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乡司法行政工作汇报_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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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乡二○一一年司法司法行政工作汇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对莅临我乡检查指导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根据区司法局的安排,我就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我乡地处甘州区城北20公里,东南与三闸镇接壤,西南顺沿黑河与乌江镇隔河相望,北靠合黎山,行政区域面积24.5平方公里。全乡辖4个行政村,39个合作社,1880户,7487人,耕地面积11609亩,人均占有土地1.55亩。
2011年,我乡司法行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创建标准化司法所为工作目标,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着眼基层,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创建“平安靖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中的职能作用。
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一)、加大投入,队伍建设不断规范为适应新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出现了多发性、多样化的状况,基层调解队伍却长期存在着人员变动过快、素质偏低、兼职过多、年龄老化、司法所力量薄弱、调解工作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我乡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效能,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了大力支持,抽调业务精且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司法所队伍。目前,司法所有专职工作人员6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5名,法律专业3人,配备1名所长,并享受副科级待遇。除了配强配足工作人员外,我们还加强了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办公室,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130平方米,配备了电脑、档案柜、办公桌。同时,区司法局还为我乡配备了司法专用车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强化宣传,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的启动,在总结“五五”普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六五”普法对象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并制定了《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依法治乡成员单位的考核力度。二是坚持利用每周一、三、五早晨的学习时间,对全乡领导干部进行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重点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至目前,共组织专题学习10场次,累计学习500人次。三是结合三月综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专题时间,由司法所牵头成立法律服务小分队,广泛开展“送法进农户”、“送法进学校”等活动,并深入各村社、各学校,采取图片展览、专题讲座、办黑板报、书写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办综治信息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书写固定性标语5条,悬挂横幅4条,张贴标语200余条,开展群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次。在乡政府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拨付4000余元印制了“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宣传牌和反邪教警示宣传材料。同时,在巩固去年法制长廊创建的基础上,今年又新创建法制宣传长廊2个,法制一条街1条,发放道德框进农户80户,发放普法资料袋80个。四是开展乡干部进村入户,利用各村社召开社员会和民情恳谈的机会,大力宣传群防群治的重要作用,对法律、法规普及情况进行调查走访,深化了法制宣传效果。通过深层次、广角度、多措施的宣传教育,全乡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觉参与综治工作的自防意识明显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以人为本,调解基础不断夯实
我们以乡情为立足点,以维护平安稳定为出发点,坚持“依法调解、平等自愿”的原则,努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化解工作,筑牢“第一道防线”,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2011年,我乡对10名调解员进行了为期四天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要求、注意事项、工作方法与技巧、案卷制作等进行了详细讲解,从而使调解员对人民调解的性质、任务、工作原则、工作纪律等有了全面的掌握,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技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机制。首先抓好信息预防。动态掌握不和谐因素,第一时间化解民间纠纷,使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其次是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建立台帐,每月开展一次“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建立纠纷档案,进行了疏理分类,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再次是对矛盾纠纷实行上下联动、分级调处,建立“联络互访”机制,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三是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我们以创先争优破解难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抽调得力人员对重点村社、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排查,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把矛盾解决在了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筑牢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至目前,全乡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2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3件,邻里纠纷15件,合同纠纷2起,损害赔偿纠纷7件,房屋纠纷2件,土地纠纷2件,道路交通纠纷2件,其他纠纷39件。调处82件,成功调处80件,调解成功率97.6%。通过回访,未发现一起调解成功的纠纷复发,有效的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是推行“个案补贴”,助力人民调解。为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充分调动基层调解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化解、定纷止争的作用,按照“个案补贴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各村人民调解员调解的各类民调案件,按照主要事实清楚、调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得当、调解文书制作规范、并达到案结事了”的标准,报区司法局审核批准,实行“个案补贴”。2011年,我乡共发放2010年度“个案补贴”金额4700元。
(四)、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区司法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区矫正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安”的要求,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帮扶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公益劳动、走访帮教等活动,帮扶工作效果明显。至目前,全乡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5名,已解除矫正2名,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名。同时、补充完善了登记建档、建章立制、建立网络等基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社区矫正工作不断趋于规范。
对全乡近五年的16名刑释解教人员和4名吸毒人员进行走访帮教,建立完善了重点人员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成立了由乡、村、社及家庭组成的“四位一体”的帮教小组4个,不定期进行帮教,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做到从思想上转化,精神上鼓励,生活上照顾,使他们树立起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决心,让他们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鼓足了生活勇气,确保了社会稳定。年内无重新犯罪和失控脱管现象。
三、亮点工作
在各村、学校、企业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并向“民主法治村”和“法制宣传一条街”群众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至目前,全乡共创建法制宣传长廊4个,法制一条街2条,发放普法资料袋140个。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一年来,司法所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业务部门和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是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三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须进一步加强。今后,我们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我乡司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乡经济社会的和谐、健康、快速发展再添新功。
一是继续狠抓“大调解”机制的落实。切实加强全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及时性和实效性。
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继续抓好传统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的同时,认真做好每次活动的总结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提高普法工作效率。
三是继续加大对村调委会成员的培训力度,完善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制度。预计在明年开展3—5次集中培训,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四是深入开展法治乡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构筑法治阵地和载体,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五是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工作。密切关注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并定期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
六是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制度。加大同帮教相关部门的协调,使安置帮教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七是继续打造法制宣传这个工作亮点。在工作中不断开拓创新,利用亮点工作带动其他工作,使各项工作获得较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