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许证验收汇报材料1_煤炭生证验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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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安洛乡熊洞煤矿有限公司剪干湾二矿
安全生产许可证会审汇报材料
一、煤矿基本情况
1、金沙县安洛乡剪干湾二矿位于毕节地区金沙县城西南部安洛乡境内,矿区距安洛乡5km,距金沙县城20km。该矿隶属安洛乡熊洞煤矿有限公司,矿井始建于2004年,2008年4月经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生产,2010年12月10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矿区井田面积为1.7559Km,生产规模为9万吨/年;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共有3条直达地面的井筒,主斜井为皮带运输担负煤炭运输,副斜井为串车提升运输担负运输物料任务及行人任务,回风井担负专用回风任务(专用回风井设计于2009年6月30日经遵义监察分局备案,2009年11月11日经遵义监察分局竣工验收批复);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列抽出式;采煤工作面采用倾斜长臂带区式布置,俯斜和仰斜开采,放炮落煤;现11505采煤工作面在2+1420—+1375标高范围内,南翼;目前矿井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即11505工作面。巷道施工为综掘机掘进,锚杆支护,临时支护采用前探梁;采煤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式采煤法,炮采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单体液压支柱配合铰接顶梁支护顶板,“三四”排支柱管理,采用密集支柱、戗柱、“四对八梁”等特种支护。
2、该矿可采煤层为单一煤层,即15号煤层,无烟煤,厚度
1.8-2.0米,倾角6度左右,煤炭保有储量402万吨。2008年经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鉴定并经贵州省煤炭管理局黔煤生产字[2008]244号文件批复,该矿15号煤层在南翼+1380m标高及以上且埋深不大于130m区域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于2010年10月30日提供的鉴定报告,该矿15号煤层在+1375米标高以上没有突出危险性(还未报贵州省能源局备案批复)。经贵州省能源局黔能源发
[2009]281号文件批复,2009年度矿井瓦斯等级为底瓦斯。经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鉴定,15号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均为三类、煤尘无爆炸性。
3、(1)矿井通风方式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主扇使用两台FBCDZNO17/2×75,功率为2×75KW轴流式通风机,一台在用,一台备用,掘进工作面各使用两台FBDNO5.6-2×11局部通风机配合直径600风筒供风,实现“三专两闭锁”及“双风机双电源”;矿井总进风量为1656m/min(最大风量可增大到2358m/min),各用风地点风量满足要求;矿井瓦斯监控系统采用重庆煤科院KJ90NA升级版的监控监测系统,地面主机及中心站各两台,其中一台备用,井下共有3台分站,其中风井配电房一台,各需要检测地点均安设了传感器,系统实现了安全监控系统区域联网。该矿安装了一套2BEA-253型低负压瓦斯抽放泵,主干管路直径为6寸,正常使用,抽放参数符合要求。
(2)井下最大涌水量为8m/h,采用机械排水。井下设主、副水仓,容积400立方左右,本矿共有18.5千瓦多级泵3台,一台
3在用,一台备用,一台检修。主排水管路为φ85mm两道,另安装6寸备用管路1套。本矿配有探水钻机3套(75型两套、150型一套),在采掘施工中,使用了75型液压探水钻机,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该矿建立了较完善的防、排水系统。
(3)该矿有比较完善的防灭火系统,设有井上、下消防器材库,材料充足,品种齐全,各机电硐室、开关群及其他要害场所都设有灭火器、防火沙、消防铲及消防三通等,编制有防止火灾发生的措施。
(4)该矿有较完善的防尘系统,地面静压水池保持不小于250立方的水量,水压符合防尘要求,主要巷道每100米1个支阀,回采巷道50米一个支阀,各转载点设有防尘喷头,各巷道均安装水幕净化风流装置,通风队定期对井下巷道防尘,井下无粉尘堆积现象。
(5)该矿已实现双回路供电,可以自由切换,另配有2台300千瓦柴油发电机,供电系统设置了三大保护装置,并正常使用。
(6)主要运输系统采用一台DSJ80型皮带机,功率为110千瓦;4台DSJ30皮带机,功率为30千瓦;4台40型刮板机,功率为40千瓦运输。副井绞车运输使用JTK-1.2矿用绞车,功率为55千瓦,系统的保护装置、一坡三档齐全。
(7)该矿的三线(压风自救系统、通讯系统、供水系统)基
本完善,压风自救系统采用LG-10.5/8G空压机,井下主要大巷、采掘工作面均按要求设有压风自救硐室,压风自救硐室内通讯、供水、供风等设施齐全符合规定要求并正常使用。
4、该矿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主提升绞车、空压机四大件及瓦斯抽放泵、带式输送机于1月20日委托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并出具了安全检测检验报告。
5、该矿营业执照、采矿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均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通风管理机构、瓦斯治理小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防突领导小组、防治水领导机构等,人员、设备配备充足。
6、该矿有矿级管理人员6名,法人及五职矿长全部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工作资格证,并按相关规定轮流下井带班。该矿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充足,均经三级以上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均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具体如下,安全员13名、瓦检员14名、电钳工4名、爆破工11名、监控员7名、绞车工4名、瓦斯抽放工4名。
该矿所有从业人员下井前均经过金沙县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考试合格,均持有培训中心核发上岗证,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低于72学时。同时该矿也成立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平时利用班前会、安全学习日等时间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20学时。
7、该矿2010年已和金沙矿山救护大队签订救护协议,本矿也成立了矿山辅助救援组织和队伍,配置了救援物资及设备,且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金沙矿山救护大队驻金沙县城,距熊洞煤矿仅20公里,确保30分钟内到矿,保证应急救援迅速及时。
8、该矿委托贵州鑫诚科技有限公司做了安全现状评价,贵州鑫诚科技有限公司资质为乙级,证书编号为APJ--(黔)---306。2010年10月出具了评价报告书,评价报告结论为“危险程度为B级,符合矿山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9、该矿于2009年8月23日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一人,其它在生产期间未发生过人员伤亡事故。
二、现场审查提出的主要问题
2010年11月24日,金沙县安监局配合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毕节监察分局对该矿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验收及现场监察共提出10条问题,下达了《现场处理决定书》(黔煤安监毕字[2010]第S-245号),作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具体问题如下:
1、未配设备粉尘测定仪并开展测尘工作。
2、装备的W-3.7/7z空气压缩机经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实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矿井井下未布置掘进工作面,井下无局部供风的专用线缆和开关。
4、水泵房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原设计未布置正规管子道),6寸排水管路未安装完善。
5、矿井编制的水害调查与防治措施无针对性;探放水无探放情况记录。
6、井下密闭未掏槽,未设置观测孔和返水槽;且未设置管理牌板。
7、未按规定设置井上、下消防
材料库,消防器材设备不足。
8、光学式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和瓦斯传感器未经安全检验资质部门检验。
9、井下风门构筑质量差,强度不够,部分风门漏风。
10、11505回风联络巷、南翼回风大巷、总回风巷部分巷道断面偏小,风速偏大。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该矿制定了整改方案及措施报金沙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批。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10年12月1日,金沙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该矿进行了复查验收,验收人员填写了《隐患排查治理销号登记表》,对现场审查时提出的10条问题逐条进行验收,逐项验收结论均为合格,并经验收人员逐条签字;同时金沙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达了《整改复查意见书》(金煤安监管复字[2010]第S032号),复查结论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