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学期高港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汇报(定稿)_规范教育收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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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秋学期教育收费工作汇报
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
(2011年10月10日)
教育收费作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坚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2011年秋学期我们又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巩固治理成果,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规范收费组织进一步健全
1.工作组织到位。我区成立了以监察、纠风办、纪委、物价、审计、财政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育收费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及时传达省、市、区有关教育收费文件精神,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强调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性。各学校、幼儿园分别成立了一把手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班子,确保收费工作规范,有序。
2.落实责任体系。我区落实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秋学期开学前教育局和全区各中小学校长签订了《规范收费工作责任书》,明确校长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推行“一岗双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育局出台了《高港区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切实做到“守土有责,责任到人”,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大投入,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
1.努力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一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和农村中小学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的督促检查。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免收寄宿生住宿费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收作业本费、住宿费。2011年春学期我区有7所学校有住宿生,按照文件精神926人享受免住宿费政策,财政拨付29.725万元。2010-2011学年,我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共1551人,金额232.65万元。涉农专业52人,补助11.44万元,其他贫困学生70人补助15.29万元。目前资金全部到位。
2.全面落实公用经费专户管理。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区财政局设立公用经费专户,专款专用。教育局根据学校预算按月上报公用经费拨付申请,财政局根据申请将经费从专户直接核
拨到学校账户,避免资金的截留与挪用。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教„2010‟273号)精神,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450元/生、中学650元/生。我区按此标准测算,需要公用经费1026.88万元,2011年部门预算中已安排公用经费895.67万元,我局已向区政府打报告追加中小学公用经费131.21万元,同时追加校舍维修费99.3万元。
三、明确要求,教育收费进一步规范
1.加大收费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校务公示栏、公示牌、校园网站等媒介广泛宣传规范教育收费的意义、政策、措施和成效,真正让学校收费规规矩矩,家长缴费明明白白,充分展示我区坚持依法办学、从严治教、规范收费的良好形象。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得到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2.加强教育收费公示。区教育局对学校的收费进行全程管理。各校严格按照《关于明确2011年秋学期市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泰价费„2011‟131号)文件精神,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各学校、幼儿园在学校的醒目位置,通过固定的公示栏,公布本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优惠政策和投诉咨询电话等内容,切实提高学校收
费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坚持长效管理。
3.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我区严格执行泰教监„2007‟5号文件,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范教辅材料征订行为。教辅用书实行“一教一辅”,学生自愿征订保险、优秀报刊。在我区各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共1059名,均随班就读,和我区学生一样享受免学杂费、免借读费政策,解决了这些新高港人的后顾之忧,增强他们对高港的归属感。
4.受理咨询投诉。我局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落实专人,开辟专线认真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对社会群众对收费问题的咨询和投诉,认真对待,及时复核、处理并反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处理,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实行“校财局管”,配合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调整,我区成立了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学校的所有收入及时缴入财政预算外结算中心,严禁学校设立小金库或搞体外循环。严格按照“校收、区管、校用”的基本原则,对学校的各项支出实行集中支付。在有效杜绝挤占、截留、平调、挪用学校经费现象的同时加大了对学校经费收支监管的力度。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规范收费责任意识,把教育收费情况列入校长和学校工作年终考核的范围,实行一票否决。每学期召开教育收费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布置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加强
跟踪督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了解家长、学生对学校收费的反映。畅通信息渠道,设立了行风监督举报电话,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学校的收费行为得到了及时有效的监控。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泰州市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等重大活动的开展,营造声势,形成集中整治的高压态势。开学初,我局共派出8个检查组深入全区所有的中小学、幼儿园检查开学收费工作。
四、改制到位,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
1.“四独立”学校改制到位。根据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区两所学校(实验学校和实验小学)已由公办民助性质清理规范为公办学校,并根据学校办学规模与适龄儿童居住情况重新科学划定学校施教区。从2010年秋学期起,不再收取培养费,从源头堵截了乱收费行为。我区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招生工作的要求,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招,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区教育局制定、出台《高港区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各学校按政策和要求招生,不得跨学区招生,不得以小学毕业成绩录取学生,也不得以“奥赛”等竞赛或获奖证书作为“择优”依据进行招生录取,更不得以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强化班”、“双语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分快慢
班。从秋学期开学工作检查的结果来看,各学校都严格执行《高港区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范招生,没有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已经不存在向学生另行多收费或高收费的现象。
2.食堂改制正在积极实施中。我区除高港中学、永安中学学校食堂后勤社会化,其余为学校经营,学校专人负责财务和成本核算,暑期我局安排专人对这两所后勤社会化学校的食堂收归公有的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和改制方案已报区政府,待区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教育乱收费是人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是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众望所归,采取各种修正与治理措施,促进教育的公平,从根源上制止教育乱收费。我们将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对于乱收费一定严加查处,真正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学校校长与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在发挥专门监管机构责任的同时,充分利用家长及媒体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努力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更加富有成效,全心全意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