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福乡实施“两纲”工作情况汇报_实施两纲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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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福乡实施“两纲”工作情况汇报
自2001年以来,我乡认真组织实施了《岳池县妇联发展纲要规定》和《岳池县儿童发展纲要实施规划》。在进8年的贯彻实施“两纲”过程中,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职能,按照岳池县“两纲”实施规划的总体要求,努力协调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了大量工作,现将近几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重视,确保确保工作落实。
1、为了保证“两纲”工作的正常开展,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两纲”工作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2、建立了妇幼儿工委成员及成员单位的各项制度,做到了制度上墙,如《妇儿工委成员目标责任制度》、《妇儿工委办公室管理制度》、《齐福乡妇幼儿工委办公室工作职责》、《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齐福乡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办联络员职责》等一系列制度,并将其列为乡、村干部绩效考核当中,行文下发给每个乡、村干部,确保了工作正常开展。
3、将“两纲”工作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重中之重,在全乡开展以“创业模范”、“劳动模范”、“技术专家”主讲的各种创业、就业培训,引导妇女创业、就业。
4、建立健全两纲监测数据评估机制。将实施“两纲”监测统计工作的各项指标分解到乡各村、单位,由乡妇幼儿工委办统一收取、整理、评估、上报。
二、做好宣传,营造气氛。以党委政府牵头,动员干部、党员积极做好“两纲”宣传工作,做到了法律知识、保健知识人人皆知。在全乡开展了“送法下村”、“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讲座”、“计生服务月”等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面和自身保护能力。
三、认真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1、乡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和涉及“两纲”主要指标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在全乡五个(天台办事处、白马村学校、齐福小学、乡政府、胡家坪活动室)集中点开展妇女健康检查。乡妇联与计生办配合利用赶集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妇女健康知识咨询服务。
2、组织各村妇女干部和村医生参加了“降消项目”培训工作,提高了村干部及村医的医德能力。
3、每年都在全乡开展了结对帮扶工作。每名干部或党员帮扶一名贫困生或者留守儿童,几年来,全乡机关干部与党员、村干部共结对帮扶共结对500余人,并帮助其家庭发展生产,为家庭办好事实事。
4、利用各种会议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做好了妇女与法律保障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二是依法保护妇女在婚姻家庭和社会中享有平等的权利;三是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犯罪活动;四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五是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5、近年来,乡党委政府积极支持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确保乡人大代表、党员代表的比例达到25%以上,做到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及管理的程度提高。
7、做好妇女儿童与环境保护工作。一是贯彻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二是为妇女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三是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新型家庭;四是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创造适宜的人居环境;五是确保妇女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四、“两纲”主要目标进展情况及达标分析和判断
根据妇女儿童纲要监测实施统计年度分析,2000年以来,我乡“两纲”目标实现情况进展良好。从《两纲》实施情况看:涉及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儿童与健康、妇女儿童与教育、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妇女儿童与环境、妇女儿童与社会保障等七个领域共134个监测指标;从收集上报指标数据来看,我乡妇女儿童整体状况发展较好。
(一)经济实力增强,为妇女儿童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几年来,我乡人均生产总值由上年的1551元增加到4954元,增加了3003元,增长193.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317元,增加到2008年的4139元,增加了2822元,增长214.2%。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为市妇女儿童的进步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发展条件。
(二)妇女儿童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近年来,我乡不断加大对资源、环境的投入,加强建设、监管和保护力度,妇女儿童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2000年以来,在我乡农村大力开展卫生厕所建设和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农村水井打造等技术指导和服务,至2008年,全乡农村改水受益率达87.3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16.77%,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已达89.79%。
