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保险试点工作汇报要点_扶贫特惠保险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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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汇报要点
我县已被国务院确定为甘肃省的新农保试点县,按照总体要求新农保管理经办工作起步必须要高,一开始就要实行信息化管理。
主要政策精神。农村除在校学生外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人必须参保缴费,个人按年缴费根据经济情况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缴费档次,省级财政每年按不低于30元给予补助(进口),年满60周岁时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另外,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承诺再补助5元和6元,合计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66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村集体补助资金;其他经济组织资助资金;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利息收入等。对农村重度残疾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市、县财政负责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额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县级统筹、乡级管理、村级协办。
2009年我县的基本情况。16周岁至60周岁人数34.6万人(含在校学生2.064万人),省级财政应给予进口补助至少976.08万元,60周岁以上的人数6.53万人,国家财政应给予出口补助6.53×55×12=4309.8万元,新农保试点上级财政每年给予我县的补助资金至少为5739.6万元。农村16—60周岁的五保供养人员人,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补助,应配套万元;农村重度残疾人 人,县财政按照补助50元的标准计算,应配套 万元。
实施这项工作的初步计划:
1、机构与人员配备。各村都要设立社保协办员,协助各乡镇办理所在村社的应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以及符合领取待遇人员的上报、审核与发放,各乡镇要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并配备专人(参保登记与资金收缴、个人信息管理与统计、待遇审核与发放3人),全县共计84人。县社保部门应配备政策指导与业务经办2人、个人信息管理2人、负责全县的网络管理与应用1人,基金管理会计与出纳2人,专职业务负责1人,共计8人。
2、网络建设。新农保按照要求必须建立专网、配备专机,每村应配备1台(284台套),各乡镇应配备(56台套),县社保部门应配备5台套。
3、资金管理。各乡镇分别设立基金收缴专户(进口),和待遇发放专户(出口),县财政分别设立基金管理专户和基金拨付专户。
4、办公场地。县乡村各自解决。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