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模板12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问题所在,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率。总结要在客观的事实基础上进行,不要带有过多的主观色彩。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总结案例,供您参考。
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一
围绕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目标,镇海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服务企业为核心,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推进企业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促进企业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进一提升企业不动产登记便利化获得感。
第一,以提质增效为核心,不断推进业务提速、降费减税等举措,实现企业办证时间更快、办事流程更优、成本更低、服务更便捷。减流程:调整不动产、税务、房管三部门联办窗口为“一窗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个环节。减材料:一套资料,收件资料少于3件。自2020年6月始,企业不动产(除住宅外)转移登记,买卖合同网签不作为强制条件,权利人可持自行签署的转让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申请办理税费缴纳与转移登记,同年9月开始,我中心与税务联合设置企业涉税登记业务专窗,企业在专窗提供一套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转移合同、原不动产权证书),一次性办结税费缴纳与不动产登记业务,截至目前专窗共计办理商服用地转移登记业务3件,卖出方均为宁波世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入方为个人,整个流程按照专窗“一窗办理、一套资料”的模式办理。减时间:签合同、缴税、登记所有环节实现1个工作日完成。目前,基本实现“标准地”(工业、仓储类)供地的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成套办公,住宅用房转移登记实现“即时办结”;已办理房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客体无变化的工业、仓储类用房转移登记实现“即日办理”;抵押等不涉税业务实现“即时办结”。2020年共计办理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镇海炼化林德气体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宁波中南高科锦程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均在1个工作日办结。减费用:对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车位车库登记收费已于2020年11月起由每件550元降至80元。
第二,以信息共享集成为抓手,不断深化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一证通办,让企业办事提供的材料更少、办事自主性更强、办事不要跑窗口。目前,已实现三部门三套资料化为一套资料,并在不断推广应用电子数据替代纸质材料的力度,放开个人与个人、企业之间民间借贷的公证程序,有效提高服务效能,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推进商品房转移登记凭身份证和产权证的“一证办”;并依托政务网和浙里办app,建设推广掌上和网上的“一窗受理”平台,实现100%可以通过网上申请,让企业办事从跑一次变为“零次跑”;同时积极应用“互联网+自助服务”,推出宁波首家不动产登记自助办理区,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的自助服务。
第三,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目的,开展多维暖心服务。我中心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登记与税务一起设立企业不动产登记专窗,为企业不动产登记开启绿色通道。开展无午休和延时办理服务,做到办事企业不走,窗口不打烊。针对企业复工复产所涉及到的融资抵押需求,不动产窗口主动开启绿色通道,采用提前预审批、线上沟通,现场做到即来即办。在疫情期间,我中心为宁波亮丽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复工急需融资给予“特事特办”,即企业可以先行办理抵押,承诺在办结后再补相关资料,为企业解决了复工期间资金周转上的燃眉之急;我中心开设专窗,安排专人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润浙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理24份抵押业务。
第四,以提升企业满意度为宗旨,开展上门服务。今年以来,分管副局长高宏良带队赴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三服务”活动,协调该公司不动产权属变更转移事宜;驻企联企联络员跟随“三服务”小组为企业上门服务四次,将疫情期间惠企政策及时分享给企业,并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共赴企业开展现场联审7次,涉及16个项目。
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二
第一条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环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开放包容、合作互利、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服务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集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无偿的咨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以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简政、减税、减费、项目申报、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提示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和职业技术培训。
第八条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九条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纠纷,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以及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平等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十条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创新宣传方式,系统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其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应当列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并向社会公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第十四条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与国有市场主体享受同等待遇,已经向市场开放或者承诺开放的领域,民间资本均可进入。
禁止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禁止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和外地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完善境外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法转移其投资收益。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政府有关机构职能或者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由此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适时进行清理和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
市场主体认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损市场公平、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制定机关予以审查,制定机关应当在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
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评比、评估、升级、排序、表彰以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评选。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
第二十三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规范全省行政事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一)制定现场管理、基层平台建设和办事事项、办事指南等标准,规范和简化服务流程。(二)制定窗口建设、数据管理、公共支付等标准,实现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三)制定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标准,提升咨询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四)制定监督检查办法,优化行政检查措施和效率。
(五)制定事项编码规则、业务协调规范、服务测评规范等标准,建立联合审批、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一体化的办事流程。
(六)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规范综合行政执法。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年度确定公共服务工作重点,采取简政放权、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等措施服务市场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主动征询、听取其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市场主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善与生产经营活动配套的医疗、教育、商业、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制度,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条件。禁止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等公用服务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立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重要参考。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推行第三方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当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相结合,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诺的招商条件不得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其职权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承诺的招商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履行,因未按约定履行承诺条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扩大业务规模,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以及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国家和本省规定。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的抵押物折扣率。
第三十一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重点为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降低服务成本等,降低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融资成本。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给予信贷等金融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第三十三条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息交流提供服务,提升融资效益和效率。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业态和新兴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质押融资。第三十五条税务主管部门应当简化税务管理程序,推行网上办税业务,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保障市场主体全面、高效、便捷的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降低中小微企业税负。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在医疗、社会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市场主体,应当给予奖励补助等政策支持。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投资境外的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措施,并在法律咨询、市场信息、风险防范以及融资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服务。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受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办结、一个窗口收费等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网上统一监控和查询平台,推进各部门间、各级政府间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
进驻政务服务机构的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第三十九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工商登记标准和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简化涉企证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注册便利,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实现市场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各环节网上办理。市场主体可以选择全程网上办理或者窗口一次性办结的方式完成注册,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登记、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优化受理和登记、审批环节的协同协作,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者副件有欠缺的登记、审批事项,先予受理并进行审查。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申报的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工作人员先予受理。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或者核发许可证。
登记、审批事项较为复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介入,了解登记、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提供前期准备工作的咨询辅导,指导申请人准备有关材料,并告知注意事项。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先行予以登记,提高登记效率。
第四章规范政府监管。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将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当推行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等方式,实现工作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用共享,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的有关信息,工作部门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次性办结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精简执法工作队伍。
第四十四条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按下限标准收取。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应当取消。第四十五条行政许可依法设定。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省政府规章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应当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审查论证,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禁止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化管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动态调整,未纳入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无法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实施。
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三级行政许可项目通用目录,确保同一审批事项在本省区域内的项目名称、服务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统一规范。
第四十七条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不得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工商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编制的目录执行。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行为,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第四十九条行政处罚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照法定程序实施。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予以公示。
行政执法机关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重大行政处罚在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前,应当经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第五十条行政强制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法定程序实施。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案件时,不得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法律依据,不得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控制范围和期限。
第五十二条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全额上缴国库。
禁止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禁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五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未经备案的行政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每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机关已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行政检查的,下级行政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行政机关为主体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实施。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实施情况。
第五十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检查。
行政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应当向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结论,并载明行政检查的时间、人员、内容和结果。
实施行政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牟取非法利益。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防止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联动的政府违约案件投诉和解决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定期依法组织开展政府违约案件汇总分析工作,适时开展政府违约问题的清理和整治。
第五章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按照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
各类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编制并公布市场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分类、监管范围和内容等,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监管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行政监管行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工作方式,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智能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结合第三方服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第六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市场主体应当采取包容创新、谨慎稳妥的监管措施。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劝诫为主,不予行政处罚,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
第六十一条市场主体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其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相关证照等市场退出措施。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市场主体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申请注销。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市场监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职责权限和分工查处下列违法行为:(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危害生产经营秩序的;(二)偷税、骗税、骗汇、制贩假币、非法集资等危害金融税收秩序的;(三)在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等危害建筑市场秩序的;(四)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五)采取不正当竞争或者垄断等行为破坏市场秩序的;(六)其他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
