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民建房审批调研的汇报_城区农民建房调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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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民建房审批调研的汇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农民住宅用地报批的首要条件是必须符合“二规”:即“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次根据《广州市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农民建房用地申请还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申请人是该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且必须是户主;符合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或人均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应尽量使用村内宅基地、空闲地、未利用地,涉及农用地的先要办理农转用手续等等。
具体报批流程:
1、个人写用地申请书,经村社公榜后加具意见。
2、报送镇街规划部门,经审核后报市规划局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报送镇街国土所,经现场调查及初审后,组织相关资料上报市国土房管局用地科。
4、用地科派专人现场复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国土房管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5、批准用地在二年内建成后,可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所以根据以上法规、条件、流程,农民普遍反映建房报批难、报批环节多、报批时间长。鉴于此,我们提出下面建议:
1、2、做好规划,适当预留农村建房用地空间和年度用地计划。针对一方面农民无地建房,另一方面大量旧村、空心村闲置的现象,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政策,监督已建新楼房的农户将旧瓦房拆除归还土地给集体,同时政府加大资金投入进行旧村、空心村拆除整理,这样就可以腾留出大量建设用地空间预留给每年申请建房农户使用。
3、减少工作环节,下放﹙委托﹚事权给镇街。市一级职能部门负责每月﹙季﹚查阅资料或现场抽查进行监督,并制订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对违规的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责任追究。
4、减少工作时间。镇街规划、国土部门必须每星期安排1-2天到申请户现场看地,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事宜。
城郊国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