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普查验收工作汇报(推荐)_全国污染源普查汇报

2020-02-28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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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普查验收工作汇报

灵武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15日)

银川市普查办验收组:

自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紧密结合实际,快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以强化教育为切入点,以狠抓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建立高素质普查队伍为重点,以强化质量为核心,以健全机构、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为主线,保进度,抓质量,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开展普查各项工作,按计划进程和要求全面顺利地完成了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现将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灵武市位于宁夏平原中部的经济核心区,区域面积4639平方公里,辖6镇2乡76个行政村,1个街道办事处16个居委会,4个市属农林场,8个中央、区属厂(场)矿企事业单位,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人口23.2万人。全市共清查污染源41189个,其中工业源清查数189个,农业源清查数40026个,生活源清查数971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清查数3个。共完成污染源全面普查对象2818个,其中工业源181个(重点源91个,一般源90个);农业源2145个(种植业383个,畜牧业1727个,水产养殖业35个);生活源488个(住 1 宿、餐饮业292个,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37个,医院6个,独立燃烧设施46个,城镇居民生活7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个。

二、主要做法

(一)组织协调工作。为了切实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环境保护局局长、统计局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农林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灵武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市政府督察室负责督导检查。市普查办组建了协调组、技术组、调查组、宣传组、督导组5个工作小组,明确了职责,并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制。先后印发了《灵武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灵武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细则》、《灵武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准备清查阶段实施方案》、《灵武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实施方案》、《灵武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工作质量核查方案》等工作方案。市委、市人民政府将污染源普查工作列入环保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之中,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市从强化制度入手,结合实际制定了灵武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档案管理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并设置了监督台、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配齐普查车辆、专用电脑、电话,选配了档案管理专人,购置了档案柜、资料盒等设备,做到组织、人员、经费、装备“四到位”。制作了普查组织机构、普查工作流程和污染源分布示意图及普查技术路线图,发放了领导小组成员、指导员、普查员、联络员、信息员通讯录,创办了普查工作宣传专栏和信息简报,并指定普查工作信息员,在做好普查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向上级业务部门进行汇报。做到机构健全,职责到岗,制度完善,责任明确,分工合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宣传发动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后,我市注重从舆论宣传上大造声势,广泛进行社会动员,使普查工作家喻户晓。先后制定印发了《灵武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方案》、《灵武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专项宣传方案》。并通过每天在灵武有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滚动字幕,制作播放专题片的形式广为宣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学校、医院、大型餐厅、企业采取刷写标语、办专栏、板报和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进行宣传;先后向社会各界、服务对象及群众散发纪念卡、宣传画、各种宣传资料9000多份;编印普查简报38期,悬挂大型宣传横幅128条,制作污染源普查固定广告宣传牌36块;把 “两封信”作为重要宣传内容,通过入户发放“承诺函”,有效消除了调查对象的思想顾虑,提高了普查对象的配合度;中国环境报、中国环保网、宁夏环保网、银川市环保网及银川晚报先后对灵武市普查工作进行了报道,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骨干培训工作。我市狠抓了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联络员、信息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在全市抽调了60名高素质普查人员,其中普查指导员9名,普查员39名(各乡镇24名,环保局15名),联络员2名,信息员6名。组织分三批参加了自治区、银川市普查技术培训学习班,选派6名微机操作熟练人员参加宁夏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软件应用培训班。先后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和信息员参加自治区、银川市和我市举办的档案管理及信息调研培训班,并采取考试、交流、互动问答、模拟填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使普查员进一步掌握普查内容、方法、技巧。由于培训工作到位,在全区普查核查工作中,区、市领导对我市普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多次以信息简报形式在全区通报表扬。

(四)经费落实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普查经费保障问题,由市普查办编制印发了《灵武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编制方案》,并明确指示要确保普查工作经费的及时到位,优先解决。市财政根据普查经费编制预算优先安排20万元的经费支持,普查经费均按进度拨付,给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联络员、信息员发放印发工作通讯录和发放外勤补助及加班补贴,为普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确保了普查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普查监测工作。国控、省控等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普查监测数据由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和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

(六)入户清查摸底工作。2007年12月23日,我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全面开展,普查员对市城区内及周边乡镇的污染源进行了地毯式的清查,普查人员本着不重、不漏、不错的原则,逐家逐项的对矿区、乡镇、城区的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详细的清查和登记。在工商、卫生等成员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充分掌握了各类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做到了调查不留死角、统计不漏盲点,顺利的完成了全市普查清查工作,建立了《灵武市清查资料册》,编制完成了《灵武市污染源普查对象名录》,并按照上级普查机构要求于2007年12月31日上报了《灵武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结果汇总表》,为“全面普查阶段”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七)清查质量审核工作。2008年1月13日,银川市环保局副局长尹维康率银川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行5人,对我市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各项工作进行了现场核查,并按一定比例抽样,对清查阶段性工作给予了肯定。我市清查阶段工作做到了按时上报清查结果,单位漏查率、单位重复率、单位错误率符合标准要求。