第六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市场主体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场所的秩序。对哄抢财物,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买强卖等强迫交易以及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严厉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四条行业组织应当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服务标准、行业公约、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等,规范会员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鼓励行业组织按照诚信建设的基本要求,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会员信用档案,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第六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各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的信息共享,建立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依法采取重点监管、信用预警、失信曝光、准入限制等惩戒措施。
第六十六条建立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招标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加快电子平台建设,在投标、资格审核、评标、专家选择和建立企业资源信息等环节采用先进技术,减少人为干扰。已经建成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不得再要求报送纸质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方和采购方应当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确定产品价格或者项目费用的合理区间,以质量作为决定因素,同时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品牌、信誉、售后等因素确定中标方和供货方,保证其合理利润,避免因恶意低价竞争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无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对本级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第六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一)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二)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三)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四)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
第六十九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十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制度。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公示,建立行业信用黑名单制度、市场禁入制度等。将市场主体信用评分纳入评标指标体系,实现社会信用资源共享,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七十一条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惩治侵犯市场主体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维护管理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第六章监督保障措施。
第七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对本条例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督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所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第七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确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本省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行政问责制度,对营商环境考核结果不达标的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督促其优化营商环境。
第七十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整合现有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平台,建立本省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中心,公布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实现全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受理、统一督办、按责转办、限时办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的投诉、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第七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市场主体破坏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十八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未听取有关市场主体意见和建议的;(二)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的;(三)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四)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五)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六)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协议,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七)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中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不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的;(八)对市场主体依法提出审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申请,未按照规定作出答复的;(九)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的;(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的;(十一)未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的;(十二)要求市场主体提供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或盖章的;(十三)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十四)承诺的招商条件,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职权范围的;(十五)未编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清单的;(十六)拒不配合或者协助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十七)对违法行为线索不依法进行核查或者不移送有监管职权的市场监管部门的;(十八)对投诉、举报的市场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泄露投诉、举报人信息的;(十九)依法制定的优惠政策不落实的。
第七十九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符合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未按规定办理的;(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三)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的;(四)继续实施已经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五)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时,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的;(六)违法设定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或者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的;(七)不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
第八十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收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未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未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的;(二)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未按下限标准收取的;(三)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的;(四)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仍按原项目、标准收费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的;(五)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继续收费的。
第八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不按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的;(二)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三)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未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的;(四)没有法律依据,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未全额上缴国库的;(六)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七)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八)未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或者未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的;(九)未向社会公开备案的行政检查计划的;(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未依法实施的;(十一)实施行政检查,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牟取非法利益的;(十二)实施检验、检测、检疫时,未按规定抽取样品或者返还样品的;(十三)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第八十二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的;(二)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的;(三)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四)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的;(五)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的;(六)以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
第八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本条例第七十八条至第八十二条所列行为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并可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追究责任:(一)责令改正或者公开道歉;(二)诫勉谈话;(三)通报批评;(四)取消年度评选优秀、先进资格,或者撤销年度内已经取得的优秀、先进荣誉;(五)取消或者收回经济奖励;(六)暂扣、收缴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七)停职检查;(八)引咎辞职;(九)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
第八十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责令限期退还或者收缴,无法退还的应当予以赔偿。对所获得的非经济利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第八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责任追究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
第八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八十七条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三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公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当好企业发展的“服务员”“守夜人”。企业家坦荡真诚与党政干部接触交往,做强实业、做大主业,成为地方发展的增长极、强引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生态圈”已形成。截至目前,全县各类民营企业共有xx家,其中工业企业xx家,占比xx%,建筑类企业xx家,占比xx%;三产服务业企业xx家,占比xx%;农业企业xx家,占比xx%。
(一)抓好政策扶持这一关键措施。不断完善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激励政策,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xx县发展的意见》《关于落实涉企扶持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十余个文件,大力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逐步增加财政投入,支持鼓励全民创业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积极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企业负担;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助推企业发展。在2018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对缴纳税金贡献突出的xx等x家企业,亩均纳税额表现突出的xx等x家企业,新建项目、技改扩规表现突出的xx等4家企业,争创品牌方面表现突出的xx等x家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xx等x家企业给予表扬奖励,对在企业税费、就业带动、产业拉动等方面贡献突出的xx等x家企业,给予xx余万元的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最高的达xx余万元,极大激发了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近期,围绕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全县集中开工了xx工程、xx集团xx工业园等x个项目,总投资xx亿元,涵盖了新能源、生物科技、新材料制造、休闲旅游、扶贫产业等领域,为新一轮跨越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动能,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二)抓好改革创新这一根本动力。一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xx家,xx个“三强”企业税收增长xx%;县经济开发区被列入全省第二批机制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县委、县政府积极引导xx集团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鼎力合作,总投资x亿元的粉煤气化二期工程一次点火成功,粉煤加压气化炉、空分、净化等关键装置均为全国同类最大规模,增效降耗成效明显,在全国化肥百强企业中跃升至第x位。xx集团多功能纸和高速纸机生产线技术装备领先同行业x年以上,被评为省“工业绿动力”计划示范项目;xx集团综合经济指标稳居全国同行业前三位。创新有亮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xx家、科技型中小企业xx家,新增研发平台x家,引进创新型人才x名。2017年,全县新增中国驰名商标x个、xx名牌产品x个;xx装备获得“省优秀节能成果”称号。二是创新现代投融资模式。坚持“财政+基金+金融”投融资模式,加快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扩大产业直投基金规模,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企业发展。不断加大解决企业资金瓶颈力度。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利用股权出质、商标权质押、动产抵押等新型融资手段,盘活静态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金融机构与企业成功对接资金xx亿元,xx集团获得x亿元的产业直投资金,为企业扩规增效打下坚实基础。加快金融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优化了全县金融生态环境,有效防范化解了金融风险。认真落实涉企扶持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建立企业转贷应急机制,组建xx万元的转贷应急资金,帮助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xx多家企业渡过续贷难关,建立贷款利息补贴机制、担保补贴机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等,2018年为企业贴息xx余万元。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启动xx孵化园区建设。三是加快园区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园区聚集生产要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载体作用,坚持园区建设与城市发展走向一致、与产业布局高度契合原则,持续完善管理体制、用人分配机制和市场运作机制,引导推动县经济开发区、xx新区向“区管村居”“区街合一”“区镇共建”方向发展,不断创新优化内部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力度,完善服务体制机制,最大限度激发了园区动力、活力和承载力。积极引导各乡镇依托传统历史条件、区位优势和发展基础,建设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精而美、制度活而新的综合性特色小镇,目前,全县已经建成xx影视特色小镇、xx生态旅游小镇等x个特色小镇。
(三)抓好环境优化这一重要保障。一是营造务实高效的营商环境。出台实施《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行政审批做“减法”、市场监管做“加法”、公共服务做“乘法”,有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启动实施五大行动xx项改革,调整县级行政权力事项xx项。推出xx大项xx小项“零跑腿”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面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各类市场主体同比增长xx%。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试点推进“证照分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和诚实守信的服务环境。二是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持续开展“法治xx”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活动,结合“七五”普法,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努力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企业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教育引导企业家依法诚信经营、公平公开竞争。政法机关协调配合、密切沟通,依法惩处侵害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积极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是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政法机关牵头开展“政法护企”“企业宁静日”等专题活动,深入实施“一企一警”包保制度,加大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风险预警、处置机制,推进“平安企业”建设。将每年的元旦定为全县“安全生产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带队督导检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成为惯例。建立完善风险科学预判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全县各级安全生产理念,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构建起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抓好躬身践行这一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把新型政商关系精辟而深刻地概括为“亲”“清”二字,言简意赅,思想深邃,既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廓清边界、干净干事提供了重大方法论,也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一是始终践行“亲”“清”政商关系。县委、县政府引导各级持续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总书记提出的“亲”“清”要求作为为官从政的终身追求,作为经商兴业的根本遵循。建立企业县级领导包保制度,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包保xx家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发展规划、包企业运营、包项目建设、包难题破解、包目标完成“五包”责任,将每月xx日定为企业工作日,各包保领导带头深入企业座谈交流,及时掌握企业运营状况,破解运行难题,增强发展信心。全面实行县政府经济顾问制度,坚持每年选聘3至5名优秀企业经理担任县政府经济顾问,落实兑现经济顾问待遇,激发了企业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二是始终坚守宽阔正道。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守商规、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成立了工业联合会(联盟),为实现政府、企业间良性沟通和企业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积极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深入开展“同心扶贫攻坚行动”、党外代表人士结对帮扶活动,发动企业继续结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特别是加大对未脱贫贫困人口及省市级贫困村的帮扶力度,全县企业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xx多个。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光彩事业和慈善事业,帮助相关部门管理运营了慈善扶贫超市,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三是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坚持以“亲”为先,始终秉持亲商爱商富商的理念,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坚持以“清”为要,在同民营企业家交往时做到一清二白、公私分明,不掺杂私心杂念,不乱搞权钱交易。同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搭建服务平台,建立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家经常性联系沟通机制,及时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帮助支持。
