新风,使人们认识到传统殡葬方式的愚昧、落后和对环境、社会风尚所造成的严重危害,认识到殡葬改革的好处及其对人类文明进步的推进作用。通过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去教育引导群众。

(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推行殡葬改革,殡仪服务很关键。殡仪服务要与时俱进,要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供人性化、亲情化和个性化服务项目,充分挖掘殡葬消费的文化内涵,探索出一条集物质、文化、精神消费为一体的殡葬服务体系,达到“让两个世界都满意”的境界。首先做到丧葬服务项目、价格合规合法,公开透明;其次,是热情周到,人性化、亲情化服务;第三,必须提供多层次,多档次的服务项目,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第四,实行特殊群体丧葬费减免制度。

美女学院的禁书 异体——我的绯色天空 理工大风流往事 我的老婆是杀手 一剑惊仙 重生之官道 http://www.daodoc.com

第5篇:县殡葬改革调研报告

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开展较早,自1994年以来,我县就开始在县城区推进殡葬改革,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殡仪事务管理暂行规定》、《修水县关于县城公墓区管理实施细则》、《修水县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在县城义宁镇走马村建立了占地327.5亩的公墓区,设立了县殡葬管理所,为殡葬活动的规范和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5年,我县又一次性迁移了县城规划范围内哨子山、山窝口、东门岭坟墓2800余座。在历届县委、县政府的积极努力下,历经十余年的逐步推进,城区殡葬改革已深入人心,不仅极大地转变了城区居民的传统殡葬观念,也为改善县城周边环境、创建“国家卫生城”、“国家园林城”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切实的成效。

但是,在城区殡葬改革朝着规范化深入推进的同时,我县农村殡葬现状却不容乐观,与我县生态大县的形象极不相符。如何推进农村殡葬改革,服务生态、文明修水建设,县政府经研室就我县农村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村殡葬现状

受几千年来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我县的丧葬习俗主要以自家操办、邻里帮忙为主,丧葬活动都是在自家有限的院落或所在居民区公共活动场所进行。丧葬活动迷信盛行,大操大办,奢华、铺张浪费的现象屡见不鲜,丧事活动动辄三四天甚至一星期;出殡时敲锣打鼓、燃放烟花、点放炮竹、抛撒纸钱等招摇过市,出殡规模越来越大,有的出殡车辆多达60多辆,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由于受传统“逝者为大、入土为安”习俗的影响,广大群众对丧葬中出现的噪音扰民、占用街道、堵塞交通等各种问题敢怒而不敢言。同时,我县农村殡葬以传统的土葬方式为主,由于缺乏规范和管理,农村殡葬活动无序而混乱的现象非常突出,普遍存在着乱埋乱葬、随意建坟的现状,山头田间、干道两旁、村前屋后,到处都是三三两两的坟地,甚至在有些地方还流行着建生茔的陋习。有些坟墓占地面积大,建造十分豪华,争面子、摆排场的现象十分突出。

农村殡葬陋习不仅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树立文明新风不相符,而且不利于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突出的问题:

一是浪费土地资源。据统计,我县农村每年平均死亡4500人,按每人平均占用5平方米的安葬土地计算,每年将造成2.25万平方米土地资源的破坏,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尽管坟地大都位于荒地上,极少占用耕地,但在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的今天,长此以往,必然不利于土地整体规划和集约利用。

二是破坏生态环境。我县生态优良,风光秀美,有着发展生态旅游得天独厚的优势。但由于农村深受传统观念影响,信迷信、信风水盛行,许多坟墓都建在山林路边,特别是在高速公路连接线、柯龙线、修铜线等省道和通乡主干道两旁可视范围内随处可见,大煞风景,严重影响了我县的文明形象,不利于我县生态旅游业的发展。

三是带来安全隐患。我县是山区林业大县,森林资源丰富,易发生森林火灾,且山火扑救难度大,一旦发生火灾,破坏性很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但由于农村没有公墓区,祭扫行为难以管理,因此每到清明、冬至等传统节日,往往造成四处冒火、八方冒烟,给乡镇防火带来了巨大压力,造成严重的火灾损失。

