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市委常委会汇报_市委常委会汇报材料

2020-02-27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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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8.25”较大中毒事故暨安全生产相关

工 作 汇 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马玉龙

(2011年8月29日)

市委: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青铜峡市“8.25”较大中毒事故发生经过和善后处理以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情况作一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善后处理情况

8月25日下午6时23分,青铜峡市第三建筑公司在青铜峡市渭莎物流中心实施宁夏圣花米来生物工程公司污水管道改线和维修工程时,现场作业的1名工人下到新修的检查井内,准备打开与米来公司排污管道连接的洞口。在洞口打开约20公分左右时,少量硫化氢涌出,这名工人感到身体不适,就从井内上来休息,另1名工人又拿着钢撬下到井中,准备把洞口再往大撬,这时大量硫化氢已涌出,该名工人中毒后掉到井底,井口的工人看到后,先后有6人下去施救,都发生硫化氢中毒,旁边施工的挖掘机将井口挖开后,7人立即被120急救车送往青铜峡市医院抢救,其中5人抢救无效死亡,2人脱离生命危险。事发后,涉及本工程的青铜峡市第三建筑公司、青铜峡市渭莎物流中心、宁夏圣花米来生物工程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已依法被控制。青铜峡市、利通区市委政府分别成立了事故救援及 1

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分成五个工作组,对五名死者家属一对一做好安抚工作。截止8月28日中午12时,5名死者家属已全部与宁夏圣花米来公司签订了死亡赔偿协议,并全额领到了赔偿金,其中1名死者已于8月26日安葬。

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齐同生、自治区主席助理刘晓河带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安监、建设、卫生等部门,与市委书记白雪山,市领导赵永清、桂福田、李学文等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看望了伤亡者家属。在外地参会的吴玉才市长获知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打电话安排部署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今天下午,自治区事故调查组正式进驻青铜峡市,按照自治区张毅书记8月25日的批示和王正伟主席8月26日的批示精神,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开展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防范工作情况 根据自治区齐同生常务副主席、市委白书记在8月25日事故现场的重要指示,目前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召开会议,紧急安排部署。8月26日上午8时30分,李学文副市长主持召开了由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县两级公安、安监、工业、交通、建设、农牧、水务、交警、消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会上通报了8月份以来全区发生的3起硫化氢中毒事故情况以及自治区张毅书记、王正伟主席和齐同生常务副主席重要指示批示,传达学习了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加强硫化氢中毒事故防范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7]15

5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吴安委办发[2007]50号)文件精神,领学了市安监局印制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防范手册》中硫化氢理化性质及防范措施,永清副书记、学文副市长分别对“8.25”事故善后处理和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明确要求,强化防范措施。一是要求凡是与下水道、化粪池、污水处理等相关的工程立即停工自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能施工;二是要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将事故情况及两个文件精神层层传达到各生产经营单位、施工现场的每位施工人员、企业职工和群众;三是要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防范措施;四是要求全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安委办组成督查组跟进督查;五是今后凡是清理、维修排污管道、下水井等工程的,必须上报各级建设部门审批后才能施工。六是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污水处理、下水排污管道、沼气池等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如果再发生类似事故,先对有关领导停职,再进行事故调查,最后要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提高安全意识。一是市安委办紧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紧急通知》(吴安委办发[2011]65号),再次明确了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防范措施和监管要求。二是市安监局在吴忠日报、吴忠电视台全文刊登(播放)了宁政办发[2007]155号和吴安委办发

[2007]50号文件,向全市各单位及广大市民宣传自治区、吴忠市加强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防范的有关要求,正在加印1000份《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防范手册》,下发到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三是各县(市、区)每天都在当地电视台滚动播放硫化氢中毒防范知识,印制发放各类宣传单、手册,悬挂横幅等,进行了广泛宣传,各乡镇、村派技术人员,挨家逐户宣传和讲解沼气安全使用常识。市直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结束后,当天立即在本系统通报了“8.25”硫化氢中毒事故情况,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以多种方式开展了宣传活动。

(四)跟踪督查,推进工作落实。8月27日至29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合市监察、建设、环保并外请专家2名,成立两个督查组,分别对各县(市、区)、12个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督查,各县(市、区)都成立了以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检查小组,对辖区内容易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给水管网、污水处理、集水井、垃圾填埋场等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相关工程都已实施了停工自查,对有关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部分县级部门与管道施工和沼气使用农户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市建设局在事故当天以短信形式通知下属单位、房地产公司等企业对涉及污水处理工程全部停工自查,向260多家企业印发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155号文件,要求全员学习,并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市区停工的25处市政工

程进行了检查。市农牧、交通运输、工信、商务等部门都分别对本行业企业容易产生和集聚有毒有害气体的罐、管道、地下封闭料池及废水废气排污设施和沼气池等部位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紧盯企业限期整改。

三、暴露出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通过督查和日常检查,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还暴露出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清理、维修排污管道、地下封闭料池及废水废气排污设施存在的危险性认识不到,不制定施工方案和防范措施,随意雇用未经任何培训、无经验、不懂防护的农民工施工。个别企业同类事故反复发生,如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太阳山分厂项目施工工地发生2次高处坠落事故,发生2次水泥罐装车司机从罐装车上掉下来事故。

二是对一些化工、生物发酵、造纸等企业实施清污工程尚未制定严格的报批规定,造成企业既不进行气体检测,又不配备防护设施的情况下自行施工或外包施工,存在监管漏洞。

三是目前全市没有一家清理污水和维修污水罐、池的专业公司,一些中小宾馆饭店、物业公司和单位只能找个体户清理、维修集聚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化粪池、排污管道等,尤其是在受限空间作业,存在很大风险。

四是部分使用独立化粪池的单位和企业长期不进行清理,致使硫化氢和易燃易爆气体(甲烷)集聚,极易发生事故。

五是一些单位的施工资质管理不严,挂靠、借用资质现象常有,施工负责人不具备施工条件,这类工程的施工安全没有保障。“8.08”和“8.25”事故就是典型的例子。

六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足,安监系统专业人员缺乏,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执法需要。

针对以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从业人员不教育培训的严加处罚。

二是市安监局联合宣传部门依托吴忠市安全生产协会,成立安全生产宣教中心,承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以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三是成立清理污水和维修污水罐、池的专业公司,专门从事此类工程。

四是制定相关制度规定,按照属地、行业管理原则,对清污工程实行审批、委托或授权。

五是充实、壮大行业管理部门和安监系统监管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测检验设备,提高安全监管专业水平迫在眉睫。此建议在市委2011年第22次常委会上已经研究,建议加快实施。

六是有关部门要严加资质管理,对挂靠、借用资质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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