1、“辨”而不“准”。在对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度”的把握上,由于当前“不能”“不得”的禁止性规范出台多,“可以”“应该”的指引性规范出台少,导致干部和企业家之间横亘着无形的“隔离门”和“玻璃门”。对干部来讲,一些干部搞不清与企业交往的分寸,担心“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对企业来讲,一些企业负责人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时瞻前顾后,遇到困难不敢去找相关单位和领导,甚至影响到企业正当权利的获取,一定程度上损伤了企业信心。对大局来讲,政企之间沟通受阻,联络渠道变窄,双向互动遭遇“冰点”,产生了隔阂,导致“背对着背”现象的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2、“清”而不“亲”。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有的领导干部担心做多错多担责多,处处以政策、纪律为借口,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在不敢为上,有的干部只怕不“清”,不怕不“亲”。不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对企业家能躲就躲、能避就避。在不愿为上,有的干部以消极态度对待企业家,到企业调研少了,与企业家联系少了,为企业发展谏言献策的更少了;有的干部对企业家表面上客客气气,但对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不关心、不回应、不拍板,打“太极拳”。在不作为上,由以前的“脸难看、门难进”,变成了“饭不吃、礼不收、事不办”,不能担当,急难险重“撂挑子”,掩盖问题,欺上瞒下“捂盖子”。这不仅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也极为不利。
3、“亲”而不“清”。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长期存有一种思想误区,认为做生意必须与干部搞好关系。因此,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形势下,仍有部分企业家“信权不信法、信人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习惯于“剑走偏锋、绕过规则”。在信权不信法上,有的企业家片面认为政治权力决定经济利益,赢到政治权利的支持就等于为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因此,千方百计向政治权利靠拢,多方面疏通关系。在信人不信法上,有的企业家习惯于与干部“搞人情”“圈圈子”“交兄弟”,认为在行政领域有自己所谓的“朋友”“熟人”,可以在关键时刻帮自己一把,特别是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干部成为“首选”。在信钱不信法上,有的企业家为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背地里仍然存在“请客吃饭、走夜路”的现象,依靠丰厚的经济优势,谋取不正当利益。
1、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将政府行政之手从微观经济领域撤回,由事前监管转为事后监管,由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下力气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从公正平等对待非公有制企业、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依法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等方面统筹发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让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进一步改善政企关系、重塑政企信心。
2、积极打造“诚信型”企业。以守法诚信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增强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扎实开展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增强企业家法治意识,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积极引导企业恪守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坚守诚实守信的价值理念,引导企业家树立市场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守法经营、依法治企、公平竞争,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形象。同时,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更好履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回报家乡。
3、积极打造“过硬型”组织。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政治责任,把权力、责任、担当对应统一,紧盯扶贫攻坚、资金审批、土地审批、资源开发等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着眼细节持续开展廉政教育、约谈提醒、督查考评、党风廉政巡察、重大项目督查等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监管约束机制,不断构建“不能腐”的监管体系。对为官不为者,坚决打板子、挪位置、摘帽子。
根据批示要求,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深入查摆梳理问题,聚焦教育营商环境优化,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具体工作举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是精神状态方面。仍然存在思想守旧不愿为的情况。体现在:面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缺少新思路、新举措,存在“路径依赖”。个别干部缺乏危机意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红瓦绿树综合症”。对标深圳、广州等南方教育发达城市,在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质量提升、教育现代化程度上还有差距。工作中存在拙于创新不善为的情形。比如,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职融通、城乡教育全域统筹、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成果不够多。在主动顺应教育工委成立新形势,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一体化,构建统筹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大教育格局方面,缺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实在的成果。
二是工作作风方面。缺少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执行力。体现在:存在重制度建设轻制度执行的现象,比如关于加强公办、民办大、中、小学、幼儿园党的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但从调查研究的反馈情况看,在基层落实得不够好。深入贫困地区、薄弱学校调查研究少,对基层反映的意见勇于担当不足,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在审批服务方面,对跨部门的民办学校审批登记事项尚未实现一链办理。
三是民办教育方面。民办教育是优化教育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目前制约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或关键问题,土地征用方面,因近几年公办学校建设任务繁重,土地资源有限,自2015年以来,市、区市两级划拨的教育用地,全部用于公办学校建设,民办没有享受到与公办同等的土地政策。规划方面,由于城市规划有关法规规定无法突破,民办学校利用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进行办学,在规划变更、消防验收等方面得不到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主动作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凤岐模式说到底是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问题,是工作作风的问题。为更好地做好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将作风建设作为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建立四项机制,强素质、提能力、正风气、树形象,主动担当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建立“三个一”学习机制,提高思想认识。举办“青岛教育大讲坛”,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三个一”活动,推动干部开阔视野、提升修养、增强能力,做善学、善谋、善做、善成的典范。
二是建立“三多”调研机制,掌握第一手资料。把2019年作为调查研究年,机关全员参与期初调研视导工作,强化机关干部联系中小学、市教育局服务在青高校等制度的实施,促使机关干部“多下基层、多到一线、多联系群众”,深下去、沉下去,察实情、办实事,更好地回应社会对教育的期待。
三是建立“三抓”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将优化工作方式作为提升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全面强化“抓重点、抓落实、抓质量”的意识和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创新点、亮点,解决关键问题,突破核心环节,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四是建立“四项”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益导向,全面推行“台帐管理、清单管理、项目管理和精细管理”四项管理,并将2019年全局工作梳理出创新工作、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三项清单,分别对应38项创新工作、91项重点工作和58项常规工作;根据市委要求确定了攻山头、推典型工作清单,每一项工作均明确责任人、成果形式、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督任务、考进度、看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完成。
(二)深化改革,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政策措施。
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推进方式创新、流程再造、服务优化,围绕“简政放权、主动服务、简化程序、规范管理和效能提速”,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环节最优、审批时限最短、服务对象更满意”的工作效果,不断提升审批质量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一次办好,群众满意”。
一是标准先行,优化准入服务。在全面落实2018年新修订《青岛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基础上,制定新一轮《青岛市教育局民办学历学校设置标准》;统一区市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落实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制度。
二是共享互通,推进审批服务资源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完成全市教育证照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建成全市教育行政审批信息库,积极参与实现全市部门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互认共享。根据上级部署,探索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开发普通高考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深度实施“互联网+”,在已经全面实现网上审批的基础上,持续扩大政务服务网上办事范围、提升网上服务水平。
三是部门协作,提升教育审批“一链办理”水平。完善民办学校审批和校车使用许可“一链办理”,努力实现跨部门的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一链办理”,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四是流程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政务服务事项“应进、能进”的都进入市行政审批大厅办理,市教育局新入驻大厅政务服务事项5项,做好事项入驻交接,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三)完善政策,全面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一是落实民办教育公共财政投入责任。根据民办教育发展规模,结合公办学校经费拨款水平,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同步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通过安排生均教育经费、保障教师待遇和专业发展经费、补助学校教学科研经费等形式对民办学校进行公共财政扶持,逐步完善差额补助、定额补助、项目补助、奖励性补助等多元化的公共财政资助体系。
二是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土地使用政策和待遇。协调争取各级国土等部门应将民间资本投入教育领域的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明确一定的比例。为鼓励对存量土地挖潜,民间资本投入教育建设项目利用原有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用于教育设施用地,由规划部门出具同意临时改变功能的规划意见,办理用地、消防等手续。
三是鼓励探索多元化投资办学模式。拓宽民间资本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渠道,形成不同投资主体、不同举办主体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大幅提升公共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鼓励大中型企业以职业学校为重点投资办学。鼓励优质公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支持民办学校办学。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投资建校、政府支持师资、收费保障运转、部门协调监管、资产学校所有”的民办教育发展体制。
四是建立青岛市民办教育资金管理平台。学习借鉴重庆市经验,以青岛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托,建立全市民办教育资金管理平台,确保民办学校的学费、捐赠、财政补助奖励等收入,分别记帐,流向分明。建立健全民办学校会计制度、财物管理制度和资本运作监管机制,确保民办学校资金、财物等事项阳光透明,最大限度降低办学风险,同时也确保政府投入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最大化。
市教育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把相关精神宣传到位,把有关政策督查落实到位,不断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为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做出贡献。
市政府督考办:
按照大政督[2017]133号通知要求,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软办结合《大连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大连市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内容,对我区今年以来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区牢固树立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2017年确定为“优化营商环境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全区各部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紧锣密鼓抓推进,凝心聚力促发展,叫响“123”(即坚持稳中求进一个总基调,牢固树立“精品和引领两大意识”,着力推进“三抓三创造”)工作思路,筑牢营商环境堡垒,以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提早谋划,开好新春第一会。
新春伊始,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区优化营商环境年暨2016年度纳税百强企业座谈会,区四大班子领导、区委常委、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区百强纳税企业60位企业董事长,40名集团公司ceo、行政总裁、总经理参加会议;区14个部门和9个街道,**区首批聘请的8名经济智库专家,全国15家媒体记者受邀参加会议。会议发布了**区“招商、安商、暖商、富商”十项承诺,推动了政府与企业,以及纳税百强企业与银行企业间的紧密合作,标志着**区正式启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二)制定方案,对症下药求提升。
立足**区实际,结合省市关于营商环境推进的相关文件,对标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评价的10条标准,制订了《**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提升城区品质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制创新、完善服务保障为重点,细化20条目标任务,聚焦营商环境“痛点”、“堵点”和“难点”,拿出硬招数,打出组合拳,着力打造务实高效政务环境、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开放包容招商环境、严肃公正法治环境、温馨和谐社会环境,为建设大连品质立市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三)组织保障,全力推进抓落实。
为进一步推进《方案》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我区成立由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各副区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为优质高效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政治保障。同时,成立由区委督查部门、区政府督查部门、区经信局、区监察局组成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方案落实,查处与营商环境相关的作风建设及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背政府承诺的行为,确保《方案》落实不走样,工作开展有实效。
市区方案发布以来,全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区关于营商环境整改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在全区大兴务实之风,大行实干之举,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营商环境建设浓厚氛围。
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在本地新闻、各大平面媒体、v**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优化营商环境宣传。“鸡年上班第一天撸起袖子加油干,**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更优营商环境,锻造更强总部经济”、“畅通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释放城市发展新动能”等专题采访在大连新闻栏目播发;《**区多维度营造营商环境》、《**区:发挥金融要素优势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等一系列文章在本地全媒体刊发;“优化营商环境**区是认真的”、“大连龙商与**区携手前行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加急’注册令检验大连**区营商环境”等文章通过v**和各类网络平台发布。同时,各部门还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各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群发平台、楼宇大厦电子显示屏等载体,积极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推广。此外,为了增进各单位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经验交流,从6月份开始,我区每月定期刊发“营商环境工作动态”,现已刊发两期。目前,全区上下已逐渐形成“人人是营商环境、时时是营商环境、事事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顶层设计,打造务实高效政务环境取得实效。
1.加速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目前,区属14个部门89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彻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利,大厅之外无审批”。
2.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工作效率。按照能简则简、能优则优原则,将194项公共服务和审批事项中的171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60.8%。对审批事项发生频率较少的部门,采取综合窗口受理模式,将每个审批事项形成标准件,实现行政审批标准一体化受理。
3.加强智慧政务建设顶层设计,开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加速推进“一张网、一个窗口、一个平台”建设,按照《大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内容,编制《**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任务分解。同时,创新开展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通过规范化联动预案梳理,打造标准化政府服务流程,推动信息共享,促进部门间业务互联互通,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企业四处找”为“部门协同办”,服务群众和企业无死角,推进“指尖上的**”逐渐成为现实。
(三)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为企服务,打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取得实效。
1.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召开**区加快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会议,解读关于加快改革完善机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专项整治和监督、投诉举报等工作机制,确立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分解落实具体推进措施,有力助推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认真推进“五证合一”、“先照后证”、“证照分离”工作,推行证照办理“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开展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实行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为推动营业执照信息集成化、电子化奠定坚实基础。