四是制约兴城发展。近三年来,随着我县“强工兴城”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县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区框架不断拉大,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心城区建成面积由2009年的6.9平方公里扩展到现在的20平方公里,以良塘新区为核心的“一心、两河、六组团”的城市发展格局逐步形成。当前,我县正朝着“城区规划面积128平方公里,建成面积30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0万”的三省九县环境优美、商贸活跃、宜居宜业的生态园林城市的远景目标坚实地迈进。但由于农村殡葬改革未能及时有效地跟进,落后的殡葬现状已经制约着我县“强工兴城”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县作为一个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园林城市,目前又正在全力以赴创建国家文明城、省级文明城、省级森林城、全省生态县,因此,加大殡葬改革,树立文明新风显得尤为重要、势在必行。

二、农村殡葬秩序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革除陈规陋习,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造福子孙后代,提高文明形象,自今年3月份开始,我县启动了农村殡葬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成立修水县殡葬秩序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加快建设生态修水,全面开展殡葬秩序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成立修水县殡葬综合执法大队的通知》、《关于殡葬执法任务分解的通知》、《关于殡葬秩序整治重点乡镇(村)责任单位责任人的通知》、《关于对殡葬秩序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县殡葬秩序整治活动评先工作的通知》等8个文件,为殡葬整治活动提供了法

律法规准绳和执法依据,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也拉开了农村殡葬秩序整治的序幕。通过半年来的工作,取得了切实的成效。

(一)多方联动,形成合力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殡葬秩序整治工作,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一系列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殡葬整治工作,将殡葬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抓紧抓好。

一是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王金初为组长,县委常委、农工部长卢治轩,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小康,县政府副县长刘松,县政协副主席朱啸为副组长,民政、林业、国土等32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16个重点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县殡葬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组织领导到位。二是上下联动。为使殡葬整治活动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我县广泛动员,层层发动,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及乡、村、组多层次会议,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采取制作报纸专版、电视访谈专题、印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和设立永久性广告牌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使殡葬改革政策家喻户晓,老少皆知,为整治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同时,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殡葬改革组织网络,成立了县整治办公室,各乡镇相应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的殡葬整治领导小组,各村组也建立了殡葬整治组织网络,做到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动体系。三是强化促动。为促进整治活动取得切实的成效,我县从民政、公安、城管、执法、工商等相关部门抽调人马,专门组建了综合执法队伍,指导、监督殡葬整治工作。强化督查推进,县委督查室、县政府考评督查室以及县民政局核查组多次组织人员到重点乡镇督查,第一时间通报各乡镇的工作进度和工作情况,有力推动了殡葬秩序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力求实效

此次殡葬秩序整治活动,整治重点为县城规划核心区及高速公路、修铜公路、柯龙公路沿线两旁可视范围内的16个重点乡镇、72个村。在整治活动中,我县坚持做到“遮、拆、禁”三措并举,促进了殡葬秩序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一是重点遮。对此次整治活动涉及到的16个重点乡镇、72个村的3749座老坟,全面做好老坟遮挡工作,全县共调进绿化苗木45000余株,按每座坟墓栽种10—15株苗木的标准进行遮挡,成效明显,基本上达到了“见绿不见墓”的效果。二是着力拆。在有生之年筹建生茔,是我县传承已久的乡土观念,实行移风易俗阻力很大。各重点乡镇积极做动员、想办法、出措施、破难题,有些乡镇专门成立了由当地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组成的工作组,上门说服群众;同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率先拆除家中老人已建好的生茔,反响热烈,起到了良好的推进作用。目前,全县93座生莹已拆除69座,剩余24座因为是合葬生茔,大多已经葬了一半,不宜拆除。对不宜拆除的,通过采取绿化遮挡、新砌围墙等方式予以遮挡,效果明显。三是强力禁。自5月5日起开始实施“零点行动”,充分发挥村委会、理事会、驻村干部等各方力量,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确保达到了“沿线不添新坟、杜绝生茔新建”的目标。火化率明显提高,截至6月14日,总计火化遗体166例,入县公墓安葬27例,火化率同比提高了58%。

