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汇报材料_畜牧业发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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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为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各地以政策落实为抓手,把政策落实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积极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抓好各项政策贯彻落实。现将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畜牧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认真开展政策落实督导,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1、关于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政策
我省在2008年9月拟定了能繁母猪补贴实施办法,规定了补贴对象、原则和标准、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的核实、补贴资金的发放与工作要求等。按照每头100元的补贴标准,中央财政承担60%、省级财政承担20%、县级财政承担20%。11月,在中央资金还未拨付我省财政时,我省就下发文件,要求各地抓紧组织开展能繁母猪登记核查工作,对全省能繁母猪数进行摸底,11月底完成了对能繁母猪数量的复核和公示工作。经省农业厅、财政厅汇总审核各地上报的能繁母猪数,2008年全省共登记能繁母猪数172.2万头,比去年增加25.98%。12月,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与省级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已全部发放。补贴的实施保护了养殖户的利益,提高了养殖户的积极性,尤其在生猪价格回落时期,有助于稳定养殖户的情绪,增强养殖户的信心,切实保护能繁母猪生产能力,促进我省生猪产业的稳定发展。
2、关于生猪和奶牛良种补贴政策
根据农业部统一部署,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继续在我省东乡县、上高县、高安市、南昌县、樟树市、余江县、袁州区7个县(市、区)实施,补贴能繁母猪30万头,补贴金额1200万元。项目下达后,我省专门组织召开了生猪良种补贴工作布置会,专题布置此项工作。为确保项目严格按照农业部的总体要求,有序有效地开展和实施,我省结合各项目县实施方案,制定了《2008年江西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统一规范了项目种公猪精液采购合同;印制了生猪良种补贴精液生产、发放、配种档案及生猪良种补贴母猪基本情况登记卡、生猪良种补贴专台帐等表格。各县(市、区)畜牧主管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广泛宣传;通过政府采购程序,与35家供精单位签订了供精合同,1230头种公猪参与供精;加强了对人工授精员和母猪饲养户的培训,结合项目推动生猪生产科技水平的提高。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我省已全面完成了项目任务。7个项目县(市、区)共发放项目精液120万瓶(支),配种母猪30万头;受胎母猪27.83万头,平均受胎率达92.78%。
奶牛良种补贴项目2008年全面铺开,全省62个县(市、区)共计2.5万头荷斯坦奶牛享受了冻精补贴,覆盖率达到100%,补贴冻精数量5万支,补贴金额75万元。我省按照农业部、财政部的有关要求,通过招标采购,选择北京奶牛中心和江西省种公牛站两家作为供精单位,12头种公牛作为供精种公牛。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截至2008年底,全省共发放优质项目冻精4.52万支,完成奶牛配种2.26万头,占任务数的90.4%,受胎牛1.98万头,受胎率平均为87.86%。配种母牛及犊牛的耳标佩戴率达80%以上。
3、关于生猪和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扶持政策
按照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申报要求,结合我省生猪生产实际,2007年和2008年分别遴选了194个和182个生猪养殖场(小区)实施标准化改造,中央投资每年8800万元。2007年实施的基本完成,建立了一批标准化示范场,2008年安排的养殖场正在抓紧实施,大部分场已先启用自筹资金开工建设。今年根据农业部有关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全省各地组织储备项目申报,提出了储备原则和要求,明确了申报条件,目前各地正在抓紧组织申报,认真审核把关,近日将上报省农业厅和发改委审定。
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在2008年10月,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范围、标准和建设内容,并制定了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和验收评分标准。全省有90个万羽以上蛋鸡场进行了改造,目前验收工作已全部完成。
4、关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459万元,对我省南昌县、新建县、东乡县、新干县、高安市、樟树市、上高县、袁州区等原有8个生猪调出大县及新增的进贤县、丰城市、南康市、余江县等4个县共12个生猪调出大县实施奖励。各项目县按照部里和省里的有关文件要求,合理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修订和完善实施方案,制定了具体项目建设方案和工作操作方案,安排4312万元用于230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场、20个生态养猪小区、4个生猪良种繁育场、2个健康养猪示范园及4户养猪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引进种猪1.762万头补助622万元,生猪贷款贴息补助396万元,防疫技术服务补助621万元,完善16个猪人工授精站(点)建设补助188万元,生猪生产动态监测补助34.4万元,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助222.6万元及生猪外销奖励、消毒检疫、生产流通环节购置设备等补贴63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生猪饲养水平和良种化水平大幅提升,生猪养殖场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生猪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5、关于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政策
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认真总结2007年、2008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经验,全力推进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养殖业风险保障体系。2009年1月1日到3月4日,新增参保能繁母猪14.78万头,全省参保母猪达到145.86万头,占全省能繁母猪的84.2%;共计理赔1.42万头,获得能繁母猪赔款金额1218.7万元。奶牛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已有4个市的3793头奶牛参保,共计理赔88头,赔款43.59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全省各地在落实国家扶持畜牧业生产发展政策比较到位,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工作层面的问题、也有政策层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缺少工作经费。畜牧业扶持政策出台后,对促进我省畜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落实过程中,动用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增加了许多工作量和经费开支,使原本就困难的基层畜牧兽医部门更是抓襟见肘。由于缺少工作经费,也一定程度影响到政策执行力度和增加了落实的难度。二是部分政策在操作上有待完善。许多扶持政策制定出台较快、研究方案时间较急、落实抓得较紧,部分政策在操作上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如能繁母猪补贴,中央财政按各省上年末能繁母猪统计数量拨付资金,将给补贴资金的发放带来缺口;生猪调出大县由中央确定到县,不能充分发挥奖励资金效果;申报项目牵扯多部门时,易造成相互扯皮,只争权利,不担义务的现象。三是畜牧业信贷政策,可操作性不强,难落实到位。金融部门至今也没有制定一个合理的办法,多数县(市、区)财政没有安排贴息贷款,贷款难仍然成为制约畜牧业发展的一个长期问题。四是基础工作薄弱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策落实。部分县市基层畜牧兽医队伍比较薄弱,统计信息等基础工作落后,一些县“情况不明、底数不清”,降低了政策落实的工作效率。五是部分项目建设效果有待提高。在个别项目建设上,存在着重申报轻管理、前期工作不扎实、不按基建项目程序操作、财务管理不规范、配套资金落实不理想等问题,影响了项目建设效果和建成后的正常运行。