2.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由企业登报公告改为网上公告,省略清算组备案登记程序,不再收取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申请材料,市场主体退出程序更为简便、退出成本有效降低、退出机制更为完善。
3.深化“服务企业暖心工程”,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完善“走企业解难题”长效机制,在去年区领导带队走访企业300余户、解决问题300余件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走企业解难题”活动。对东港商务区项目普遍存在的基础设施配套滞后问题、个别项目施工与城市建设冲突问题等,与市级相关部门持续协调,持续跟踪,直至提出解决办法。为及时解决楼宇内企业关于工商注册、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问题,在52座大厦建立“楼宇经济服务站”。采用“互相进驻”方式,在国、地税大厅设置受理窗口,让企业“进一家门,办两家事”;联合开展辖区纳税企业税收政策辅导会,让企业“进一家门,听两家课”,既节省时间,又提高效率。积极走访科技企业,促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帮纳税人“造血”,为纳税人“壮骨”,助纳税人“强身”。各部门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在共筑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项目服务体系,打造开放包容招商环境取得实效。
1.强化全民招商意识,扩展招商领域。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采用地块招商、产业链招商、中介招商、主题招商、以商引商等手段,充分利用商会、校友会资源,营造全民招商氛围。为更好推进楼宇招商,对辖区内建筑面积5000平以上的楼宇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楼宇资源数据库,为企业落户提供一手资源。制定《**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设立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引进以总部经济为龙头的高端服务业,在企业落户、高管人才引进、以商招商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全面提升城区竞争优势。
2.全面落实区级领导包重点项目、包市容工作。区委、区政府印发《2017年区级领导干部联包重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调整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包片督导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区委书记、区长率先垂范,各区级领导快速响应,在抓好各自工作的同时,对照“双包”责任清单,把项目建设和市容环境整治作为自己工作的“责任田”,针对企业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给予解决。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及时同区委、区政府反馈,召开联席会议,综合研究解决方案。
(五)规范行政执法检查,严格依法行政,打造严肃公正法治环境取得实效。
1.加强依法行政事项督查整治。按照《辽宁省“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辽宁省破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准入门槛专项工作方案》、《辽宁省清查审批和认证暨行政收费等专项工作方案》精神,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实际情况,积极为企业减负。按照国家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的“预防性体检费”,将为企业年均减负约5万元。
2.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各执法部门和执法机构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探索跨部门联合执法体系,合并、减少对企业的行政检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目前,全区12个行政执法机关已完成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区环保局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批准、登记制度,并及时在大连市环保局官网“污染源监管信息”栏目中进行公示。
3.建立规范有序的司法运行体系。通过开展法治宣传、加强法律援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助力良好司法环境建设。已在全区所有街道和社区,实现司法援助绿色通道全覆盖,并建立“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大调解服务工作网络。通过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目前,已排查企业类纠纷220余次,预防纠纷100余件,调处纠纷120余件,书面调解协议书80余份,涉及金额50余万元。
(六)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打造温馨和谐社会环境取得实效。
1.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发改、环保、城建、安监、执法等多部门联合,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指导等多种途径,加强企业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在今年“达沃斯”会议等重要节点期间,以及接受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营造了企业依法施工、安全施工、环保施工的良好氛围。
2.维护安定有序治安环境。区公安分局全力营造“无缝隙、无干扰、无死角”的安商护商优质环境,强化企业周边治安整治,建立巡、查、控三位一体护商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企业安全经营。区交警大队大力治理违停乱象,对15条主干路街进行整治,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开展马路市场“退路进厅”,形成干净整洁、证照齐全、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
3.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在全市率先试点“居站分离”制度,将社区服务性工作和行政性工作,按类别划归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分别负责,让社区回归自治功能。同时,积极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构建居家养老“1+1+n”服务体系,即:建立1个老年人需求数据库;成立1个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协调推进机构;提供若干个服务项目,包括签约医生等7个基本项目及财务托管等7个创新项目。力争三到五年全区实现“1+1+n”模式全覆盖。为向辖区企业提供优质的劳动争议调解服务,我区大力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18个大厦内设立劳动争议调解所,在6个大厦成立和谐劳动关系服务站,定期聘请律师指导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成立全市第一家“调解工作室”,促进企业和员工劳动关系和谐。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为营造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虽然我区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目前推进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营商环境推进工作抓手上,载体还不够多,内容还不够新颖;二是将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与本部门工作推进有机结合做得还不够深入;三是倾听企业呼声方面有待于加强,还没有彻底摸清企业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将采取四个“进一步”以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各部门各街道要对本单位营商环境工作开展进行深入自查,及时纠正不利于营商环境推进的行为。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各街道,特别是直面企业和居民的窗口单位,要把机关作风建设和严肃工作纪律作为抓好营商环境工作的突破口。三是要进一步丰富营商环境工作内涵;各部门各街道要立足本单位工作职责积极设计并开展推进营商环境的有效载体和活动,努力做到本职工作推进与营商环境提升有机结合,无缝衔接。四是进一步广开言路,倾听企业呼声;各部门各街道要与辖区企业积极沟通,上门听取营商环境推进意见和建议,做到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五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小组将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召开企业和投资者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建立多方参与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及时发现问题,深入了解实情,严厉追责问责,以确保我区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扎实开展。
近年来,我局通过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营商环境走访调研,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优化财政服务,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企业服务、民生事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地方经济发展成绩喜人。通过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在八步区财政通过稳固重点税源,努力挖掘潜力,多方组织收入,成绩喜人,提前一季度完成全年财税收入任务。xx年第一季度,全区组织财政收入xxx万元,完成年初预算xxx万元的xxx%,同比增长率xxx%。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xxx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xxx%,同比减少xx万元,下降xxx%。
(二)清理财政部门对外收费项目和行政审批项目。经过全面梳理清理,财政局目前没有对外收费项目和行政审批项目,在政务中心窗口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
(三)加强园区建设项目投资工作。我区积极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升级。xxx年一季度,201x年一季度,本级财力资金支出耕地占用税补助粤桂经济示范区xx元。
(四)加大对非公经济扶持力度。为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增加八步区税收,我区制定了《xxx市八步区201x年度企业废旧物资利用财政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研究制定对外来投资的企业给予财政扶持奖补政策,按照企业缴纳税款八步区所得部分的xx%,201x年一季度,拨付广西鑫之源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财政补助金xx万元。
(五)规范高效使用财政资金。为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和各项财政政策的落实发挥应有的作用,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xx年我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部门xx个,占全区xx个一级预算单位总数的xx%(其中武装部和机要局是保密机构,不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所有非涉密区直一级部门都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六)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依据《xxx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做好减缴、免缴、缓缴政府非税收入等工作,xx年一季度,八步区政府非税收入完成xxx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xxx%,比去年同期增加xx万元,同期相比上升xx%。
(七)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经统计,xxx年,八步区政府采购登记备案项目共xx个,比上年度减少xx个;政府采购预算xxx万元,同比增加xx万元,增幅为xx%;实际完成采购金额xx万元,同比增加xx万元,增幅为xx%;节约财政资金xx万元,节约率为xxx%,其中:货物类采购节约率3.07%、工程类采购节约xxx%、服务类采购节约率xx%。
(八)加大投资评审力度。通过采取委托评审、联合评审、独立评审等方法强化财政资金节流增效,拓宽评审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潜力,促进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全面开展。xxx年一季度,共审核项目xx个,送审工程造价送审总造价为xxx亿元,审定造价为xxx元,核减造价为xx亿元,核减率为15%。
(十)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百日攻坚行动进展顺利。由于我区财政局(金融办)职能受制约,因此该项工作由市财政局(金融办)和市人民银行负责承担与辖区各银行金融机构对接和办理,即便如此,我区财政局(金融办)一直全力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并跟踪其工作进展,目前,获得信贷指标百日攻坚行动正按“xxx”工作目标和制定的方案努力推进,在市财政局(金融办)强力推动下,不动产登记硬件设备的采购、申报材料、和办理时间以及数据的连接都在按工作方案和目标有顺操作和办理。
二、存在的问题(一)财政投资评审结果决定了招标上控价,牵动了施工企业和评审中介的利益,投资评审风险大,但投资评审专业人员欠缺。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有待加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力度不够,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处于探索阶段,八步区本级“政采云”平台尚未完善。
三、工作规划(xx年-xxxx年)(一)以粤桂示范区、古柏生态科技园区为平台,突出精准招商、专业招商、产业招商,以商招商,围绕新型建材、商贸旅游和林产品精深加工业、引进一批对八步区经济发展起支撑作用的重大产业项目,如纯一建材陶瓷物流配送仓储中心、新型环保日用及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xxx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
(二)巩固脱贫摘帽成效,探索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增强脱贫群众后续发展能力。大力发展生态休闲乡村旅游,林下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三)推进交通项目建设,完善八步区路网工程,确保城乡物流畅通,服务八步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抓好八步街道城中村改造、旧街综合整治,加快大钟山环山休闲跑道建设,提升城市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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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四
按照《xx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教育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责任意识,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行动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成立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指导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狠抓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主动作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一是加大学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等形式,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
二是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转作风、优环境、勇担当活动。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在机关内部持续开展干部职工上班纪律、岗位履职、工作效能的专项治理。在各中小学持续开展师德师风、规范办学行为等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培训会、开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教育,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强化教师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转变行风教风,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完善政策,全面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一是落实民办教育公共财政投入责任。根据民办教育发展规模,及时下拨民办教育公用经费。通过安排生均教育经费等形式对民办学校进行公共财政扶持。
二是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协调争取供电、供水等部门落实民办学校雨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截至目前,部分民办幼儿园水电暖均为商业用途,教育局正积极协调为民用水电暖。
(三)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力度。
一是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完善学前教育网络,截至目前,我县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1所。
二是稳步实施校网布局整合优化工程,推进公立幼儿园建设20xx年撤销了乡镇9个附设幼儿园成立了12所公立幼儿园。建强配齐班子成员,选拔了5名幼儿园班子成员,乡镇幼儿园园长由乡镇小学校长兼任。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8月份,严格按照程序公开招聘了143名幼儿园教师。截至9月份,12所幼儿园已经开园招生,领导班子及新招聘教师已经到岗。第四幼儿园、空港幼儿园项目已完成立项、设计招标工作,正在办理土地手续。
三是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新建xxx幼儿园、xxx幼儿园,目前,两所幼儿园已经完成基础建设。新建xxx小学食堂及宿舍,宿舍建筑面积40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12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82万元。现在该工程已经完成基础和墙体建设。
(四)切实解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积极做好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入学政策,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在指定公办学校就读。进一步做好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将在校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同等享受各项资助。
(五)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做好权责清单梳理和动态调整工作。做好权责清单梳理基工作。已报县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完成后将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编制完成了20xx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府网站公布后,权责事项将常态化动态管理。
二是持续推进权力瘦身,三减一增工作。认真推进三减一增工作。截至目前,依申请六类事项,由法定时限239个工作日,压缩到承诺时限34个工作日,压缩时限比例为85.77%;环节数原为42个,现压缩为28个,压缩比为33.3%;材料数原为36个,现材料为21个,压缩比例为41.66。
三是持续推进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推动教育局人员进驻政务大厅,授权到位。成立了审批办。在一网方面,事项纳入政务一体化平台,基本实现应接尽接。二是完成了一体化平台事项认领工作。基本实现应领尽领、应上尽上。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3项。网上办事项1项。
近年来,我局通过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营商环境走访调研,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优化财政服务,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企业服务、民生事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地方经济发展成绩喜人。通过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在八步区财政通过稳固重点税源,努力挖掘潜力,多方组织收入,成绩喜人,提前一季度完成全年财税收入任务。xx年第一季度,全区组织财政收入xxx万元,完成年初预算xxx万元的xxx%,同比增长率xxx%。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xxx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xxx%,同比减少xx万元,下降xxx%。
(二)清理财政部门对外收费项目和行政审批项目。经过全面梳理清理,财政局目前没有对外收费项目和行政审批项目,在政务中心窗口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
(三)加强园区建设项目投资工作。我区积极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升级。xxx年一季度,201x年一季度,本级财力资金支出耕地占用税补助粤桂经济示范区xx元。
(四)加大对非公经济扶持力度。为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增加八步区税收,我区制定了《xx市八步区201x年度企业废旧物资利用财政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研究制定对外来投资的企业给予财政扶持奖补政策,按照企业缴纳税款八步区所得部分的xx%,201x年一季度,拨付广西鑫之源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财政补助金xx万元。
(五)规范高效使用财政资金。为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和各项财政政策的落实发挥应有的作用,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xx年我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部门xx个,占全区xx个一级预算单位总数的xx%(其中武装部和机要局是保密机构,不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所有非涉密区直一级部门都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六)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依据《xxx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
