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优秀人才队伍现状分析与研究”调研汇报材料_社会环境调研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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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优秀人才队伍现状分析与研究”调研汇报材料
广东省社科联(2011.6.30)
一、省社科联所辖社科类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总体状况
(一)总体状况。目前我会共有团体会员184个,其中地级市社科联21个,所辖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163个(省级学术社团139个,民办社科研究机构23个,基金会1个)。在163个社会组织中,69个由我会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其余为各省直有关部门主管。163个社会组织中专职人员总数约680人,其中男性286人,占42%。平均每个社会组织有专职人员4人。专职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有580人,占在职人员的85%,具有中级职能(技能)以上人员有650人,占在职人员的96%,平均年龄40岁;具有高级职能(技能)人员有210人,占在职人员的31%,平均年龄65岁。具有高级职能人员中男性占83%,达175人,退休返聘人员(从党政事业单位中退休的人员)占90%,年龄在60-70岁的有190人。
与当前我省2.8万个社会组织,专职人员数35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3.1万相比,我省平均每个社科类社会组织专职人数远低于全省的12.5,但本科以上学历所占的比率比全省高76.2个百分点。造成这种巨大反差的原因是省社科联所辖的社会组织都是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型的,具有很强的学术性和专业性。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申报成立时就要求具备高级职称(技能)的专职人员达4人以上,另要配备若干秘书、财务工作人员;对省级学术社团专职人员的要求,只要求会长具有高级职称,但可兼职;秘书长要求专职,大部分是在哲、政、法、教、史、经等社会科学中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省级社团中的其他专职人员大部分主要从事秘书处的日常事务工作。
从我会所辖社科类社会组织这些数据的内部结构来看,具有中级职能(技能)人员有440人,平均年龄28岁,女性比男性多,高级职能(技能)人员年龄相对较大,男性多,且退休返聘人员占大多数。从这个人才结构可以看出,社科类社会组织年龄出现断层,年青人、中级职能(技能)人员多,但从事低层工作,对男性的吸引力低,出现这种情况与我国社会组织发育发展起步较晚有关,但同时与我们当前对社会组织发展、人才培养、经费扶持等体制机制不到位有较大的关系。
(二)存在问题。一是体制外社会团体、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人才队伍结构不够合理,老中青相结合的人才队伍结构尚未完全形成。二是高层次人才短缺,许多学科缺少真正有影响力的领军人物,尤其鲜有大师级人物。三是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对社科组织中青年科研骨干的资助、培育不够,高端人才引进平台不足,缺乏研究人员赴实践部门交流锻炼的常态化机制等。
(三)主要成因。一是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程度较低,自身管理水平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的能力不足。工作人员的薪酬水平低、福利待遇差、户籍难转、职称评定难办等制度性障碍使社会组织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留不住优秀人才。二是科研队伍素质、能力不足,部分科研人员不同程度上存在创新意识不强,对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不敏感,知识结构单一或老化,科研方式、方法和手段落后等问题。三是研究与实践脱节现象在某些领域比较严重,科研成果转化率依然偏低,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缺乏将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决策和政策的有效途径。四是缺少资金、政策等各方面的扶持,社会组织生存发展面临较大困难,不利于吸引留住优秀人才。
二、社会优秀人才的政治、思想、文化状况及其对当前我国社会政治发展的认识。
总体来看,广大社科工作者包括体制外社科组织的优秀人才,都能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服从和服务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密切配合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拿出了一批务实管用的理论成果。同时,在研究过程中我省广大社科工作者“不唯上、不唯书”,能实事求是认识、尊重事物发展规律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律,在遵循学术规律的基础上创新理论、提出对策,因此,“十一五”期间,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界“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也较好地体现了坚持正确政治导向与遵循学术创新规律相结合的特点。
但近年来也有个别人员,由于受社会风气和目前一些不科学考核制度的影响,出现浮躁、急功近利、教条主义、理论脱离实践、理论创新以及健康的学术争鸣和批评欠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科理论界自身的发展与进步。个别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意识形态斗争的观念和法制观念淡薄,违规活动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新情况,我省逐步加强学风建设,一方面,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创新的优良传统,另一方面,面对社会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变动、人们思想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和新挑战,积极倡导社科界的优秀人才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开展研究,力戒浮躁,勤奋刻苦,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在推动我省当好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面向或适用于社会优秀人才的管理、服务、教育与培训、劳动与社会保障的现有政策、管理机构和管理机制的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一)管理机构。省社科联是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联系社科界广大知识分子的桥梁和纽带。现有班子成员6人,兼职副主席16人,内设机构3个部室(中心),其中,专设社团联络部为社科类社会组织的管理部门。
