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大科技园汇报材料_华师科技园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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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简介
1、华中师大科技园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是由华中师范大学、东湖高科集团、湖北万豪置业,共同出资3000万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园 是东湖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的重点工程之一,也是“武汉·中国光谷”的重要组成部分。园区一期规划用地面积600亩,二期用地480亩,科技园依托开发区的创业文化和政策资源,利用开发区的配套环境和服务。通过滚动开发并配合开发区招商引资,目前园区公司和入园企业累计 完成基本建设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建成各类厂房及研发基地20多万平方米。公司本着“诚信、务实、高效”的工作方针,使科技园真正成为了高新技术企业 的培育基地、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基地、制度创新的试验基地以及项目评估筛选中心和融资中心。建成了集研发、生产为一体的多功能、高质量、规模化产业园区。
2、华中师大科技园还有两个直接投资的公司:
一是武汉数字媒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这是一家以数字媒体技术为核心的高科技企业。公司于2006年由华中师范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武汉华中师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和武汉软件产业基地有限公司共同投资5000万元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成立。
二是和武汉长城创新科技园共同投资100万元成立的湖北国知专利创业孵化园有限公司,这是一个专利技术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专门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批准的首批“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试点基地“湖北省专利创业孵化园”的建设、管理和经营任务。
3、华中师大科技园分为校园周边孵化器,科技园研发区和产业区三部分,校园周边孵化器依托学校资产公司管理,建有孵化器4万多平方米,主要集中在IT产业。
4、科技园公司孵化研发区自有用地103亩。
5、产业区已入园企业:武汉光谷鸿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电子有限公司、湖北长江电气有限公司、武汉昱晟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中冶南方(武汉)自动化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消费电子开发有限公司、武汉船舶设计研究所氧业中心、奋进智能机器研究所、武汉光元科技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还有NEC移动通信 有限公司、韩泰克(武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哈威特光电技术(武汉)有限公司,PUNO设备有限公司等知名外资企业。
二、最新进展情况及主要特色
1、华师科技园投资的武汉数字媒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就是以华中师大数字媒体技术中心的研究生科研团队为技术核心力量的高科技企业。公司致力于 角色动画的创意、策划与制作,包括数字二维动画、三维角色动画、建筑漫游动画、虚拟现实与模拟仿真、影视后期特效、电视栏目包装、企业形象设计、商业宣传 片、动画职业技能培训、游戏、手机动画及流媒体等领域。公司的主要技
术如:网格渲染,新型的逻辑动漫制作手段,虚拟现实技术(又称灵境技术,渲染技术)等,已开发的拥有自主产知识产权的项目有:教育动画片《孔子的故事》及民族产业数字化影片《数字武当山》、三峡库区考古片《三峡文物大抢救》;古代天文知 识片《一年之际在于春》和由国际动漫大师Cliff领衔制作的好莱坞动画大片《7摄氏度》等。公司还承接各种2D及3D影视动画制作项目工程。这是一个 产、学、研和市场化结合的成功范例。
2、科技园公司自建孵化楼2万平方米作为文化产业创新基地。
华中师大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是由文化部、湖北省文化厅与学校合作共建的中部地区首个集产、学、研一体化的开放型研究机构。中心依托学校及各级 政府部门的指导,加强与国内外文化产业研究实体以及企业界的合作,主要进行文化及其产业化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法规、文化企业发展战略研 究,文化管理和开发经营高级人才培训,以及文化产业项目的创意、评估、开发与管理,努力形成高校与文化企业组织产、学、研相结合。专业特色和研究方向:文 化产业理论研究,农村和农民文化研究,文化体制改革研究,当代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科技应用研究,文化会展产业研究,文化资源开发研究。
建设目标与远景:建设理论研究、理论创新与文化工作实践双向沟通的平台,建成一流的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咨询服务中心、人才培养(培训)中心,特 别是对社会所需文化产业经营人才的培训,努力培养具有高素质的、复合型的、一流的文化产业人才,以满足当代社会对高层次文化产业人才的需要。
