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汇报材料.12.20_保障性住房汇报

2020-02-27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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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关注民生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芦溪县住房保障中心

(2011年12月20日)

尊敬的夏主席,各位副主席、常委:

近年来,我们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力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构成,也包括在一些城市、林区、垦区、煤矿职工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自2007年以来,我县共投资7000余万元完成建设经济住房0.64万平方米72套,廉租住房4.18万平方米836套,棚户区改造面积达0.86万平方米,完成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1486户。截止目前,共解决了3758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现就我县2008年以来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1.2008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廉租住房建设任务为118套590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为3300平方米。县政府在丰泉村征地48亩用于新建保障性住房,取名惠民小区。当年实际完 1

成廉租房建设118套590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48套4270平方米,完成投资额达657万元。

2.2009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廉租房建设任务为359套,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为3000平方米。为满足各乡镇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我县投资1436万元分别在芦溪镇狮子岩新建廉租房30套1500平方米,上埠镇新建廉租房18套900平方米,宣风镇新建廉租房48套2400平方米,惠民小区新建263套13150平方米;投资170万元在惠民小区新建经济适用房24套2130平方米。目前,该批保障性住房均己竣工,其中三个乡镇单栋建设的廉租房已交付使用,24套经济适用房也已交付使用。

3.2010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廉租住房建设任务为359套17950平方米,实际建成408套20400平方米,分别选址于芦溪镇惠民小区、芦溪镇柳江花园、宣风镇红桥名居3处,总投资2244万元。其中柳江花园6栋192套9600平方米;惠民小区2栋120套6000平方米;红桥民居2栋96套4800平方米。目前,该三个项目均已完成主体施工,正在进行内外装饰工程,红桥名居于9月10日提前交付,用于安臵银河地质灾害受灾群众。

4.2011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廉租房建设任务为359套17950平方米,公租房建设任务为48套2880平方米,棚户区改造19户1300平方米。我县根据规划需要,确定分三个项目建设,即康馨花园3栋156套;新城小区1栋120套;紫珠花园5栋132套;48套公租房配建在康馨花园。其中:康馨花园(芦溪镇花生岭)新建廉租房156套7800平方米,配建公租房48套2880平方米,已办理项目报建所需各项手续,走完招投标程序,8月份开工建设,现

己完成三层主体施工;新城小区(上埠镇新街)新建廉租房120套6000平方米,已办理项目报建所需各项手续,走完招投标程序,7月份开工建设,已完成二层主体施工;紫珠花园(宣风生物产业园)新建廉租房132套6600平方米,已办理项目报建所需各项手续,走完招投标程序,7月份开工建设,现已完成五层主体施工。开工率达114%。

(二)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根据《芦溪县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施方案》及市政府下达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我县2008年共向989户2801人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24万,2009年共向1447户,3886人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64万元,2010年共向1448户3886人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63万元,2011年一至三季度共向1278户3324人发放租赁补贴118万元,四季度还将向1273户3297人发放租赁补贴39万元。

(三)棚户区改造情况

2010年,我县棚户区改造任务为38户0.26万平方米,实际完成38户0.44万平方米,全部采用货币化补偿。今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棚户区改造任务为19户0.13万平方米。目前,我县已完成拆迁面积0.42万平方米,拆迁户数达53户,已办理69套安臵房相关报建手续,走完招投标程序,完成三通一平,进入基础施工阶段。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部门支持,全力以赴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顺利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先后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部门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服务,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涉及县本级规费全部免除,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平台。

(二)科学选址,精心施工,努力把廉租住房建成优质工程。注重科学规划,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制定了我县“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根据建设规划,项目建设采取分散建设为主、集中建设为辅、插花建设为主、成片建设为辅的原则。在建筑设计方面,遵从“占地不多环境好,户型不大功能全,价格不高质量好”的原则,县住房保障中心通过设计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每一个单体建筑的户型面积、使用功能、外观造型、成本控制等进行综合考虑,既控制户型面积,又优化使用功能,同时还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建造成本。建设项目点多面广,布局上尽量靠近城区,兼顾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就业、子女教育、就医。

(三)阳光操作,规范管理,努力把廉租住房建成廉洁工程、责任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社会关注度高,建设任务重,时间要求紧,程序规定严,办理手续多。为了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把廉租住房建设成为优质工程、廉洁工程、责任工程,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明确提出了“把廉租住房打造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优质工

程、责任工程,让上级放心、让社会满意”的工作目标。严格工程建设管理,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管理制度、一套配套措施的“四个一”工作方法,并建立了项目工作组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的责任追究制。二是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县政府将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政府土地出让净收入不低于10%、住房公积金净收益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对项目建设资金严格实行“四专”(专款、专户、专用、专帐)管理,并要求县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确保资金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三是坚持阳光操作。严格按照保障性住房申领规定,对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严格把关,并严格实行了“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部门多,所需手续复杂,费用减免不能按省、市文件精神落实到位,造成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缓慢。

二是县财政基础薄弱,建设资金配套压力大,自2008年至今县政府配套资金无法到位,导致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缺口巨大,配套设施建设不能完成。

三是现有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为下属单位借用人员,均无编制,无办公经费,岗位不稳定,造成不能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省政府奖励资金不能奖励到位,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廉租住房定额面积50m/套不能满足我县低收入家庭居住需要,不久的将来,可能造成廉租房空臵的状况。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我县已纳入城市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各项工作已有序进行,下步我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继续推进工程建设。

(一)继续加大县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调控与监管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保证保障性住房各项工程顺利推进。

(二)抓好对已制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土地、契税、信贷、收费等方面优惠政策落实,努力减低承建工程单位的负担,通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绿色通道,形成合力推进工程建设。

(三)抓好工程质量、进度与工程后期分配入住等环节的监管,继续推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政策,保证入住居民住得起、住的稳、住得好。

(四)抓好建设资金的筹集与使用。除用好管好中央、省里下发专项资金外,做好自筹资金的储备与下拨,以保证资金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支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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