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交警大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汇报_交警大队工作情况汇报

2020-02-28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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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汇报

广南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东北部。东与本州富宁县接壤,南与砚山县毗邻,西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相连。是省府昆明通往广西、广东和贵州黔西南地区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隆林等地通过云南西畴、麻栗坡县进入越南的交通要道。全县地域宽广,人口众多,道路点多、线长、面广,全县国土总面积7810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174个村民委、2747个自然村、3337个合作社(队)、2个国营农场,有汉、壮、苗、瑶、彝、回、蒙古、白、仡佬等9种民族,2010年年末人口77.8万人。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9.14%,文化素质偏低,文盲半文盲占全县总人数的13.68%。

一、辖区情况

截止2011年5月31日,全县共有机动车53194辆(其中大型汽车230辆、小型汽车255辆,二轮摩托车52182辆,轻便摩托车527辆),有机动车驾驶人67781人,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450公里,其中国道234.143公里,省道206.625公里,县道571.66公里,乡道1037.336公里,村道2155.9公里,专用公路131.907公里;高速公路103.143公里,三级公路350.806公里,四级公路1267.88公里。

针对辖区点多、面广、线长、村寨多、人口众多等实际,广南县公安交警大队在县委、政府、县公安局党委的领导支持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七大四中、五中情况为指导,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五整顿”、“三加强”中心工作,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个重点来抓好、抓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在全县范围以新颖独特的方式扎实深入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五进”活动,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了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宣传工作卓有成效。现将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汇报如下:

二、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情况

(一)因地制宜,努力探索有广南特色的宣传之路

广南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广南县委、政府相当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预防交通事故、“五进”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实施“五进”宣传活动工作方案。根据广南县的实际,县人民政府构筑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将“五进”宣传活动的职责任务落实到了宣传、广播影视、文化、教育、交通、农业、司法等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并结合“五进”宣传活动在全县各村民委设立基层义务交通协管员,形成社会化防控机制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由基层义务交通协管员在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的同时,组织辖区群众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多次召开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要在搞好县人民政府“催告制”的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五进”宣传工作。在全县各乡镇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全力抓、安委会成员单位协力抓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遵循了有领导、有组织的原则。交警大队的宣传工作实行大队领导亲自抓、各中队具体抓的工作措施,做到周密部署安排,严格按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各阶段的工作要点,适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宣传方案,有组织有领导、循序渐进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广南县为文山州的第一大县,人口总数位居全省第6位。辖区道路等级低,点多、线长、面广,道路交通状况极其复杂。大队立足于辖区点多面广、村寨多、人口众多、文化落后、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差的这一县情,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努力探索一条切合广南实际的宣传之路,扎扎实实开展 “五进”工作交通安全宣传进“壮乡苗岭”,具体做法如下:

1、加强社会宣传,构筑安全防线。

大队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紧紧围绕“一降两保”的工作目标,按照 “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和“五进”宣传活动的要求,及时召开全警动员大会,组织民警和协管员观看了光碟和挂图,牢固树立了全体民警以人为本的思想意识、打好了宣传持久战的思想准备。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在全县构筑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将“五进”活动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宣传、广播影视、文化、教育、交通、农业、司法等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扎扎实实开展“五进”活动。并建立了把交通安全管理延伸至村民委、村小组,设立基层义务交通协管员,形成社会化防控机制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由县司法局把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普法计划进行全民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形成长效普法机制。

结合广南辖区乡村人口众多、文化落后、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差,接受能力弱,宣传难度大的实际,大队将全县划分为5个片区(城区、珠街、八宝、珠琳、坝美等片区),由4名大队领导分别挂片负责,按照分片包干、民警承包联系的方式,认真组织“五进”宣传活动。把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建设“平安云南”的战略部署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五进”宣传活动中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委政府的领导;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坚持把“五进”宣传活动作为创优评先的重要条件,纳入民警年度考核;四是坚持把“五进”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来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五是坚持把“五进”宣传活动工作成效与“一降两保”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用“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量化“五进”宣传活动效果;六是在“五进”工作的基础上,2010年起面向全县开展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由于工作思路明确,有力地调动了民警搞“五进”宣传活动的积极性,全体民警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无私奉献的精神,主动上门、进村入户,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深入家庭、社区、单位、学校、壮乡苗岭开展 “五进”宣传活动。采取发送宣传光碟和挂图、在窗口单位设臵展板和播放光碟、走村串寨、巡回宣传、发放宣传材料、举办交通安全专题讲座、利用新闻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地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大队民警和协管员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努力争做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表率,文明行车的模范,充分体现交警机关执法守法的良好形象,体现当代人民警察的良好素质和精神风貌,影响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学习、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促进全社会关注、重视道路交通安全,营造文明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和畅通。