(三)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乡政府重视妇幼保健工作,不断加大对妇幼卫生保健事业的投入,使妇幼卫生保健事业得到加强,有效提高了妇女的健康水平。2000年以来的九年时间里,乡财政用于卫生方面的投入10多万元。(1)妇女生殖健康越来越受到重视,2008年全乡孕产妇产前医学检查率为87.25%;住院分娩率达到14.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4.4%;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非住院消毒接生率达到100%。(2)儿童生命质量不断提高。我乡卫生院认真执行《母婴保健法》和《母婴保健条例》,坚持科学规范的系统管理,健全和完善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妇幼保健服务质量的监管,确保妇女和儿童的健康与安全。儿童生命质量不断提高。2007年,全乡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4.28‰、5.74‰,均比上年下降;全乡儿童计划免疫(四苗/全程)接种率达到88.8%,乙肝疫苗接种率达到95.59%,其中在校学生(四苗/全程)接种率达到100%。
(四)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几年来,我乡进一步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改善教学条件,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小学儿童净入学率和初中学生毛入学率都保持在高水平,2008年,小学儿童净入学率和初中学生毛入学率都保持在高水平,2008年,我乡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小学五年巩固率达100%;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100%,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5%,男童和女童接受基础教育的差异已基本消。
(五)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人身权利得到有力保护。2008年,借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 “打拐”、“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之际,我乡利用这一契机,有效地遏制了针对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无一例拐卖妇女儿童案件。除此,还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有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全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较好地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六)妇女就业状况得到改善,社会保障工作得到加强。近年来,我乡不断拓宽妇女就业领域,提高妇女就业水平,加强妇女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也明显增强。2000——2008年,我乡全社会就业人员累计2.5万余人,曾逐年上涨趋势,其中女性就业人员由2000余人,增加5000余人,增长150%。不断加大社会保险力度,确保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平等权利。近年来,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利用上级政府连续出台的各项保险法规和政策,大力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参保。劳动保障部门不断加大推行力度,保证了女职工享有社会保险待遇。截止2008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160余人,其中女职工50余人,女职工所占比重达到31.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人数近年来大幅增加。
(七)妇女参政议政人数明显增加,妇女参政水平得到提高。2000年以来,县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12.5%和14.2%。基层妇女群体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增强。我乡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25%,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33%。
二、存在的问题
(一)妇女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据统计,几年来,全乡累积尚有登记失业人员5000余人,失业人数2006年以前曾下降趋势,2007——2008年,失业人数曾上升趋势,其中女性失业人员5000人,比上年增加1000人,占全部失业人员的比重为55.6%。当前失业、下岗女工存在年龄大,文化技术水平低的缺陷,加上自身竞争上的劣势,择业范围更受限制,就业难度也不断加大。
(二)婚前医学检查率急剧下降。婚前医学检查是保证健康婚配,防止疾病传播和遗传病延续的生殖保健措施,是防止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第一道关。新修订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婚检由强制变成了“自愿”,加上群众健康意识淡薄,宣传教育不到位,我乡婚前医学检查率急剧下降。婚检把关不严,必然导致出生缺陷情况增多。出生缺陷又是导致新生儿和婴幼儿死亡以及残疾人口增多的重要原因,不仅影响总人口素质的提高,而且给家庭、国家带来沉重的负担。
(三)社会丑恶现象仍在滋生和蔓延,影响妇女的身心健康。据有关部门统计,妇女因为不能忍受暴力、侮辱等事件,提出离婚的案件不断增加,这些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严重影响了妇女的身心健康,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最终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五、实施“两纲”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2000年以来,我乡妇女儿童发展实施纲要实施进展良好。同时,在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纲要的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值得关注和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妇女方面存在问题(1)妇女自身保护意识薄弱