(八)普查表填报质量控制和普查表数据质量工作。我市严格按照制定下发的《全面普查阶段实施方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紧紧抓住入户调查、数据审核、数据处理、汇总上报4个关键环节,明确时限,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先后组织2600余人次深入普查对象进行面对面的摸底、指导入户企业填写普查表,于2008年3月10日之前完成了普查表的发放工作。在入户调查工作中,严格做到“五个一致”,即普查数据与清查确认数据相一致;普查对象名称和法人代表姓名相一致;普查对象地址与普查对象的实际地址相一致;污染源普查与清查技术路线相一致;普查汇总硬件与规定审核普查逻辑性相一致。在“真”和“准”字上下功夫,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环环相扣,层层把关,实施全程的质量控制,做到不漏报、不漏查、不重报、无缺项和无漏填现象。按照《数据审核和技术规定》要求,实行了“五级审核制度”,即普查对象内部审核、普查员审核、普查指导员审核、普查机构会审和抽查审核。采取“过筛子”的办法,通过“五级”交叉检查审核,重点审核普查表是否有缺项与漏填情况,所有数据获得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产排污系数核算是否正确,对普查表的每个调查项目以及每一个指标和代码进行详细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普查员继续入户,针对普查表内容,重点审核企业填报数据的各种原始资料,做到不放过每一份普查表上的每一个数据,通过层层把关审核,相互监督,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于2008年4月15日之前完成了普查表填写、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审核工作。在2008年4月和5月期间自治区普查技术组前后三次到我市进行技术审核和指导,银川市普查技术组派专人到我市进行连续一个月的普查表审核和指导,在数据录入前期又三次派人住在我市利用三天时间对祥表和简表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表进行了全面审核。2008年6月15日,国家普查办普查表填报质量核查组对灵武市污染源普查普查表格填报质量进行核查,后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表填报阶段质量核查宁夏回族自治区反馈意见》中提到“我们认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普查表填报,单位漏报率为零,指标漏填率和差错率总体上达到国家的核查标准。其中银川市灵武市的普查表格填报质量较高。”

(九)数据录入工作。2008年4月18日,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全面录入实战状态,市普查办制定印发了数据处理工作制度,数据录入组录入员严格执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细则》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统一规定的数据处理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建立普查表交接验收制度和数据录入岗位责任制,设录入人员和复核人员岗位,启用了“已录入”、“已复录”、“录入人”、“复录人”等多枚印章,严格了普查表的转移制度。确保数据录入、复录率100%,审核无误率100%。通过层层审核以及抽检工业源36个,生活源98个,指标录入差错率小于0.5%,应填各项指标项,核查出漏录指标项,漏录率为0。

(十)数据初报工作。我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工作于2008年5月27日完成。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时间节点2008年5月31日申请银川市普查办同意,通过网络传输方式按期上报国家污染源普查办,顺利完成灵武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象初报数据工作任务。确保了各项工作步调与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普查办保持高度一致。

(十一)汇总数据审核比对工作。我市采用计算机高级查询和与当地国民经济统计对比的方式,对普查数据进行集中审核和汇总表审核。重点审核数据与单位对应关系,指标间逻辑关系合理性,普查对象产污特点及污染治理

设施运行情况,判断排放量及污染源去除效率合理性。对普查综合汇总数据的逻辑性和客观性进行人工重点检查,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对主要综合数据和主要统计数据进行合理性检验和质量评估。采用统计指标间存在的连动关系,评估分析指标的可信度,检查是否出现逻辑性差错.查找原因进行整改。于2008年7月28日认真完成了污染源普查数据第二阶段污染物系数计算和数据汇总工作,并通过移动硬盘呈报银川市普查办。

(十二)数据整改工作。我市在银川市普查办传达自治区召开的第四次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后,根据上级部门提出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坚持“质量为先”的原则,扎扎实实地做好普查数据的整改工作。针对国家核查组、自治区、银川市普查办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核实、整改,并做出了相关修改情况说明,并保证了普查表数据与电子版数据的一致性。

(十三)数据终报工作。我市普查办于2008年11月7日下午将整改后的数据上报银川市普查办。

(十四)普查档案工作。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及《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照片档案管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分类收集普查文件、普查技术规定、普查表普查资料,认真审核后,进行装订、编目、立卷、归档,做到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安全存放,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十五)普查总结、数据库建设及成果发布工作。我市成立了灵武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编写领导小组。普查办认真安排,组织技术力量编写“两个报告”,“报告”编写小组紧扣国家普查办发布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技术报告编写大纲》,充分利用国家下发的普查数据分析软件,仔细研究分析灵武市普查数据,于2009年3月18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银川市灵武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报告》和《银川市灵武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写工作。同时,在已有各类普查对象基本信息电子文档的基础上,根据不同业务需求,建立不同功能的专项数据库。运用污染源普查成果促进环境统计工作,重点是借助污染源普查数据覆盖面广、信息完整、数据准确的特点,对全市的环境统计工业重点源进行重新筛选和整理,弥补过去由于对众多企业排污情况不了解而导致重点企业名单遗漏的不足。

总之,我市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后,彻底摸清了市辖区内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弥补多年来环境统计的缺陷,提高了环境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加强污染源综合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了有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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