例》,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做好减缴、免缴、缓缴政府非税收入等工作,xx年一季度,八步区政府非税收入完成xxx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xxx%,比去年同期增加xx万元,同期相比上升xx%。
(七)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经统计,xxx年,八步区政府采购登记备案项目共xx个,比上年度减少xx个;政府采购预算xxx万元,同比增加xx万元,增幅为xx%;实际完成采购金额xx万元,同比增加xx万元,增幅为xx%;节约财政资金xx万元,节约率为xxx%,其中:货物类采购节约率3.07%、工程类采购节约xxx%、服务类采购节约率xx%。
(八)加大投资评审力度。通过采取委托评审、联合评审、独立评审等方法强化财政资金节流增效,拓宽评审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潜力,促进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全面开展。xxx年一季度,共审核项目xx个,送审工程造价送审总造价为xxx亿元,审定造价为xxx元,核减造价为xx亿元,核减率为15%。
(十)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百日攻坚行动进展顺利。由于我区财政局(金融办)职能受制约,因此该项工作由市财政局(金融办)和市人民银行负责承担与辖区各银行金融机构对接和办理,即便如此,我区财政局(金融办)一直全力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并跟踪其工作进展,目前,获得信贷指标百日攻坚行动正按xxx工作目标和制定的方案努力推进,在市财政局(金融办)强力推动下,不动产登记硬件设备的采购、申报材料、和办理时间以及数据的连接都在按工作方案和目标有顺操作和办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投资评审结果决定了招标上控价,牵动了施工企业和评审中介的利益,投资评审风险大,但投资评审专业人员欠缺。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有待加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力度不够,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处于探索阶段,八步区本级政采云平台尚未完善。
三、工作规划(xx年-xxx年)(一)以粤桂示范区、古柏生态科技园区为平台,突出精准招商、专业招商、产业招商,以商招商,围绕新型建材、商贸旅游和林产品精深加工业、引进一批对八步区经济发展起支撑作用的重大产业项目,如纯一建材陶瓷物流配送仓储中心、新型环保日用及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xxx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
(二)巩固脱贫摘帽成效,探索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增强脱贫群众后续发展能力。大力发展生态休闲乡村旅游,林下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三)推进交通项目建设,完善八步区路网工程,确保城乡物流畅通,服务八步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抓好八步街道城中村改造、旧街综合整治,加快大钟山环山休闲跑道建设,提升城市品位。
根据批示要求,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深入查摆梳理问题,聚焦教育营商环境优化,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具体工作举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是精神状态方面。仍然存在思想守旧不愿为的情况。体现在:面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缺少新思路、新举措,存在路径依赖。个别干部缺乏危机意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红瓦绿树综合症。对标深圳、广州等南方教育发达城市,在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质量提升、教育现代化程度上还有差距。工作中存在拙于创新不善为的情形。比如,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职融通、城乡教育全域统筹、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成果不够多。在主动顺应教育工委成立新形势,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一体化,构建统筹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大教育格局方面,缺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实在的成果。
二是工作作风方面。缺少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执行力。体现在:存在重制度建设轻制度执行的现象,比如关于加强公办、民办大、中、小学、幼儿园党的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但从调查研究的反馈情况看,在基层落实得不够好。深入贫困地区、薄弱学校调查研究少,对基层反映的意见勇于担当不足,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在审批服务方面,对跨部门的民办学校审批登记事项尚未实现一链办理。
三是民办教育方面。民办教育是优化教育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目前制约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或关键问题,土地征用方面,因近几年公办学校建设任务繁重,土地资源有限,自2015年以来,市、区市两级划拨的教育用地,全部用于公办学校建设,民办没有享受到与公办同等的土地政策。规划方面,由于城市规划有关法规规定无法突破,民办学校利用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进行办学,在规划变更、消防验收等方面得不到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主动作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凤岐模式说到底是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问题,是工作作风的问题。为更好地做好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将作风建设作为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建立四项机制,强素质、提能力、正风气、树形象,主动担当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建立三个一学习机制,提高思想认识。举办青岛教育大讲坛,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三个一活动,推动干部开阔视野、提升修养、增强能力,做善学、善谋、善做、善成的典范。
二是建立三多调研机制,掌握第一手资料。把20xx年作为调查研究年,机关全员参与期初调研视导工作,强化机关干部联系中小学、市教育局服务在青高校等制度的实施,促使机关干部多下基层、多到一线、多联系群众,深下去、沉下去,察实情、办实事,更好地回应社会对教育的期待。
三是建立三抓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将优化工作方式作为提升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全面强化抓重点、抓落实、抓质量的意识和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创新点、亮点,解决关键问题,突破核心环节,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四是建立四项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益导向,全面推行台帐管理、清单管理、项目管理和精细管理四项管理,并将20xx年全局工作梳理出创新工作、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三项清单,分别对应38项创新工作、91项重点工作和58项常规工作;根据市委要求确定了攻山头、推典型工作清单,每一项工作均明确责任人、成果形式、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督任务、考进度、看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完成。
(二)深化改革,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政策措施。
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推进方式创新、流程再造、服务优化,围绕简政放权、主动服务、简化程序、规范管理和效能提速,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环节最优、审批时限最短、服务对象更满意的工作效果,不断提升审批质量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一次办好,群众满意。
一是标准先行,优化准入服务。在全面落实20xx年新修订《青岛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基础上,制定新一轮《青岛市教育局民办学历学校设置标准》;统一区市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落实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制度。
二是共享互通,推进审批服务资源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完成全市教育证照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建成全市教育行政审批信息库,积极参与实现全市部门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互认共享。根据上级部署,探索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开发普通高考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深度实施互联网+,在已经全面实现网上审批的基础上,持续扩大政务服务网上办事范围、提升网上服务水平。
三是部门协作,提升教育审批一链办理水平。完善民办学校审批和校车使用许可一链办理,努力实现跨部门的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一链办理,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四是流程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政务服务事项应进、能进的都进入市行政审批大厅办理,市教育局新入驻大厅政务服务事项5项,做好事项入驻交接,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三)完善政策,全面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一是落实民办教育公共财政投入责任。根据民办教育发展规模,结合公办学校经费拨款水平,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同步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通过安排生均教育经费、保障教师待遇和专业发展经费、补助学校教学科研经费等形式对民办学校进行公共财政扶持,逐步完善差额补助、定额补助、项目补助、奖励性补助等多元化的公共财政资助体系。
二是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土地使用政策和待遇。协调争取各级国土等部门应将民间资本投入教育领域的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明确一定的比例。为鼓励对存量土地挖潜,民间资本投入教育建设项目利用原有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用于教育设施用地,由规划部门出具同意临时改变功能的规划意见,办理用地、消防等手续。
三是鼓励探索多元化投资办学模式。拓宽民间资本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渠道,形成不同投资主体、不同举办主体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大幅提升公共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鼓励大中型企业以职业学校为重点投资办学。鼓励优质公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支持民办学校办学。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投资建校、政府支持师资、收费保障运转、部门协调监管、资产学校所有的民办教育发展体制。
四是建立青岛市民办教育资金管理平台。学习借鉴重庆市经验,以青岛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托,建立全市民办教育资金管理平台,确保民办学校的学费、捐赠、财政补助奖励等收入,分别记帐,流向分明。建立健全民办学校会计制度、财物管理制度和资本运作监管机制,确保民办学校资金、财物等事项阳光透明,最大限度降低办学风险,同时也确保政府投入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最大化。
市教育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把相关精神宣传到位,把有关政策督查落实到位,不断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为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做出贡献。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当好企业发展的服务员守夜人。企业家坦荡真诚与党政干部接触交往,做强实业、做大主业,成为地方发展的增长极、强引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生态圈已形成。截至目前,全县各类民营企业共有xx家,其中工业企业xx家,占比xx%,建筑类企业xx家,占比xx%;三产服务业企业xx家,占比xx%;农业企业xx家,占比xx%。
一、主要做法。
(一)抓好政策扶持这一关键措施。不断完善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激励政策,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xx县发展的意见》《关于落实涉企扶持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十余个文件,大力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逐步增加财政投入,支持鼓励全民创业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积极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企业负担;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助推企业发展。在20xx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对缴纳税金贡献突出的xx等x家企业,亩均纳税额表现空出的x竺义家企|新建巧日技改扩抓表现空出的xx竺4家企业,争创品牌方面表现突出的xx等x家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xx等x家企业给予表扬奖励,对在企业税费、就业带动、产业拉动等方面贡献突出的xx等x家企业,给予xx余万元的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最高的达xx余万元,极大激发了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近期,围绕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全县集中开工了xx工程、xx集团xx工业园等x个项目,总投资xx亿元,涵盖了新能源、生物科技、新材料制造、休闲旅游、扶贫产业等领域,为新一轮跨越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动能,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二)抓好改革创新这一根本动力。一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xx家,xx个三强企业税收增长xx%;县经济开发区被列入全省第二批机制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县委、县政府积极引导xx集团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鼎力合作,总投资x亿元的粉煤气化二期工程一次点火成功,粉煤加压气化炉、空分、净化等关键装置均为全国同类最大规模,增效降耗成效明显,在全国化肥百强企业中跃升至第x位。xx集团多功能纸和高速纸机生产线技术装备领先同行业x年以上,被评为省工业绿动力计划示范项目;xx集团综合经济指标稳居全国同行业前三位。创新有亮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xx家、科技型中小企业xx家,新增研发平台x家,引进创新型人才x名。
20xx年,全县新增中国驰名商标x个、xx名牌产品x个;xx装备获得省优秀节能成果称号。二是创新现代投融资模式。坚持财政+基金+金融投融资模式,加快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扩大产业直投基金规模,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企业发展。不断加大解决企业资金瓶颈力度。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利用股权出质、商标权质押、动产抵押等新型融资手段,盘活静态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金融机构与企业成功对接资金xx亿元,xx集团获得x亿元的产业直投资金,为企业扩规增效打下坚实基础。加快金融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优化了全县金融生态环境,有效防范化解了金融风险。认真落实涉企扶持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建立企业转贷应急机制,组建xx万元的转贷应急资金,帮助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xx多家企业渡过续贷难关,建立贷款利息补贴机制、担保补贴机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等,20xx年为企业贴息xx余万元。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启动xx孵化园区建设。三是加快园区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园区聚集生产要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载体作用,坚持园区建设与城市发展走向一致、与产业布局高度契合原则,持续完善管理体制、用人分配机制和市场运作机制,引导推动县经济开发区、x新区向区管村居区街合一区镇共建方向发展,不断创新优化内部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力度,完善服务体制机制,最大限度激发了园区动力、活力和承载力。积极引导各乡镇依托传统历史条件、区位优势和发展基础,建设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精而美、制度活而新的综合性特色小镇,目前,全县已经建成xx影视特色小镇、xx生态旅游小镇等x个特色小镇。
(三)抓好环境优化这一重要保障。一是营造务实高效的营商环境。出台实施《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行政审批做减法、市场监管做加法、公共服务做乘法,有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启动实施五大行动xx项改革,调整县级行政权力事项xx项。推出x大项x小项零跑腿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面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各类市场主体同比增长xx%。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试点推进证照分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和诚实守信的服务环境。二是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持续开展法治xx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活动,结合七五普法,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努力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企业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教育引导企业家依法诚信经营、公平公开竞争。政法机关协调配合、密切沟通,依法惩处侵害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积极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是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政法机关牵头开展政法护企企业宁静日等专题活动,深入实施一企一警包保制度,加大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风险预警、处置机制,推进平安企业建设。将每年的元旦定为全县安全生产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带队督导检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成为惯例。建立完善风险科学预判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全县各级安全生产理念,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构建起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抓好躬身践行这一责任担当。************把新型政商关系精辟而深刻地概括为亲清二字,言简意赅,思想深邃,既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廓清边界、干净干事提供了重大方法论,也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一是始终践行亲清政商关系。县委、县政府引导各级持续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提出的亲清要求作为为官从政的终身追求,作为经商兴业的根本遵循。建立企业县级领导包保制度,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包保xx家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发展规划、包企业运营、包项目建设、包难题破解、包目标完成五包责任,将每月xx日定为企业工作日,各包保领导带头深入企业座谈交流,及时掌握企业运营状况,破解运行难题,增强发展信心。全面实行县政府经济顾问制度,坚持每年选聘3至5名优秀企业经理担任县政府经济顾问,落实兑现经济顾问待遇,激发了企业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二是始终坚守宽阔正道。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守商规、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成立了工业联合会(联盟),为实现政府、企业间良性沟通和企业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积极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深入开展同心扶贫攻坚行动、党外代表人士结对帮扶活动,发动企业继续结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特别是加大对未脱贫贫困人口及省市级贫困村的帮扶力度,全县企业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xx多个。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光彩事业和慈善事业,帮助相关部门管理运营了慈善扶贫超市,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三是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坚持以亲为先,始终秉持亲商爱商富商的理念,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坚持以清为要,在同民营企业家交往时做到一清二白、公私分明,不掺杂私心杂念,不乱搞权钱交易。同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搭建服务平台,建立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家经常性联系沟通机制,及时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帮助支持。
二、存在问题。
