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调研报告(精选5篇)_学校妇女儿童调研报告

2022-06-14 调研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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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妇女儿童调研报告

2019年妇女儿童调研报告4篇

近年来,**县妇联围绕妇女儿童维权,在源头参与、社会协调、整合资源、提供服务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如何做好当前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带着这个问题,县妇联工作组采取分片集中座谈、单独拉家常等形式,和农户交心谈心,了解农民群众所思、所想和所盼,开展社情民意大调查,重点了解当前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调查表明,农村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人身、婚姻家庭等权益保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主要体现为:

1、农村适龄女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儿童义务教育阶段的性别差距逐渐缩小,女童的受教育环境不断改善,小学适龄儿童新生入学率达到99%。

2、农村医疗条件得到改善,农村妇女和女性农民工产前检查率、住院分娩率有所提高。调查显示,新农合医疗使农村妇女受益匪浅,XX年,**县孕产妇产前检查率达到%。

3、农村妇女对权益保障相关法律的认知率有一定提高,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调查显示,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在调查涉及的与农民、农民工权益相关的法律中,农民对土地承包法的认知程度最高,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有所了解。

4、多数农村妇女对村委会、妇代会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评价较高,认为妇联组织维护农村妇女权益的作用较大。

二、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存在的问题

1、“出嫁女”土地权益保障状况堪忧。特别是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时,不管户口是否迁出,居住地是否变迁,村民小组基本上不考虑

“出嫁女”的利益分配。《婚姻法》中 “妇女依法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继承权”的规定在农村形同虚设。如女子出嫁后,父母的遗产继承权便会被 “理所当然”地全部剥夺。

2、家庭暴力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在农村农民或城市农民工家庭中,还存在着家庭暴力现象。且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赌博、婚外情、家务琐事等。其中,经济困难是引起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3、妇女的参政议政意识有待提高。大多数妇女群众认为,“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古以来都是男人的事情。绝大多数村,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仅仅是出于工作需要,配置一名妇代会主任兼任计划生育工作主任,而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由女性任职的比例较低。

4、女性就业遭受性别歧视。许多企业在招收员工时,存在性别歧视,只招收男工,拒不招收女工。即使招收了女工,也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如年龄、岗位等,在工资待遇上,女工也明显低于同工种男工,同工不同酬。

5、农村留守妇女生活、精神压力较大。随着大量青年农民外出务工,留守妇女的丈夫常年不在身边,她们带着子女独居在家,“三重”、“三难”问题十分突出,由此引发的农村留守妇女权益受侵害事件时有发生。6、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状况不容乐观。在调查中,发现因父母外出打工、经商,无法对子女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教育,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一般表现为单亲监护或隔代监护,往往引发监护力度不够、职责不明、监护责任倒置等诸多问题,给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带来了不利影响。

三、推动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1、大力加强维权宣传,不断优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环境。大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培育他们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能力。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维权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优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社会环境。

2、完善学校和家庭教育,着重保障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利。学校要对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怀。适量需配备心理老师,以便及时对留守儿童进行疏导;要建立留守子女家长 与学校的定期联系制度。父母要注意亲子与孩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在沟通内容上,不能只谈生活,应该全面了解其心理、身体、学习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另外还要与孩子的班主任、监护人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共同商讨教育的策略与办法,使孩子从小就能在良好的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

3、加大扶持救助力度,积极建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救助机制。政府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助困、助医、助业、助学和司法援助等方面的救助政策。对贫困家庭的子女不仅要保障其完成义务教育,还要对其高中、大学给予补助和支持。对贫困、孤寡、伤残、痴呆等妇女儿童在患重大疾病时给予医疗补助。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农村妇女儿童生命质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府应逐年增加对农村保障的投入,同步调整农村低保标准,民政部门力争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体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就保。加快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解决和缓解了农村妇女儿童大病无钱可治的问题,建议政府继续对农村贫困妇女儿童家庭倾斜财政资助比例。

5、加强维权服务,切实解决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加强对妇女的文化科技培训,提高妇女就业、创业的能力。大力实施妇女脱贫、小额信贷等项目,帮助妇女群众发展经济,提高收入,使她们拥有经济独立权,从而赢得家庭和社会的尊重。广泛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贫困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等,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迅速、便捷、多元化维权服务。广泛争取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妇女儿童救助基金、春蕾计划等多种公益活动,服务弱势妇女儿童群体,帮助妇女儿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维权工作项目化、实事化。对侵害留守妇女儿童权益的拐骗、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要继续加强打击力度,为留守妇女儿童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6、加强维权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妇联维权能力。妇联组织要健全机制,创新载体,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在维护农村妇女儿童权益中的积极作用。要加大对妇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使妇联干部真正成为知法、懂法、用法的行家里手,真正能为妇女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充实维权工作岗位,加大维权队伍建设。除设立专职维权工作者外,要进一步团结凝聚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媒体宣传和维权志愿者四支队伍的力量,加强“宣传、帮教、救助”等多方位合作,聚集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的切身利益,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状况调研报告2019年妇女儿童调研报告(2)| 返回目录

《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贯彻实施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总体要求,妇女参与社会经济、决策管理、教育、卫生、法律、环境等领域得到了明显拓宽和提高,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妇女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现状

(一)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意识明显增强。

以来,我区在“xxxx”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不断调整产业化结构,综合经济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1、区域经济稳步发展,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人均gdp地区生产总值6070元,比上年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32元,比上年增长13;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672元,比上年增长;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4955万元,比年初增加10495万元。

2、人口增长速度得到有效控制。,全区总人口万人(公安年报数),其中女性万人。0-4岁人口万人,女性万人,0-17岁人口万人,女性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由于政策宣传到位,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少生、优生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妇女儿童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空间。

3、财政收入增长,各项投入增加,妇女儿童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完成财政收入9098万元,同比增长。第一产业增加值从的34768万元增加到39260万元,增长;第二产业增加值从26195万元增加到的45768万元,增长,年均增长;第三产业增加值从的17276万元增加到的39350万元,增长,年均增长。产业结构比由的::调整到的::。实现了由农业经济的主导型向工业经济主导性转型。

(二)、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加强,妇女健康状况不断改善。

以来,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大,妇幼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妇女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儿童保健效果明显。

1、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全区卫生经费投入495万元,防治防疫经费168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254万元。分别比增长、增长和。全区婴儿死亡率为‰,比下降4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比下降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比下降个百分点;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比上升个百分点;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比上升个百分点。

