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进展汇报_水利普查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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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进展汇报
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月25日全省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暨现场交流会召开后,我市认真贯彻 厅长讲话精神,扎实落实清查登记阶段各项工作,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介绍学习好的经验和做好 全省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暨现场交流会结束后,我市立即组织召开全市水利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向各县(市、区)传达全省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暨现场交流会议精神;并在会议上通过幻灯片的形式,介绍了各市州在水利普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好,以提高全市水利普查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执行力。
二、抓制度规范,确保普查质量
为做好此次普查工作,我市一是落实责任考核,将2011年水利普查工作列为市县两级政府与水利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市县水务局在年初工作会议中均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将水利普查工作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二是实行市县两级水利普查办公室主任例会制度,及时安排部署省普查办部署的各项水利普查工作任务,并对各项任务提出了具体的时间节点要求。三是细化方案,完善制度。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我市编制完成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实施方案》,全面指导我市水利普查工作。市普查办还制定了普查办工作制度、质量控制及成果抽查验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普查办工作例会制度,进一步规范水利普查工作;严格落实《甘肃省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做到普查经费专款专用。四是科学谋划,责任到人,明确了工作内容,细化到每个普查员的具体普查内容、填报时间等各项工作。五是实施水利普查工作不定期督查,建立了市县两级普查办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普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三、抓资金保障,为水利普查提高硬件支持。按照此次普查任务的要求,市县两级均编制了普查经费预算报告,并上报同级财政和当地政府,共申报预算经费990万元,市县两级普查办积极向政府汇报,在落实财政经费125万元的基础上,水利部门为满足普查需要又自筹资金60余万元用于县级普查培训、宣传、办公设备购置、普查表印制等,基本满足了现阶段普查数据处理硬件环境配置要求。
四、抓宣传动员,促全社会广泛认知。
为了进一步营造全市水利普查宣传氛围,提高全社会参与水利普查意识。市普查办编制了宣传方案,市县两级水利普查办按照宣传方案,与各新闻媒体密切合作,通过举办展览、开通网站、散发宣传品等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用各种方式,积极主动宣传水利普查的重要意义。一是通过信息上报形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每月坚持旬报制度,规定每个普查组每月上报一篇信息,截止目前市县两级已报送信息40篇;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在酒泉日报刊登宣传水利普查的局长访谈录和致全市水利普查对象的公开信;开辟水利普查知识专栏,每周刊登一期水利普查知识百问;市县两级电视台分别在地方新闻节目前播放水利普查宣传标语,并对每期水利普查培训班进行新闻报道;三是通过标语、传单、报道等方式进行水利普查宣传,全市范围内共悬挂横幅86条,张贴标语1200条;四是利用市水务局水利网站和县区电子屏循环播放水利普查时间、内容、进度等工作信息,形成多样的各种宣传方式,为酒泉市水利普查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及时确定普查对象。
清查主要目的之一是搞清普查对象,所以防止遗漏是首要任务,我市采取实地排查和名录比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查漏补缺。由各县的普查员按照划定的清查路线实地走访,进行重点调查,做到按顺序、不遗漏、不重复。目前,全市各专项清查对象名录填报工作已全部完成,共确定清查对象20965个。其中:行业能力专项确定清查对象617个,其中机关单位7个,事业单位79个,企业70个,社会团体397个,乡镇水管站64个。地下水取水井专项确定规模以上机电井12505眼,地下水水源地4处。经济社会用水专项确定清查对象1521个;灌区专项确定清查对象27个;河湖开发治理专项确定清查对象76个;水利工程专项确定清查对象5204个,其中水库工程83个,水电站工程62个,水闸工程4759个,堤防工程127处,农村供水工程157个,引调水工程9处,泵站工程5处,塘坝工程3处。
六、及时开展台账建设。经济社会用水和河湖开发治理两个专项普查中的台账建设任务全面展开。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台账建设技术规定》的要求,经省、市、县三级普查办审核确认,酒泉市经济社会用水清查对象共确定1449个,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户700个;灌区23个,其中万亩以上灌区21个,万亩以下典型灌区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63个;公共供水企业13个;工业用水户211个,其中规模以上用水大户58个,规模以下典型用水户153个;建筑业和第三产业用水户439个,其中:建筑业典型用水户35个,第三产业用水大户73个,第三产业典型用水户331个。确定河湖取水口台账建设对象共47个,其中,万亩以上灌区取水口44个,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以上非农业用途取水口3个。2011年1月1日起各县(市、区)已将台账表及辅助表下发到各用水户单位,并将责任落实到各普查员,由普查员分片负责,督促和检查用水户台账数据的获取和记录工作。普查指导员负责台账建设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工作,确保台账填报责任单位及时、准确、全面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七、及时完成清查表的印制与填报。为保障水利普查各时间节点的要求,我市及早安排,由各县级普查办统一印制下发清查表、普查表。目前,我市7县(市、区)纸质清查表填报工作基本完成。共下发和填报清查表5493份。县级纸质清查表填报工作基本完成,正在抓紧开展内业审核汇总工作,与省普查办虚拟专网的连接测试工作全面完成,5月底前即可完成清查表的网络直报和市级审核工作。
八、各专项清查工作完成情况
1、水利工程专项: 填报清查表1312份。目前,全市水利工程的清查登记工作已完成,清查表的审核工作同步进行,预计将在5月17日可完成。数据录入工作已全面开始,但由于水利工程量大、类型多,所以数据录入工作相对缓慢一些,预计将在5月20日左右全面完成。由于在水利工程普查说明中,窖池工程是指采取防渗措施拦蓄、收集天然来水,用于农业灌溉、农村供水的蓄水工程,我市水窖工程全部是引入地表水用于农村供水的蓄水工程,所以本次不在本次清查范围之内。
2、经济社会用水专项:共清查对象1521个,填报清查表880份。内业审查工作将于5月16日完成。
3、河湖开发治理专项:共清查对象76个,填报清查表64份。内业审查工作将于5月16日完成。
4、行业能力专项:目前7县(市、区)行业能力纸质清查表已全部填报完毕,共填报清查表617张,调查清查对象617个。内业审查工作将于5月16日完成,临时机构代码已全部下发到各县(市、区),共下发临时机构代码280个。5月20日前县级清查表网上录入工作即可完成,5月底争取完成市级审核工作,并上报省普查办审核。
5、地下水取水井专项:七县(市、区)均已完成清查表的填写回收工作,共回收清查表2526张;共确定清查对象13527处;审查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中,其中瓜州、玉门、敦煌、肃北等四个县(市、区)已完成了清查表的审核工作,肃州区、金塔、阿克塞等三个县(市、区)正在紧张的审核过程中;网上录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5月中旬可完成录入工作。
6、灌区专项:共清查对象27个,大中型灌区21个,小型灌区6个。各灌区普查员采取档案查阅、实地访问、现场测量和工程勘察的方式,对灌区的数量和规模逐个清查,对基础名录底册进行再复核,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根据现场清查的结果,完成了灌区清查表(Q701)的填写工作,全市共填写灌区清查表24份。市级普查办还将跨县的昌马灌区相关数据进行了审核,全市的清查审核工作已于5月13日全部完成。网上录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5月中旬可完成录入工作。
存在的问题
1、阿克塞县、肃北县县域内的河流名称与网上上报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河流名称不一致或由于没有具体坐标位置指示,无法确定具体指哪条河流。
2、为保证水利工程普查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建议省普查办对水利工程专项中的省疏管局管辖下的双塔灌区、昌马灌区、花海灌区在普查阶段工作进一步加强协调,以确保水利工程普查工作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