(三)多管齐下,巩固成果

为巩固整治成果,我县建立了各项工作机制,为保障农村殡葬改革的深入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建立零报告制度。抓好重点乡镇和医院的每天报告制,第一时间告知县殡葬管理所。同时,统一印发《致丧者亲属的一封信》,并第一时间送到家属手中,确保殡葬改革的宣传、告知到位。二是出台奖励政策。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政策,对县城规划核心区内城中村农户去世的,实行公益性墓地购置费用适当补助;鼓励县城规划区外的村(居)民去世后实行火葬,对全县无丧葬补助费的城乡居民由县财政补助遗体接运和火化费用。三是推进公墓建设。各乡镇以村自筹为主、县乡两级适当补助的方式,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到目前为止,已批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点65个,其中整治重点村47个,非重点村18个。除县城规划区内14个村外,其他11个重点村也正在进行选址、申报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殡葬改革对广大群众来说是一件新生事物,本身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我县殡葬秩序整治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仅仅是刚起步,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农村殡葬改革依然任重而道远。

一是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由于受几千年来传统殡葬文化理念、思维方式和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在广大农村人死后“入土为安”思想观念仍然根深蒂固,丧事攀比之风亦愈演愈烈。近年来,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殡葬改革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但部分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识不一,有的在思想上还转不过弯,认为殡葬改革没有必要,对殡葬改革一时难以接受,甚至有抵触情绪,移风易俗、革故鼎新困难重重。

二是殡葬管理困难突出。殡葬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全县各乡镇、民政、国土、林业、卫生等多个职能部门,需要乡镇、部门的协作和共同努力。但在殡葬管理中,由于乡镇、部门认识上有偏差,加上多头管理,往往导致无人管理、无人负责,工作上难以形成合力,民政部门处于孤掌难鸣的境地,管理上力不从心、难以到位。

三是公益墓地建设滞后。要确保殡葬改革顺利推进,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的建设是前提和基础。但我县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起步晚,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均未建设公益性墓地、骨灰堂,死者无公墓区可安葬,火化后也无处安置和寄存,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急需加快跟进。

四、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几点建议

搞好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秩序,实行文明、节俭办丧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中必须把握重点,规范运作,稳步推进,讲求实效。

1、破陋习,树新风,转变殡葬观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殡葬法规的宣传力度,采取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遵守、维护殡葬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倡导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二是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农村“文明红白理事会”,制订文明规范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其约束和引导作用,教育引导群众转变传统观念,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文明治丧。三是转变传统观念。提倡厚养薄葬,让广大群众把精力和金钱用在关爱家庭、赡养老人、发展生产上,破除互相攀比,争面子、讲排场等铺张浪费现象。

2、重引导,强管理,倡导文明殡葬。一是实行定期汇报。建立乡镇殡葬工作定期汇报制度,由乡镇民政所定期将本辖区范围内死亡人员的火化、骨灰寄存、有否乱埋乱葬等情况向民政部门汇报,民政部门则根据汇报情况进行核查。二是规范骨灰管理。落实专人负责骨灰安放,加强后续管理,坚决杜绝骨灰装棺二次土葬的占地行为,逐步实现骨灰处理多样化、科学化。同时,积极推行骨灰植树、撒河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处理骨灰的方式,促进殡葬改革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殡改政策的各类案件,要及时有效地进行查处,特别是对一些私葬乱葬的现象,要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对参与违纪的有关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强配套,优服务,推进殡葬改革。一是加快公墓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安排适当的建设资金,也可采取以奖代补、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和农民群众集资等方式筹措资金,解决兴建公益性公墓所必需的经费,并把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因地制宜,满足农民群众生态殡葬的需求。二是加快骨灰堂建设。进一步加大骨灰存放设施的建设力度,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骨灰堂(楼、塔),为实施骨灰寄存提供便民利民措施。民政部门要大力推行骨灰寄存和其他少占或不占土地的安置方式,倡导和鼓励骨灰抛撒、树葬、草坪葬等文明、节地殡葬方式。三是大力推进火化。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国有企业(含改制企业)社保享受对象和县城规划核心区范围内的村(居)民去世后一律实行火葬。鼓励县城规划区外的村(居)民去世后实行火葬,落实好对无丧葬补助费的城乡居民实行县财政补助遗体接送和火化费用等各项优惠政策。

