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汇报材料_检察院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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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人民检察院
盐检字〔2011〕33号
盐津县人民检察院 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建设“实力、魅力、活力”三力并进幸福新盐津这条主线,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等工作,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6件133人,同比分别下降22.45 %和16.88%,经过审查决定批准逮捕61件111人,同比分别下降28.24 %和21.83%;受理起诉案件98件137人,同比分别下降0.48 %和17.96%。经审查后,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8件127人,同比分别下降18.18 %和17.24%,建议公安机关撤回1人,改变定性1件7人,不起诉1件1人,移送市院审查5件5人。在坚持严格公正执法的前提下,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注意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依法决定不批捕16人。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落实,加强不批捕、不起诉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对民事申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把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与去年持平。其中,立案侦查乡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4件,追缴赃款30.32万元。在所办案件中,贪污案件3件3人,贿赂案件5件5人。所办案件受到了县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通过执法办案,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在查获中和镇大浩村原支部书记杨某某贪污安居工程资金一案中,将追缴的赃款19950元全部发还给涉案的6户村民,有力地维护了村民的切身利益,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坚持依法文明办案,规范侦查办案活动,慎重使用强制性措施,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及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文件精神,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今年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其中陈某某涉嫌玩忽职守案,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刘某某涉嫌滥用职权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加强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建议8份,均得到了采纳和落实,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开展预防咨询10件,立项预防4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次,进行检察约谈1次,先后在教育系统、国税系统、卫生系统等单位开展预警警示教育9次,受教育人数865人,开展预防调研16次,形成调研报告16份,其中《预防涉农职务犯罪调查报告》引起县委、人大、政协、政法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
一是加强立案监督。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的《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办理立案监督8件,向公安机关发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份,公安机关主动立案4件,建议自侦部门立案2件,已审判3件3人;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2件。二是加强侦查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的《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强化对侦查取证活动的监督,今年共提前介入案件12件22人,向公安机发出《提供法庭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20份,纠正漏捕8人(已判3人),追诉漏罪3起,追诉漏犯1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不批捕理由说明12份。确保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有效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已改判1件。四是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驻所检察月均在十六个工作日以上,节假日以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察,确保人员、时间、工作三到位。驻所检察室干警会同公安看守所深入开展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不定期对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9次,针对可能发生不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提出整改建议11条,对在押人员进行集体教育8次,受教育人数700余人次,个别谈话60余人次,通过教育,促使在押人员的思想转化,确保看守所安全。五是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等原则,受理民事行政案件38件,其中抗诉类24件,建议提请抗诉4 件,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抗诉案件中,获上级院支持抗诉5件,法院已再审改判2件。对同级法院诉讼活动违法情形实施监督4件;办理非抗诉类案件14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0件,督促起诉案件2件,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9件申诉,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四、坚持执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努力做到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拓展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平台。推进检力下沉,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在乡镇、县直部门探索建立民行检察工作联系点,就地受理群众诉求、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民行工作联系点所调解的案件,无一起当事人反悔或涉检上访事件发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工作成效相继被《昭通日报》、《检察日报》报道,我院在今年7月28日豆沙召开的全市民行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此项工作得到了省院领导和市委政法委周书记的充分肯定。与此同时,推行派出联络检察官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潜在不稳定因素,更好地促进了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依法惩治严重危害民生的犯罪案件5件5人,依法同步介入重特大事故调查2件。重视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张某某提供救助救济金4000元。依法妥善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开展定期巡访、联合接访等活动,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7件次,其中:来信19件,来访28件。转公安机关处理2件,转本院各部门处理20件,转法院处理2件,转其它机关处理6件,直接答复17件。信访案件均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无误地进行分流、归口办理。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内部监督制约,提高自身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今年在县委的领导的关心下,今年争取解决了干部的待遇问题,补充了班子成员,增齐了副检察长,今年提拔干部15名,其中正科7名,副科8名,中层干部得到充实,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结构更趋合理。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切实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保障自身公正廉洁执法。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端正执法思想。以杨善洲、黄德府等先进人物作为正面教育素材,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榜样的力量,进行潜移默化地引导、激励、启发和鼓舞干警,使干警明确应该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将检察职业道德作用为立身之基和处世之本。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组织干警到革命圣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增强了干警的爱国主义信念。邀请艾田社区支部书记黄德府同志到我院上传统教育党课,增强干警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检意识,促进干警牢固树立检察职业道德意识,自觉用检察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以发生在检察干警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使每名干警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构筑廉洁从检、公正执法的防线。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今年选派2名干警到中国政法大学学习、3名干警到省检察官学院培训,3名干警到昆明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司法考试脱产培训,其中2名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3名干警到市院进行跟班学习,先后有112人次接受远程网络培训,鼓励和支持3名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使全院干警的业务能力、专业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院纪检监察部门介入重要工作部门、重点工作环节,对办案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办案中实行“一案三卡”制度,即填写回访监督卡、办案告知卡和廉洁自律卡,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做到及时提醒、警示。
认真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修订完善《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实行干警缴纳廉政风险金制度,层层分解责任内容,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在从严治检的同时,充分体现从优待检,每年组织全院干警进行身体体检,组织在职干警到先进检察院考察学习,春节看望慰问退休老干部,“七〃一”建党节组织干警红歌演唱会,开展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六、强化政务建设,提升检务保障能力
