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视察汇报_西藏自治区公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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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大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执法检查情况汇报
(2011年9月6日)
尊敬的杨主任,各位领导:
4月27日市人大《公路法》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之后,我们内乡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目前,执法检查工作已按照方案设计的各项步骤顺利进行完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检查活动组织情况
市人大动员会召开之后,我县迅速召开主任会议,学习贯彻市人大动员会议精神。会议决定将《公路法》、《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执法检查纳入县人大2011年度工作要点计划,并且在主任会议领导下,由常委会副主任孙荣银具体负责,根据市人大执法检查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
在委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对本辖区内的贯彻情况进行自查并报送自查报告的基础上,5月下旬开始,由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县人大副主任孙荣银带领下,先后深入板厂、七里坪、余关、赤眉、乍曲等乡镇,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和到部分农村公路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6月24日召开的内乡县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认真审议了执法检查组所做的执法检查报告。在充分听取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审议意见,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转交政府研究办理。
二、对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基本评价
近年来,县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抢抓农村公路建设政策机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使我县农村公路在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上发生了质的变化,至“十一五”末,全县农村公路建成里程由“十五”末的170余公里增加到近1500公里,增长幅度近8倍,极大地改善了全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巩固建设成果,县政府采取成立机构,制定管理细则,出台考评办法,养护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路口设置限宽墩,召开各种会议安排部署等得力措施,明确了养管责任,增强了广大干群养路、爱路、护路的自觉性。使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有明显好转,好路率均保持在80%左右,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虽然全县农村公路建设与养管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亟待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一)公路技术等级偏低。一是部分乡村公路形成“断头路”,影响了路网的完整性;二是我县现有大中型桥大都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路无桥、危桥险桥、小爬河桥现象较多影响了公路效益的全面发挥。三是路面窄。村村通水泥(油)路路面窄,错车困难;四是公路建设配套设施不完善,公路的绿化、安全警示标识、安保设施、里程标识等均不健全。
(二)有部分公路管理养护不到位甚至没有列养。
在检查中发现重建轻养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主要原因是省市县在农村公路养护方面的投入非常有限,仅靠原本就捉襟见肘的财力去实现“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难度较大。另外,据调查除了已经列养的公路外,对于服务土地平整、农综开发、烟叶大方、水利配套而修建的道路,以及群众自筹资金或者通过在外人员协调要来的指标修建的道路,还有270公里没有列入养护范围。
(三)超载现象严重,安全隐患大。部分路段还承载着为石材基地和矿区运输的重要功能,超载运输严重,加之山区雨、雪、水毁的侵蚀,目前部分路段路基缺口、路面断板和形成桥梁病害,给行人和车辆通行带来安全隐患。乍曲、师岗、瓦亭等乡镇的路段被原料车压的坑洼不平,部分路段已经彻底损坏了。据调查,全县约有20%的农村公路已经损坏,除了自然因素外,超载运输是主要原因。
(四)公路建设负债沉重,管理养护资金筹措困难。我县交通建设发展需求与建设资金紧缺的矛盾十分突出。据了解,目前我县本级交通建设负债累计达2亿多元,制约农村公路快速发展,也给建后养护带来困难。一是日常保养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每公里的投入不足2000元,远远不能满足日常养护的需要,甚至个别公路失养失修。二是工程修复资金没有保障。由于工程修复需要提前申报,纳入项目库才可以实施。急需大中修,很难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到资金,即使努力争取,但额度有限,急需的路段得不到保障。大部分乡镇需要乡、村两级配套的养护资金都没有落实,通过“一事一议”途径来筹措资金也十分困难。
(五)养护工工资待遇太低,队伍不稳定。按照规定,养护工的工资标准乡道80元/公里、村道50元/公里,每人最多承担2公里的路面,每月最少上路6天。算下来,养护工每人每天的工资不到20元,由于报酬太低,年轻人不愿意干,只能招聘一些60岁上下的老人,就这还不容易招聘到,无法稳定养护人员队伍。
(六)侵占路产路权现象严重,路政管理难度大。路产路权维护问题反映强烈。随着公路建设的迅猛发展,原有的道路安全、警示标识严重影响了道路通畅和行车安全;路政执法环境差,公路乱堆乱放、红线内违章建筑、超限运输等危害公路安全、损害公路完好的行为屡禁不止。在整治超载、超限车辆,红线内、红线外违章建筑等方面,交通、公路、国土等部门在联合执法问题没有建立很好的约束机制,公路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仍然存在。
四、几点建议
(一)要着力解决法定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公路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依法治路的良好氛围。加强交通、规划、国土等部门配合,从源头上治理违章建筑。要通过明确责任,实现公路行业行为向社会行为的转变,形成政府抓、社会办、群众干的良好交通环境。
(二)要着力解决资金匮乏的问题。要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重视支持,依靠国家政策扶持,用足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要利用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招商引资,吸引客商和社会资金进行综合开发;捆绑使用农综开发、水利、林业、集聚区等各种项目资金,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农村公路;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做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从而缓解公路建设资金问题。
(三)要加大养护资金的投入。县政府要足额预算和落实养管经费,提高养管经费的投入,并根据县财政负担能力,逐年加大投入。各乡镇政府也要把养护资金纳入预算。要逐步解决专项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鉴于我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大,建议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逐年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实施严重损毁路段和危桥、险桥的安保和大修工程。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在下达公路计划时考虑我们山区县任务重、耗费大的实际情况,资金政策适当倾斜,并且把绿化、安保等工程一并考虑安排。把没有列养的公路也纳入政府的列养范围,努力做到“有路必养”,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行质量。
(四)要提高养护工的工资待遇。以适当方式增加农村养护工的工资待遇,留得住人。我们走访了部分乡镇的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和农民养护工,大家普遍认为,每个养护工按照公路里程和上路天数来算,如果能够达到或者略微低于当地打工人员每天收入水平,农村公路的养护肯定能再上一个台阶。
(五)要整合执法资源,查处违法行为。全县的农村公路加起来也是几个亿的社会资产,如何管理好、使用好,是十分重要的工作,政府要整合执法资源,查处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河道采沙治理力度,维护桥梁安全。对公路红线违规建筑问题,要坚决取缔。乡镇集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严格执行“一法一条例”的规定,要采取有力措施遏制公路的街道化。(六)要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政府要研究解决泰隆水泥和石材基地等大型企业专用车道的建设,解决企业抢占人民群众社会资源的问题。建议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治限治超”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拉沙车、原料车严重损毁路面的行为。
2011
内乡县人大常委会 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