三、主要措施
畜牧业扶持政策数量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对广大畜牧业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挑战,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按照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和统一部署,加强部门协调,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扎扎实实推进,保证各项扶持政策顺利落实。
(一)广泛宣传,使扶持政策入场入户
一是通过大众媒体广泛宣传。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平台,对促进畜牧业生产发展政策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和保险、生猪和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等扶持政策。同时,各地将省里制定的补贴标准、有关项目申报条件、良种补贴的精液价格、奖励资金安排等等,通过媒体或公告,告知广大养殖户。
二是通过中介组织等开展民间宣传。畜牧业扶持政策出台后,省养猪行业协会、省奶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多次召开落实扶持政策的座谈会,及时研究落实措施,并利用会刊全方位向全省广大会员宣传。各市、县(区)还利用协会、合作社等民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使政策信息及时地传到各养殖户。
三是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政策宣传。我省通过积极开展“千名畜牧科技人员进场入户”活动,组织畜牧科技人员与养殖场户进行一对一的对接,在开展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等活动时,也送政策下乡、送政策入户,广泛宣讲国家扶持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为落实国家政策奠定了良好基础,也发挥了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政策规范运行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加大了与财政、发改、保监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建立部门间既分工又合作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避免推诿拖延的现象发生,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严格执行既定的工作方案。针对每项政策不同的内容和要求,省里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在各种办法和政策的实施中,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按照明确的适应对象、补贴标准、资金管理要求,以及有关项目的申报程序和申报条件,严格执行既定的工作方案,保障各项政策切实落实。
三是做好政策落实的前期工作,确保政策的时效性。我省十分重视各项政策落实的时效性,把到位时间和取得效果作为衡量我省政策落实的重要指标。如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在中央资金未下达前就开展了能繁母猪登记造册工作,做到底数清查,为政策及时到位,做好了充分准备。
(三)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政策效果
一是将政策落实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把能繁母猪补贴与保险、生猪良种补贴等政策落实与推动动物标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将母猪登记造册后加施标识,确保不遗漏、不虚报,做到有据可查。
二是组织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在制定管理和方案的同时,还针对奖励资金的使用进行了监督管理,及时整改纠正,对挤占、挪用、截留奖励资金的奖励大县进行限期整改,并将继续对奖励大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奖励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发挥奖励资金政策效果。
三是以良种补贴促进人工授精站建设。各县以良种补贴政策的实施为契机,加强了猪人工授精站和服务网点建设,引进更新原种公猪,逐步建立猪人工授精服务网络。省畜牧兽医局制定了《生猪良种补贴供精单位、服务网点和入选种公猪管理办法》,规定了入选的条件和标准。要求各县供精单位与种猪场分开,独立选址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添加仪器设备,淘汰更新一批种公猪,满足良种补贴数量和质量的需要。一批新的猪人工授精站正在规划建设,种公猪质量和供精能力有望在短时间内得到明显提高。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项政策及时到位
我省在执行过程中,做到精心部署、强化督查、狠抓落实、突出效果。
一是坚持上级部门督查与省里督查相结合。省农业厅多次派出督导组深入全省各地进行督查,每次督查都制定了详细的督查方案、督查目标和督查重点,并提出了具体督查要求。同时,坚持督查与自查相结合,要求各地结合上级部门每一次督查,开展自查,对本地政策落实进行总结,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二是注重督查实效。督查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做到有针对性,根据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坚持单项督查和综合督查相结合,突出督查成效。每次督查都将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督查内容、督查方式、督查要求,督查过程遇到问题时,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间,及时纠偏。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在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中,我省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涉及到资金补贴、项目遴选等方面的要求公示,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省畜牧兽医局在网上公布了举报电话,并纳入了全省12316“三农”服务热线支线电话,省里将对政策落实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咨询。对投诉举报均督促市、县(区)进行妥善处理,对问题严重的,省里派出专门人员深入实地了解情况,提出处理办法,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