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家电下乡工作汇报_农村家电下乡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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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家电下乡工作情况汇报
洞口县商务局、财政局(2010年11月23日)
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扩大内需、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顺应了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满足了农民的消费需求和提高了农民的消费水平,是一项密切关注民生的惠民工程。为了将这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我们按照商务部、财政部下发的《家电下乡实施方案》、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销售网点备案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做了大量的工作。下面,就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自2009年元月我县全面启动家电下乡工作以来,我县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备案登记、销售产品、政府补贴等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家电下乡备案登记情况。截止到2010年10月底,全县已完成备案登记117家,销售网点已遍布22个乡镇。方便农民购买消费。
(二)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情况。截止到2010年10月底,全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1303台(件),销售金额9284万元,其中:2009
电下乡政策解答小册子10000份,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公告8000张;悬挂横幅、张贴海报1万多条(张)。基本做到了政策宣传纵向到底,家喻户晓。为使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县商务主管部门在为每家销售网点统一制作“家电下乡指定销售门店标识牌”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中标企业与各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政策宣传中的积极性,做到每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必须在门店的显著位置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须知”、“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家电下乡补贴申报流程”;并充分利用节假日、赶集日,组织各销售商开展家电下乡政策集中宣传,向农民朋友详细介绍实施家电下乡相关信息,并发放书面宣传资料:实施家电下乡政策期限、家电下乡产品的识别、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规定、家电下乡补贴的产品范围、享受家电下乡补贴的人员范围、农民朋友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须知、家电下乡补贴申报程序及需提供的资料等等,这些宣传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大力支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给予了资金支持,落实解决了6个家电网点和4个汽车摩托车销售网点建设共20万元的资金支持,改善了网络经营条件。
(四)改进方式。出台了《关于调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方式的通知》,确定从2010年5月1日起,采取备案的销售网点直接垫付,乡镇财政所将补贴款兑付给网点的方式。补贴方式的改变,大大激发了农民的购买热情。2010年5-10月,销量同比增长269%。
(五)认真做好销售网点审核备案和监管工作。县商务局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销售网点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标准,方便农民,不收取任何费用备案网点117家。并与县财政局一起对网点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政策业务水平。县商务局、县财
乡工作结束后会抬高纳税基数。目前销售网点销售额80万元以上的无法再开取发票。2009年销售额80万元以上的销售网点有9家,2010年有22家。三是高耗电产品难以出售。如:电磁炉、微波炉属高耗电产品,销售量不大。四是一些没有中标的企业,特别是一些非品牌企业,为了推销产品,假冒家电下乡产品,仿效家电下乡的做法,下调13%的销价,当场兑现,欺骗农民消费者,而农民消费者由于难辨真假,容易引发各种矛盾。五是监管难度大。
四、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对家电下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争取县领导重视,充分调动各乡(镇)以及各销售网点的积极性,努力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完善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宣传方案,通过电视、网络等途径大力宣传,建立乡、村级宣传专栏。组织销售企业及其网点下乡入村,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及时将政策调整的信息、补贴兑现情况和农民的反响等进行认真梳理研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高效便捷的措施。
(三)严格管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销售企业及网点的监督和管理,对违规销售、销售业绩差、不及时录入销售信息的销售网点,将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资格。及时受理农民及企业的投诉,制定家电下乡产品退、换货、送货及售后服务保障办法,并对因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保证家电下乡产品真实享受同类商品的售后服务。
销售企业按销售价格向购买人开具发票,并指导购买人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当场垫付补贴资金,按新家电的销售价格减去补贴资金后的金额收取货款。
6、政策实施期内,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