受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文化、制度、习俗的影响,以及男尊女卑、三从四德、三纲五常旧礼教、旧观念的禁锢与束缚,使妇女的角色一直与“贤妻良母”、“男主外、女主内”联系在一起,再加上有些妇女本身素质较低,对自身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了解较少,以致合法权益受侵犯时不能主动寻求法律保护,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同侵权行为作斗争。
(2)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受侵犯
1、家庭暴力屡禁不止且呈上升趋势。据调研情况看,被调查者中,在农村,家庭暴力问题重要问题之一,其中丈夫对妻子施暴的竟占53%,而在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中,主动向派出所、法院等有关部门投诉的仅有5%。近年来,家庭暴力案件占信访案件比例数也一直居高不下,且有上升趋势。如我乡庙湾村近3年来处理的家庭问题中,家庭暴力占婚姻家庭案件的32%。部分妇女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在遭受家庭暴力没有及时保留证据,不懂得诉讼程序,以致超过诉讼时效,或因证人不愿作证而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而无法上诉,使施暴者逍遥法外,没有得到应有的训诫,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的不断发生。
2、离婚妇女权益受到侵害。一是夫妻共同财产举证难,在我乡天台片,家庭财产仍主要掌握在男子手中,一旦离婚,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说不清,即使被男方转移也难以举证,因而分到的财产极少,有的甚至分到债务;二是案件判决后执行难,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执行难的问题尤为突出,据2005年天台片驻片领导根据来信来访来电的统计反映,女子抚养纠纷占离婚问题的26%;三是房屋所有权问题,男性在占有家庭财产方面传统优势依然存在,使有些妇女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或承租权,导致离婚后无栖身之处。(3)婚前医学检查率急剧下降。婚前医学检查是保证健康婚配,防止疾病传播和遗传病延续的生殖保健措施,是防止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第一道关。新修订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婚检由强制变成了“自愿”,加上群众健康意识淡薄,宣传教育不到位,我市婚前医学检查率急剧下降。婚检把关不严,必然导致出生缺陷情况增多。出生缺陷又是导致新生儿和婴幼儿死亡以及残疾人口增多的重要原因,不仅影响总人口素质的提高,而且给家庭、国家带来沉重的负担。
(4)社会丑恶现象仍在滋生和蔓延,影响妇女的身心健康。据有关部门统计,妇女因为不能忍受暴力、侮辱等事件,提出离婚的案件不断增加,这些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严重影响了妇女的身心健康,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最终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儿童方面存在问题
进城务工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成为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动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现实存在的一些客观因素(例如户籍制等),使得他们无法让其孩子一同外出,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逐年增加。在远离父母的监护下,留守儿童在成长的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日渐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留守儿童的生活得不到保障。调查显示,在我乡2763名父母双双外出打工的儿童中,有1514名随祖辈一起生活,占86%;有2569名随亲戚或邻居生活,占12%;有545名独立生活,占2%。这些儿童的父母,有的一年回家一次,有的几年回家一次。在子女的生活保障上有72%的父母能按时寄回子女的生活费,有24.3%的父母只能部分寄回子女的学习生活费,有3.7%的父母没有寄回子女的学习生活费,因而导致部分儿童处于贫困之中。据齐福乡小学三年级一班王老师反映,他班上有个学生,家里有姐妹2人,姐姐12岁、妹妹9岁。由于父母均外出打工,没人管,经常没饭吃,有一次上课时竟被饿晕了。
(2)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令人担忧。处在贫困中的留守儿童,面临失学、辍学的危机,同时受农村老年人传统思想、文化水平的影响,教育方法落后,只满足孩子的物质需以及求,身体状况差、精力不够、隔代亲等原因,无力承担教育、管理的职责。大多数教师也认为留守儿童大都是“双差生”、“问题儿”,他们对学习和生活缺乏热情,进取性、自觉性不强,有厌学倾向。
(3)留守儿童的行为习惯较差。从调查中得知,留守儿童的行为问题较多,在学校不遵守校规校纪,说谎,拉帮结派,欺负同学,小偷小摸;在家里不听代养人的教导,顶撞祖辈,我行我素。教师们反映,留守儿童交友没有选择,喜欢成群结伙,打架斗殴;花钱大手大脚,常沉迷于电视、录像、游戏;具有破坏性、煽动性,会带坏其它同学。我区某乡一名小学五年级学生,因父母均外出打工无人管,道德行为规范很差,经常与学生打架,刀不离身,用刀子捅人致伤。在该乡曾有4名中学生因偷盗行为被拘留15天,而这4名学生均为留守儿童。
(4)留守儿童心理易出现偏差。留守儿童大多年龄在8—15岁之间,正是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长期与父母分离,使他们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情绪消极,表现出孤僻内向、失落自卑、自私冷漠、脆弱,或焦虑、任性、极端、暴躁等性格特征,有的存在叛逆怨恨情绪。调查反映,留守儿童在受到挫折时,有4.7%的孩子感觉生活没意思,甚至有0.5%的人产生过自杀念头。虽说这个比例很小,却不可轻视。留守儿童中出现的这些问题若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就可能影响到一批人,将来对家庭乃至社会将产生不良后果。
(5)留守儿童心灵易受创伤。情感缺失是留守儿童成长中最严重也是最现实的问题。离开了父母的关怀,小孩没有了安全感,对社会没有信任感,以后对社会的态度、对他人的态度、对一些社会现象的态度就很容易走向极端。没有父母的呵护,没有理性的沟通,留守儿童的心灵易受创伤。2005年4月12日,姚市桥村2组留守女孩张凤被奶奶王长美虐待。奶奶王长美因怀疑小孙女偷钢笔,用桑枝殴打孙女,逼其承认偷窃行为,造成张凤身体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天台小学一名15岁的中学生,很聪明,原来成绩很好,父母外出打工,后来又离婚,长期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爷爷奶奶年事高,管不了,经常旷课,放学不愿回家,成天看录相,成绩严重下滑,甚至产生了厌世情绪,认为自己是多余的人。他写了一篇作文,题为“15年来父母给了我什么”,看了催人泪下。
