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岩尘专项检查活动汇报材料2_内调煤专项整治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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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 开展矿井煤(岩)尘防治专项
检查活动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玉龙煤业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来矿莅临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14年以来矿井的基本情况及矿井开展煤(岩)尘专项检查活动以来的工作情况向各位做一简要汇报。
一、矿井基本情况
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位于右玉县城东南30km的元堡子镇辛屯村南,行政区划隶属于元堡子镇管辖。交通方便,有简易公路直通右玉—山阴公路。东南距同蒲铁路岱岳站30km。
2009年8月17日山西省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18号文件批准将原山西右玉南阳坡西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吐儿水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整合,整合后经省工商局核准企业更名为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行政区划为朔州市右玉县元堡镇,全矿在册职工473人,法定代表人为边江,企业股权结构:集团公司为51% 张月胜49%,井田面积为5.5593m2,保有储量6870万吨,生产规模120万吨/年,煤矿服务年限为15.1年。依据2013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77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0.72m3/t为瓦斯矿井,批准开采9#—11#煤层,矿井现开采煤层为9#煤层厚度10—12m,属工业用煤,煤尘具有爆炸性和自燃发火倾向性,矿井设计涌水量为1800—2000m/d,实际涌水量为272—275m/d,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等级为中等,2012年被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评为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矿井井田开拓为斜井开拓,井下生产系统为一个回采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采掘均实现了综采、综掘作业,采煤方法为走向长臂,采煤工艺为综合机械化采煤,巷道支护方式为锚杆配合锚网支护,矿井的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矿井安装两台FBCDZ-NO23型防爆对旋轴流式主要通风机,电机功率2×185kW,一台运转,一台备用。综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工作面配风量960m3/min,掘进工作面采用FBDNO6.0型对旋轴流式局部通风机,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和“三专”两闭锁,风筒全部使用阻燃风筒,配风量为540 m3/min。井下按设计和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了风门、调节风窗、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矿井总进风量3495m³/min、总回风量3560 m³/min达到了设计要求;综采工作面实现了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采用局扇压入式通风;配风量符合设计要求。主通风机通过反转进行反风,经反风演习能够在10min内进行启动,且风量符合要求。矿井的主要运输系统为胶带运输,材料运输为轨道运输,井下运煤为胶带、运料为轨道,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现已全部安装验收,现运行稳定可靠。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2012年7月14日以晋煤办基发[2012]836号文件对我公司的竣工项目进行了验收批复,2012年11月1日省国土资源厅为公司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0041775。2012年10月29号省煤炭工业厅为我矿颁发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为:201406232033,2012年12月13号省煤矿安全检察局为我矿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晋)MK安许证字[2012]X087Y1,2013年1月4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我矿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按照复工复产验收程序、标准向县局上报复工复产请示已由2013年1月14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并下发了右煤字[2013]16号关于对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复产的批复,我矿转入生产矿井。
二、接市局以朔煤发{2014}256号转发省厅晋煤办明电[2014]第42号《关于开展全省煤(岩)尘防治专项检查省级督查的通知》开展的专项检查活动以来的工作情况
为认真吸取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粉尘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局转发关于省厅《关于开展全省煤(岩)尘防治专项检查省级督查的通知》晋煤办明电[2014]第42号文件要求,矿我开展了煤(岩)尘自查自检专项活动,活动以来特别是针对井下作业场所煤尘,有效的治理了煤(岩)尘安全隐患,矿井作业场所工作环境和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得到了改善。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工作,我们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于8月30日深入开展了煤(岩)尘专项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及整改情况作如下报告:
1、成立了煤矿作业场所煤(岩)尘危害防治自检自查领导小组 组 长: 周立举 副组长: 程长青 郭全年 成 员: 贾拯 冯艳龙 常永军 杜海平 柴生 魏正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通风科,魏正才(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2、按照文件要求,我矿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可自检自查工作
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特别是防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并按照制度规程严格执行。
防尘防护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有效,是否进行了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生产设备、通风设施、除尘设备等设备设施的投入、运行情况;所有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生产区域的温度控制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
法人代表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是否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是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害程度和防爆措施。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制度;防尘降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是否编制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配备了相应器材;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
三、通过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1.我矿就已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建立了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责任制、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治理制度,并与今年按照新的国家、省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已按照新的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并落实。
2.防尘防护安全设施全部完善,安全可靠有效,矿井通过了山西乌龙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卫生现状评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合格。
3.矿井的生产设备、通风设施、除尘设备投入、运行情况正常,能满足生产需要;所有电气设备符合规定要求;生产区域的温度均没有超限,符合规程要求;煤矿按照标准每个月对从业人员发放了防尘口罩,并要求从业者正确佩戴,否则按“三违”行为进行处理。
4.法人代表人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根据粉尘爆炸的条件,采取了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5.按照标准设有粉尘检测工6名,并按照要求每周对隔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6.我矿利用每月职工大会培训进行专题讲座,利用宣教片、黑板报、期刊等广泛宣传粉尘的危害性,大力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使职工了解本矿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害程度和防爆措施,提高我矿广大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通过自查,决定在日常安全培训中向从业人员灌输有关粉尘危害及危害后果的常识,强调搞好粉尘治理的重要性,并在井口醒目位置设置了公告栏,同时在井下各作业地点设置了职业危害警示警标。
7.井下采区之间,采区进风巷和回风巷均安装了隔爆设施,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防尘管路全部按照标准铺设到井下所有可能产生粉尘的地点,定期对主要巷道帮壁粉尘进行了冲刷;采掘工作面都已建立了综合防尘系统,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道安设了两道防尘水幕,各车场转载点均安设了防尘喷雾装置,防尘效果良好。防尘降尘设施能正常使用运行。
8.煤矿按要求编制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了模拟应急演练,并配备了相应器材,我矿通过此次自检自查工作,所有问题已经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提高了我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水平。
以上是我矿接市局以朔煤发{2014}256号转发省厅晋煤办明电[2014]第42号文件开展的煤(岩)尘专项检查活动以来所做的工作情况,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经验和意见,以便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当中逐步完善。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