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鄢陵县三村改造汇报_我市旧村改造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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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三村”改造工作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全县“三村”(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改造共涉及县城规划区(安陵镇、柏梁镇、金汇产业集聚区)和陈化店镇范围内的18个村,改造总面积1.5万亩,总户数1.54万户,总人口6.03万人。近年来,我县把“三村”改造作为加快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制定了“三年大拆迁、大建设、大变样”工作思路,通过千方百计抓招商、上项目,形成了“三村”改造建设高潮,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我县共启动了涉及安陵镇、柏梁镇、陈化店镇和金汇产业集聚区13个村的拆迁改造工作,引进了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共新上拆迁建设13个项目,涉及拆迁户数5625户,拆迁房屋面积146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86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30多亿元,完成拆迁面积58万平方米。其中,花城春天一期项目安臵工作基本结束;鼓楼广场、龙苑小区项目主体工程正在施工;陈化店镇区改造完成了6个镇直单位的拆迁任务,524户居民全部签订补偿安臵协议,22栋安臵房正在施工,今年“十一”前主体完工,春节前群众即可入住安臵房;柏梁镇区改造完成了8个镇直单位的拆迁任务,540户居民已有469户签订补偿安臵协议,安臵房基础工程正在施工,今年春节前主体竣工;其它项目除南大街路东改造项目以外,均已完成了三分之一以上的协议签订和房屋拆除任务。
二、推进措施
在“三村”改造过程中,县“三村”拆迁建设指挥部突出抓好了“规划统领先行、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运作、做实群众工作”四个关键环节,保证了“三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1、规划统领先行。按照许昌市“一中心五组团”的发展要求和全县“中心提升、新区西进、两轴六镇、城乡统筹、田园生态”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思路,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宜居花城的意见》和《“三村”改造三年规划》。将“三村”改造规划的编制与县城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相衔接,重点编制了柏梁镇花都新城规划、陈化店镇镇区改造规划和改造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每一个新上改造项目,坚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县规划技术委员会、县规划委员会都层层把关、反复研究,充分发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规划的“龙头”作用和对“三村”改造的调控作用。
2、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健全指挥部例会制度。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政委,县长为指挥长,县委副书记为常务副指挥长和人大、政协、公检法县级领导为副指挥长的“县三村拆迁建设指挥部”,并建立了指挥部例会制度。去年以来共召开“三村”改造例会、协调会、推进会等50多次,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二是成立项目改造建设领导组。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实行县委常委部门、人大、政协、公检法部门县级领导联系帮建“三村”改造重点项目,一个项目一个领导组,一个帮建部门、一名县级领导挂帅、一套专门班子,一支动迁工作队伍。目前我县共成立了9个领导组和工作队,从县直单位抽调了200多名工作能力强的科级和副科级后备干部与改造区域的镇村干部联合组成了专门的拆迁工作队伍,包宣传发动、包政策落实、包签订协议、包信访稳定,促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三是成立综合执法服务组织。成立了鼓楼广场等重点项目综合执法服务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公检法、国土、住建和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从解决鼓楼广场项目遗留问题入手,为全县“三村”拆迁扫清障碍,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3、依法依规运作。工作推进中,我们制定相应的工作机制,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兼顾各方利益,严格按照程序、机制运行。一是规范工作程序。制订了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工作流程和房屋附着物补偿标准,坚持做到“四个合法”(项目合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补偿标准合法),保证依法依规推进。特别是在用地问题上,严格招拍挂程序,相关部门提前介入,确保了依法运作、依法落实。二是出台优惠措施。坚持“群众得实惠、社区增资产、开发商有利润、政府出形象”的原则,出台了《鄢陵县关于规范“三村”改造项目立项办理和税费征收政策若干规定》,保证开发企业在改造中有合理的利润空间,激发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主动为群众长远利益和城市长远发展考虑,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效益,每一个项目都建成精品工程、样板工程。三是加强政策指导。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