2、医疗条件逐步完善。全区拥有各类卫生机构56个,其中卫生院10个,拥有病床427张,区级医院拥有病床210张,农村医院拥有病床217张,专业技术人员681人,其中医师237人,助理医师153人。全区都建立了能够开展妇幼保健系统服务和对基层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的妇幼保健院。6镇1办配备了妇幼专干,每个村配备了妇幼保健员,形成了一个以区人民医院为中心、乡(镇)为枢纽、村为网点的医疗服务网络,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3、儿童食品、用品质量与安全防范工作得到加强。“十五”时期卫生系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与安全法》等卫生法律法规,有计划地开展了多次儿童食品、用品质量与安全专项检查,对超市、个体商店、商贩及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重点检查,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生儿童食物中毒事件,有利地维护了全区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妇儿受教育人数增加,文化水平不断提高。

全区各类学校128所,其中:高级中学、中等职校、完全中学各1所,初级中学6所,九年制学校8所,完全小学44所,初级小学36所,教学点19个,私立学校2所,幼儿园10所。

1、学前教育稳步推进。,3-6岁儿童在幼儿园万人,其中:女儿童万人,占儿童入园率的50。

2、义务教育明显提高,男女比例趋于合理。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其中女童为100;小学5年巩固率为,其中女生;小学生辍学率从的下降到,其中女生由下降到;初中入学率为,其中女生,比上升个百分点,初中三年巩固率为,其中女性比上升个百分点。

3、成人教育成效显著,成人识率女性上升。成人识,其中:女性,比上升个百分点;青壮年识率,其中:女性,比 年上升个百分点。

(四)妇女就业状况得到改善,社会保险事业不断发展。

以来,由于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再就业工作,把妇女就业作为妇女发展重要内容来抓,劳动和妇联等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妇女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妇女劳动保障政策的落实,使妇女生存、保护和发展明显增强。妇女就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0以上,达到目标要求。

1、妇女就业领域逐步拓宽。,全社会就业人员万人,女性万人,女性比重占。城镇登记失业率;分行业看,女性较集中在农业、贸易餐饮、社会服务业和教育卫生行业。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女性择业就业领域逐步拓宽,金融、保险、电子通讯、房地产等新兴行业正在成为妇女就业新渠道。

2、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步伐加快。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万人,女性万人,占5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万人,女性万人,占;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万人,女性万人,比重占40;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万人,其中:城镇万人,农村万人。社会救济总人数达万人,其中城镇万人,农村万人。工伤、生育保险下半年正式启动,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的企业职工人数分别是40人和1800万人。

(五)妇女儿童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以来,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普及,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我区政法机关积极开展打击各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整治斗争。

1、始终坚持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xx、绑架、拐卖妇女儿童等刑事犯罪开展各种打击行动。

2、不断加强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净化社会风气,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3、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增强了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

妇女儿童发展生存环境优化。

1、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规划》的社会知晓度不断提高,重视支持妇女发展的社会风气日益浓厚,为促进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五好家庭”、“青苗行动”,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建设活动,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建设,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3、改善妇女儿童特别是农村妇女儿童的生存生活环境。全区加大了对环境保护和生活服务设施的投入。,农村自来水受益率48,卫生厕所普及率5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52,城市污水处理率2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20,但与目标还有较大差别。

二、目前我区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以来,我区妇女儿童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妇女自身发展取得巨大进步,儿童优先发展观念深入人心,但是由于受区域经济发展和陈旧观念的影响,目前我区妇女儿童发展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妇女儿童生存的自然、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大部分农村的卫生状况仍然较差。农村卫生厕所基础设施建设还较薄弱,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比较低,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和质量得不到保障。二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还有待加强。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还时有发生,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在严打下并未绝迹,少数企业在利益驱动工资任然比较低。三是对弱势妇女儿童的社会救助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活动场所、娱乐场地、影视作品不足,一些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影视厅、赌博室等仍然存在。五是“重男轻女观念仍然存在,儿童性别差异还未缩小”。六是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问题日益突出。流动人口中的妇女生殖保健、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计划免疫、儿童入园入学等应如何管理,是全县妇女儿童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二)少年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整治力度不大。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腐朽糜烂的生活方式也或多或少地传了进来,如社会上黄色、暴力的书刊影碟泛滥,黄色网站暴力游戏屡禁不止,这对广大青少年所造成的危害是很大的,轻者荒废学业,重者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女干部参政比例偏低,综合型能力较强的女干部缺乏。一是我区女干部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基层多、高层少,副职多、正职少,边缘性岗位多、重要岗位少;二是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数量还满足不了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基层女干部队伍建设、女干部整体素质、多岗位锻炼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列不高,分别占18%、%。

(四)乡镇发展不平衡。一是在教育方面,表现为区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水平还存在着较大差距,教师不愿到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乡村办学条件差的地方去任教,聘请他人代课。二是在妇幼保健和卫生防疫方面,农村医疗卫生和妇幼保健服务技术比较落后,村级卫生保健网络不够健全,服务功能较差,远远不能满足当地农民的需要。

三、积极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妇女儿童是祖国的末来,全社会都要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列入重要日事议程,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落到实处,形成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提高边远贫困乡镇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要进一步拓宽义务教育投入渠道,努力增加义务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状况,从根本上保证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进而有效降低农村辍学率,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精神。

(三)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环境。要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合理安排和增加妇幼卫生、疾病控制等基本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重点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和规范化服务管理。一是要建好农村基层医疗保健网络,提高其妇幼保健的服务功能。二是要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急救、产儿室建设,创造安全分娩的必要条件,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切实抓好母婴安全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三是要合理解决乡、村两级保健人员的待遇问题,稳定基层保健队伍。四是继续推广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并大力推行农村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提高妇女儿童享受保健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四)强化妇女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要把培养和选拔女干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实行领导责任制,加大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同时,妇女自身也要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参政意识,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更好地发挥“半边天”作用,以“有为”求“有位”。二是要真正把对女干部的提拔使用政策落到实处,充实实职岗位和正职岗位的女干部,为德才兼备的女干部提供发挥聪明才智的平台,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妇女参政议政和参与社会管理的良好氛围。

(五)进一步完善监测评估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监测队伍,重点抓好区级和各部门的评估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监测评估工作中存在的经费和人员不足的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完善全县妇女儿童统计监测数据库,全面、客观、真实地监测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为进一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关于“妇女之家”与妇女儿童家园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2019年妇女儿童调研报告(3)| 返回目录

目前,冠县共建立农村“妇女之家”754个,企业“妇女之家”1个,其中省“妇女之家”扶持项目11个,省级妇女儿童家园项目1个,“妇女之家”覆盖率100%,通过“妇女之家”与妇女儿童家园建设,增强了基层妇女组织的活力,使妇女学习有场所、活动有阵地、作用发挥有舞台。为全面了解我县“妇女之家”建设有关情况,使“妇女之家”真正成为广大妇女群众热爱和信赖的温暖之家,近日,冠县妇联对全县“妇女之家”与妇女儿童家园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争取支持,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妇女之家”建设工作