4、抓示范,强带动,规范有序推进。一是采取试点先行。在柯龙公路沿线或修铜公路沿线选择一个基层基础较好、经济基础较强、村民素质较高的乡镇率先开展全方位殡葬改革试点工作,县财政给予适当扶持,在做好硬件建设的同时,着重从移风易俗、建立机制、强化监管等方面入手,抓试点、刻样板、树标杆,带动全县殡葬改革纵深推进。二是注重示范引导。每个乡镇选择一至两个村民积极性高、村庄环境优美的行政村高标准、严要求建设公益性墓地,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因地制宜、美化环境,逐步实现墓区规范化、环境园林化,打造成为示范性公益性墓地。以公益性墓地建设为切入点,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引导和带动其它行政村高标准建设公益性墓地,深入开展殡葬改革。三是加强典型宣传。在推进殡葬改革的过程中,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媒介,着重宣传具有典型意义的乡镇、村组及个人,大力倡导绿色殡葬,发挥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促使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工作,营造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

5、抓协调,建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部门齐抓共管。殡葬改革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民政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丧事新办,破除丧葬陋习;加强殡葬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增强优质服务意识,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工商部门要坚决查处无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做好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和乡镇做好宣传和执法工作,对阻挠起尸火化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国土、环保、林业部门要对毁林造坟、毁地建墓、污染环境等乱埋乱葬行为进行清理查处。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形成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殡葬管理体系,不断开创殡葬改革工作新局面。二是明确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各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为责任主体,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是主要责任人。乡(镇)党委、政府要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分包各村实行蹲点督导,联责奖惩,把深化殡葬改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奖惩。三三三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切实加强人员死亡后治丧、火化、安葬等方面的管理,堵塞漏洞,防范和制止殡葬违规行为。老坟坚持坟主自我管理、责任自负的原则,确保坟墓绿化深入持久,真正达到治理的目的。将坟墓治理和监管工作纳入部门和乡镇的重要工作议程,纳入村(居)委会自治的主要内容,规范日常管理,使坟墓治理真正成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修水的一项重要措施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第6篇:殡葬管理工作调研报告资料

殡葬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篇1:殡葬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处武陵山区,辖2市6县,总人口391万,按照死亡率6计算,我州每年死亡人数在2万人左右,安葬方式主要为土葬。近年来,根据国家、省、州有关殡葬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大了殡葬改革力度,在推行火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理丧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一、殡葬管理工作现状

(一)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殡葬行业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特殊行业,殡葬改革关系到改变几千的丧葬习俗,是一种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都普遍认识到,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不但关系到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而且关系到我州的对外形象,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州自上世纪80年代推行殡改以来,各级政府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级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做到了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州有6个县市通过招商引资兴建殡仪馆、火葬场和公墓,其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殡葬服务需求。截止目前,县市城区建有殡仪馆8个,除宣恩、鹤峰外,其余都为私营;火葬场3个,**、利川、来凤各1个;公墓8个,其中经营性公墓7个(来凤、巴东、建始的审批手续还未办)。除建始县新修建的殡仪馆和公墓还未投入使用外,其余各县市城区都集中到殡仪馆办丧事,提倡进公墓埋葬,基本杜绝了城区搭棚祭吊的现象。