(三)解决的途径和对策
(1)加大法律宣传的力度,营造维权工作良好社会环境
上级妇联应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手段,同时,组织各级妇联开展维权创建活动,不仅在广大妇女群众,而且面向社会各阶层开展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宣传,使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作为新时代的女性,应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做到学法、用法、法,冲破传统观念和心理障碍,树立主体意识,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理直气壮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敢于同一切家庭暴力、虐待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氛围。
(2)开展调查研究,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法律的健全和完善对于妇女权益的保护有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妇女权益保护领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可操作性规定、明确执法主体和保障妇女权益等方面已不能完全适用新时期妇女的合法权益保护的要求。针对这些情况,妇联要根据妇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为决策提供依据,各级妇联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把维权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利用在人大和政协的合法席位上,积极提案和建议,从而有效推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3)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重点难点
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权益。要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树立群众的法制观念,倡导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防止侵权的发生。公、检、法部门要继续开展打击黄、赌、毒、拐骗妇女儿童的专项斗争,要严惩侵害婚姻家庭权益的卖淫嫖娼、包二奶、色情服务等违法犯罪分子,承担起保护公民权益的职责,努力探索建立保障妇女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的有效机制。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妇联义不容辞的职责,要关注弱势群体妇女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健全妇女的陪审员制度,成立法律援助中心等方面为妇女群众服务。
(4)努力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有效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近两年以来,我市婚检率急剧下降,这不仅不利于妇儿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也将对全面提高各民族人口素质、健康水平,提升家庭生活质量,确保未来人才资源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直接的不利影响。因此,解决婚检率低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建议进一步加大新《婚姻法》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人体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婚检意识,提高健康知识知晓度,同时,采取适度的强制措施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婚前医学检查的正常实施,努力提高婚检率,并进行出生缺陷调查和出生缺陷监测,有效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加大依法惩治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妇女法律保护。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制度,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并加大打击力度,做到违法必究。
(6)将“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和“两免一补”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对贫困留守儿童实行重点救助,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因贫困辍学问题。结合上级部门开展的“春雷计划”活动,在全乡开展广泛的救助活动,为贫困儿童送去衣物、学习用品、生活用品、钱等物资。在此项活动中,获得帮助的贫困儿童达300余人,改变了他们的学习生活环境。与贫困儿童实行“结对子帮扶”。实行一名干部或党员帮助一名或两名贫困留守儿童,帮助他们重返校园,重新获得了美好的童年。
五、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强自身建设。
(1)成立了妇幼儿工委办,办公室配备了专职的妇幼儿工委办公人员,每村配备了一名专职妇女主任负责本村妇女工作。同时为办公室及专职人员的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了《妇儿工委成员目标责任制度》、《妇儿工委办公室管理制度》、《齐福乡妇幼儿工委办公室工作职责》、《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齐福乡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办联络员职责》等一系列制度。(2)乡党委政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从财政列出专项资金,满足妇幼儿工作的正常开展,做到了经费落实。保证了各村妇女主任工资到位。
近几年,我乡“两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重视妇幼儿工作的开展,确保我乡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谢谢大家!
岳池县齐福乡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