冠县妇联组织严格按照省、市“妇女之家”建设的精神和要求,最大限度地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将“妇女之家”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按照阵地共享和一室多用、分区布局、分时实用的原则,整合资源,充分利用村、社区现有活动阵地建立“妇女之家”。根据上级要求,列出“妇女之家”建设要求清单,印成明白纸发放到基层妇女干部手中,严格按照建设要求,配备基础设施。对于11个省级“妇女之家”建设项目,设立了专用活动室,统一标识,统一配备了电脑、电视、广场音响、等器材设备。多次召集乡镇妇联主席专门召开全县“妇女之家”建设工作会议,县妇联多次深入到村庄进行指导,在部分乡镇举行“妇女之家”建设启动仪式。尤其是在清水镇杜行社区省妇女儿童家园项目建设中,市、县妇联多次到社区进行具体指导,并组织该镇、社区干部到济南进行参观学习,学习外地先进的建设经验,最终使该项目顺利落地冠县。因为领导重视、组织得力,群众广泛参与,我县实现了村庄“妇女之家”的全覆盖。

把握关键,制定标准,不断提升“妇女之家”工作水平

在“妇女之家”建设过程中,着眼持续发展,全面加强“妇女之家”规范建设。一是严格标准,制定方案。在“妇女之家”建设过程中,要求各村庄按照“标识统一、功能完善、管理规范、重在服务”的原则和“六有三统一”的标准规范建设“妇女之家”,即“有场所、有设施、有计划、有制度、有活动、有效果”、“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形象”。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入手,以“管理规范、服务到位、作用明显、妇女满意”为目标,制定了妇代会工作职责、妇女信访工作制度、妇女之家管理办法、巾帼文明队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妇女工作制度和办法,制作成牌子上墙,以制度为保障规范完善“妇女之家”的运行。三是把握关键,提升水平。紧紧抓住“有人办事”、“有阵地办事”、“有钱办事”这三个关键环节,统筹兼顾,多管齐下,分类指导,协调推进,最大限度地破解“妇女之家”建设中的难题。在选好配强村妇代会主任的同时,大力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工程,举办妇代会主任培训班,不断提高妇代会主任素质,做到“有人办事”。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各村庄将巾帼志愿者登记造册,组成了巾帼文明健身队、巾帼文明服务队、巾帼文明宣传队、巾帼文明清洁队等各具特色的巾帼志愿者队伍,服务广大妇女儿童。根据实际,有的村庄还对“妇女之家”活动阵地设施配备、配套建设等进行提档升级。如清水镇杜行社区妇女儿童家园,设置了固定的办公场所,场所内电脑、桌椅、书橱、电视等基础设施及标志、规章制度俱全。镇财政及村集体收入另外投入4余万元,用于妇女儿童之家硬件建设及日常活动支出,完善了对妇女工作的投入保障机制,为进一步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妇女儿童家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解决了“有阵地办事”和“有钱办事”的问题。

开展活动,务求实效,充分拓展“妇女之家”服务职能

从妇女需求出发、从服务妇女入手,突出强化“妇女之家”服务功能。一是服务妇女创业就业的“根据地”。各村庄“妇女之家”充分发挥“面对面”联系群众的优势,采取帮助办理妇女小额贴息贷款、收集发布招工用工信息、开展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创建巾帼创业基地等多种有效方式,帮助、引领妇女创业就业,增加家庭收入。组织广大妇女举办法律法规、实用技术、家庭教育、生活常识、文明礼仪等内容的教育培训班,提高广大妇女的综合素质和创业技能。今年以来,全县共依托“妇女之家”开展各类活动1508场次,参与妇女群众万人次。辛集乡前张官屯村“妇女之家”累计培训妇女3000多人次,使37名妇女脱贫致富,发展庭院经济40多家。二是文明宣传教育的“大舞台”。利用“妇女之家”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组织妇女、家庭参与“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平安家庭”、“低碳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好儿媳”、“好婆婆”、“美德在农家”等模范评选活动,推广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倡导奉献、友爱、互敬、互助的社会新风。辛集乡前张官屯村积极组织妇女参与“四德”工程建设,XX年全村分别有14人和27人被评为“好婆婆”和“好媳妇”,187人上了村里的善行义举“四德”榜,占妇女总数的30%。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开设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国家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知识。三是维护妇女权益的“娘家人”。将“妇女之家”建设成维护妇女权益的温馨驿站。注重发挥妇女维权工作站的作用,为广大妇女提供婚姻调适、家庭调解、心理咨询等维权服务,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各类法律法规,接待来信来访,调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帮助妇女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做到维权在基层,维权在身边。同时,认真开展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帮助她们建立了互助机制,使她们在生产上相互帮助、生活上相互扶持、情感上相互依靠、安全上相互关照。如范寨乡成立了留守妇女互助组,农忙时节相互帮助,共同克服困难。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有待于提高。由于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对“妇女之家”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大多数“妇女之家”负责人都由村妇代会主任兼任,大多数人身兼几职,精力有限,难以全身心投入妇女工作,影响了“妇女之家”工作的开展。

二是工作经费投入有待于进一步增加。村级活动经费少,对“妇女之家”配备的硬件设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某些有益活动无法开展,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妇女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活动开展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受社会、家庭、人文等环境因素的影响,“妇女之家”作用发挥不够,开展的活动较少,或活动内容单一,有的局限于开会、培训等,没有把“妇女之家”功能充分发挥起来。

三、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基层妇女工作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关于“共建队伍”的要求,积极争取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村庄妇女工作队伍建设,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组织妇女、宣传妇女、教育妇女、服务妇女的各项工作,着力抓好村妇女干部的培训工作,不断加大巾帼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使巾帼志愿者成为村庄妇联组织开展工作的有力帮手。

二是加大妇女之家工作经费投入。要想方设法拓宽经费来源渠道,推动建立多元保障村庄妇联组织经费的长效机制,确保基层妇联正常运转、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丰富“妇女之家”活动形式。充分挖掘“妇女之家”的功能,提高“妇女之家”的综合利用效率,着力打造“妇女之家”工作品牌。要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的宣传教育、维权服务等功能,面向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维权咨询指导、创业就业服务、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关系调适、邻里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帮助。着眼于基层妇女的民生需求、利益关切、兴趣爱好,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妇女喜闻乐见、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妇女在活动中参与、在参与中受益、在受益中发展。妇女儿童土地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2019年妇女儿童调研报告(4)| 返回目录

