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学生食堂工作情况汇报(全文)_食堂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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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
关于高校学生食堂工作情况汇报
李 昌 武
2012年3月7日
尊敬的安理事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今天,教育部高校食堂工作调研组的领导、专家和省教育厅领导,莅临我院对食堂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与调研,首先,我代表学院全体师生对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学院食堂管理工作,向各位领导和专家进行汇报:
一、学院概况及学生食堂的基本情况
潍坊科技学院成立于2001年9月。2008年4月10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位于寿光,寿光是著名的“中国蔬菜之乡”、全国最大蔬菜集散中心、农产品物流中心。学院占地2400多亩,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562人,设10个院系58个本、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2万余人,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设有膳食处,主要负责餐饮管理与服务等工作,属于学院单独设置的二级行政管理与服务机构,由院级领导直接分管。设有主任1名,副主任1名,食堂员工300余人,其中在编正式干部、职工15人,所有从业人员全部具有从业专业证书。膳食处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坚持公益性原则,自主经营,执行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洗消、统一核算、统一考核的“五统一”制度。膳食处下设学生餐厅7个,综合超市3个。餐厅面积2万余平方米,固定就餐座位8028个,为2万余名师生员工提供了饮食生活服务。从运行情况来看,经营情况良好,学生就餐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学院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建立健全食堂管理组织机构,落实食堂工作问责制
为认真贯彻国家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学院把饮食管理服务作为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成立了“学院膳食工作管理委员会”,下设工作办公室,对《意见》进行了广泛深入宣传,并成立了督导组,各督导组都是1名院级干部任组长,4名中层干部任成员,每天对学院学生食堂及学生就餐等各个方面进行督导,很好的保证了学生就餐秩序和环境。
建立了学生食堂工作问责制。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制定了学生食堂工作问责制度,学院膳食处与各餐厅经理签订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书,设立了食品卫生监督员,定时定点巡视食堂,做好文字记录。学院院务委员会定期逐项检查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切实按照制度规定采取问责措施,强化了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没有发生过饮食安全方面的事故。
(二)落实政策和措施,稳定食堂饭菜价格
自去年以来,农产品价格上涨较快,造成食堂饭菜价格上涨现象,为了防止由此带来的加重学生生活负担,确保学生学习生活不受影响。
1、建立与物价上涨挂钩的价格联动机制。学院凭借“蔬菜之乡”和“农产品物流中心”的优势,通过洛城特菜、砚祥蔬菜、乐义蔬菜等这些知名的农业专业合作社,直接与3个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和12家食品加工企业、30多户菜农挂钩,每半学期举行1次多方参与、公开透明的招投标供需见面会,实现了食品与蔬菜全部直供,最大限度减少了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15--20%,建立了可追溯源头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据统计,学生早餐平均消费为1元,午餐为3.4元,晚餐为2.6元,平均每天7元,女生每月生活费一般在200元以内,男生在300元以内,这也是我院在招生等工作中对山东偏远贫穷地区,如曹县、单县、菏泽、济宁、临沂、等地生源十分有吸引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2、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学院适时对学生食堂进行补贴,抑制饭菜价格的过快上涨,让家庭困难的学生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今年学院从学费中拿出5%作为专项基金,对困难生进行生活补贴。此项我院去年已经实施,补贴到位资金405万元,同时,每学年度都推选出经济有特殊困难的10名学生,给予一日三餐全学年全免费,受困生得到了及时救助,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按时足额发放特困生补助。按照上级的要求,学院从2011年开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60元的标准,补助了2290名困难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5个月,共计补助68.7万元。去年的补助12月15号前直接打入学生饭卡中,同时,爱餐厅中设置特困生勤工助学岗位,学院没有因生活困难辍学的学生。
(三)全面落实关于学生食堂的各项优惠政策
1、对食堂水、电费价格优惠。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学院学生生活用电和用水的价格均按居民用电、用水价格执行。食堂饭菜加工、照明等用电按照每度0.5元,自来水按照每立方3元的价格标准计入食堂成本。
