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屯镇原民师工作养老补贴发放汇报材料_河南省原民师养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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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屯镇中心校
关于原民办教师(下方公办教师)养老补贴发放工作的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
麻屯镇原民办教师(下放公办教师)养老补贴阶段性发放工作已经结束。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我镇认定户籍在本镇的民师411人,外县区委托认定89人,截止2013年8月31日,全镇已满60岁且符合认定条件的143名原民师(下放公办教师)的养老补贴已经发放到位。现把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全镇原民办教师(下放公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会议
根据豫教人【2012】182号、教人【2012】1196号文件、孟教【2013】39号、麻政【2013】14号等关于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麻屯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中心校,中心校具体负责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的开展。3月15日,在镇中心校召开全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县和镇关于此项工作的有关文件,并对此项工作作出安排。全镇民师共有500余人出席会议,并发放表册600余份。
二、个人申请阶段
3月16日至4月6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向镇中心校提交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能证明其原民师身份和教龄的有效原始证件、材
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表册,并签名、按手印。共收到申请表册份。
三、镇初审阶段
4月7日至4月10日,镇中心校组织专门人员,分别集中在全镇8所小学,对申请人的身份和教龄情况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笔录。4月11日至4月24日,在申请人的任教地学校,对其身份和教龄进行为期两周的公示。经公示,全镇民师的身份和教龄均无异议。然后,把申请人的有关资料提交镇派出所和综治办进行违法犯罪记录的审查,结果全部通过。最后由镇中心校确定申请人的身份和教龄,并出具结果确认书。
四、县复审阶段
4月底,镇中心校把户籍本县外乡镇的18名民师的档案材料转至相应乡镇。
5月中旬,镇中心校把外县区委托认定的89位民师的档案材料经县教育复审后转至相应县区教育局。
6月15日,县教育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我镇民师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后,中心校对复审结果进行为期两周的公示,公示期为6月16日至6月30日。
五、发放审核阶段
8月底至9月初,县人社保中心和教育局对民师对象中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进行核查,我镇查出17人,镇中心校根据省和县有关文件精神及教育局的安排,通知这17名申请人,取消其民师补贴的享受资格。至此,我镇共有394人获得民师养老补贴资格。
六、发放阶段
10月11日,县社保中心派专人到镇中心校发放民师养老补贴,镇中心校及时通知和安排有关人员(截止2013年8月31日已满60岁的申请人)共143人到中心校领取存折,所有存折已经领取到位,其中3人因信息错误金额尚有出入,情况已上报教育局,等待纠正。
麻屯镇中心校
201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