办事处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西南与吉林省##市胡力吐乡、万宝镇接壤,西与突泉县永安镇相连,北与旗内白辛、古迹、巴拉格歹三个办事处毗邻。全办事处辖10个村,29个自然屯,47个社。辖区总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亩,全办事处现有4806户,其中外出1140户,总人口15946人,其中外出人口3175人。现有农业人口1XX人,占总人口的%,办事处现有妇女6696人,占总人口的%。通过土地排查清理结果显示,##办事处有861名妇女丧失土地(土地在娘家)占农业人口%,有1207名儿童没有土地,占农业人口的%。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农民生存和实现其它权利的重要基础。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进行了立法保护,但是由于土地实行了“三十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广大妇女儿童的权利没有得到基本的保障,此类问题不仅事关农村妇女儿童生存与发展,而且事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妇女在这方面的咨询与投诉也一直不断。

一、农村妇女儿童土地权益丧失原因及存在问题

(一)婚姻流动性和土地不可移动性原因

由于婚姻习俗,大部分妇女结婚后要从娘家迁移到婆家居住生活,而她们原来承包的土地是无法迁移的。土地这种生产资料的不可移动性和土地承包的稳定性无疑与妇女结婚出嫁的这种流动性产生矛盾。

(二)婚后妇女的土地权益缺乏保障措施原因

1、妇女在娘家到土地得,如婚姻嫁到外地,嫁入所在地村由于没有预留机动地,也没有新开垦地和村民自愿交回的承包地,妇女婚后就很难取得承包土地。

2、妇女原居住地虽为其保留了承包地,但实际上,这

些妇女由于路途遥远或其它原因很难去娘家从事耕种或向娘家索要其承包的土地,妇女的土地权益在妇女婚后实际上就变向丧失了。

3、一些愚腐闭塞的思想在农村一些地方还存在,“泼出去的水,嫁出门的女”,婚后的妇女的土地在很大程度上被长辈们剥夺了。

(三)新生儿童无地可分原因

由于土地实行了“三十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我办事处现有1360名儿童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出生,没有分到土地,年龄最大的13岁,最小的1岁,在法律面前,这是一种无奈。

(四)法律政策原因。

由于土地实行了“三十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儿童在没有出生时,就预示着其土地权益被剥夺了。

二、保护妇女儿童土地权益的建议

1、要提高广大基层干部保障妇女土地权益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维护妇女儿童土地权益的自觉性。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移风易俗,提高广大群众法律素质,从本质上改变部分群众落后愚腐的思想,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3、根据《土地承包法》在实施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逐步完善法律,解决眼下农村妇女和儿童没有土地的实际问题。

4、建议村委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有关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土地权益方面的措施,对荒滩、荒地进行改造,解决一部分妇女儿童没有土地的问题,从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5、建议国家出台政策,将死亡人口耕地收回集体所有,分配给新生人口,最大限度的保护其权益。

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现状的调研报告

妇女儿童科学素质状况调研报告

第2篇:调研报告——妇女、儿童

当前妇女儿童发展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及其对策

妇女儿童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尺度,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但妇女儿童也是弱势群体中的一员,在自身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认真分析,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女性就业困难

1、文化低、技能单

一、年龄偏大是大部分女性就业的最大困难,在加上有些企业存在性别歧视,不想承担女性在生育等五期护方面的成本,所以增加了妇女就业压力增大。

2、由于###整体拆迁,破产企业、搬迁企业增多,使化地区存在就业岗位减少,使女性失业人员和新增就业人员无岗就业,失业弱势群体的就业难度就更大了。

二、离婚率上升,离异女性的合法权益难以保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现离婚率呈上升趋势。妇女的经济不独立,一旦婚姻出现危机,生存就成问题。如社区单新低保户增多。有的妇女文化素质太低,没有一技之长,独立生存能力偏低,大多数妇女没有法律意识,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家庭暴力的所上升

1、妇女在家庭暴力现象中损害越来越大,部分女性为了面子或维系家庭而采取忍让的态度,致使家庭暴力升级,女性爱到人身伤害后获赔难、获赔低。如,社区最近有一新申请的低保户,就是因家庭暴力,使双手至残,她与小孩没有生活来源,才到社区申请低保,她虽是高中文化,但没有什么技能,慑于老公的淫威,不敢举报,不敢声张,现因老公贩毒被拘留,才到社区来申请低保。

2、由于当事人不愿声张,而无法得到及时的协调。也有些上报有关部门而问题得不到解决,是因为家庭暴力当事人与司法部门大多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不便管,不履行《婚姻法》、《妇女法》中规定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宝义务,这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施暴者。

四、留守儿童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1、留守儿童多半是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居住在一起,在学习方面大多得不到帮助,在加上隔带的溺爱,导致留守儿童文明行为规范差,尊老爱幼方面表现差。

2、留守儿童存在安全隐患。由于学校、家庭之间存在安全衔接上的“真空”,监护人普遍安全意识差、防范防护能力差,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意外伤、生存状况等安全隐患。如:暑期孩子溺水、触电、打斗等时有发生。

对策

一、女性就业方面

1、进一步优化妇女就业创业环境、及就业政策,把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贯穿于妇女就业创业全过程。政府在制定就业政策方面对用工单位录用女工占一定比例的优惠,鼓励扶持有利于女性就业创业的产业发展,推动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消除对女性就业的歧视,依法维护女性的劳动权益。

2、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女性就业技能的培训,提升妇女自身素质。开展行之有效的岗位培训、技能培训。针对有创业愿望的女性开展创业性的培训,变安置型就业为开发型就业,实现“一人创业带动一批人就业”,提升妇女就业层次和就业稳定率。

二、婚姻方面

1、加强对妇女对新婚姻法的学习。社区应组织妇女学习《新婚姻法》、《妇女保护法》及两刚两规划,增强法律意识。

2、进一步加大对妇女的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

3、加强法律监督,优化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制环境。

4、司法部门在处理涉及妇女儿童财产案件时,应对家庭财产进行调查,并视其情况对妇妇儿童司法倾斜。

三、家庭暴力方面

1、加快《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进程,尽快使家庭暴力有法可依。规定对造成受害者轻伤以下的家庭暴力行为人相应责任;明确相关单位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2、切实加强对社区妇女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基层工作者的协调能力。

3、建立家庭暴力干预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花人性化服务,对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例应曝光,应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违法犯罪,有效震慑家庭暴力发生。

四、留守儿童方面

1、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加强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增强留守儿童自尊、自立的信心。