近些年来,社科联工作经历了从“小社科”到“大社科”的跨越,业务工作不断拓展,目前业务工作有几大板块,包括:社科规划、社科评奖、社团管理、社科普及、决策咨询和刊物建设、人才培养等。党组始终把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建设、发展和管理放在重要位臵,加强领导和指导,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有效地推动了我会所辖社科类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它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管理体制。我会所辖的社科类社会组织目前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即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管理部门双重管理的体制。对社科类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并非只有我会一家,省直许多党政部门都具有对一些社会组织业务主管的职能。但对民办社科研究机构,按中央文件的规定,目前只有省级社科联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管理的原则和办法主要依据国务院1998年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央和省颁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和方法。为加强和改进管理,我会根据国务院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广东省社科联社团管理试行办法》和《广东省社科联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等。通过贯彻以上条例、规定、办法,我会所辖社会组织依法办会、科学办会、民主办会的意识大大增强,为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人才成长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为社科界人才队伍的建设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一是观念落后,认识不到位。党的十七大报告已经明确提出,社会组织是党的重要执政基础,是政府管理社会的参谋助手,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做好社会组织工作,事关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但目前,重政府轻市场、轻社会组织的态势和现实仍未改变,导致有些主管部门对社会组织的性质、作用认识不到位,对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二是办理程序繁杂,体制不合理。申办成立一个新的社会组织门槛高、时效低、标准不一,致使社会组织发展严重受阻。现有业务主管单位分布比较散,缺乏统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存在日常管理“缺位”现象,因体制不合理、不健全,各主管单位的关系没有理顺,职能分工不明确,难以形成有效的协调运作机制,阻碍了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此外,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制度不完善,致使社会组织的生存空间受限,社会组织中优秀人才缺乏并处于社会弱势地位。
三是管理落后,服务水平低。管理部门建制和人员编制没有跟随社会组织发展的增加而增加,人手不足,办公设施不完备,管理能力不强。如省社科联,90年代主要服务管理16个直属社团。后来随着业务管理职能的确定和社会组织的发展,所要管理服务的对象已扩大到现在的139个社团、1个基金会和23个民办社科研究机构,而机构编制却一直在20个人头和三个半处室的水平上不变。此外,有些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完善,管理不规范,自律机制不完善,专职工作人员权益得不到保障。
四是投入不足,扶持力度弱。我省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投入一直偏低,财政投入总量不如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省份,人均社科规划经费也赶不上广西、四川等省份。大多数省级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活动经费严重不足,有90%的社团因经费困难而面临生存问题。
五是缺少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扶持。目前社会组织很多方面都要纳税,与企业没有什么两样。比如,社会组织接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要缴所得税,甚至社科基金投资收益也要缴所得税。此外,社会组织中专职工作人员的入户、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的权益和权力,不仅比不上事业单位,甚至还不如企业。
四、在加强社会优秀人才队伍的建设、管理与服务、畅通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等方面有何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推动社科类社会组织大发展。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对哲学社会科学在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把它摆在应有的工作位臵上予以高度重视,创造开放、宽容、自治的学术空间,加大社科类社会组织建设扶持力度,发展壮大社科类社会组织力量,让社科界社会组织成为优秀人才的良好载体。
(二)完善体制机制,引导社科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理顺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挂靠单位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社科联对社科类社会组织的管理与协调作用。根据需要,建议在适当的时机成立国家级的社科联机构,适当增加省社科联机构和人员编制,特别是对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管理应有专门的机构编制;增加经费保障,加强对社会组织优秀人才的培养、指导、监督及服务。
(三)进一步完善对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制订一整套科学合理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除了直接减免部分社科类社会组织税费外,还可以通过加速折旧、费用扣除、亏损结转、投资抵免和提取准备金等方法来扶持社科类社会组织的发展,为社科界优秀人才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四)完善对社会优秀人才的激励机制。适当扩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奖励面,把体制外的社科优秀人才纳入考核奖励范围,加大奖励力度,落实奖励政策。特别要加大对体制外中青年社科优秀人才及成果的奖励力度,为年轻有为的社会优秀人才成长创造良好条件。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得者应与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享受相应奖励和有关待遇。
(五)增加经费投入,扶持社科类社会组织发展。进一步加大对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经费投入,建议设立专项基金,对社会组织学科带头人的研究课题给予资金支持,政府委托课题给予倾斜,探索建立社科专项资金和孵化基地,给予社会优秀人才部分专项经费,或是免费提供办公场所,扶持社会优秀人才创业发展。设立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基金,资助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开展课题研究。建立社科学术社团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在申报课题、成果评奖、人才培养等方面与大学、专业研究部门平等待遇的制度,增强社科类社会组织的学术创新能力和人才集聚能力,实现自主发展、可持续发展。
(六)加大培养力度,打造高素质的社会优秀人才队伍。实施社科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对社科类社会组织优秀人才的培训要常态化、正规化,建议列入组织、宣传部门和党校培训计划。实施社会优秀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一批中、青年带头人。制定配套政策,消除社会优秀人才在体制、职称、待遇、社会保障方面的流动障碍,赋予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地位,社会组织优秀人才可在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纳入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选拔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