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森林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_森林法贯彻情况
关于《森林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森林法贯彻情况”。
通化市人大农工委:
按照通化市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市贯彻实施《森林法》的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实施《森林法》的主要情况
近年来,我市牢牢把握林业建设和发展难得的历史性机遇,紧紧围绕“生态兴市”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实施《森林法》,不断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实施了“3351”生态建设工程,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步伐,林业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进入了又好又快的发展时期。目前,我市现有林业用地面积121.1万亩,占幅员面积2174平方公里的37.1%,有林地面积94.9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78.4%,活立木总蓄积354万立方米,将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27.8%提升到29.4%。全市资源林政管理、营林生产、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项工作名列通化地区前列。市林业局被通化市政府评为法制工作先进单位,森林公安大队和稽查队也分别被省森林公安局、省稽查局评为保护森林资源先进单位。防火站获得通化市防火工作第三名的好成绩。森防检疫站被评为全省人工捕捉栗山天牛成虫突击行动先进单位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优秀单位。通过多年的努力,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日益改善,出现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良好发展态势。
1、广泛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依法治林的良好氛围 市委、市政府利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一是组织法律下乡服务,深入乡镇(街)开展法律和科技下乡,切实为广大农民解决法律和技术难题。二是利用宣传车、制作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标牌、农村广播、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对森林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几年来制作宣传磁带(光碟)300多套、张贴标语20000多条、过街条幅1000余幅;印发了20万份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单、2万册《梅河口市林业生态建设知识手册》;制作专题宣传片在梅河口电视台连续播出近百期;在被侵占林地还林地块设定永久性宣传碑114个;森林病虫害防治宣传单10万份; 防火宣传单印发30余万份,全市共设立防火碑牌53个,每年制作发放森林防火旗6000面。三是多次召开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人员公开处理大会,以案说法,教育群众。《森林法》不断深入人心,广大群众爱林,护林意识进一步加强。
2、建立健全林业管理体系,为贯彻实施《森林法》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一是加强林业管理体系建设。根据《森林法》赋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结合全市林业管理和执法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和管理难度大的实际,建立健全了各级林业执法机构。为更好地加快林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林业执法队伍建设,2007年在市财政困难情况下,将20个乡镇、街林业站在编工作人员工资纳入市级财政,解决了基层林业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同时,我们紧紧抓住国家、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有利契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新建了11个标准化林业站,改造了2个国有林场,为20个基层林业站购置了交通工具和办公设施,有效改善了基层林业站办公条件,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市林业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同时,建立五项规范的长效机制,以提高执法水平,制定完善《规范案件审核统计制度》和《执法质量目标考评制度》;建立健全法制办逐级把关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的执法档案,并将其纳入执法人员的年度考评;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错案责任自查机制;采取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林业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三是强化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全市取得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200余人。为提高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组织了执法业务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5期,培训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通过授课、剖析案例、考试考核等,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了办案质量。
3、始终坚持“生态兴市”发展战略,促进森林资源增长和生态环境改善
几年来,在国家实施重点工程建设政策的支持下,市委、市政府抢抓机遇,带领全市人民以退耕还林和“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建设等项目为依托,加大对被侵占林地还林等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力度,先后成立梅河口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和梅河口市“三北”四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被侵占林地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市的被侵占林地还林工作。市委、市政府明确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地字号”工程,把实施被侵占林地还林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突破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将被侵占林地还林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为确保农村生态建设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制定落实了“七级”包保体系。为有效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市委、市政府多次组织林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论证,先后编制《梅河口市“十一五”林业发展计划和到2020年林业发展规划》、《梅河口市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发展规划》、《梅河口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梅河口市“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建设规划》等林业建设规划,明确林业建设的目标和重点,提出“政府班子换届,规划不换届,一届接着一届干,不实现规划目标不罢休”的口号,为稳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提供坚实的保证。并出台了《梅河口市关于加快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以清理林地还林为重点,大力培育保护森林资源,全面提升城乡绿化美化层次和标准。几年来我市生态建设 成果显著,共完成清理林地还林20.2万亩,其中营造红松果材兼用林10万亩,营造杨树等速生丰产林10.2万亩;“三河流域”共建设护堤林带180公里,植杨插柳100多万株;磨盘湖湿地公园、鸡冠山森林公园建设已分别被国家批准为国家级湿地公园和国家级森林公园,五莲山风景区已被省批准为“三A”级风景区;城区共引进长白山野生花草树木80多个品种、45万余株,新种草坪40多万平方米;辉发河景观带栽植红松、樟子松、黑松、云杉、枫树、山梨、山杏、山榆、桦树、柞树、火焰柳等近30个树种的大树28000多株;绿化美化高标准村屯95个;共绿化美化村级以上公路1088公里,其中国、省营干线165公里,县、乡级公路823公里;全市完成“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7733公顷,封山育林工程20000公顷,迹地更新1672公顷,采育林培育233公顷,全民义务植树875万株。4、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积极培育特色林业产业