3、发挥国家大学科技园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桥梁作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为发挥国家大学科技园推进科技创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大学生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独特作用,几年来我们尝试做了一些工作:
(一)积极协助学校对大学生开展创业教育;
(二)创造条件让大学生在科技园创业;
(三)向各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与就业岗位;
(四)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培训。
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一)加强同所在城市各高校就业部门联系;
(二)扩大宣传,增强吸引力;
(三)提供孵化场地;
(四)设立创业基金。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一园多校”的局限。
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成立时就是按一园多校的模式组建的,包括:华工、武大、华农、理工大、华师、长城共6个园区。科技部、教育部于 2001年5月发文认定了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为首批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由于当时华工、武大、华农3个科技园已成立,所以文件名单中只提到了上述3个 园区。2003年科技部教育部联合组织了对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整本验收,各科技园均通过开发区报送了验收材料,并整体通过了验收。但两部委并未重 新发文进行增补,而是随后由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详细的名单,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包括华科大、武大、华农、理工大、华师大,“一园多校”模式 分别成立了六个不同的企业实体(公司法人),各大学园分散建设带来规划协调性差,资源合力形成不够。另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 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经科技部和教育部认定的科技园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当初是以“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名义申报 的,2008年教育部、科技部下文仍按原名称认定,目前各大学园公司以各自名义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还没有协调到位,各大学园公司争取和申报国家产业支持 项目时也遇到困难,多次错失机遇。甚至多次错过参加国内交流会议和国际信息交流的机会。税务部门对此要求补充正式文件依据。请求开发区补充完善理工园、华 师园、长城园为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固组成部分的有关手续,并协调税收优惠政策。
2、支持政策落实不够。
大学科技园的建设曾经受到省、市政府的政策鼓励,包括建设用地相关政策的支持等。但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的落实不够,主要是两个阶段的税收问题。一 是2008年1月1日以前,省、市政府支持的比照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没有完全落实,特别是园区企业进行了征地、拆迁、代建、代政府招商,园区内场房 出租等收入呈复杂化的状态,不能完全符合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的标准,税务部门在征收和稽查的过程中提出的标准,和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协调的意见差别很大,和外 地大学科技园企业享受的政策也有差距,有些问题还没有最后解决。2008年1月1日以后,执行科技部教育部认定大学科技园资格,“一园多校”的问题还没有 最后取得明确的意见。
3、园区土地建设指标偏低。
大学科技园区建设初期的采取“低密度、低容积率”,提升了环境建设标准,在取得了很好景观效果的同时,也造成了土地浪费,现在按照国家集约用地的新要求,大学科技园区的建设用地还有一定的富余空间。但是建设指标偏低,希望适当调整提高。
4、风险投资机制建设不够,支持园区小型科技孵化企业进行融资的功能发挥不好。大学科技园区在发展战略上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建立风险投资机 制,筹集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园区科技孵化企业融资进行开发,这不仅是承担促进科
技产业化的社会职能,同时,更是科技园本身寻找发展机遇的重要渠道,是发展 的后源。但目前各园区企业一是缺少必要的风险投资基金的积累,二是没有相应的配套金融政策,三是缺少政府的必要支持。
5、各大学园分散建设带来规划协调性差,公共设施重复建设和利用率低,建设成本上升,各大学科技园负责园区公共设施的维护,财务和人力支出不堪重负。华中师大科技园孵化研发区自有用地北边,有一段不通车的道路被作为社会临时停车场已经3年,严重影响华师园及周围环境。
6、各依托大学的学科优势、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高新技术产业基础不同,造成了各大学科技园发展的不平衡;同时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与外部产 业的结合协调不够,学校与资本市场对接不够,加上目前教育部对学校的产业投资有严格的限制要求,影响学校产业做大做强,导致入园企业减少,成果转化不够。需要建立创新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使学校的科研成果与产业的市场发展方向及资本市场有机融合,充分发挥科技资源的优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