(二)殡葬工作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近年来,我州不断探索殡葬改革的路子和方法,曾拟定**自治州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提交人大,但由于多种原因一直没有通过出台。各县市除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外,都合本地实际,分别出台了《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的决定》、《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关于推行红白理事会章程和丧事简办的规定》、《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办丧事的处理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使殡葬改革工作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如**市人民政府20xx年印发了《**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市委XX部等八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殡葬管理规定的通知》等,为进一步做好殡葬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三)殡葬改革逐步推进我州是少数民族自治州,传统丧葬习俗根深蒂固,封建落后观念仍然流行。为节约土地,革除陋习,只能逐步推行火化。**市从上世纪70年代启动火葬,经过30多年的推行,现火化区域不断扩大,覆盖城区及城郊30多万人,火化率不断上升,达50%以上。利川市20xx年启动火葬,火化率在80%以上。从调查情况看,**、利川两市采取了得力措施,收效甚好。两市提出了凡是在火化辖区内死亡人员一律火化、骨灰一律不准入棺再葬、棺木市场一律取缔;严禁偷埋土葬、严禁以罚代葬、严禁制作棺木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严禁在城镇主要街道搭灵棚办丧事;将殡葬管理工作列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文明创建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这些要求明确具体,针对性很强,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四)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加强思想教育是搞好殡葬改革的前提。全州在推行殡葬改革过程中,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始终。一是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向广大群众定期宣传;二是民政部门采取印发资料、制作墙报、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有效形式经常宣传;三是以清明节祭扫活动为重点,集中宣传。四是充分运用政务公开栏,广泛宣传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及开展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破除陈旧的丧葬习俗,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勤俭节约的新风尚。使居民逐步适应殡葬改革环境,自觉接受殡葬改革。

(五)殡葬服务水平得到提升殡葬行业属于特殊的服务性行业,全州殡葬服务力求以人为本,以德为魂,善待逝者,慰藉亲人。一是价格合理。全州各县市丧葬服务系列项目均通过当地物价部门定价,符合当地消费水平;二是服务项目和价格公开。殡葬服务项目都在殡仪馆上墙公开,或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示,做到让消费者明白放心;三是服务档次多样化。殡葬服务为让消费者有充分的选择权,为丧户提供不同档次的丧葬用品和墓穴;四是规范服务。殡仪服务真正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高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州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有的地方领导重视不够,殡葬工作发展不平衡一是有的县市至今还在城区搭棚祭吊,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如建始县;二是少数地方殡葬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政府无资金投入,远不能满足当前殡葬服务需求,如宣恩县;三是通过招商引资的殡仪馆和公墓,只重建设和运营,不管规范合法。如来凤、巴东两县公墓已投入运营多年,到今尚未办理审批手续;四是殡葬管理机构不健全。全州除**、利川既有殡葬管理所又有殡葬执法队、咸丰有执法队、宣恩只有殡葬管理所外,其余的县既没有殡葬管理所也没有执法队,业务管理由社会事务股代办。

(二)乱埋乱葬,青山白化现象严重一是乡村殡葬管理一片空白,到处乱埋乱葬,占地多属良田或所谓风水宝地,面积大小不一,大暮豪华暮到处可见;二是城区逝者进殡仪馆办丧事后,将逝者抬往他处或偷运到乡下安葬,不入指定的公墓安葬。这种现象在**、利川两市火化区犹为严重,火化后入公墓率不到20%;三是城效村民违法买墓地,购买活人墓的比例不断上升。按照6死亡率计算,我州每年死亡人数2万人左右,按土葬墓地每座4平方米算,全州每年需8万平方米土地,这个数字让人震惊。(三)殡葬执法难,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一是缺乏机构和设备设施,大多数县市没有执法队,殡葬执法对象十分特殊,执法手段、经验、素质参差不齐,执法力薄弱;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的《殡葬管理条例》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只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违纪违规的丧葬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办法;三是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执法人员面临人生攻击;四是部门配合不力,认为殡葬管理只是民政部门的事,致使殡葬管理工作处于被动的地位。

