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情况汇报_律师工作报告法律依据

2020-02-27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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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藏族自治州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情况汇报

海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2011年10月)

尊敬的各位代表:

首先我代表海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全体工作人员对各位代表指导视察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海北藏族自治州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向各位代表作简要汇报,工作不尽完善之处,望各位代表提出批评指正意见。

一、我州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 “民心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安排部署。州党政主要领导在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报告中明确要求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同时也积极主动地解决影响和制约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发展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州政府“十一五”工作总结报告中对我州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10年在编制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时,我州将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确定了预期目标任务,从而有力的推动了我州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一)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机构健全、人员编制落实。截止目前,全州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及律师事务所5个、公证处4个,其中州法律援助中心和海晏县法律援助中心是经过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2007年州法律援助中心被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门源、祁连、刚察是司法局行政部门内部挂牌设立。全州17名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人员。

(二)建立健全各级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服务网络、完善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机制建设。根据司法部的要求,我州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州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实施方案》要求,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0个,形成了州、县、乡、村(社区)四级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网络,消除了盲区,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全覆盖。

(三)法律援助接待大厅、“148法律热线”运转良好、效果明显。自2008年至今,我州已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大厅4个,使这项便民措施真正的落到了实处。“12348”法律服务咨询热线的开通,更加方便了群众,仅去年就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436余人次。

(四)法律援助经费基本落实。2005年以来,州及四县法律援助经费以人均0.15元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全部落实到位,实行专款专用。自2006年起省厅又给我州每年补贴了10万元左右的办案补助费用,累计近50余万元,较好地保障了我州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2011年,全州共拨付法律援助经费16.2万元。

(五)办案数量增长、质量提高。近年来,我州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逐年上升。2007年至2011年6月统计数字,全州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455件,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58件,免费代写法律文书1100份,义务解答来电、来信、来访5037人次,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700余万元,惠及群众达2000多人。公证机关办理公证1914件。同时,律师担任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34家,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助手。

(六)加大宣传力度。州县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新闻媒体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今年又与州祁连山报社、州电视台等媒体衔接,在祁连山报开辟法律援助专栏,每月一期,在祁连山报和电视台长期固定刊播法律援助公益广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二、我州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援助机构设置不统一;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援助中心机构动作不独立。州、县机构设置的规格和建制不统一,有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还有司法行政机关内部挂牌的机构。多数机构与律师事务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全州5个法律援助中心仅有17名人员,有的县仅有一名律师,要达到“应援尽援”的要求困难很大。

(二)法律援助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差。我州各法律援助机构普遍存在办公场所缺乏情况,有的只有一间办公室,有的在租赁的接待大厅办公。无档案室、资料室、会见室,办公设备落后,配备的大多是老旧电脑、无复印机、传真机等。缺少交通工具。不能满足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

(三)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够,办理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也存在问题。尽管我州对法律援助工作每年都进行宣传,但宣传力度仍不够,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度不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与“应援尽援”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案件质量也有待提高。

三、今后海北藏族自治州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方向 今后我州法律援助工作与律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领导干部对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由一般性工作认识向政府必需履行的重要职责的转变;二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由一般性宣传向广大群众广泛知晓,自觉运用法律援助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转变;三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律师由坐堂等案向走出去办案的转变。结合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政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知道什么是法律援助、怎样申请法律援助,特别是让那些贫困弱势群体,通过行使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突出重点,加强基层农牧区和城镇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职能作用,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以实现“应援尽援”为目标,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三)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能力,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一是要不断加大便民服务接待大厅等场所建设力度。二是要简化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程序,为符合条件的特定困难群体即低保人群和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可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四)切实改善法律援助中心的办公条件。结合中央支持藏区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积极申报立项,加强法律援助中心业务用房和基础设施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及律师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一是要完善业务学习和培训制度,着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政策、信息化应用、处置突发事件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二是要加强职业道德培养,引导律师等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奉献意识和群众观念,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三要紧紧围绕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工作任务落实。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规范案件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四要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五要积极申请“1+1”大学生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来中心工作,通过他们的传、帮、带进一步促进我州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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