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督导汇报_打非治违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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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督导组
按照县政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分工要求,我组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消防领域的督导检查工作,现将督导检查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县消防大队“打非治违”工作情况
(一)、多措并举,力保全县火灾形势平稳
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女拳世锦赛消防安保等重要时期,消防部队进入二级战备状态,举全警之力,组织开展消防安保专项行动,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狠抓部队管理和安全防事故工作,高标准完成了消防安全保卫任务。4月份以来,消防大队共接警出动67起,出动车辆97辆/次,出动警力679人/次,抢险救援6起,社会救助60起,抢救被困人员3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10万元。同比2011年同期,火灾起数下降了了100%,抢救保护财产下降了33.3%。
(二)、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1、开展“燕赵春雷” 消防专项行动
根据《秦皇岛市公安消防支队重大节日消防安保“燕赵春雷”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确保我县火灾形势的稳定,县消防大队积极动员部署,周密安排,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大力加强执勤备战工作,成立专门组织,具体负责实施、督导调度、考核通报等工作。大队成立了两个检查组,明确了责任区域和工作重点,积极开展 “燕赵春雷”1号、2号专项行动,主要对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检查,期间共检查单位57家,整改火灾隐患79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份。为了确保省委巡视组在南戴河期间的消防安全,大队提前部署,对领导驻地及驻地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单位进行了检查,有效保证了领导巡视期间的消防安全。
2、开展易燃易爆专项行动
根据上级要求,抚宁县公安消防大队深入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重新彻底清查易燃易爆单位底数,登记造册。并对易燃易爆单位进行严格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消防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有效的提高了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自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我县的消防安全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抗御火灾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情况
(一)自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县安监局共检查危化企业15家,查出安全隐患30余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8份,强制措施决定书2份。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将“打非制违”专项行动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项治理行动相结合。聘请化工行业专家,成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组,对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鹤凤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场填写专项整治隐患排查表,专家将查处的安全隐患当面告知企业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
2、联合乡镇安监站对5家加油站进行了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3家加油站分别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数,和强制措施决定书。
3、联合市局对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山梨醇车间加氢危险工艺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同时对该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安全评价,建立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4、配合市安监局共同对河北天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抚宁分公司年产10.5万吨合成氨技术改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进行了论证,督促该企业按规定履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
(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情况
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县交通局深入开展危货运输企业的日常安全督导检查工作,详实填制运营车辆日常运行台帐和运行记录,并做好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的跟踪、记录和管理工作。行动期间共查处无防护措施危货运输车3辆。
三、烟花爆竹领域工作情况
为保证“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县供销社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社主任任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所属各公司、基层社法人和县社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并配置了三名专职工作人员。
县供销社按照行动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首先是把全系统老、旧、危房作为检查重点,对一些用电线路、陈旧设备等安全隐患,采取整改措施。此次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检查车辆10台次,检查人员40人次,整改安全隐患9项。其中对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是进行重点专项整治,首先对县烟花爆竹库进行重点检查。主要包括该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履行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储存库房的安全技术规范,所有消防、监控、防雷等安全设施,烟花爆竹的储存、商品码垛标准、高度、距离、通道、零散烟花爆竹的存放、出入库作业等情况。其次是检查液氨存储情况。对所属兴农冷藏公司恒温库、燕山板栗食品有限公司冷库,制冷设备,液氨存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液氨防超压、防泄漏,保护措施,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下一步,我督导组将继续加大督导力度,定期督促和检查相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确保此项工作不流于形式,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