(四)丧葬大操大办,攀比现象严重一是出大殡,讲排场。孝子请乐队、法师,在灵堂吹打几天几夜,送殡队伍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出殡车辆众多,声势浩大;二是丧葬用品花样百出,凡活人拥有的,都要制成模型在坟前焚烧;三是墓地材质要高档,墓碑与拜台讲究气派。这些开销耗资巨大,但办完丧事后都归总到殡仪馆,亲友们都说收费昂贵,死不起人。这些现象造成殡葬行业在社会上反响很大,每年人大政协提案议案都涉及殡葬。(五)宣传教育缺乏广度和深度近年来尽管各县市都在一定程度上对殡葬管理作了宣传,但大都是针对城区或火化区,只是宣传引导要实施火化,或集中到殡仪馆办丧事,进公墓安葬等,但真正从推进殡葬改革、破除旧的丧葬习俗、倡导文明办丧事方面宣传不够。

三、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建议殡葬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推动殡葬改革就是为了节约土地、保护资源、净化环境、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切实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一要以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来指导殡葬工作,将殡葬改革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中长期战略规划。加强县(市)级城区殡葬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推行绿色生态公墓建设。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试点,将殡葬改革列入新农村建设内容,逐步建立农村集体公益性公墓;二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级要成立殡葬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县市要建立殡葬管理所和执法大队,明确责任主体,乡村可成立红白理事会。

三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管相合的长效机制,确保殡葬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民政部门要抓好殡葬执法、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工商、公安、卫生、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发改、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殡葬执法的强大合力。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殡葬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专人监管,做好殡葬管理、执法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殡葬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要完善殡葬法规建设。州里要出台殡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县市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规范殡葬管理行政执法的开展,做到有法可依,实行依法管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大殡葬工作者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殡葬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切实维护和保障殡葬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乱埋乱葬,狠杀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之风,规范公墓管理,禁止超大墓和豪华墓,净化殡葬市场。

(三)强化宣传,转变观念殡葬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战略工程,矛盾多,阻力大,需要做大量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宣传栏、宣传车等舆论传媒大力宣传殡葬法规、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破除旧的丧葬习俗和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引导群众更新丧葬观念,树立丧葬新风,使人们认识到传统殡葬方式的愚昧、落后和对环境、社会风尚所造成的严重危害,认识到殡葬改革的好处及其对人类文明进步的推进作用。通过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去教育引导群众。(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推行殡葬改革,殡仪服务很关键。殡仪服务要与时俱进,要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供人性化、亲情化和个性化服务项目,充分挖掘殡葬消费的文化内涵,探索出一条集物质、文化、精神消费为一体的殡葬服务体系,达到让两个世界都满意的境界。首先做到丧葬服务项目、价格合规合法,公开透明;其次,是热情周到,人性化、亲情化服务;第三,必须提供多层次,多档次的服务项目,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第四,实行特殊群体丧葬费减免制度

篇2:殡葬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宜都市殡葬管理所于1967年11月成立,现配备干部职工6名,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殡葬法规的宣传,负责全市的殡葬管理、殡葬改革。开展殡仪服务、查处违章违法丧葬行为。下设火葬场(含殡仪馆)、永安园公墓。

一、我市殡葬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所每年火化遗体200具左右,平均每年业务收入28万元,火化尸体来源大致可分为四类:一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死亡人员尸体火化;二是三无人员死亡和无名尸体火化;三是农村死亡人员尸体火化;四是非本市人员死亡尸体火化。其中,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火化人员80%,三无人员死亡和无名尸体火化为5%,非本市人员死亡尸体火化为10%,我市农村火化人员只有5%。由此可见,我市殡葬事业处于停滞阶段,与周边各县市存在很大差距,宜都作为全省最早成立殡葬管理所,提倡火葬、改革土葬和建有火葬场的38个县(市)之一,37年过去了,殡葬改革仍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人们的殡葬观念和丧葬习俗仍旧停留在传统的封建丧葬习俗上。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宜都市的殡葬管理现状已与宜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极不协调,下大力气推行殡葬改革,已成为建设文明城市推动我市全面发展的重要课题。

