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汇报[材料]_五五普法情况汇报

2020-02-28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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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工作汇报

自2006年启动“五五”普法工作以来,我局认真按照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市两级领导小组的整体部署,紧密结合我市地税工作实际,牢牢锁定“着眼于提高干部执法水平,着眼于增强社会纳税意识,着眼于优化税收法制环境”的三个目标,紧紧扣住“学法、宣法、执法”三个环节,持之以恒地狠抓了“五五”普法工作,使内部执法水平得以明显提升,外部执法环境得以进一步优化。我局在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被市政府评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先后有4个基层单位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命名为“依法办事窗口单位”,有6个基层单位被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命名为“依法办事窗口单位”。下面,我就我局“五五”普法工作汇报如下:

一、坚持在学法与宣法中,营造“普法”氛围 “五五”普法工作启动后,我局认真研究制定了普法工作方案,及时提出了“党组统一领导,科室整体联动,内外学宣同步”的普法工作思路,对普法工作实行“专题部署、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项经费”的“四专”管理。按照这一工作思路和管理模式,我们始终突出内抓学法、外抓宣法两个重点,大力营造了全学普法、全面普法的工作氛围。一是强化学习,让地税干部“执法先学法”。我们把学法作为普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积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拓宽学习渠道,逐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六学”机制。即:基础法律常年学。我们将《宪法》、《立法法》、《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基础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日常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每年指定1-2部法律,采取由市局法规科统一培训师资、印发辅导资料,县市区局分别组织实施的形式,定期对所有干部进行集中教学培训,对基础法律形成了固定的、常年性的学习制度。税收法律深入学。我们根据税收工作实际,将《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税收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普法教育的重点,以县市区局为单位,每周确定一天为学习日,集中所有干部实行全员学习培训。同时,我们与湖南大学、扬州税务学院、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培训中心、湖南行政学院建立学法教育联盟,采取委托高校培训的形式,先后举办《新企业所得税法》、《新会计准则》、《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等涉税法律法规培训班9期,参训人员600多人次。最新法律辅导学。我们及时跟紧法律修订和颁布的形势,邀请专家就新修订和新颁布的法律,进行辅导讲座,对于2006年以来的《物权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法律法规,我们先后邀请了XX市检察院、XX倡廉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举办专题辅导讲座12场次。贴近岗位针对学。我们重点针对税管员、征收员、检查员、票管员、分析员等各个执法岗位,先后举办执法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班50多期,参训人员达3400多人次。去年,我们又根据各个岗位的执法要求,组织编定了“五员”培训教材,进一步细化了岗位操作规程和业务流程,使广大干部不论在哪个执法环节,都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筛选人员脱产学。我们坚持定期组织法律基础较好的干部,采取脱产的方式,接受系统性的教育培训,注重培养自己的普法师资力量。2006年,我们筛选了15名干部,在湘潭大学法学院进行了为期2年的脱产学习。目前,这批干部已经成长为系统内普法工作的骨干师资。依托网络在线学。我们与北京财税研究院税法直通车视频直播网联盟,在全市系统搭建了网络教育培训平台,每周五组织干部统一参加网络教育培训,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答题、测试,实行网络化管理。

二是强化宣传,让社会各界“守法先懂法”。作为税务部门,普法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提高对税法的遵从度。为此,我们按照“三个突出”的要求,加大了税法的对外宣传力度,切实做到让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守法先懂法。实施上突出“整体性”。我们明确在普法的对外宣传上,由市局党组统一领导,法规部门牵头组织,税政业务科室负责法律法规的收集提供,法规科负责对各科室提供法律资料的汇总整理,办公室负责在各媒体对外发布,对普法工作实行整体联动,协同作战。载体上突出“多元化”。我们搭建了以XX电视台“地税直通车”、XX晚报“地税经纬”、地税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地税政策信息报》为主要载体的税法宣传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公开地税政策法规。同时,依托“法制宣传日”、“税收宣传月”活动,先后开展了税收有奖征文、税收动漫大赛、纳税之星评定、“税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税法宣传活动,常年性设置户外大型税法宣传广告牌,有力拓宽了普法渠道,增效了普法实效。在此基础上,我们各个县市区局也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普法措施,XX楼区地税局按月编发“税法手机短信”,将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编成手机短信息,分别发送给各企业财务人员;开发区地税局按季度举办“地税大讲堂”,面向各企业法人和财务人员,举办税收法律知识讲座;临湘市局与各企业财务人员建立了“税法速递QQ群”,不仅全天候接受税法咨询,而且能够保证在第一时间,将最新税收政策法规传输给纳税人。在内容上突出“针对性”。我们根据对象的不同,在内容上确定不同的普法重点。针对纳税人,我们重点宣传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办税流程,促使其提高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针对党政机关,我们重点宣传地税部门执法的独立性和减免审批的权限,争取其对地税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促使其维护我们的执法权威,当好我们执法的坚强后盾;针对各部门单位,我们重点宣传协税护税、代扣代缴的业务与职责,促使其配合地税部门,强化社会综合治税;针对各级人大代表、社会监督员,我们重点宣传地税干部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广泛动员他们大胆参与地税执法监督,以此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