1、辨而不准。在对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度的把握上,由于当前不能不得的禁止性规范出台多,可以应该的指引性规范出台少,导致十部相企业豕明横旦看大形的隔离相圾埚。对十部米讲,一些干部搞不清与企业交往的分寸,担心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对企业来讲,一些企业负责人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时瞻前顾后,遇到困难不敢去找相关单位和领导,甚至影响到企业正当权利的获取,一定程度上损伤了企业信心。对大局来讲,政企之间沟通受阻,联络渠道变窄,双向互动遭遇冰点,产生了隔阂,导致背对着背现象的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2、清而不亲。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有的领导干部担心做多错多担责多,处处以政策、纪律为借口,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在不敢为上,有的干部只怕不清,不怕不亲。不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对企业家能躲就躲、能避就避。在不愿为上,有的干部以消极态度对待企业家,到企业调研少了,与企业家联系少了,为企业发展谏言献策的更少了;有的干部对企业家表面上客客气气,但对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不关心、不回应、不拍板,打太极拳。在不作为上,由以前的脸难看、门难进,变成了饭不吃、礼不收、事不办,不能担当,急难险重撂挑子,掩盖问题,欺上瞒下捂盖子。这不仅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也极为不利。
3、亲而不清。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长期存有一种思想误区,认为做生意必须与干部搞好关系。因此,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形势下,仍有部分企业家信权不信法、信人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习惯于剑走偏锋、绕过规则。在信权不信法上,有的企业家片面认为政治权力决定经济利益,赢到政治权利的支持就等于为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因此,千方百计向政治权利靠拢,多方面疏通关系。在信人不信法上,有的企业家习惯于与干部搞人情圈圈子交兄弟,认为在行政领域有自己所谓的朋友熟人,可以在关键时刻帮自己一把,特别是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干部成为首选。在信钱不信法上,有的企业家为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背地里仍然存在请客吃饭、走夜路的现象,依靠丰厚的经济优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下步打算。
1、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将政府行政之手从微观经济领域撤回,由事前监管转为事后监管,由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下力气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从公正平等对待非公有制企业、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依法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等方面统筹发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让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进一步改善政企关系、重塑政企信心。
2、积极打造诚信型企业。以守法诚信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增强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扎实开展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增强企业家法治意识,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积极引导企业恪守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坚守诚实守信的价值理念,引导企业家树立币场总识和责仕息识,坚持寸法经宫、依法冶企、公半克争,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形象。同时,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更好履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回报家乡。
3、积极打造过硬型组织。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政治责任,把权力、责任、担当对应统一,紧盯扶贫攻坚、资金审批、土地审批、资源开发等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着眼细节持续开展廉政教育、约谈提醒、督查考评、党风廉政巡察、重大项目督查等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监管约束机制,不断构建不能腐的监管体系。对为官不为者,坚决打板子、挪位置、摘帽子。
市政府督考办:。
按照大政督[20xx]133号通知要求,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软办结合《大连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大连市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内容,对我区今年以来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理念**区牢固树立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20xx年确定为优化营商环境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全区各部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紧锣密鼓抓推进,凝心聚力促发展,叫响123(即坚持稳中求进一个总基调,牢固树立精品和引领两大意识,着力推进三抓三创造)工作思路,筑牢营商环境堡垒,以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提早谋划,开好新春第一会。
新春伊始,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区优化营商环境年暨2016年度纳税百强企业座谈会,区四大班子领导、区委常委、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区百强纳税企业60位企业董事长,40名集团公司ceo、行政总裁、总经理参加会议;区14个部门和9个街道,**区首批聘请的8名经济智库专家,全国15家媒体记者受邀参加会议。会议发布了**区招商、安商、暖商、富商十项承诺,推动了政府与企业,以及纳税百强企业与银行企业间的紧密合作,标志着**区正式启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二)制定方案,对症下药求提升。
立足**区实际,结合省市关于营商环境推进的相关文件,对标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评价的10条标准,制订了《**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提升城区品质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制创新、完善服务保障为重点,细化20条目标任务,聚焦营商环境痛点、堵点和难点,拿出硬招数,打出组合拳,着力打造务实高效政务环境、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开放包容招商环境、严肃公正法治环境、温馨和谐社会环境,为建设大连品质立市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三)组织保障,全力推进抓落实。
为进一步推进《方案》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我区成立由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各副区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为优质局双开展宫苘坏境建设工作提供政冶保障。同时,成立由区委督查部门、区政府督查部门、区经信局、区监察局组成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方案落实,查处与营商环境相关的作风建设及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背政府承诺的行为,确保《方案》落实不走样,工作开展有实效。
二、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扎扎实实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市区方案发布以来,全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区关于营商环境整改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在全区大兴务实之风,大行实干之举,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营商环境建设浓厚氛围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在本地新闻、各大平面媒体、v**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优化营商环境宣传。鸡年上班第一天撸起袖子加油干,**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更优营商环境,锻造更强总部经济、畅通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释放城市发展新动能等专题采访在大连新闻栏目播发;《**区多维度营造营商环境》《**区:发挥金融要素优势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等一系列文章在本地全媒体刊发;优化营商环境**区是认真的、大连龙商与**区携手前行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加急注册令检验大连**区营商环境等文章通过v**和各类网络平台发布。同时,各部门还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各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群发平台、楼宇大厦电子显示屏等载体,积极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推广。此外,为了增进各单位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经验交流,从6月份开始,我区每月定期刊发营商环境工作动态,现已刊发两期。目前,全区上下已逐渐形成人人是营商环境、时时是营商环境、事事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顶层设计,打造务实高效政务环境取得实效。
1.加速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目前,区属14个部门89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彻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利,大厅之外无审批。
2.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工作效率。按照能简则简、能优则优原则,将194项公共服务和审批事项中的171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60.8%。对审批事项发生频率较少的部门,采取综合窗口受理模式,将每个审批事项形成标准件,实现行政审批标准一体化受理。
3.加强智慧政务建设顶层设计,开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加速推进一张网、一个窗口、一个平台建设,按照《大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内容,编制《**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任务分解。同时,创新开展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通过规范化联动预案梳理,打造标准化政府服务流程,推动信息共享,促进部门间业务互联互通,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企业四处找为部门协同办,服务群众和企业无死角,推进指尖上的*逐渐成为现实。
(三)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为企服务,打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取得头效。
1.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召开**区加快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会议,解读关于加快改革完善机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专项整治和监督、投诉举报等工作机制,确立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分解落实具体推进措施,有力助推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认真推进五证合一、先照后证、证照分离工作,推行证照办理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开展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实行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为推动营业执照信息集成化、电子化奠定坚实基础。
2.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由企业登报公告改为网上公告,省略清算组备案登记程序,不再收取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申请材料,市场主体退出程序更为简便、退出成本有效降低、退出机制更为完善。
3.深化服务企业暖心工程,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完善走企业解难题长效机制,在去年区领导带队走访企业300余户、解决问题300余件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走企业解难题活动。对东港商务区项目普遍存在的基础设施配套滞后问题、个别项目施工与城市建设冲突问题等,与市级相关部门持续协调,持续跟踪,直至提出解决办法。为及时解决楼宇内企业关于工商注册、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问题,在52座大厦建立楼宇经济服务站。采用互相进驻方式,在国、地税大厅设置受理窗口,让企业进一家门,办两家事;联合开展辖区纳税企业税收政策辅导会,让企业进一家门,听两家课,既节省时间,又提高效率。积极走访科技企业,促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帮纳税人造血,为纳税人壮骨,助纳税人强身。各部门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在共筑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项目服务体系,打造开放包容招商环境取得实效。
1.强化全民招商意识,扩展招商领域。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采用地块招商、产业链招商、中介招商、主题招商、以商引商等手段,充分利用商会、校友会资源,营造全民招商氛围。为更好推进楼宇招商,对辖区内建筑面积5000平以上的楼宇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楼宇资源数据库,为企业落户提供一手资源。制定《**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设立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引进以总部经济为龙头的高端服务业,在企业落户、高管人才引进、以商招商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全面提升城区竞争优势。
2.全面落实区级领导包重点项目、包市容工作。区委、区政。
府印发《20xx年区级领导干部联包重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调整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包片督导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区委书记、区长率先垂范,各区级领导快速响应,在抓好各自工作的同时,对照双包责任清单,把项目建设和市容环境整治作为自己工作的责任田,针对企业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给予解决。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及时同区委、区政府反馈,召开联席会议,综合研究解决方案。
(五)规范行政执法检查,严格依法行政,打造严肃公正法治环境取得实效。
1.加强依法行政事项督查整治。按照《辽宁省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辽宁省破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准入门槛专项工作方案》《辽宁省清查审批和认证暨行政收费等专项工作方案》精神,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实际情况,积极为企业减负。按照国家要求,自20xx年4月1日起取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的预防性体检费,将为企业年均减负约5万元。
一公开监管机制。区环保局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批准、登记制度,并及时在大连市环保局官网污染源监管信息栏目中进行公示。
3.建立规范有序的司法运行体系。通过开展法治宣传、加强法律援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助力良好司法环境建设。已在全区所有街道和社区,实现司法援助绿色通道全覆盖,并建立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大调解服务工作网络。通过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目前,已排查企业类纠纷220余次,预防纠纷100余件,调处纠纷120余件,书面调解协议书80余份,涉及金额50余万元。
(六)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打造温馨和谐社会环境取得实效。
1.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发改、环保、城建、安监、执法等多部门联合,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指导等多种途径,加强企业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在今年达沃斯会议等重要节点期间,以及接受***环保督察期间,营造了企业依法施工、安全施工、环保施工的良好氛围。
2.维护安定有序治安环境。区公安分局全力营造无缝隙、无干扰、无死角的安商护商优质环境,强化企业周边治安整治,建立巡、查、控三位一体护商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企业安全经营。区交警大队大力治理违停乱象,对15条主干路街进行整治,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开展马路市场退路进厅,形成干净整洁、证照齐全、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
3.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在全市率先试点居站分离制度,将社区服务性工作和行政性工作,按类别划归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分别负责,让社区回归自治功能。同时,积极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构建居家养老1+1+n服务体系,即:建立1个老年人需求数据库;成立1个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协调推进机构;提供若干个服务项目,包括签约医生等7个基本项目及财务托管等7个创新项目。力争三到五年全区实现1+1+n模式全覆盖。为向辖区企业提供优质的劳动争议调解服务,我区大力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18个大厦内设立劳动争议调解所,在6个大厦成立和谐劳动关系服务站,定期聘请律师指导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成立全市第一家调解工作室,促进企业和员工劳动关系和谐。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为营造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区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目前推进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营商环境推进工作抓手上,载体还不够多,内容还不够新颖;二是将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与本部门工作推进有机结合做得还不够深入;三是倾听企业呼声方面有待于加强,还没有彻底摸清企业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将采取四个进一步以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各部门各街道要对本单位营商环境工作开展进行深入自查,及时纠正不利于营商环境推进的行为。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各街道,特别是直面企业和居民的窗口单位,要把机关作风建设和严肃工作纪律作为抓好营商环境工作的突破口。三是要进一步丰富营商环境工作内涵;各部门各街道要立足本单位工作职责积极设计并开展推进营商环境的有效载体和活动,努力做到本职工作推进与营商环境提升有机结合,无缝衔接。四是进一步广开言路,倾听企业呼声;各部门各街道要与辖区企业积极沟通,上门听取营商环境推进意见和建议,做到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五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小组将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召开企业和投资者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建立多方参与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及时发现问题,深入了解实情,严厉追责问责,以确保我区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扎实开展。
20xx年,我县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系列讲话精神,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中心,利用专项行动求实效。
1、强化了《条例》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后,县委、县政府带头,各乡镇、园区和部门均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让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扎根全县党员干部的心中。2月2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发改局起草的《关于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针对《条例》条款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任务、时限。
2、开展了现行政策专项清理。2月20日至3月17日,全县各乡镇、园区和县直单位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清理营商环境有关文件25个,均未发现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内容,其中保留文件18个,启动修订文件4个,废止文件3个。
3、推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3月16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改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通知》,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的专项行动,现文件要求全国复制推广的13项改革举措已基本完成;供全国借鉴的23项改革举措,大部分已基本完成,剩余6项正在推进中。
4、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益阳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后,我县积极行动,由县发改局及时起草了我县的《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4月8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4月13日印发到全县各单位,对22项工作任务列出了《重点任务清单》,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细化了责任落实分工。同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起草,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印发了桃江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实施方案》。5月份,县纪委、县委办、县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联合开展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反馈,两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提升主动服务理念,努力做到有求必应。
