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汇报_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2020-02-27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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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汇报

2012年我区围绕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三大任务,重点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确保矫正质量。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联合督查,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考核的内容,多部门参与齐抓共管。2011年7月至今,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18人,解矫121人,行政拘留2人,收监1人,目前我区在矫人员143人,其中管制0人,缓刑120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假释9人,剥得政治权利12人。现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监管制度 建立长效机制

(一)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根据南谯区情实际,出台相关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相继出台了指导性文件10个,对入矫、解矫、日常监管、突发事件应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奖惩、社区矫正成员单位职责及工作信息沟通和工作例会制度等进行了规范,从而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对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

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区综治办、公、检、法、司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参加督查组,对全区 1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听取各镇办汇报,查看软件资料,下村进行走访等。督查结束后,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办公室定期回查。年底对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并纳入镇(街道)年终综治考评。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严格监管程序 依法开展工作

(一)严格监管,增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

1、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每月对社区矫正人员在所的社区、学校、单位、家庭等进行走访,并听取思想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听取社区矫正人员监督人的意见反馈,并根据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表现的情况,进行月度评议。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定期向司法所报告其接受日常监管、外出请假、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社区活动等情况,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遵规守纪意识。我区规定,每周一是周闻声日,每月26日是月见面日,社区矫正人员须按期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和教育,对不服从监管的人员,按程序报告,相关部门负责查找,并给予一定惩戒。

2、认真开展审前调查评估工作。我区自2008年底开展审前调查评估试点工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社区矫正人员衔接关口前移,社区矫正开展顺利。

3、充分利用信息化应用技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

区群众以及社区矫正人员家属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推广手机定位等信息化技术实施监管。全区共开通定位手机18部,每位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配备一部。搬入政务新区后,专用监控室和监控设备已投入使用,和司法所同时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实时监控,提高监管工作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4、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后,为进一步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参与群体性事件、实施犯罪、非正常死亡等情形的出现,我区出台了《南谯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协调联动机制,确保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5、创新工作机制,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季度公开考评工作。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我区在社区矫正人员季度考评中,除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评议外,还组织社区矫正人员本人、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区公、检、法、司及区综治委单位领导参加,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公开考评,每位到场人员都要对其联系的矫正人员进行评价;最后,根据综合评议得出本季度该社区矫正人员的评定结果,评定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次。对于评定为优秀的,给于司法奖励一次;对于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人员,要找其训诫谈话;对评为不合格的人员给于警告一次的处罚。评定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后,载入个人档案。区检察院对评定的过程进行评议。公开考评工作从2011年12月份开展以来,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宣传,同时也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有利于矫正机构的监管。

6、部门配合,各履其职。区法院对已判的社区矫正人

员进行定期走访,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对不服从监管的人员进行教育,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法收监,重新犯罪的依法判决。区公安分局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考察,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给予训诫谈话、治安拘留、收监等处理;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片警负责制,在集中教育和开展公益劳动时,派联系民警参加,行使教育和监管职责。检察院坚持每半年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一次执法检察,建立检察档案,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下达检察建议书;制作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卡,在镇(办)建立检察官联络室,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区司法局具体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扶工作。同时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拿出决定,涉及到各家的职责,都能主动地履行。去年下半年我们在督查工作中发现,施集镇肖某有一个多月没有到镇矫正机构报到,随要求镇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上门查找,查找发现肖某不在家,告知其妻通知他尽快到镇

司法所和派出所报到,之后的一个多月里肖某仍没有到当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报到。到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回访时,肖某已脱管3个月以上,区检察院下达收监建议书,施集司法所和派出所上报相关材料报到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法院及时给于收监裁定。

2011年7月份以来,司法所进行审前调查评估68份,法院采信68份,采信率为100%;派出所对不服从监管的人员训诫谈话12人次,治安拘留2人,收监1人;检察院下达口头纠正95人次,检察建议书18份,违法纠正通知书15份。

三、建立过渡性基地 加强帮扶力度

在常规帮扶的同时,我们积极走访区内规模企业,依托企业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在区工商联的积极配合下,今年5月份,选择滁州市百川汇龙电力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和滁州市天达汽配有限公司,建立了我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2012年6月,随同市司法局到庐江监狱开展了送岗位进监所活动,当天两家企业与即将释放的滁州籍人员签署就业意向性书22份。8月14日,在滁州市百川汇龙电力开关设备有限公司正式举行了揭牌仪式,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区社区矫正成员单位,以及市、区两级的有关领导出席了仪式,并与两家企业签订了安置帮教协议书。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配合支持

下,基本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管得住、教育好”的目标,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起点,进一步做好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社会管理创新做出应有的贡献。

南谯区司法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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