二、坚持在依法与执法中,强化“普法”机制 近年来,我们按照内外并举、普治同步的原则,不断健全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将全面普法与依法治税有机结合,较好实现了普法与执法的“两提高、两促进”。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我们在完善《税收征管操作规程》、《税务稽查操作规程》、《发票违法案件办案规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则》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出台了《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重点对执法有过错的人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逐步建立了以分级责任制、首查负责制、责任连带制、日常督查制和奖罚一体制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体系。仅2009年,全市共计追究过错责任1189人次,其中批评教育305人次,经济惩戒675人次,扣发奖金津贴9.57万元,通报批评209人次。

二是开展执法检查,及时纠偏纠差。我们坚持每年突出一项重点内容,集中开展1-2次税收执法检查,对涉税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有力维护了税法的权威与统一。2008年,针对个别县级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我们及时对各地的涉税文件和会议纪要,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彻底清理,并积极争取市政府法制办和当地县级人大的重视,先后废止和更改违规涉税文件和会议纪要6份。

三是推行综合治税,形成执法合力。我们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充分借助部门职能,凝聚社会力量,整合执法合力,初步构建了“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的综合治税模式。我们组织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财政、地税、工商、国土、规划、建设、交警、交通等32个部门单位组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单位协护税工作职责,提请市政府定期对综合治税工作进行督查、讲评和考核,并纳入市政府行政绩效考核内容,以此督促各协护税单位认真落实信息共享、资质把关、现税后证(检)、派员征收、联合执法等综合治税的具体措施,通过借助部门职能优势,有效整合了我们地税部门的执法合力。

四是实行阳光征收,促进执法公平。为了在税收执法征收环节,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平,以公正提公信。今年来,我们按照“扩大公开、保障公平、促进公正、提高公信”的思路,突出抓好了个体工商户的阳光征收。我们在全面公开税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典型调查、科学定税、民主评议、全面公开”的程序,先采取蹲点观测的方式,测算出营业额和所得额,初步核定定额,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行业协会代表、纳税人代表对初定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定税情况的意见建议,及时纠正定税偏差,并最终分户确定定税,面向社会全面公开。今年来,全市共对59299户个体户实行了阳光征收,月定税额达1910万元,同比增长16.4%;共邀请436位各方代表,召开评税会62场次;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站、户外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种形式,将定征税情况全部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由于阳光征收全程公开透明,有效规范了地税干部的执法行为,确保了执法的公平与公正,得到了纳税人的积极拥护和各级党政的高度肯定。XX市委《领导参阅》专题推介了我局阳光征收的具体做法;平江、华容、湘阴等县(市)的主要党政领导,要求在当地执法部门推广我们阳光征收的工作经验。

三、坚持在知法与守法中,检验“普法”成效 近五年来,我局始终扣住依法治税这一核心,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健全“普法”机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普法”效果,系统内外知法守法的氛围日益浓厚,主要表现为“四个明显增强”:

一是党政依法管税的力度明显增强。近年来,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在地税部门规范执法上,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不仅从不在税收减免上开口子、打招呼,而且在我们遇到执法阻力时,都能够及时为我们清障护航,作好我们依法治税的坚强后盾。在下达地方税收计划上,他们坚持科学预测税源在前、征求意见在前,使税收计划最大限度地贴近税源实际,为我们落实“应收尽收,无收禁收”的依法征收原则,尽量创造条件;在制定地方性优惠政策上,他们都能主动上门磋商,并一律交给我们会签,近5年来,市局共会签企业改制的涉税文件56份,对相关的32条涉税处理意见,我们及时作出了修改调整,都被市政府积极采纳;在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涉及的地方税收上,他们都能主动带头缴纳,仅2009年各级党政干部主动申报缴纳的私房出租税收就达50多万元。

二是部门依法协税的职责明显增强。各相关部门都能够较好的履行法定的协税护税义务,主动提供涉税信息,积极配合地税执法,充分履行好了代扣、代征、代缴的法定义务。正是因为各个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我们在综合治税一张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交运税收一条龙等易漏难征的行业税收征管上,取得重大突破,连续5年来,这“三个一”的税收都保持在20%以上的增幅,今年上半年共入库6.1亿元,占到了全市地税收入总量的近40%。

三是干部依法征税的能力明显增强。“五五”普法以来,我们逐步建立了相对健全的“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的执法体系,全体地税干部,不论是在法律意识,还是在执法水平上,都得到了促进和提高,依法、依规、依程序来强化税收征管,已经成为了广大干部的思想共识,能够自觉杜绝和抵制越权减免、违规审批、弹性执法和收“人情税”、“关系税”等问题。近几年,全市系统没有因为地税干部违规执法,而引发征纳冲突和集体抗税的事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明显增强。近年来,我市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行为更加主动、更加积极,偷税、欠税、抗税的现象呈逐年下降趋势,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和税收保全措施的使用,也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时,原来私房出租户、砂石开采户、高收入个人、集贸市场经营户等纳税意识相对淡薄的对象,也正在逐步走向了如实申报、及时缴税的良性循环,去年我市私房出租户就主动缴纳地方税收3775万元,砂石开采户主动缴税近1000万元,今年上半年有3807名高收入个人,就主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1552万元。

在五年的普法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地税普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干部学法的主动性还有待增强,少数个体纳税户依法纳税的意识还有待提高,地税执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依然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坚定不移地围绕依法治税这一核心目标,以加强普法工作为契机,始终坚持依法征收,全面规范征管,不断将税收领域的普法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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