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集约利用汇报材料_开发区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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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经济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情况报告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进展情况
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工作部署,成立了此次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部门协调、经费落实、工作指导和重大问题决策。工作组主要由泗阳县国土资源局及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规划、经济等相关部门工作员组成。
本次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委托技术协作单位共同完成。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对省厅确定的12家中标单位主要土地评估机构的技术实力、资信情况进行比较
和研究,确定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技术协作单位,组成技术小组。苏信公司主要负责开发区基础数据采集、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评价报告及成果图件编制、基础资料汇编与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工作。技术小组成员见表2:
根据省厅统一工作部署,截止到目前泗阳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如下:通过外业调查工作,工作组收集了有关评价工作的相关资料和图件。通过对调查采集的数据,有针对性地进行
汇总、整理分析和校核,目前,已经完成了评价范围内地块数据调整与更新,指标数据已经测算,现已反馈至开发区,等待反馈信息;初步完成成果图件绘制,成果报告正在撰写中。
二、评价工作技术要点
根据《中国开发区四至范围公告目录》(国土资源部2006年第29号公告),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审批四至范围是东至陈大元村,南至徐淮公路,西至泗塘河、丁家沟村,北至刘圩村、北京东路、陈大元村。根据我局提供的勘测落界拐点坐标,本次评价工作与依法审批的开发区四至范围一致。在建设范围划定方面参照以下原则:(1)建设范围面积不小于国家审批范围面积;(2)建设范围不应突破开发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范围;(3)建设范围原则上应与审批范围相接或毗邻;(4)建设范围应位于开发区实际已完成“三通一平”的区域内。根据上述原则划分,经泗阳县国土资源局与开发区管委会核实,确定此次评价工作建设范围总面积,比对《泗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泗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泗阳开发区建设范围内符合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本次泗阳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以2009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中的原工作底图为基础底图,对照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和城市规划图等相关地图要素,勾绘建设范围界限,形成了此次评价工作底图。
根据最新《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工作组主要通过发
放调查表格、实地探勘等形式调查开发区评价范围内的典型工业企业,并通过经济统计部门调查了开发区规模以上企业的经济数据。对于宗地被开发区边界切割的情况,根据宗地被切割的数据处理原则与方法对数据进行剥离。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