一是大力发展林地经济,林业产业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全市共发展红松果材兼用林19万亩;发展速生丰产林20万亩;发展以林下参、五味子等中草药种植为主的林地经济3.7万亩;发展以山地苗圃为主的苗木繁育6300亩;国有林场尝试发展经济林2.9万亩。二是加大了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建设力度,通过不断完善景观景点,增加设施,大力宣传,提升磨盘湖国家级湿地公园、鸡冠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五莲山省级“三A”风景区的知名度,不断拓宽生态旅游业。三是以短养长,合理间作,本着“有利于树木生长、林地增效、农民增收”的原则,在留出1米宽植树行,不影响树木生长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引导造林户在还林地块进行林粮、林豆、林药、林苗等间作,但纳入国家工程的地块,不允许间作高稞农作物。这不但极大调动了广大群众还林的积极性,而且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2009年实现林业总产值16.6亿元。
5、坚持依法治林,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一是坚决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管理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开办事制度,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公开各类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森林资源实际消耗没有突破采伐限额,保持了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二是强化征占用林地管理和木材运输管理工作。严格按国家林业局颁发《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的原则,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建立征占用林地监督机制,杜绝项目建设出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和破坏森林资源”等问题。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木材运输实行凭证制度。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3个木材检查站,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从严查处违法运输木材案件。三是加快推进林改工作。以落实两权为核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提高。截止2009年末,我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基本结束,已完成应核(换)发林权证的23.6%,配套改革试点村工作已全部完成。四是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修订了《梅河口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梅河口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及时召开防火专题会议,市、乡、村三级层层签订了责任状,确保措施、责任到位。同时加强了“以行政领导责任制为主导,以专业队伍为骨干,以十户联防为基础”的森林防火体系建设。2009年全市投入45万元购买了风力灭火机具100台套、防火车1台。同时向上争取资金40万元,在曙光林场兴建一座防火储备库。加大了林区野外用火查处力度,强化了林区火源控制管理措施,实现了通化市连续5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奋斗目标。2010年春防期间,积极向省防火办争取到位扑火设备2317件,合计金额27.8万元,极大地提高了我市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储备力量,提升了扑救森林火灾能力。五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近年来,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已经对我市森林资源构成严重威胁。为有效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我市,实行严格的检疫检查制度、产地检疫检疫合格证制度、植物检疫要求书制度,建立健全“三级”测报网络,超前预测,及时发现,积极防治,始终将我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目标以下。六是严厉打击各种毁林犯罪行为。森林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重点查处盗伐滥伐林木、森林火灾、违法征占用林地、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三年来通过开展“绿盾一号”、“绿剑”、“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建设专项行动”等严打行动对涉林违法案件进行了严厉查处,共查处案件1012起,打处1028人次,打掉盗伐、滥伐林木团伙六个,其中行政案件920起,刑事案件92起,挽回经济损失303万元。林业、公、检、法机关团结协作,快侦、快审、快判,有力地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所办案件做到了要素齐全、程序合法、处理公正,从未发生错案、行政复议撤销或诉讼败诉。
二、存在主要问题
1、资源保护方面。一是按照国家对公益林保护和补偿的要求,资金缺口非常大,亟需加大对公益林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二是由于粮食价格上涨,农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只考虑眼前经济利益,虽然大面积的毁林开垦现象已经得到遏制,但扩地边,拱地头等蚕食林地现象还很突出。
2、执法环境方面。一是森林防火工作难度较大。通过几年来的侵占林地还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森林资源得到了很好的恢复,同时森林防火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农事用火和森林防火矛盾突出。二是由于我市交通便利,木材运输管理难度加大,违法运输木材现象时有发生。
3、林业产业方面。一是我市森林资源总量不足,人均占有量低,用材林后备资源不足,林业产业发展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我市红松果材兼用林和经济林等产业通过几年来的发展已初具规模,但没有全面铺开,没有形成主导林业产业。二是林下经济基础薄弱,产业单一,没有形成大规模、有特色的林业经济产业
三、下一步措施
1、继续深入宣传贯彻《森林法》,提高全民爱林护林意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植树节”组织大规模义务植树、“爱鸟周”组织大型专题活动、全方位打造湿地市等一系列工作,使《森林法》进一步深入人心,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森林法》,自觉爱护生态环境。
2、继续推进“三北”四期防护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重点工程建设。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在提高造林质量上求突破。从2010年开始造林地内禁止间作一切高稞农作物,要把质量管理贯穿于林业建设的全过程,认真执行造林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严格检查验收,落实责任,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提高造林绿化的成效。要着力推进高标准村屯绿化美化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高标准村屯绿化美化建设力度,以示范村绿化美化建设为重点,以点带面,抓好高标准村屯绿化美化工作,做到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3、继续健全林业执法体系,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完善森林火险预测预警体系,实现森林防火指挥现代化、工作经常化、扑救专业化;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监测、预报与警报体系,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从源头抓起,结合农村“三资 ”清查工作、“加强林地保护制止毁林开垦”专项行动和“春季”行动,开展经常性的林地清理、采矿企业用材清理、木材加工单位清理等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加大查处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乱征滥占林地、人为造成森林火灾等违法犯罪行为。
4、继续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培育巩固红松果材兼用林和速生丰产林建设力度。结合高标准村屯绿化美化建设,在“村旁、渠旁、道旁、宅旁”等四旁大量闲置的空地和清理林地还林中的小地块,见缝插针,栽满造严。加大培育巩固山地苗圃建设力度。做大做强林业产业。牢固树立“大林业、大产业、大发展”的理念,借助林改的有利契机,确立林产业发展思路,把林业巨大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让广大农民分享到林业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加大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建设力度。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将磨盘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和鸡冠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和五莲山省级“三A”级风景区开发建设成为集景观特色突出、游览资源丰富、娱乐休闲于一体的森林旅游之地。加快落实和编制湿地市建设规划。在积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我市湿地资源的现状,请专家合理编制湿地保护、开发建设规划。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将湿地保护和发展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