为贯彻执行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体现政法机关执法守法的良好形象,县政法委决定“以学习遵守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行车,树立形象,争做表率”为主题,体现“从严治警,严外先严内”的目的,在全县政法机关开展率先学法、守法活动,广南县政法机关警容警车督察领导小组对全县政法机关警用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了多次的督促检查工作。对公、检、法、司、森林公安等政法机关警用车辆和驾驶人定期开展督察工作,从而提高了对正确驾驶警用 车辆的认识,督促政法部门在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做表率,争做文明行车模范,做学法、懂法、宣法、用法的楷模。

2、坚持内外结合,在正人先正己上下功夫。从认真抓好公安机关内部的教育工作入手,首先在县公安局及时组织各科、所、队、室民警、职工、协管员集中观看了公安部制作的宣传光碟和挂图,通过观看后,要求民警写出认识体会,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严外先严内、正人先正己。其次,组织民警家属观看光碟和挂图,增强民警家属对交通安全重要性、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维护国家和人民做好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责任的认识,使家属理解和支持民警做好交管工作,齐心协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3、在扩大宣传效果上下功夫。为了确保“五进”宣传活动工作取得效果,大队专门制定了八项工作制度:

1、坚持党管宣传工作制度,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议事日程;

2、坚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层层签订了安全宣传工作责任书;

3、坚持委托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制度,弥补交警大队警力不足的问题;

4、坚持村民委、社区聘请义务交通协管员制度,有力推进了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的工作效果;

5、坚持向学校派驻交通安全辅导员制度,常抓不懈,使学生从小就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

6、坚持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征得上级机关的支持;

8、坚持宣传日常化工作制度,使“五进”宣传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在大队办证厅门前专设一台电视机,每天滚动播放宣传光碟,使前来办证、年检等人员观看,增强驾驶人和来访人员得交通安全意识。由车管分所对3年以下驾龄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一次不少于2小时的交安宣传学习教育;有针对性地对新培训学员进行交安宣传教育;对经过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前来办理驾驶证的人员,组织收看一次典型事故案例录像或相关光碟,进行交安教育后,方可领取驾驶证。充分利用换发变形拖拉机牌证的有利时机,对前来办理换牌业务的车主或驾驶员组织交通安全学习,以摆放展板、播放光碟、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或保证书后方可办理车辆换牌业务。

三、强化队伍管理

广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目前共有民警36人、协管员92人、临时工6人,平均年龄30岁。单位设有大队长1名(副局长兼任)、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内设大队办公室、事故中队、车管所、法制室、违法处理办公室5个机构,下设城区、珠街、八宝、珠琳、坝美5个中队。

在队伍管理上,一是要求严守“五条禁令”、“六条警规”,强化队伍管理,将“五条禁令”、“六条警规”作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逢会必讲,警钟长鸣。二是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近年来我大队结合开门评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坚持把走访群众与辖区交通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解决公安信访问题结合起来、与解决交通安全问题结合起来、与公安交通管理和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了帮扶走访制度化、经常化格局。做到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又有效拓宽公安工作情报信息渠道,有力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开展。三年以来,共开展走访活动150次,走访群众1200人次,集中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65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四、强化违法整治,促进事故预防

广南县公安交警大队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结合辖区实际,分阶段、按步骤定期和不定期认真进行路面行车秩序整顿工作,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大队认真按照阶段性的工作方案,从安全宣传、驾驶员源头管理、秩序整顿、事故预防上全面入手,确保3/4以上警力上路实施监控,充分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从静、动态上加强管理。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大队始终把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道路交通执法和管理的出发点、落脚点。合理安排警力,下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中,大队结合每年的春运、两运及各种节假日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特别是近一年多来深化了对酒后驾车的整治和打击力度,使之形成了一个长效机制。强化对县重点公路、重点车辆的整治,特别对严重影响路面行车秩序的客车超员、疲劳驾车、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强行超车、逆向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11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开展了重点整治。通过开展打击无证驾车违法行为人的整顿行动,打击了一批教育了一片,规范了辖区交通秩序使辖区驾乘人员和广大群众的遵章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出行安全得到了应有的保障,连续三年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

2008年5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70起、死亡53人、受伤1141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068381元(其中达到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有158件)。