2、社区应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组织好社区活动,让儿童离校不离教。

3、对于生活较困难和问题突出的留守儿童要加强关注,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第3篇:留守妇女儿童调研报告

留守妇女儿童调研报告

襄阳市妇联

根据省妇联《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调研的通知》精神,襄阳市妇联组建调研专班,结合“万名干部下万村入万户”活动,于3月11日深入枣阳市吴店镇开展留守妇女儿童调研工作。调研专班收集汇总了全市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基本情况统计表,分别在吴店镇滚河村、白水村、凉水村、田台村共4个村发放完成《农村留守妇女生产生活状况调查问卷》30份,在吴店镇中心小学、吴店镇初级中学完成《留守儿童调查问卷》45份,并走访座谈了部分留守妇女儿童代表。现将调研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襄阳市总人口全市总人口588万,其中农村人口405万、妇女273.1万人、18岁以下人口99.83万人,14岁以下农村留守儿童近8.43万人,占同龄儿童的10%左右。政府投入及社会资助资金200.8万元,建立乡镇以上留守妇女儿童服务站111个,建立村级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290个。

调研专班在枣阳市调查情况显示,目前留守妇女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在年龄特征上,31--40岁的留守妇女比例较大,接近60%。参与问卷调查的4个村30名妇女中,20--30岁占调查人数的30%,31--40岁的占58%,41-50的占12%。30岁以下的大多因生育、照顾年幼子女而暂时没有外出务工,或是夫妻双方共同外出,45岁以上的一般因年龄较大、男性外出较少,留守比例较低。二是在文化程度上,留守妇女大多文化偏低。4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中,初中文化程度者居多,41—50岁的以小学文化程度者居多,30个被调查者仅有1人为高中文化程度。三是在职业技能上,绝大多数留守妇女没有参加过职业技术培训,有技术特长的很少。四是在留守原因上,客观因素是需要在家务农、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主观因素是本人不想外出务工或家人不支持。五是在就业意向上,如果出去打工,均想就近转移。如在滚河村查中,40%妇女表示要在家务农或操持家务,部分有外出意愿的,大多表示要在所在镇、枣阳市区等地就近打工,不肯离家太远。

从此次留守儿童情况调研来看,目前留守儿童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留守儿童人数比例较大,统计数据显示,全市14岁以下留守儿童人数占儿童总人数的10%左右,其中调查的吴店镇中心小学和初级中学在校生分别为1806人、1645人,父母双方在外务工的留守儿童均为96人,父母单方在外务工的分别有90人、600余人,中学阶段的留守儿童的比例已超过在校生的1/3。二是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主要有隔代监护和上代监护两种类型。隔代监护,即由祖辈抚养的监护方式。只要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健在,对留守儿童采用这种监护的方式比较多。这种隔代抚养的方式,除了“代沟”问题,还容易产生老人溺爱、娇惯孩子的现象。上代监护,即留守儿童”由父母的同辈人,如叔、伯、姑、姨、舅等亲戚或他人抚养的监护方式。由于监护对象并非己子,监护人在教养过程中难免有所顾虑,不敢严格管教。三是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多为中等,留守儿童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学习优秀的占15%;中等的占77%;较差的占18%。

二、现状及问题

(一)留守妇女

1、体力劳动加重。青壮年男劳力外出务工后,农村只留下妇女、儿童和老人,留守妇女甚至部分老人转变为农业生产劳动的主力。在抓好劳动生产的同时,留守妇女还要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有限的精力与高强度的劳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她们的身心健康。在调查中,有半数以上的妇女表示“一个人难以单独承担农活”,“希望过上稳定的家庭生活”、“平日里希望有丈夫的体贴帮助”等。

2、精神负担加重。留守妇女除了长期承担繁重体力劳动而健康堪忧外,还普遍存在精神负担重,安全感低;夫妻交流少,婚姻关系脆化等。调查显示,丈夫外出后,67%的留守妇女常常觉得没有安全感,60%的留守妇女常常感到孤独。留守妇女与丈夫主要的沟通方式是打电话。空间距离的扩大阻碍了夫妻情感的交流以及性交流,导致感情危机,久而久之婚姻难以维系。

3、文化生活匮乏。留守妇女大多年龄在30岁以上,初中以下文化,同时又没有一技之长,在城市难以立足,在流动竞争中被社会选择留守乡村。在农村闲暇时节,留守妇女的文化生活最多的娱乐便是串门聊天,看看电视,偶尔打打麻将,精神文化生活相对比较匮乏。

4、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普遍提高。调查发现,丈夫外出务工,家庭收入有一定提高,生活质量提升不少。同时留守妇女的对自身的健康意识普遍增强,有63.5%的妇女大多能每年做一次体检,少数也基本做到2-3年体检一次。

(二)留守儿童

1、生活水平较低。据调查,40%以上的留守儿童家庭生活条件困难。所调查的吴店镇中心小学是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的每周生活费人均30元,除去吃饭花销,留守儿童几乎没有零花钱。

2、家庭教育缺失。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主要都是母亲或祖辈进行隔代抚养,由于受到自身文化水平限制,无法对留守儿童的知识学习进行适当的辅导,无法担负起抚育儿童健康全面成长的重责。

3、亲情关怀缺失。多数留守儿童每年和父亲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屈指可数,打电话成为留守儿童与父母联系的主要方式。由于缺乏有效沟通,导致留守儿童与其父亲之间的亲子关系淡漠,他们无法得到足够的来自父母的关爱。据学校老师反映,学习不认真的往往是留守儿童,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家长的监视力度不够,他们的学习就无人过问,很容易成为差等生。

4、安全问题有待解决。留守儿童由于监护人对儿童监管不利,或顾不过来,或无人照管,而儿童又缺乏应变和自我保护能力,更容易遭受伤害或侵害他人。

三、工作开展情况

襄阳市委市政府一直把留守妇女儿童的生存、生活、教育和发展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以“关爱留守妇女儿童行动”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方式,留守妇女儿童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我市分别在全省留守儿童工作现场会和国家农民工办公室主任会议上作专题发言。中央电视台、人民网、中国政协报等对襄阳的留守妇女儿童工作进行了系列报道。

1、抓好机制建设。2005年以来,市政协、市妇联、团市委多次开展了留守妇女儿童专题调研活动,市委、市政府随后召开了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各级相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结对帮扶管理制度和工作考评制度,由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留守妇女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各地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建立了留守妇女儿童档案。市妇联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的实施意见》、《襄阳市巾帼示范村创建标准》,明确要求把留守妇女儿童工作作为妇联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工作成效纳入妇联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进行年度考评。全市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留守妇女儿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针对留守儿童中普遍存在生活缺关照、心理缺关爱、行为缺规范、家教缺知识、安全缺保障的“五缺”现象,在全市构建了“覆盖到校、监护到人、关爱到心”的五大关护网络,即:以父母亲属为主体的家庭监护网络、以基层党政组织为主体的村(居)管护网络、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以群团组织为主体的社会呵护网络、以政法部门为主体的法律保护

