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企业生产异常情况汇报管理规定_炼化企业经营分析报告

2020-02-27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炼化企业生产异常情况汇报管理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炼化企业经营分析报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炼化企业生产异常情况汇报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炼化企业生产受控管理,强化信息沟通,确保生产异常信息及时、准确、快捷传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述“生产异常情况”包括装置在运行中出现各级工艺指标超标、生产波动、非计划停车、安全环保事故等非正常状况。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炼化企业。

第四条 炼化企业各级生产运行部门负责各类异常情况的收集、汇总和逐级汇报。

第五条 当出现车间级控制工艺指标超标时,当班班长应组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处理,并立即向车间(装置)管理人员及厂调度室汇报。车间(装置)管理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厂调度室当班人员应随时掌握相关处理情况。

第六条 当出现异常情况并影响到其它装置的正常生产时,当班班长应立即组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处理,同时向车间(装置)主管领导及厂调度室汇报。车间(装置)主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厂调度室协调厂生产、设备、技术等科室管理人员到现场处理,同时向地区分公司调度室汇报;厂、地区分公司调度要随时掌握相关处理情况。

第七条 当出现厂级控制工艺指标超标情况时,当班班长应组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处理,同时要向车间(装置)管理人员及厂调度室汇报,厂管理人员及车间(装置)主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厂调度协调厂生产、设备、技术等科室管理人员到现场协助调整,同时向地区分公司调度室汇报;厂、地区分公司调度室当班人员应随时掌握相关处理情况。

第八条 当出现公司级控制工艺指标超标情况时,当班班长要立即组织当班人员查找原因并进行相应调整操作,同时向车间(装置)主管领导及厂调度室汇报。厂调度协调厂生产、设备、技术等科室管理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同时向地区分公司调度室汇报。地区分公司调度协调公司生产、设备、技术等处室管理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厂、地区分公司调度室当班人员要随时掌握相关处理情况。

第九条 当装置出现生产波动,当班班长应立即组织当班人员按操作规程及相关预案进行处理,同时向车间(装置)主管领导和上一级调度室汇报,厂管理人员及车间(装置)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厂调度协调分厂科室领导到现场协助处理,同时向地区分公司调度室汇报。地区分公司调度协调公司相关处室管理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厂、地区分公司调度室当班人员要随时掌握相关处理情况。

第十条 当装置发生非计划停车或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安全环保事故,当班班长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车间(装置)领导和厂调度室汇报,车间(装置)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理;厂调度室要立即启动厂应急预案,同时向地区分公司调度室汇报,厂主管及科室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地区分公司调度立即启动地区分公司级应急预案,地区分公司主管领导及处室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厂、地区分公司调度室随时掌握相关处理情况,并上报专业分公司生产运行处。

第十一条 对于瞒报、漏报、迟报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按股份公司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股份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炼化企业生产异常情况汇报管理规定.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炼化企业生产异常情况汇报管理规定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炼化企业经营分析报告 企业 情况汇报 管理规定 炼化企业经营分析报告 企业 情况汇报 管理规定
[工作汇报]相关推荐
    [工作汇报]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