上,本着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鄢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出台了《鄢陵县旧城区房屋征收补偿安臵方案指导性意见》,制定了高于周边县市区的房屋征收补偿安臵方案,主要采取“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及调换与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对住户房屋的拆迁进行补偿和安臵。其中“产权调换”的核心内容是:采取不高于1.2的容积率(房屋建筑面积÷宅基地面积)调控的方式,以合法宅基地为依据,参考房屋面积、结构,重新进行安臵。宅基地大而房屋建筑面积小的,安臵房面积不一定小;宅基地小而房屋建筑面积大的,安臵房建筑面积不一定大;即便是没有房屋的空宅基地或宅基面积大、房屋建筑面积小的住宅,均按容积率进行调控安臵,并且不找差价。此外还要对房屋装修和地上附属物进行补偿,被拆迁户每月领取过渡费,直至住进安臵房。对临大街和背街的商业房,只要有工商税收凭证,就给予“拆一还一”的安臵。实践证明,被拆迁户通过算帐,认为这个方案科学合理,居民得到的安臵房面积比较理想,并且有效控制了私搭乱建行为,使不应该加盖的房屋在拆迁时占不到便宜。
4、做实群众工作。一方面,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工作队和群众一起算大帐、算长远帐,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柏梁镇区改造项目涉及540户,村镇干部一户一户地做工作,群众由不明白、不理解,转变为理解支持、积极参与,要求实施改造的热情高涨,为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实行
“一村一策”。坚持“政府引导、村委组织、村民自愿”的原则,每个乡镇和村按照全县“三村”改造规划,运用“4+2工作法”,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改造方式和制订补偿安臵方案,充分发挥村集体的决定权,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细做实了拆迁改造的群众基础工作,确保了和谐改造。由于群众工作做得扎实,我县没有出现一起因拆迁改造而引发的上访事件。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房屋征收和折拆迁改造越来越难是全国存在的共性问题,我县也存在着拆迁进展缓慢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原因是:
一是群众思想工作难做。工作中存在着能闹会闹的多得,晚走的多得,造成老百姓心理不平衡,产生拆迁矛盾。极少数群众想借拆迁之机捞取好处,提过高的要求,甚至漫天要价、拒不搬迁,对拆迁改造造成了较坏影响。
二是补偿安臵标准执行不统一。个别项目在制订拆迁政策及补偿标准时随意性大,与县指挥部出台的补偿指导性意见有差别,造成了不同项目之间群众相互攀比,工作难做,影响了全县项目的整体推进。
三是规划管理难度依然很大。一些居民为赚拆迁补偿的便宜,拼命地搞违章建设,私搭乱建现象还比较严重,个别群众暴力抗法,违法建设行为虽禁不止,加大了拆迁改造的难度。
四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工作队员责任心不强,到岗到位时间不能保证,思想工作不到位,有危难情绪。需要各相关单位
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乡镇、居委会、派出所、被拆迁户所在单位一定要密切配合,以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是施工环境没有保障。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部分村霸、街痞和被拆迁户强行阻工、强装强卸强运,无理取闹,聚众滋事,破坏施工秩序和环境,影响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建议
搞好城中村改造是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是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强烈呼声,也是城区居民的迫切愿望。针对困难和问题,有以下几点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把“三村”改造工作摆上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议程,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当好坚强后盾。充分发挥我县“三村”拆迁建设指挥部和各项目领导组的作用,明确指挥部领导责任分工,完善例会汇报、现场督查和考评奖惩制度,加大督导调度力度,保证各领导组人员、时间、办公高度集中,包死任务,抓好落实。从纪检、组织、公安、法院、信访、国土、住建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县“三村”指挥部办公室力量,加强对“三村”改造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综合执法,随时解决拆迁改造过程中的问题,为指挥部当好参谋,为改造保驾护航。
二是规范房屋征收补偿程序和标准。规范、理顺拆迁管理机构,强化政府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明确房
屋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严格征收工作程序,以政府为主体实施项目拆迁,为依法推进“三村”改造打好基础。加强对项目征收补偿标准和程序的检查把关,防止出现因同城征收标准不一引起拆迁矛盾的现象。
三是加大打击力度。按照许昌市制止私搭乱建意见,尽快强力启动我县的制止私搭乱建工作,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加大拆除和处罚力度,让私搭乱建者付出代价,不能让老实人吃亏。同时对超标准索取利益的钉子户,不能一味手软,一味姑息,应采取安抚、教育和法律制裁相结合的政策,加强综合执法服务,督促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执行,不能完全退让和妥协。
四是注重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广泛深入宣传拆迁改造安臵法律法规,发放《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宣传“三村”改造对促进城市发展、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尊重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拆迁安臵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健康发展的理念,做好“依法、有情、有偿”拆迁,注重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确实困难的弱势群体要给予特殊的适当优惠政策。
县“三村”拆迁建设指挥部
201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