网络。并充分发挥五大网络关护作用,开展对留守儿童的调查登记、对临时监护人的监护知识培训、基层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班主任老师作“兼职父母”、政法干部担任法制辅导员等关爱活动,开设亲情信箱、心理咨询室、法制教育课堂,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

2、抓好试点建设。按照“建好试点、积累经验、辐射带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在老河口市开展了留守儿童试点工作。老河口市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妇联、教育、计生、卫生、文化、综治办、共青团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妇联。制定了工作计划,建立了联席会议、集中会办等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建立“留守儿童成长记录档案”,开通“留守儿童家长联系热线”、开展“留守孩子四自三远离”(自尊、自立、自律、自强,远离不良嗜好、不法场所、不轨人群)、“留守儿童结对关护”等系列活动。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短期内产生了明显效果。老河口市竹林桥镇温岗村建立了我省首家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成为全国千所留守儿童示范家长试点学校之一。2006年8月,该市薛集镇陈庙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作为伊利集团在全国援建的第一家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正式挂牌成立。2005年9月,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等单位联合在老河口市召开了全市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现场会。2006年以来,市、县两级妇联和发改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累计投入400多万元,在4个乡镇建立了农民工留守家属综合服务项目试点,为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服务。

3、抓好队伍建设。全市招募了四支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志愿者队伍,即:450名优秀教师组成的在校关爱队伍、600名校社区“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模范、老教师)组成的校外社区关爱队伍、538名公检法司等法律工作者组成的司法帮教队伍和8626名社会热心女性组成的爱心妈妈队伍。在校关爱队伍负责留守孩子的学习辅导和心理辅导工作;校外社区关爱队伍担任留守儿童义务辅导员,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司法帮教队伍担任留守儿童法律辅导员,对留守儿童进行遵纪守法和行为规范教育,帮助树立懂法、守法意识;爱心妈妈队伍充当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代理妈妈”,给留守儿童以更多的关心和照顾,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及心理上的困难和问题。

4、抓好载体建设。在留守妇女工作方面,以“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以 “四大行动”为抓手,按照“机制推动、典型带动、项目拉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思路,通过开展“送科技、送文化、送信息、送健康”活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建立留守妇女互助组织等形式,帮助留守妇女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留守妇女创业就业。如襄阳云锡柳编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云锡在程河镇委、妇联支持下,成立“农家女柳编协会”,网络会员350余人,解决了280名留守妇女再就业,为全镇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在留守儿童工作方面,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春蕾助学”、“护苗行动”“春雨工程”、“爱心一日捐”助学活动,留守儿童免费义诊和心理咨询活动,建立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社会热心人士与贫困留守儿童结队帮扶活动等,募集资金和物资,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提供权益保护、家庭教育、心理咨询等服务。据统计,全市累计为贫困留守儿童捐款100多万元,免费为留守儿童体检、义诊和心理咨询4000余人次,捐献图书10万余册,举办与留守儿童联欢活动50多场次,建立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420所。其中,市妇联与市慈善总会开展“爱心一日捐”善款募集和动员爱心企业、社会热心人士捐资,建立市级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80所,资助贫困留守儿童1000名。

四、建议及对策

1、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的调查研究,把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之中,尽快制定有利于

农民工进城就业发展的政策,降低农民工和家属进入城市和在城市居住、就学等经济成本。发展本地经济,扶持本地创业。大力发展符合本地实际的产业,增加农民本地就业机会,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要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推广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投资少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

2、加大农村教育体系建设。针对留守妇女,进行包含知识、科技、技能、法制、道德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重点培养一批留守妇女致富带头人。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上,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有条件的学校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

3、实施好“关爱留守妇女儿童行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尤其是要发挥好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突出重点,解决难点,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针对留守妇女,开展科技知识培训、创业技能、法律咨询、扶持救助、身心健康等工作;如农业部门加强农技培训,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减轻留守妇女的劳动强度;司法部门为留守妇女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文化、体育等部门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如举办乡村竞技赛、秧歌队等;医疗卫生部门建立对留守妇女的健康支持系统,定期免费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检查和咨询,关爱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针对留守儿童,加大价值观念的引导、亲子之间沟通交流、家庭教育与心理疏导的工作力度,使“关爱留守妇女儿童行动”成为服务新农村建设,惠及广大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民心工程。

第4篇:留守妇女和儿童调研报告

留守妇女和儿童的调研报告

**镇妇联

**镇36867万口人,属城郊型乡镇。近年来,随着劳动力的转移,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初步统计,全镇留守妇女1100余人,留守儿童1400余人。为进一步了解留守妇女儿童的相关情况,全面了解和掌握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目前的生存、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更准确地把握当前我镇留守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需求,近日镇妇联对全镇的留守妇女儿童的基本情况及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做了一次全方位的调研。

一、关于留守妇女的调研情况

(一)留守妇女现状及存在问题

据调查统计,有近七成的留守妇女在家照顾未成年子女和公婆,她们挑起了本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家庭重担。多重角色的扮演加重了这个特殊人群的生产生活和生理心理的负担,劳动强度大、精神负担重、缺乏安全感。

1、劳动强度增大,精神负担加重。一方面,男人外出打工,家里老的老,小的小,家中所有粗活、重活几乎都压在了留守妇女肩上。繁重的劳动,使许多留守妇女体力透支健康受损。另一方面,男人外出了,赡养老人,养育孩子,洗衣做饭等繁琐的家务事也全靠她们去料理。由于丈夫长年不在身边,感到孤独、空虚、焦虑、压抑和无助。生活中缺少关爱,感情上出现空缺。

2、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维权意识差。处于弱势地位的“留守妇女”,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难以维权。大多数留守妇女对“权益侵害”不能很好地保护,村级组织以及其他社会

1力量还未能形成留守妇女有力的社会支持网络。

3、夫妻交流少,婚姻关系脆化。留守妇女与丈夫主要的沟通方式是打电话。空间距离的扩大阻碍了夫妻情感的交流,导致感情危机,久而久之婚姻难以维系。

(二)主要原因

通过调查分析,造成这一社会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从政策制度上看。以户籍管理制度为标志的城乡分割制度的阻隔。农民工工作环境艰苦,生活条件极差,大多数人不可能携带家属去城市里生活;另外,在社会权利方面,这些农民工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待遇,被排斥在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之外,客观条件使得他们的妻子只能留守在农村。