1、努力营造复工复产兴业环境。
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桃江县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桃政发(20xx)1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职工队伍、同时在企业社保等方面减轻企业负担,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指导复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和《关于选派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协助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复工复产企业的十二个有工作要求,推出了专员指导,现场解决的新举措。明确对每家申请复工的企业派出3名干部、规模企业派出1名副科级指导员,共选派154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坐镇173家企业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处理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各乡镇企业办联合各村(社区)帮助用工企业物色本地健康的劳动力,开具健康证明,组织员工前往企业了解各项防控措施,并对外地员工单独建档,不安排在聚集性车间,安排单独的食宿,以这种既不耽误工作,又不影响疫情防控的方式完成14天隔离。2月18日下午,由县人社局组织,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桃江新闻网、桃江融媒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fm105.2无线调频广播和农村广播村村响等六大平台,以网络直播形式举办了20xx年春风行动招聘会协助企业招揽人才共计为全县86家企业招聘员工2660名。
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干货政策。今年1-3月,各项税费减免合计2972万元;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优惠5%;工商业用户2月底至4月共用气21万立方,每立方气价优惠0.4元,为企业节省成本84000元;1-5月为275家参保企业阶段性减免养老保险费1571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710余万元;失业保险所有参保企业已落实1%费率,目前38家企业已全部申报20xx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截止5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我县11家企业申请缓缴,缓缴金额达232万元;授信企业复工复产贷款2.47亿元,发放工业企业贷款36笔1.18亿元;助保贷为企业提供贷款额度60%的信用增信,不收取费用,累计发放贷款68笔、4.72亿元。
同时,我县还在有限的防疫物资储备中协调出部分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物资,为企业疫情防控提供物资支持,为复工企业消除后顾之忧。
截至3月上旬,全县198家规模工业企业、10家规模服务业企业、161家商贸流通企业、15家农业龙头企业全部复工复产;22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复工。
2、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坚持以制度管事,把权力关进笼子。今年我县修改完善了《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首次将乡镇和分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质量纳入考核范畴,以全面提升服务理念,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在全市率先出台《桃江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方便投资者和群众办事,目前已公布首批容缺受理事项81项,涉及17个部门。推行《桃江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将好差评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和窗口服务绩效考核范畴。
强化教育培训。县政务服务中心将《营商环境条例》及其解读、中心出台的各项制度挂到桃江县政务服务旗舰店,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学习;编印《便民服务手册》4000本和《政务服务通联挂图》1000份,发放到各乡镇、村(社区)医院、学校,让企业群众能利用app等现代工具网上办事、呆在家里问询所办之事。
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五
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后,我镇高度重视,把搞好这次活动作为当前一项中心任务来抓,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下大力气,抓好落实。经过近一年来的工作,基本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使活动扎实顺利开展,首先,我镇成立了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其次,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状况的基础上,认真制订《**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镇属机关事业单位贯彻落实。该实施方案明确了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检查验收的有关事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使整个活动有章可循,循序渐进。同时,镇党政领导还分工积极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工作,有效促进各单位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再次,充分发动,提高认识。我镇及时召开党政班子成员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县动员大会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好这次的活动。
二、组织学习,统一思想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党委坚持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学习分析研究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和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同时下来自学有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学习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的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牢记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三、联系实际,查摆问题。
为确保这次活动不走过场,我们严格按照要求,把抓好查摆问题作为整个活动的关键。我们通过自查、发放征求意见表、悬挂征求意见箱等形式,认真查找本单位及工作人员在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摆,重点是查找“窗口”部门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或违规行为。通过查找差距和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根源,认识危害,增强自纠的信心和决心。通过查找问题,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服务意识差。有的对群众办事不热情,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二是办事水平低。有的方法简单粗暴,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工作效果差。三是自律意识差。有的不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查找问题完成后,大家都认真写出了剖析材料,明确了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召开了科级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了县领导参加。
四、边查边改,注重实效。
搞好整改是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我们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各党员干部特别是镇党政领导都有针对性地认真写出了整改措施,对照存在的问题进行边整边改,力求见到实效。各站室也都针对查摆出来的存在问题,紧紧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队伍的现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在制度建设上做文章,镇党委、政府专门研究,建立健全了27项规章制度,坚持从完善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建立改进机关作风的长效机制,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创新工作,提高效率。
1、紧扣镇情,实行“全程便民代办服务制”,制定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并在镇、村服务点(站)进行了隆重挂牌。镇政府设立全程代办服务站,全镇各村设了31个便民服务点,镇包村干部为助理代办员,每村每个点设代办员2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性事宜实行全程代办,目前可代办包括报销农户合作医疗在内的7项事务,使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享受优质、高效的服务,极大地方便的村民群众;特别是偏远村民节省了大量办事成本和办事时间,群众普遍称赞。
2、紧扣政务,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把活动同确保社会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制约机关服务效能充分发挥的各种障碍,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实现既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一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依靠项目引进发展镇域经济,今年已有3个大项目已引进或达成引进意向。二是构建“环境治理”网络,镇筹建环卫站,村建立环卫队,集中治理环境卫生,保持良好的镇容村貌。并在各项工作中,力戒办事拖拉,注重赶时间,提效率,出效益,在10月份的扶贫攻坚战中,仅用了2周时间就完成了县下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总之,通过这次活动,我镇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学习和竞争意识,强化了大局观念和宗旨意识,提高了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是:一是学习的主动性还不强,自律性不够;二是发展的制约因素还很多,如干线道路不畅问题,村民的思想素质低的问题等;三是创新的面还很小,如全程代办大多还停留在事务性上,经济性工作的推开还有待摸索。进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将存在的问题努力化解,把制约发展的因素逐渐排除,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以创新促进工作,以创新优化环境,坚持不懈地把机关作风建设和环境优化引向深入,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六
今年以来,我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产业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优化”为抓手,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核心是创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让他们在这里发展的安心、顺心、暖心,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能。为此,我镇积极围绕《县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创建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大厅,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工作中,我们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便民为目的、以满意为标准”工作目标,提出了“便民、利民、惠民、为民”的工作理念,树立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我们都是老百姓的勤务员的思想,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政府形象,真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店小二”式服务,深刻诠释了“便民用心、有爱”的使命初心。
(二)招商引资破解发展难题。作为开发区主阵地,作为全县商贸重镇,要发展首先得有项目做支撑。近年来,我们立足资源优势,紧盯产业转型,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丰汇新能源热电联产和山东贝隆公司杜仲种植等多个项目,为全镇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在项目审批建设上,我镇积极为企业提供便捷的优质服务,日常持续加强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了解企业的经营现状和存在困难,并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企业在这里安家落户保驾护航。
(三)重拳出击、规范治理,打造一流商业环境。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展现全镇镇风镇貌。针对多年来镇区道路拥堵问题,今年以来,我镇联合交警中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对镇区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情况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重新设置了停车位,规范了交通标线,全镇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得到进一步改善,镇区面貌焕然一新,为各类企业入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今年以来,我镇虽然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尚需久久为功。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大;二是政企沟通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服务群众的理念还需进一步增强。
(一)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施策,紧盯企业实际需求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提高服务效能,切实把便民服务大厅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形象的前沿阵地和重要窗口。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联系。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通过日常沟通交流和定期走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谋企业之所谋,积极当好企业发展建设的助力器。
(三)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利用开发区主阵地优势和商贸重镇地理区位,通过上级有关营商环境等各项措施,为全镇积极引进各项产业项目,并对接、协助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以优质的服务及引新的企业安家落户、做大做强、反哺区域经济。
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七
近年来,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全面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加速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的进程,构建登记注册便利服务新平台,打造门槛更低、服务更优的一流营商环境,有力促进了我县企业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成立商事制度改革改革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的部署,先后实行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行企业年报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法无禁止即可为”,努力为企业创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极大激发了大众创业的热情,20xx年,我县新增企业608家,个体工商户342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xx1家;20xx年我县新增企业787家,个体工商户437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3家;20xx年,截止目前,新增企业1xx家,个体工商户681户,合作社22家,均比改革前有大幅增长,20xx年比20xx年同期各类市场主体增长达27。6%。
二是开展市场主体增量,推进实施全民创业。成立市场主体增量服务领导小组,紧盯市场主体增量指标,制定增量发展方案,对全县市场主体增量指标进行了详细分解,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部署,与各基层分局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强化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更新相关登记知识,转换登记监管思维,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
四是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按照石家庄市工商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登记便利化的“十八条”措施》和《石家庄市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登记制,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由申请人负责。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可实行申报登记制,也可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是实施简易注销退出新机制。按照《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将企业注销办理环节由原来8个减少到2—3个,提交材料由9项减少为5项,办理时间由原来近2个月缩短为可当场办理,平均5至10分钟即可办理完成注销手续,节约了企业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截止目前,办理简易注销5户。
六是实行“双告知”制度。办理登记注册时,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审批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推送告知相关审批部门,以便于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询,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监管工作。
七是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了县级方案,建立小微企业库,依据企业年报信息和新设企业注册资本(出资额)等,在小微企业名录(石家庄)系统“小微企业库”板块,建立全新动态小微企业库,向社会公示;建立协作机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建立了县级联络员统计表。将扶持小微企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扶持政策实施情况,于发布、实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信息5个工作日内,通过“小微企业名录(石家庄)”系统向社会公示。
八是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完善日常行为规范制度和岗位职责,把工作职责权限落实到人,今年以来,注册科相继建立完善了《注册大厅人员规范》和《注册大厅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ab角工作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登记,相互监督。以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和各工商分局办事大厅为依托,做到“一单清、一口清、一门清、一站清”。积极参与“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注重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说文明话、着文明装、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形成“人人是形象、处处是窗口、事事是服务”的氛围。开展“延时、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绿色通道”等特色服务,将法定工作日缩减至2个,并规定,能即时办结的一律即时办结。
九是保持职能服务常态化,实施了市场主体帮扶专项行动。聚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走访等制度,实行上门、跟踪、帮扶等服务,积极运用股权出质、股权出资登记职能,帮助企业融资。20xx年,我局办理股权出质xx起,为企业盘活资金27681。5万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72起,为企业融资3。2亿元。为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我局主动与有关部门、银行、企业保持联系,找准国家金融政策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的结合点,本着互帮互助、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20xx年3月30日,组织举办了银企对接洽谈会,8家金融机构代表与县内98户企业现场进行了贷款融资洽谈对接,23家企业代表与8家金融机构当场签订了2。01亿元的项目贷款协议。大力实施“商标兴企”战略,引导全县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对各类商标的指导和服务,规范商标管理,积极推进全县商标发展,有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为全县经济跨越赶超添翼助飞。20xx年,新申报著名商标5家,延续著名商标5家,新申办石家庄市知名商标4家,全县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件,河北省著名商标21件,石家庄市知名商标8件。
十是着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照权力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并以我局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成检查人员名录库。目前已将企业信息抽查、农资经营行为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广告发布单位检查等14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全县27xx1户市场主体列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将全局具有执法资格人员110名纳入检查人员名录库,统一实行动态管理。并以“双随机”抽查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进抽查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的结果及时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效力,提高经营者信用意识,促进广大市场主体自觉自律,提高监管实效,建立起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