2、坚持不盈利原则。我们认为办好学生食堂是学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学院稳定大局。我院食堂一直坚持公益性不盈利原则,一切让利于就餐师生,无盈利,保本经营管理。
3、资产设备 “零租赁”。为饭菜多样化,满足不同学生的生活需要,与全福元等商业联合,给学生提供多种服务。设备、建筑设施由学院提供,完全按照非经营性资产方式进行管理,不计提折旧,对所有设备资产“零租赁”,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4、对食堂设备的及时更新维修。学生食堂的大型维修改造、大型餐饮设备配置和更新,空调、电梯、供暖等大型配套服务设施投入和运行费用由学院承担。去年暑假,学院食堂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维修改造,进行了炊具、餐具更新,新安装货运电梯3部,步行楼梯2组,共投入资金500多万元,所有费用全部由学院投入。
5、承担在编人员的工资。学院全额承担食堂正式编制内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膳食处的经费全部从学院财务拨入,每年投入75万元。
(四)引进竞争合作机制,促进食堂的良性发展。
在稳定院内餐饮服务市场的基础上,我们引进了寿光本地优秀餐
饮企业——全福元美食有限公司和会贤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给师生提供餐饮服务,纳入膳食处的统一管理,与学院原有统管餐厅建立起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为学生餐饮提供更多选择。
(五)落实以生为本理念,不断提高餐饮管理水平
我院各餐厅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经营活动。经常性地开展主题培训班、研讨会,深入研究学生食堂工作的特殊性,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管理作用,每日安排学生值班监督饭菜质量,并进行考核。学生餐厅每餐提供一定数量的低价菜和免费汤,高中低菜价的比例为30%、40%、30%。经常召开广泛的师生生活座谈会,认真听取广大学生和老师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经营服务作风,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建立了畅通的学校和学生沟通渠道,增进学生对食堂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对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的思考
第一、积极探索服务育人与公益投入,建立民办高校食堂发展的长效机制。食堂管理是高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学校和谐稳定的基石之一,从育人的角度讲,食堂也是课堂,也是开展思想品德教育熏陶、培养能力的重要场所,同时还担负着学校与社会稳定的任务,担负着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我们认为,高校学生食堂的公益性,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给予优惠政策,伙食补助等;二是学校,学校收入的一定比例,要用于学生的资助,包括食堂资助、价格平抑等手段。食堂成本是高校办学成本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民办教育的公益性,包括让学生从食堂就餐中得到实惠,也要落实在学生的餐饮服务上。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要求:要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山东省教育厅去年也在淄博召开了高校食堂工作
现场会议。在教育部召开的高校后勤工作座谈会上,鲁昕副部长强调要认真研究高校后勤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努力探索建立完善高校学生食堂工作的长效机制。这些要求都体现了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领导对食堂工作的重视和关怀。我们积极积极探索学院食堂管理新体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积极探索民办高校后勤成本的核算与管理。科学合理的餐饮服务投入必须纳入办学成本。我院思路是:在基本保证食堂成本的基础上,努力把学生食堂办成是一种福利事业,让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在中国蔬菜之乡寿光,感到吃的就是便宜,使中国菜都名副其实。
第三,积极探索民办高校学生食堂管理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相对稳定、能胜任的管理队伍和从业人员队伍,对贯彻落实各项规定要求,做好学生食堂工作极为重要。这支队伍要精干,从业人员要专业。通过继续加强培训、考核、考评和制度建设,规范操作与流程。
第四、积极探索服务对象对高校食堂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离开服务对象,脱离服务对象,不发挥消费主体作用是十分危险的,也容易出现矛盾、激化矛盾,服务对象才是我们工作的依靠对象,他们才是掌握第一发言权的人,小到餐厅各工作环节的监督评比,大到采购队伍的选拔淘汰与优化,我院在此项工作中已经尝到了依靠他们的甜头。食堂工作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学问。在高校学生食堂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相关利益群体尤其是学生的参与、监督作用。
以上,是我院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我院的食堂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对经营管理有了一定的认识与探索,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距还很远,与兄弟院校相比差距也很大,请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各位领导、专家对我院的食堂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相信,通过本次的调研和检查,会极大地促进我院的食堂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