其次从思想观念上看。受“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影响。女性定位于以家庭为重心的、处于辅佐和服从地位的角色。结婚以后很少注重自身的进步和发展,经济上和精神上都依附于男方,没有经济地位,靠丈夫给钱过日子。

第三从现实情况看。一方面是城市就业市场对男性劳动力的需求大于女性,使留守妇女很难在城市就业市场中寻找到合适的岗位,面对劳动力市场对工人技术的要求,留守妇女更多时候处在就业的弱势地位。另一方面是农村现实生活需要她们留守家中照顾老人、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这使得她们处于既向往外出打工又自我回避的矛盾心态。

(三)对策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一是建议成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农村留守妇女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要加快经济发展,在农民工输出地,增加农民本地就业机会,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民工输入地,制定有利于农民工进城发展的政策,鼓励农民举家进城发展,如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实行农民与城镇居民平等待

遇等。

2、强化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留守妇女素质。建议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坚守在农村的劳动力特别是留守妇女的培训力度,将此类培训纳入各部门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培养一批“留守妇女带头人”,为留守妇女领路。

3、实施“留守妇女阳光关爱工程”,解决留守妇女实际困难。按照“党政领导、妇联协调、妇女参与、乡村联动”的原则,统一配备供留守妇女学习、交流的硬件设施,开通绿色渠道,使留守妇女有一个学习培训的阵地、互帮互助的组织、情感交流的平台、诉求表达的渠道、化解矛盾的机构、文化活动的场所。

一、关于留守儿童的调研情况

(一)留守儿童现状及存在问题

1、留守儿童的家庭类型情况。父母全都在外务工的家庭,有50%的以上的孩子留在农村和爷爷奶奶生活(其余50%跟随父母一起在外),上学、放学回家也大多由爷爷奶奶接送,少部分由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戚代管。

2、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在被调查的对象中,在外打工的父母对子女的关心并未减弱,绝大部分成年人外出务工时都会对子女的生活做比较放心的安排,外出后,他们在经济上给予充分的支持,留守儿童的生活水平还可以。调查发现所有留守儿童都有充足的零花钱,但由于缺少父母的管教,缺乏监管,存有乱买零食,花钱没节制等现象。个别留守儿童有经常上网玩游戏的现象。

3、留守儿童学习情况。在被调查的留守儿童中,学习有困难的占75%。在双休日或节假日的学习基本上处于无人督促的状态。在学校也很少有成绩拔尖的学生。留守儿童大多是由爷爷奶奶及亲戚代理抚养,由于爷爷奶奶及代养亲戚的文化水平较低,无法在学习上得到帮助和指导。绝大多数父母选择背井离乡外出打工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家人的生活越来越好,让孩子能有条

件上好学,接受学校好的教育,日后有出息,不再走自己的路。但事与愿违,通过调查发现,留守儿童成绩中等偏下和较差的占大多数。

4、留守儿童的心理情况。有超过90%的还是希望和父母住在一起。有95%的孩子都说“想念爸爸妈妈。”留守儿童由于亲情的缺陷,存在严重的“亲情饥渴”,而其他监护人替代不了父母应该要履行的完整的监护职责。所以留守孩子在遇到成功、失败、进步、忧郁、悲愤、孤寂等不同的情形时,没有自己信赖的长辈可以倾诉和指导,往往只能是“自我消化”。尤其当他们遭遇挫折时,大部分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存在或轻或重的心理障碍。

5、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留守儿童虽然有一定的监护人,但所委托的监护人由于年龄、经济、生活等等各方面的原因,无法对孩子进行有效的监管。而且他们往往认为只要让孩子吃饱穿暖就算尽到了监护责任了,至于其他的事情则是孩子学校的事情。因此在课余和节假日等老师无法监管的情况下,留守孩子则成了绝对自由的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因此经常出现初冬就在为完全封冻的河里滑冰,夏天在水库、河道游泳发生险情的孩子。

(二)对策与建议

1、完善各项政策制度,解决留守儿童存在的根本问题。一是发展农村经济,作好“原生态”经济文章,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消化或就近转移,改善农村的投资环境,加强农村吸引外资力度,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工就业机会,使部分农民能在本镇或本县打工,缩短务工农民回家周期,这样不仅可以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还可以增强农村儿童受教育质量。二是加快城乡配套机制建设,解决留守儿童根本问题。由于城乡制度的脱节,农村孩子进城之后,在户籍、教育、医疗等方面与城市孩子存在一定差别,使农村孩子进城受到相当局限,没办法,更多的家庭只好选择把孩子留在农村。只有使进城务工人员享有城镇原住居民同等的政治和社会权益,他们的子女也享受与城市孩子同等的受教育权,才会在最大程度上遏制“留守儿童”数量迅速增加的趋势。

2、建立流动留守儿童档案制度。通过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从学前教育到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留守儿童档案,留守儿童总数是一个动态数据,会随着留守儿童家庭经济状况、父母婚姻状况等因素发生变化。所以,为了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务必建立一个定期更新、长期有效的农村留守儿童档案数据库。详细记录他们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详细地址、留守原因、家长联系电话、留守后谁负责监督、临时监护人身体状况、孩子主要表现等情况的档案。以便我们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3、建立留守儿童服务中心。通过建立“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切实肩负起各学校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责任,解决这一特殊群体心理缺乏关爱、感情缺乏寄托、学习缺乏帮助、生活缺乏支持、管理缺乏家教的现实问题,为留守孩子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的环境,推动留守孩子家园规范化建设和制度化管理,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留守儿童服务中心”要按照统一的标准,每一所留守儿童服务中心都将设臵“快乐活动室”、“亲情工作室”、“爱心阅览室”等,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园地、交流平台、娱乐场所和健身阵地。借鉴希望工程模式建立的“关爱留守儿童”专项资金,广泛挖掘社会资源,并常年接受社会的资助,又从机制上解决了留守儿童问题的经费来源,通过聘任专门的志愿辅导员,常年开展留守儿童喜闻乐见的集体活动,弥补留守儿童在情感和精神上的缺憾,调动了他们生活、学习的积极性。

4、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关爱行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贫困、缺失家庭温暖、缺少父母关爱的特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深入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一是加强各企业、各单位、各学校与各村的联系,领导、干部、老师与留守儿童“一对一”帮扶的联系。二是开展城乡学生手牵手结对帮扶,让城里孩子与农村留守儿童成为“知心姐妹”、“知心兄弟”,相互交流心得体会,交流社会见识,相互鼓励学习,为留守儿童创造多边、多向互动的氛围,也形成一个对城市孩子的教育模式。三是向热心妇女发出倡议,招募“爱心妈妈”。启动“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招募“爱心妈妈”活动的意义、目的,招募“爱心妈妈”。“爱心妈妈”采取“一帮一”,或者“一帮二”的方式,为留守儿童撑起一片蓝天,达到“帮教一个孩子、稳定一个家庭、安宁一个地方、造福一个社会”的目的。