一是一边支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一边违背改革精神。国家和省、市刚出台改革意见,后面有些地方和部门就随意发文,把环境影响评价、消防等已经取消的前置许可又予以恢复,如不执行,甚至要求司法部门追究工商登记人员责任,与改革精神相违背。建议环保问题应当交由环保部门管理,企业选址后,经营前应当到环保部门办理有关许可再开展经营活动。不应要求工商部门把关。
二是注册资本“认缴”虚报成普遍现象。注册资本由原来出资20%变为“认缴”后,虚报注册资本成本很低,使得企业普遍有虚报注册资本倾向。虚高的注册资本对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产生不利影响。如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通过“认缴”高额注册资本,以标榜企业实力,吸引老百姓投资,资本运作一旦失控就申请破产,或卷钱跑路,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是“先照后证”导致市场主体“有照无证”。有些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后置审批迟迟不能获准,或因不符合条件而根本无法获取。对于此类市场主体,如果不及时处理,将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取得营业执照但无法开展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而导致无证经营户的大量增加。
四是市场主体的退出机制有待完善。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后,要求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必须先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而众多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根本没有开展经营活动,也没有到税务部门申报纳税,税务部门不可能为其出具“清税证明”,或要求企业先按照规定接受处罚后,方可出具。许多企业不愿办理注销登记,造成僵尸企业逐年增加。
五是简易注销的风险防范有待加强。简易注销的实行进一步简化了企业注销的流程,但是当前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健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尚不完善,存在个别企业用“快进快出”的方式逃避责任的可能,尤其是对于美容美发、教育培训、健身娱乐等预付式消费较为普及的行业来说,存在较大的隐患。这些风险隐患一旦爆发,有可能会引发群众对改革的不满情绪。
虽然我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深知距离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自我加压,再上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建设幸福和谐新赵州做出更大贡献。
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八
为切实做好全省地税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助力辽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辽宁省地税局制定了《第一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方案》,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明确活动内容、方法、步骤等,旨在为辽宁全面振兴贡献力量。经过省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地积极行动,分别制定本地区活动方案,并从5月15日起,集中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力推动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其中,沈阳市局联合国税召开“深化税收改革、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纳税人座谈会;葫芦岛市局一把手带头参加户外办公,答疑、问需、解读;抚顺、阜新、铁岭市局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与宣传周结合,通过进校园、进社区、服务大学生双创等开展宣传;朝阳市局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暨廉政监督员座谈会;盘锦市局联合公安、金融、国土等部门联合走上街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铁岭、本溪、鞍山市局税务骨干走上街头面对面问需、问计,认真收集意见和建议,了解涉税需求,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据了解,在活动第一天,辽宁地税系统共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10余次、座谈企业270余户、上门服务160家,现场解答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4000余册。
此次宣传周活动,辽宁各级地税机关通过做好“三项措施”提升活动效果。
第一,创新宣传形式。各级地税机关通过开展启动仪式、召开座谈会、开办纳税人学堂、“请进来、走出去”活动等多种形式、手段,拓展宣传渠道;还积极利用微信、微博、在线访谈、网络直播等多种渠道和手段开展营商条例宣传;青年志愿者等骨干纷纷走上街头,并通过免费发放税法宣传册、悬挂政务公开条幅、设立税收政策咨询台、在各个平台及时推送政务公开信息和最新税收政策等手段,累计发放各类税收宣传资料6000余份,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
第二,对工作成效的宣传。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向纳税人宣传地税系统的一系列改革成果:一是创新工作方式,方便纳税人;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主动简政放权;三是落实优惠政策,维护纳税人利益;四是拓宽服务领域,帮助纳税人;五是兑现服务承诺,取信纳税人。
第三,发动基层力量和各类媒体。此次活动,共发动13个市局及基层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贴近纳税人的宣传活动,并依托报刊、电台、电视台及新媒体的优势,图文并茂、声画并行地传递地税优化营商环境“好声音”。
接下来,辽宁各级地税机关还将开展“走进直播间 答疑解惑助营商”“我为民营企业添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城市建设”等一系列活动,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获得感”,继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有效助力辽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九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需要用到汇报的地方越来越多,汇报通常是指向上级报告工作所完成的书面报告,不过,你会写汇报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银行营商环境情况汇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xx金融办:
根据x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材料相关要求,我行高度重视。我行一直认真贯彻并落实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精神,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信贷投放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8月末,我行企业贷款余额xx万元,户数xx户。其中,线下贷款贷xx万元,线上贷xx万元。
(二)企业信贷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无还本续贷政策
我行根据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简称“三办法、一指引”),以及《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行制度和具体管理实践,制定《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力通宝业务管理办法》。无还本续贷政策使企业客户只需结清利息无需还进贷款本金,即可办理续贷,减轻企业使用外部过桥资金等费用支出,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2、加强银企合作,降低贷款利率
我行严格遵守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并根据贷款风险程度,贷款形式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同时对重点扶持的小微企业适当调整贷款利率。
3、贷款服务收费情况
我行信贷客户办理贷款,抵押登记费用、不动产抵押评估费用、房产保险费用均由我行承担支付,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贷款企业客户的负担。
(一)传统的存贷款业务阶比重较重,无法满足小微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目前我行传统贷款业务占比较大,对企业的经营情况、担保条件要求较高,企业融资方式较为单一,虽然今年来我行在产品种类、担保条件等方面逐步根据企业情况进行变化,但仍然和股份制银灵活多样的信贷产品存在差距。
(二)新增线上产品需要进一步优化。目前新增线上产品业务,能够在审批流程、审批时效、贷款利率等方面为企业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但由于介入较晚在整个授信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缺点,例如,线上产品必须先开户才能够为企业试算授信额度,开户完毕后两个工作日才能为企业进行试算授信额度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融资过程中体验感。
三
(一)合力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主要是对信用较好的小微企业可采用灵活的贷款方式,给予符合条件的贷款户一定的授信额度,在较长时期内循环使用,贷款到期结清本金后在短时间内可完成再发放的工作。同时,对于信用较好、企业经营情况较好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
(二)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努力与省科技厅协商合作,立足本地实际,逐步增加财政资金在担保体系中的投入,政府担保助力小微企业融资,解决小微企业担保难问题,为企业快速发展铺路搭桥,科技金融是推动科技创新,加速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有力工具。
(三)线上产品和产下产品相结合,满足企业需求。面对激烈的同业竞争,可以细分客户群体,深入了解调研客户需要,线上产品和线下产品相结合,线上产品满足企业的灵活、快速需求,线下产品满足企业金额较大的需求,通过不同产品渠道不断满足企业客户的需求。
(四)继续通过借新还旧等无还本续贷的措施,积极盘活存量贷款,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让小微企业顺利渡过困难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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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十
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2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研究解决举措,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汇报如下:
六是创优服务环境。8月份起,启动不动产登记电子印章和新政务中心不动产窗口、机房、档案室建设,升级改造登记系统“自助申请、自助缴费、自助查询、短信提醒与自助领证”等自助服务功能,切实提高登记质量与便民利民服务。
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十一
5月15日上午8:30我镇在对桩石乾隆绿道组织了20xx年5·15政务公开日暨第一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恰逢春季登山时节,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镇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活动,把活动当作“促进政府职能发挥、营造和谐发展氛围”的有利契机。要把此次政务公开活动作为加强群众联系、密切群众感情的重要契机,促进镇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根据镇里工作实际,结合百姓群众的近期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定了司法、社保、安监、城建、营商环境等部门作为此次活动的主体,了解百姓心声、解决百姓困难。
为了更好的做好此次宣传活动我镇选择了人员密集的对桩石乾隆绿道为主会场,各村(社区)为分会场宣传点,分别悬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法治千山”,“推进政务公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横幅,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政务公开内容,大力营造政务公开日氛围。组织村(社区)干部和志愿者向居民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介绍我镇各部门及村(社区)的工作职责、业务分工、服务流程、工作动态、联系电话等内容;发放便民服务宣传单,推进政务公开日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民生,大力营造浓厚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政务公开活动的对象是普通百姓群众,如果群众不参与,活动也就失去了意义。为做好这次活动,镇党委政府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张贴条幅、发放传单、无线广播等多种形式对这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及活动意义和目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反复的宣传。
前来咨询的.群众都是各村的村民和来到乾隆绿道游玩的群众,他们分别对司法、社保、食品安全等问题提出了疑问,工作人员对所提问题一一解答,得到圆满答复后,对政务公开活动的方式表达了认同和感谢。部分不隶属我镇的群众也对一些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咨询。
活动结束后,镇领导着眼长远建设,认真分析总结此次活动的经验、收获和不足,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疏理和研究,对于正确的和有借鉴意义的进行精心提炼,为科学行政、依政行政,不断提高镇的行政管理水平而服务。对于受理的一些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尽全力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我镇注重把活动成果向日常行政工作中延伸,不仅仅是在组织活动中公开政务,而是把它作为一种制度、一种方式,贯穿于政府改选职能的整个过程,让我镇的全面建设在和谐、健康的环境中不断前行。
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十二
自20xx年x月x日全面推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国、省、市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相继推进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年度检验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实行“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行38证合一”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放宽工商登记条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从20xx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化便利化改革。对接国省市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协调区局相关部门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国务院第一批xxx项涉企审批事项我局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确定的四种方式有序实施。全面执行全市“三十八证合一”登记,实行“一套表格,一口办理”。
二是认真执行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限。我局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xx年底将全区范围内企业开办时间从十五、六天压减至五个工作日,同时积极运用四川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目前我们采取的是线下窗口办理和力推线上使用“一窗通”平台。将企业开办的x个环节压减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x个环节。按照上级要求正准备在保证质量前提下进一步压减至3个工作日。
三是认真执行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按照上级要求从20xx年4月1日起,我区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和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企业注销时,我局窗口不再收取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和报纸公告样章等材料。通过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落实了“宽进严管”的要求,建立了“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了一批,规范了一批,注销一批、吊销了一批,引导了企业诚信经营,净化了市场环境。
四是深化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区全面推行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按照省、市局部署,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核准或者总局、省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全部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五是开展了企业登记实名身份认证。20xx年x月起在全区开展线下实名登记,企业只需进行一次身份认证,即可在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各种政务服务事项,有效的防范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工商登记注册行为。
六是动态调整权力责任清单。去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进行了清理和调整。经清理,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共计xxx项,其中,行政许可xx项,行政处罚xxx项,行政强制xx项,行政确认x项,行政裁决x项,行政检查xx项,行政奖励x项,其他行政权力xx项。按照要求上报后,由区政府对外进行了统一公示。
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管制的前提下,按照国省市的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双告知、一承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使用等工作。在实行“先照后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快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为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我局根据《xx市xx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xx区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的x大项、xx小项项随机抽查事项,及全区系统企业抽查工作“六统一”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同时我们制定《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抽查工作分工,各负其责,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企业抽查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是实时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对重点商品和市场的监管。我们认真组织开展“春雷行动20xx”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共检查市场、商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xxx个次,捣毁制假窝点1处,牵头和协助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xx次。通过“摸、商、打、治”“四字法”工作举措既全面打击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又靶向查办了“大要案和典型案”,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达x件。其中万元以上案件xx件,x万至x万元以上案件1件,x万以上案件x件,个案最高处罚额度x万余元。查处涉及疫情防控案件x件,涉案口罩x万余只,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打击x件。
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疫情期间,涉及行政审批,一律放宽政策到位。全程实施行政许可“网上办”、“零见面”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全力优化食品生产经营、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行政许可服务措施,延长已经到期的相关许可期限,为xx实现“饱和”式复工复业创造了条件。截至x月xx日,xx共登记市场主体xx户,其中各类企业xx户,个体工商户xx户,农民专业合作社xx户,市场主体总量位居全市第一。实现企业新增注册资金xxx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注册资金xx万元;个体工商户新增注册资金xx万元。开展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满意度”活动。
二是规范了窗口建设。通过强化了业务学习,强化工作责任等措施,我们优化了登记流程,实现了办照提速,按照企业办照“零见面”、“最多跑一次”、“三天办结”的要求,提出“最多跑一次”的登记事项、“三天办结”的登记事项,为了力促涉企事项登记“零见面”我们从去年以来积极开展了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依托全省企业全程电子化系统进行登记,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线上办理体验感。
三是开展“政银合作”。全面实现“就近办、一次办、多点办”我局通过省局批准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在我辖区的网点,力促企业按自愿的原则为申请人无偿提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中所有登记业务的导办及咨询服务。
四是开展工商质进万企活动。去年底提出了优化政策环境、优化政务环境、优化服务环境、优化法治环境、优化人文环境的要求,开展了“工质进万企问计放管服”活动,以“问计与企、服务于企”为途径,以“讲精神、送政策、解难题、建机制”为主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企业,听取“放管服”改革意见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我们为了使辖区企业能够健康持续的发展帮助xx户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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