加快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推动检察技术信息化工作水平。按照“推进建设、突出应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思路,加大了信息化建设投入,为各项检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今年新购臵10台计算机,解决了部分干警由于电脑配臵低而影响办案问题。新安装网络打印机,减少维护成本、故障,实现了全院网络打印。7月底进行新旧网络切换工作,解决了以往开视频会议而不能网上办公办案的难题。保障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正常运行,对讯问犯罪嫌疑人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提供了技术支持。
加强检察调研和检察宣传。完善了盐津县检察院对外宣传奖惩办法,极大地提高了干警的写作热情,对外宣传稿件,被国家级刊物采用2篇,省、市级刊物采用60篇,被县级媒体采用25篇。撰写各类信息简报97篇,撰写调研报告19篇。为宣传检察机关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加强办案安全和司法警察工作。进一步加强法警队伍规范建设,始终坚持“服务检察办案,确保办案安全”的法警工作方针,切实把“确保办案安全万无一失”视为法警工作生命线。工作中积极参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严格落实看管安全防范预案,严格落实看审分离制度、交接登记制度和责任制度,对每个环节明确责任人,做到人员、责任、任务三落实,确保办案安全万无一失。按照《云南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设臵和使用管理细则》要求,对办案工作区进行逐条逐项自查整改,5月中旬通过了省院检查组的验收。
坚持勤俭节约,全面打造“节约型”机关,加强办公用材管理,提倡网络办公,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注重对纸张的循环利用;加强用餐及公务接待管理,来客用餐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陪同人数,严禁超标接待和铺张浪费;严格用车管理制度,实行单车燃油、维修核算制度。规范干警休假制度,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
七、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和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有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诚恳征询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今年3月,组织12名干警参加人大代表团分组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截止目前向县人大、政协报送资料110余件次。二是邀请县政协委员视察我院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向政协委员汇报了2010年以来我院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做法及取得的成绩,各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三是积极为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充分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确保其享有知情权、工作渠道畅通,能独立、充分发表意见和看法;同时,定期召开联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八、服务中心工作,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党员进农家、干部下基层”活动
院领导带领党员、干部深入综治维稳、扶贫挂钩、新农村建设点乡镇,与村干部一道深入田间地头走村串户,走访群众104人次,结对“亲戚”62户,共谋致富良策,帮助扶贫、社会治安治理、新农村建设乡镇,协调解决维稳、经济发展资金45万元,办实事5件,900人受益。使干警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办事实事的意识得到了提升。
九、存在问题和不足
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三是基础建设的力度还需加大,检察官断档、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短缺。四是侦防一体化办案模式还有待加强。五是检察宣传力度不够。
十、2012年工作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以“十三检”会议确定的“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十三检”会议精神和*等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服务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为建设“实力、魅力、活力”幸福新盐津发挥积极作用。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一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通过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推进盐津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要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三要进一步加大对严重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环境。四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又要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高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五要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和起诉工作的质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和本院自行立案侦查的案件,要严把实事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程序关。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正确掌握逮捕条件和起诉条件,继续坚持自侦案件报捕制度。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要突出办案工作的重点。严肃查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案件。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犯罪。严肃查办工程承包、土地管理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对利用职务之便,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特别是对那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要及时查处,坚决惩治。
二要努力提高侦查办案工作的水平。强化职务犯罪的信息情报工作和举报工作,健全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和工作联系制度,拓宽发现和获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渠道。健全案件线索管理制度,严禁有案不报、压案不查,加强、规范初查工作,完善查办职务犯罪要案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加大线索排查力度,认真落实查办职务犯罪内外部监督制约的各项制度。继续坚持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办案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实现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要立足检察职能,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举措,加强部门联动,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和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要结合办案,深入分析防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和规律,加强预防对策研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要不断总结预防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涉检上访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依法及时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把影响稳定的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积极参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完善群体性事件处臵预案,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臵群体性事件。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和依法解决问题,切实防止矛盾激化。要进一步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维护被害人利益。
(四)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在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民行工作联系点的作用,认真落实检调对接措施,积极开展民事调解、刑事和解工作。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监所检察工作,确保监管场所安全。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继续深入推进思想政治、领导班子、素质能力、队伍管理机制、纪律作风、检察文化等检察队伍建设“六项工程”,要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做到“四个在心中”,忠实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知识素养和能力水平,积极投身“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做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建设者保障者,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要求,作为检察机关自身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不断丰富检察干警的精神家园,真正把检察干警的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建立健全“想干事、干成事”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的积极性。
(六)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服务于民。结合“党员进农家、干部下基层”活动的开展,深入开展帮扶济困活动,以实际行动为民谋福利。积极为挂钩扶贫村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为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让群众享受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变化与成果。
盐津县人民检察院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 检察工作 二O一一年 工作总结 报:市检察院、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政法委
送: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县纪委、县政府信息督办股、县委信息办、本院领导
发:本院各科、室、局、队(自查网页)
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1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