五、公安交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自从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广南县公安交通民警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改变执法理念,进一步依照新的法律法规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实际操作中也仍然存在着以下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道路交通管理力量严重不足。

广南县地域宽广、人口众多,道路点多、线长、面广,目前我县辖区公路总里程共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450公里,其中国道234.143公里,省道206.625公里,县道571.66公里,乡道1037.336公里,村道2155.9公里,专用公路131.907公里;高速公路103.143公里,三级公路350.806公里,四级公路1267.88公里。道路等级低,安全隐患点段多,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目前除城区中队有4名民警外,下属八宝、珠琳中队各有2名民警,珠街、坝美中队各有3名民警。含内设科室民警在内,大队民警人均管理道路123.6公里、管理机动车1448辆、管理驾驶人1883人。同时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每年递增数不少于10%。道路交通管理力量严重不足,一些边远山区仍存在较大的失管失控面,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存在的疑难问题和不便操作的地方

在秩序管理方面: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对货车超载,除了可以处罚外,扣留其违法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在国道线上,超载车辆仍然突出,要按规定卸货既无足够的警力和人力,又无堆放货物的场所。

2、对于违法者的处罚难以操作。新法规定对于当事人违法暂时缴纳不了罚款的,不得扣留证件或车辆。国道线上来往车辆多,外地驾车人违法了,当时缴纳不了罚款的,过后难以追缴。

3、突发事件难以处臵。新法规定拖曳车辆不得收取费用。目前,大队缺乏专项经费及拖曳设备,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拖曳车辆时必须请工,其拖曳费用难以解决,不利于突发事件的处臵。

3、对于农用车、拖拉机、货车等车辆违法载人问题,难以从根本上杜绝。由于乡镇道路等级差,群众出行的交通工具仍然以这些车辆为主,违法载人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对于此类违法行为,驾车人可以当场就可以消除违法行为。如果下发处罚决定书给当事人,由于农村经济仍不发达,当事人不按期缴纳罚款或拒绝缴纳罚款,并且仍在继续违法载人,怎样彻底消除此类违法行为?怎样追缴罚款?

4、事故伤者仍不能保证得到及时救治。根据规定,事故受伤人员送到医疗机构后,医疗机构应及时救治,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医疗机构仍以经济为主,未预交押金就会停止治疗,往往造成伤者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病情加重或死亡,增大死亡人数。如造成这样的严重后果,是否能追究医疗机构的相关责任?

5、新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但是八部委又联合发布以车辆的轴数来认定超限超载的文件规定,具体是以八部委的规定还是以行驶证的载质量为依据?车辆超载必须以称重设备称重为准,但是目前无该设备,如何开展治超工作?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面:

1、抢救医疗费用无法保证。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人员受伤,车方或交警部门通知保险公司,但是保险公司拒付抢救预付费用,车方及其驾车人又无能力支付,社会救助基金仍未成立,如何办?如异地驾驶员肇事其参加的保险公司不是当地设臵的保险机构,抢救费用就难以预付。

2、发生交通事故后,详细记录了驾车人的联系方式、详细地址,但是事后其更换联系方式,造成无法联系,致使 难以结案,增大了受害方与交警部门的矛盾。

3、新法规定,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作为点多线长、中队多的县,在处理交通事故报批过程中,因距离或时间的关系,往往在10日内不能按时作出事故认定,作为交警大队下属的交警中队能否处理一般以下交通事故,以便更方便群众。

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难。新法规定对扣留肇事车辆(检验、鉴定)的时间是20日,时间到就必须放车,交警机关扣留肇事车超期限就违法,又不能收取事故处理押金,对受伤者的医疗费用和损害赔偿无法保障。造成群众对交警的意见很大,交警机关在群众中的信誉降低,最终造成执法难。

四、今后交管工作的对策措施及意见建议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系一项政府工程,必须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将“五进”活动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宣传、广播影视、文化、教育、交通、农业、司法等相关部门,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

(一)紧紧依靠县委政府的领导,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以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为重点,整合公安派出所、义务交通协管员、基层组织等力量,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防控工作,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协会的组建工作,促进社会化防控机制工作的开展。

(二)采取多种方式,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要充分利用以“五进”活动为重要平台,进一步深化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遵章率、守法率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养成遵纪守法、文明驾驶、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

(三)狠抓路面行车秩序的整治,规范道路交通行为。继续以开展整治酒后驾车、无证驾车、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为契机,抓好路面防控工作,努力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积极争取政策,为民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狠抓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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