总之,解决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全社会为之共同努力,消除城乡差别,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以制度形式保障弱势群体,共享发展成果,才能真正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才能真正全面实现社会的和谐。

二0一一年五月十日

第5篇:留守妇女儿童状况调研报告

泗纶镇留守妇女儿童状况调研报告

泗纶镇妇联刘汝雯

为关注妇女儿童民生,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服务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我镇开展了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调研工作,调查并了解了我镇留守家庭和留守妇女儿童的基本生活情况和生存状况,以及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现实困难,现将调研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至2011年5月,泗纶镇总人口77641人,其中妇女23426人,留守妇女660人,占妇女比例2.8%左右;17岁以下儿童18306人,留守儿童873人,占同龄儿童的4.8%左右。

从留守妇女情况来看,目前留守妇女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在年龄特征上,31--40岁的留守妇女比例较大,接近60%。30岁以下的大多因生育、照顾年幼子女而暂时没有外出务工,或是夫妻双方共同外出,45岁以上的一般因年龄较大、男性外出较少,留守比例较低。二是在文化程度上,留守妇女大多文化偏低。大部分留守妇女中小学文化程度者居多。三是在职业技能上,绝大多数留守妇女没有参加过职业技术培训,有技术特长的很少。四是在留守原因上,客观因素是需要在家务农、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主观因素是本人不想外出务工或家人不支持。

从留守儿童情况来看,目前留守儿童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

1留守儿童人数比例较大,据统计,14岁以下留守儿童人数占留守儿童总数的74%左右,中学阶段的留守儿童的比例占超过在校生的1/5。二是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主要有隔代监护和上代监护两种类型。隔代监护,即由祖辈抚养的监护方式。只要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健在,对留守儿童采用这种监护的方式比较多。这种隔代抚养的方式,除了“代沟”问题,还容易产生老人溺爱、娇惯孩子的现象。上代监护,即留守儿童”由父母的同辈人,如叔、伯、姑、姨、舅等亲戚或他人抚养的监护方式。由于监护对象并非己子,监护人在教养过程中难免有所顾虑,不敢严格管教。三是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多为中等,统计显示,学习优秀的占15%;中等的占77%;较差的占18%。

二、现状及问题

(一)留守妇女

1、体力劳动加重。青壮年男劳力外出务工后,农村只留下妇女、儿童和老人,留守妇女甚至部分老人转变为农业生产劳动的主力。在抓好劳动生产的同时,留守妇女还要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有限的精力与高强度的劳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她们的身心健康。在调查中,大部分妇女表示“一个人难以单独承担农活”,“希望过上稳定的家庭生活”、“平日里希望有丈夫的体贴帮助”等。

2、精神负担加重。留守妇女除了长期承担繁重体力劳动而健康堪忧外,还普遍存在精神负担重,安全感低;夫妻交流少,婚

姻关系脆化等。调查显示,丈夫外出后,大部分留守妇女常常觉得没有安全感,并且常常感到孤独。留守妇女与丈夫主要的沟通方式是打电话。空间距离的扩大阻碍了夫妻情感的交流以及性交流,导致感情危机,久而久之婚姻难以维系。

3、文化生活匮乏。留守妇女大多年龄在30岁以上,初中以下文化,同时又没有一技之长,只能在农村务农。在农村闲暇时节,留守妇女的文化生活最多的娱乐便是串门聊天,看看电视,偶尔打打牌,精神文化生活相对比较匮乏。

(二)留守儿童

1、家庭教育方面存在欠缺。从调查情况看,留守儿童大多数与他们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这些长辈平时对孩子物质上给予的多,精神上关注的少,平时对孩子在成长中的“困惑”解决方法不得当、不及时。由于存在年龄和文化的差异,看问题、想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与孩子的父母不一样,“代沟”问题更加明显。且大部分孩子的父母在外打工挣的钱,用于补偿孩子和老人,致使很多留守儿童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物质生活优越感较强,加之长辈长期存在“溺爱”孩子的做法,家庭教育方法不得当,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2、留守儿童心理出现偏差。留守儿童大多年龄在1—14岁之间,正是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有的出生几个月或一周岁后,父母就外出务工,长期与父母分离,使他们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缺乏父母的关爱,亲情失落,产生孤独感,心理失衡。我们对100名学生问卷调查显示:留守儿童十分想念父母的占80%以上,有一半以上的留守儿童父母每年回来1次,10%以上的留守儿童父母几年回来1次,20%以上的留守儿童很少与父母电话联系。留守儿童有的情绪消极,表现出性格内向、失落自卑、自私冷漠、脆弱孤僻或焦虑、任性、暴躁,有的出现逆反心理、怨恨情绪。

3、留守儿童的学习普遍较差。由于临时监护人文化水平低,没有能力辅导孩子学习,或没有这个意识,重养轻教,致使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特别是父母双方均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等隔代亲人照看,大部分重监护轻教育,甚至对留守儿童娇生惯养。由于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这个重要环节,留守儿童对学习缺乏热情,进取性、自觉性不强,作业不能按时完成,应付了事,学习成绩普遍较差。调查显示,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优秀的不到20%,80%以上学习成绩中等或偏下,有的逃学、厌学,上课纪律性差,学习成绩较差比例之大令人担忧。

4、留守儿童安全存在一定隐患。如留守儿童独自在家或路边玩耍,路上车辆较多,而老人无暇顾及;夏季去水库游泳,而家中无人制止,导致事故;造成农村火灾或触电等意外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5、留守儿童存在行为缺陷。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少年,其行为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他律阶段,自律能力很弱。由于

父母不在身边,儿童和监护人之间关系特殊,只要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都采取认可态度,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部分留守儿童纪律散漫,不听祖辈教导,在学校不遵守规章制度,常有迟到、旷课、逃学,说谎打架、欺负同学等行为。对留守孩子的种种行为问题,监护人、家长、学校等方面都感到难以控制。

三、建议及对策

1、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的调查研究,把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之中本。发展本地经济,扶持本地创业。大力发展符合本地实际的产业,增加农民本地就业机会,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镇创业,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要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推广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投资少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

2、加大农村教育体系建设。针对留守妇女,进行包含知识、科技、技能、法制、道德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重点培养一批留守妇女致富带头人。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上,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有条件的学校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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