二、当前我市推进殡葬改革在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舆论力度不够

殡葬改革工作因受中国传统几千年封建文化思想影响,老百姓难免在事物的认识上有误差,真正实行思想上转换还要一些时间,有的认为这是当地政府部门自己的事,与我们老百姓无关。还有的认为去火化的都是那些拿工资的,我们农村人火化后又没什么好处,干吗去火化。等等一系列想法,从中明显看到,我们对国家有关殡葬政策以及殡葬改革的意义的宣传力度上还不够深、不够细,没有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2、火葬开支费用偏高

许多老百姓反映,现在火化一个人平均开销都在1000元以上,这笔沉重的费用我们农村负担不起。现在退休老人死亡还能得到一笔丧葬补助费,老百姓就要全出,确是想不通。在实际工作当中,我们的老百姓办丧事大部分开支都是由自己支付,既要请人帮忙抬尸,还要支付车运费,到了殡仪馆还有这样那样的服务费,确实是负担不起,对于偏远山区的那就更难了,长此以往,工作的实际难度会不断加大,农民丧事经济负担可想而知。3、执法环境不够优化

市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责,目前,我市各种丧葬用品商店遍布城乡各地,私人运尸车大张旗鼓的在街上开展业务,对于这些情况,市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很难进行执法,在实际工作当中,没有市政府的重视和各部门联合行动,执法队伍根本没有任何执行力度,一旦遭遇阻拦就没有任何办法,无法真正发挥自己应有的社会作用。4、个案处理力度不大

目前,我市大操大办丧事非常普遍,其中也不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的在路边搭棚,有的在居民小区办丧事,大都随意燃放鞭炮,昼夜敲打丧鼓,有的甚至还相互攀比,看谁办的热闹,这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休息,无形中给老百姓带来了很不好的负面影响,他们一二再、再二三向组织提意见,这也给其层组织在工作中增添了不少麻烦,不利于工作开展。

三、当前工作的几个突破口

实践告诉我们,殡葬改革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特点,发展与困难并存,要真正意义上达到社会认同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这就要求我们必顺站在以人为本的工作高度,以负责任的姿态,确保殡葬改革工作正常运转。针对当前存在的工作弊端和社会不利因素,可从以下四方面去改进,逐步破除其瓶颈。1、宣传工作必顺做到根深蒂固

推动新事物,宣传是先导。各级政府部门要把殡葬工作放到工作的首要位置,要多形式、多内容经常性宣传教育与指导,要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和方式方法,深入基层一线,宣传面要实现横到边、纵到底,真正使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实际工作深得人心。2、要合理考虑压缩殡葬费用开支

经实地走访得知,殡葬费用开支是当前必需解决的第一道瓶颈,很多居民在事情处理上往往都是采取软拖硬扛的方式应付,同意火化不拿钱。建议当地政府部门可否重点考虑将农村殡仪死亡对象参考退休人员优抚政策待遇,地方出台政策,给予一定数额的丧葬补贴资金,以此缓解老百姓生活压力和认识上偏差,有效推动殡葬事业发展。3、执法环境要进一步优化

新型事物的长足发展要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这主要突出在执法环境上,要将殡葬改革工作做为一种政府行政职能,联合多个部门,保证执法效果,严肃执法队伍管理,保证执法队伍的常规性和有序性,严格杜绝一切与殡葬改革相违背的不法行为。4、专项工作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

《殡葬调研报告(精选6篇).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殡葬调研报告(精选6篇)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殡葬行业调研报告 殡葬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殡葬行业调研报告 殡葬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相关推荐
    [调研报告]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